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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防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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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防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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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自考知识点

法律本科段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708)★ 2 国际经济法概论(0246)★ 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709)★ 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228)★ 4英语(二)(0015)★ 14 金融法(5678)★ 4法律文书写作(0262)★ 3 保险法(0258)★ 3国际私法(0249)★ 4 公证与律师制度(0259)★ 3合同法(0230)★ 5 军事法制史 5公司法(0227)★ 4 劳动法(0167)★ 4 知识产权法(0226)★ 4 婚姻家庭法(5680)★ 3 国防法 6 兵役法 6 毕业文说明:1.本科段必考课12门,选考6选3。 2.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加考:法理、宪法、刑法、民法、民诉法。 3“★”为全国统考课程”。

经济管理课程设置:英语(二) (0015)、市场经济概论、财务管理学(0067)、金融理论与实务(0150)、国际贸易理 论与实务 (0149)、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43)、当代军人伦理学、外军管理概论、毕业论文。选考课程包括:高等数学(一)(0020)、发展经济学(0141)、市场营销策划(0184)、(选考课不得少于2门)法律专业课程设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国防法、兵役法。选考课程包括:国际经济法概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外国法制史、金融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军事法制史(选考课不得少于3门)

教育和维护国防法

自考国防法知识点

中国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由原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电子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直属总参谋部领导,是全国重点理工科高等军事院校,全军五所综合大学之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信息工程大学已经由单一的电讯工程专业发展为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文渗透,指挥、管理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大学。 大学下设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电子技术学院和理学院,占地面积3800余亩。二、招生专业: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与法律专业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所考课程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管理经济学;信息资源管理 ;互联网及其应用;法学概论 ;电子政务概论;网络系统安全 ;信息系统设计与分析;多媒体技术与应用;军事作战概论;现代军事管理、军事信息技术、军事统筹(其中现代军事管理、军事信息技术、军事统筹、工程数学可任选两科);工程数学毕业设计共计十五科。法律专业所考课程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国防法 ;毛泽东思想概论;兵役法 ;英语(2);国际经济法概论 ;法律文书写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私法;外国法制史;公司法; 金融法(1);合同法;保险法;劳动法;公正与律师制度;知识产权法;军事法制史;婚姻家庭法报名条件 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可直接报考本科段。报考要求 考生根据每年公布的考试科目,自愿选择报考课程。每人每次报考的课程不得超过四门。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每年于3月和9月各报名一次,4月和10月各考一次,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加考。注:有加考时报名时间临时通知毕业周期 两年三、毕业待遇:大专、本科毕业证书国家和军队均承认学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上查询,符合条件可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四、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2、交近期1寸免冠迷彩照6张和2寸彩照6张3、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址:红旗大街581号古韵文化广场B—622(联辉教育)联系电话:

基本知识点:

1、人民战争的两个基本特征是战争的正义性和群众性。

2、国家军事法规的制定权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3、中国的海洋国土面积约为300多万平方公里。

4、在我国历史上,城池的建设最早始于商朝。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一部综合性的调整和规范国防与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法律。

6、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国防现代化的关键。

7、在兵役登记方面,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兵役登记,女性公民不进行兵役登记。

8、“两把菜刀闹革命”说的是我军十大元帅之一的贺龙。

9、大三通是实现海峡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的简称。

10、在我国“国防教育”一词,最早是由孙中山在他的著作中提出的。

11、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红军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对国民党军队的围剿进行了5次反围剿作战。

12、中美建交后,第一位访问美国的中国领导人是邓小平,第一位访问中国的美国总统是尼克松。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14、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服现役、服预备役、参加学生军训三种。

15、现代侦察监视技术根据侦察设备的运载工具及其使用的范围不同,可分为 地(水)面、水下 、 空中 、空间 四种。

16、当代高技术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 、航天技术 、海洋技术六大领域。

17、国防的基本类型主要有扩张型、自卫型、联盟型、中立型。

18、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9、我国古代军事思想产生的主要标志是西周时期的《军政》、《军志》两部专著。

20、2005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法律是《反分裂国家法》。

21、春秋时期,军事家孙武在他的《孙子兵法.计篇》中论述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时谈到了五个方面:道、天、地、将、法。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依据我国经济生活和人们思想道德状况的实际,可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具体分为三个层次:一是(               ),二是(             ),三是(                 )。

2、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在道德的功能系统中,主要的功能是(     )和(     )。

3、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          )、(              )。

4、我国的《游行示威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             )二是(            ),三是(                 )

5、职业生活中最主要的法律有(         )和(           )。

6、民事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实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两类。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分为两类:一般诉讼实效期间为(   )年;短期诉讼时效为( )年。

7、我国国防安全法律制度主要有《        》、《            》 、《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

8、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              )。二是  (                )。

9、《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义务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              )。

10、《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警告、(    )、(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外国人适用)等。

二、名词解释(12分)

1、社会公德    2、行政复议    3、民事主体    4、故意犯罪形态

三、简答题(每小体6分,共30分)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2、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5、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论述题(22分)

试论大学生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最高层次:无私奉献、一心为公;先公后私、先人后己;基本层次:公私兼顾、不损人利己。

2、认识功能;调节功能

3、活动范围的广泛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4、政府依法保障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和平进行原则

5、《劳动法》;《公务员法》

6、2;1

7、国防法;反国家分裂法

8、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9、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0、罚款;行政拘留

二、名词解释题

1、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规则。

2、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有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地对具体行政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3、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

三、简答题

1、申诉;控告;仲裁;诉讼

2、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克矜;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4、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家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5、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军事理论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中国国防

国防基本要素

1.国防的含义:国防是国家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而进行的军事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2.国防的目的: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主权,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保卫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安全。

3.国防的手段: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国防的基本类型:侵略扩张型,互助联盟型,中立型,防御自卫型。

第二章:军事思想

军事思想的基本概念

1.军事思想的定义。

2.军事思想的体系和内容。

3.军事思想的地位和作用。

4.军事思想的特征:鲜明的阶级性,强烈的时代性,明显的继承性。

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1.中国古代军事思想。

2.近代军事思想。

3.现代军事思想。

第三章:国际战略环境

国际战略布局的现状和特点

1.国际战略格局,是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在其消长和分化,组合过程中所形成的,对世界战略全局具有重大影响而有相对稳定的力量结构。

2.国际战略布局的现状,国际战略布局的特点,国际战略布局的发展趋势。“多极化”将是未来国际战略格局发展的必然趋势。

3.国际战略力量失衡的局面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中国在“多级格局”中的地位与作用将愈显突出,热点问题将会持续升温。

扩展资料:

军事理论简介

1.军事理论是以国防教育为主线,通过军事理论课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2.本着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事理论

国防法自考知识点归纳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自考国防法知识点归纳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中国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由原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电子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直属总参谋部领导,是全国重点理工科高等军事院校,全军五所综合大学之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信息工程大学已经由单一的电讯工程专业发展为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文渗透,指挥、管理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大学。 大学下设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电子技术学院和理学院,占地面积3800余亩。二、招生专业: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与法律专业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所考课程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管理经济学;信息资源管理 ;互联网及其应用;法学概论 ;电子政务概论;网络系统安全 ;信息系统设计与分析;多媒体技术与应用;军事作战概论;现代军事管理、军事信息技术、军事统筹(其中现代军事管理、军事信息技术、军事统筹、工程数学可任选两科);工程数学毕业设计共计十五科。法律专业所考课程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国防法 ;毛泽东思想概论;兵役法 ;英语(2);国际经济法概论 ;法律文书写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私法;外国法制史;公司法; 金融法(1);合同法;保险法;劳动法;公正与律师制度;知识产权法;军事法制史;婚姻家庭法报名条件 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可直接报考本科段。报考要求 考生根据每年公布的考试科目,自愿选择报考课程。每人每次报考的课程不得超过四门。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每年于3月和9月各报名一次,4月和10月各考一次,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加考。注:有加考时报名时间临时通知毕业周期 两年三、毕业待遇:大专、本科毕业证书国家和军队均承认学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上查询,符合条件可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四、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2、交近期1寸免冠迷彩照6张和2寸彩照6张3、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址:红旗大街581号古韵文化广场B—622(联辉教育)联系电话: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自考国防法知识点总结

自考、成考、电大都属国民教育序列,成人本科当然是国民教育序列,这种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相对称。可以参考网站:考试大。————————————原创回答团成员专用标识—————————————— ©原创回答团成员:wys00000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你只要入学时,参加过下列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均为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校毕业、成人高校毕业(夜大、函大、业余大学、职大、远程教育)。另外,还有自学考试毕业。以上均为国民教育系列。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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