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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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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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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中国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系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所在高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用于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一、办理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二、办理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扩展资料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自考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表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基本流程包括:注册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贷款合同等步骤。 一、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申请流程 (使用设备:浏览器 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1)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资格审查 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4)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后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 (5)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提交回执单 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2、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供)。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5)户口簿原件。 拓展资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1、学生家境贫寒,无力支撑学费的支付和日常生活的开支。 2、学生的岁数已经满足十六周岁,并且是中国居民,拥有相应的身份信息证件。 3、学生有独立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活动,要有承担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4、学生没有严重的违法违规事项的记录,品行端正,态度严谨。 5、学生要艰苦奋斗,并且能顺利完成学业。

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6、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申请。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应提供或如实、完整填写下列资料:(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三)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四)《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五)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十三条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额。调查应限定在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并给予借款人答复,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见附件5),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第十四条经审批同意贷款的,建设银行应告知借款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逾期利息和其他有关事项,并与借款人签订《国家助学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第十五条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贷款采用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折账户或龙卡账户上。生活费原则上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的寒、暑假期(即2月、8月)不发放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和条件如下: 1.需要有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证明自己是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4.家庭条件困难,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贷款用于学费很住宿费等。 5.学习努力,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业。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的表格: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3.《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6.《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批)表》;

自考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视频

目前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路程手续及申请要求会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因此如果有贷款意向的就可以按说明进行办理。一、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需要有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证明自己是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4.家庭条件困难,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贷款用于学费很住宿费等。 5.学习努力,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业。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6.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8.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大学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手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的表格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3.《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6.《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批)表》;7.《授权书》、《同意贷款同意书》,同意书只限未成年贷款学生填写)。四、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6、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扩展资料: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十一)经办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贷款管理。(十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每年申请、经办银行每年审批的管理方式。(十三)经办银行负责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十四)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具有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人应当与经办银行订立担保合同。(十五)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提出建议,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由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十六)经办银行核批国家助学贷款,并将已批准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其所批准的贷款金额反馈相应的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学校,学校上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备案,并配合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

国家助学贷款(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目前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路程手续及申请要求会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因此如果有贷款意向的就可以按说明进行办理。一、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需要有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证明自己是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4.家庭条件困难,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贷款用于学费很住宿费等。 5.学习努力,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业。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6.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8.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大学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手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的表格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3.《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6.《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批)表》;7.《授权书》、《同意贷款同意书》,同意书只限未成年贷款学生填写)。四、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6、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扩展资料: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十一)经办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贷款管理。(十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每年申请、经办银行每年审批的管理方式。(十三)经办银行负责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十四)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具有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人应当与经办银行订立担保合同。(十五)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提出建议,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由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十六)经办银行核批国家助学贷款,并将已批准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其所批准的贷款金额反馈相应的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学校,学校上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备案,并配合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

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一、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只能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商业性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 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 2.贷款额度:最低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 3.贷款期限: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采用信用方式或保证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 4.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可以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采取抵押的,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要时会要求办理以建设银行为优先受偿人的抵押物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投保期间抵押物不得转让、出租、变卖或再抵押;采取质押的,可以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类国债、个人寿险保险单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其它权利质押;以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是自然人,且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相应资信等级,并签订《个人消费信贷保证合同》;以信用方式申请的,必须经建设银行核定信用等级,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的额度。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生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 (三)借款人与受教育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 (四)建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借款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个人助学贷款业务分支机构办理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 2.办理流程: ①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并协助客户办理,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贷前调查。贷款受理后,经办人员着手对借款人及受教育人身份、还款能力和信誉、借款人资信等级和贷款的担保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送交信贷经营部门主管复核,报信贷审批部门审批; ③审批。审查人员对借款人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借款人和经办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正确、完整、合规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 ④发放。经办人员根据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经借款人同意后办理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落实担保手续。同会计部门核定指标后办理贷款发放; ⑤贷后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贷款发放后,贷款行应当与受教育人所在学校和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加强联系,掌握受教育人的动态,有效防范风险; ⑥贷款回收。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异地转账等形式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贷款行应及时为客户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总额度按正常完成学业所需年度乘以学年所需金额确定,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4.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5.担保方式: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五、《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六、《督促还款承诺书》; 七、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学生通过所在学校与签订业务合作关系的我行网点联系。 2.办理流程: ①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②受理及审批。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 ③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8月不发放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 ④贷后管理。借款人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订《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学校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离校手续。贷款行须取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借款人毕业、结业、肄业的,贷款行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⑤贷款回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的有关手续办理。

自考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解

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一、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只能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商业性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 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 2.贷款额度:最低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 3.贷款期限: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采用信用方式或保证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 4.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可以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采取抵押的,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要时会要求办理以建设银行为优先受偿人的抵押物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投保期间抵押物不得转让、出租、变卖或再抵押;采取质押的,可以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类国债、个人寿险保险单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其它权利质押;以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是自然人,且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相应资信等级,并签订《个人消费信贷保证合同》;以信用方式申请的,必须经建设银行核定信用等级,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的额度。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生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 (三)借款人与受教育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 (四)建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借款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个人助学贷款业务分支机构办理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 2.办理流程: ①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并协助客户办理,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贷前调查。贷款受理后,经办人员着手对借款人及受教育人身份、还款能力和信誉、借款人资信等级和贷款的担保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送交信贷经营部门主管复核,报信贷审批部门审批; ③审批。审查人员对借款人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借款人和经办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正确、完整、合规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 ④发放。经办人员根据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经借款人同意后办理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落实担保手续。同会计部门核定指标后办理贷款发放; ⑤贷后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贷款发放后,贷款行应当与受教育人所在学校和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加强联系,掌握受教育人的动态,有效防范风险; ⑥贷款回收。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异地转账等形式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贷款行应及时为客户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总额度按正常完成学业所需年度乘以学年所需金额确定,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4.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5.担保方式: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五、《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六、《督促还款承诺书》; 七、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学生通过所在学校与签订业务合作关系的我行网点联系。 2.办理流程: ①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②受理及审批。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 ③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8月不发放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 ④贷后管理。借款人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订《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学校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离校手续。贷款行须取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借款人毕业、结业、肄业的,贷款行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⑤贷款回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的有关手续办理。

助学金贷款怎么办理: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4.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5.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拓展资料】大学生助学贷款(Student loans)一般指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毕业后分期偿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路程手续及申请要求会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因此如果有贷款意向的就可以按说明进行办理。一、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需要有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证明自己是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4.家庭条件困难,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贷款用于学费很住宿费等。 5.学习努力,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业。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6.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8.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大学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手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的表格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3.《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6.《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批)表》;7.《授权书》、《同意贷款同意书》,同意书只限未成年贷款学生填写)。四、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6、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扩展资料: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十一)经办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贷款管理。(十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每年申请、经办银行每年审批的管理方式。(十三)经办银行负责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十四)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具有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人应当与经办银行订立担保合同。(十五)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提出建议,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由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十六)经办银行核批国家助学贷款,并将已批准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其所批准的贷款金额反馈相应的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学校,学校上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备案,并配合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

目前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路程手续及申请要求会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因此如果有贷款意向的就可以按说明进行办理。一、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需要有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证明自己是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4.家庭条件困难,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贷款用于学费很住宿费等。 5.学习努力,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业。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6.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8.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大学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手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的表格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3.《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6.《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批)表》;7.《授权书》、《同意贷款同意书》,同意书只限未成年贷款学生填写)。四、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6、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扩展资料: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十一)经办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贷款管理。(十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每年申请、经办银行每年审批的管理方式。(十三)经办银行负责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十四)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具有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人应当与经办银行订立担保合同。(十五)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提出建议,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由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十六)经办银行核批国家助学贷款,并将已批准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其所批准的贷款金额反馈相应的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学校,学校上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备案,并配合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

自考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自考是没有国家助学金的,有的省份会有补贴,要看当地的政策,新疆报考自考本科,直接去新疆成人考试中心官网报名就可以了。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申请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自考不是全日制,所以不能申请。

不能,自考不是统招大学,国家不会给助学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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