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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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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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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有没有基础都没关系,只要你具备报名资格就能报名,我是靠“国家级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的资格,详情在百度搜素“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很详细的流程。打开官网,点击“招生就业——本专科生——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之后按照要求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打印表格,就可以了。需要些自荐信一份(1500字以上,要求是:个人简历及性格、特长、爱好、缺点和不足;浅谈你对中医的认识以及对进入大学的规划)。另外,需要填写三年成绩,班主任评语,还要加盖学校公章一枚。这是自荐流程,虽说是自荐,但也是一定要通过学校同意的。如果在报名中遇到问题欢迎提问,我最近正在忙着写自荐信。住:1月15号截止,要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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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 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自主招生是我校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我校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高中毕业生。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部分文史类考生(文史类比例不超过15%)。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长学制专业:中医学(岐黄班5+4)、中医学(卓越中医5+3)、中医学(卓越中医京华班5+3)、中医学(卓越中西医5+3)、中医学(卓越针推5+3);非长学制专业:中医学(五年制)、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针灸推拿学(五年制)、中药学。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在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取得研究成果或有实践经验者;或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的学习者;或具有一定的中医药领悟及培养潜质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四、报名程序 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系统内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签字、盖章,连同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的所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EMS特快专递(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邮寄至 北京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 注: 1.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两院院士(中医药领域)或国家级名老中医,请提供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 3.若考生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如我校举办的中医药夏令营、暑期学校等,请提供相关证明。 4.考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4月27日后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打印复试准考证及查看复试须知。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6月14日到我校参加复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 2.考试内容: (1)笔试: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心理素质测评:突出测试考生的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 注:考试内容以考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突出测试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3.成绩评价: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三)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须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并根据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A档或B档类别,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线)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实考分,下同)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10分。 2.B档:对在自主招生复试中成绩排名前20%的优秀考生,经专家组评价、择优推荐,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考成绩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一本线及以上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20分。 (三)专业分配 1.长学制专业(限理科):各省(区、市)自主招生中长学制专业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相同科类自主投档考生按享受自主优惠分值后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根据本科一批模拟投档数据,录取至其填报的长学制专业志愿之一或认定的长学制专业。 2.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且未录取至长学制专业者,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安排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者,由我校视情况录取至认定的非长学制中医药类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区、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在自主招生工作进行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八、时间安排 项目 内容 时间 备注 报名 网络报名 邮寄材料 3月4日至 3月27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1.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请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切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 复试查询 复试名单查询 4月27日后 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通过初审者,请关注《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主招生复试须知》。 复试 打印准考证 6月12日前 报到 6月13日(周六) 笔试、面试 心理素质测评 6月14日(周日) 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名单公示 6月22日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兼传真)(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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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和“985”创新平台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学校分有东西两个校区,西校区(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第二条 学校现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中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管理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台港澳中医学部等教学机构。 第三条 学校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为中医学、中药学。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另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学科为龙头的优势学科体系,重点学科的数量和专业覆盖面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第四条 学校的建设目标是:“有特色、高水平、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日常招生工作,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计划、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报教育部审批。 第七条 2012年本专科招生共计1290人,其中本科1100人,高职(专科)190人。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制药工程、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护理学(限招女生)、护理学(涉外方向)(限招女生);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为护理(男女不限),中药(中药实用技术实验班),高职(专科)均为走读。 学校参考各省市近三年的生源及就业情况安排招生专业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有普通高考、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班等。招生工作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情况以学校2012年招生指南为准。 第九条 为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校将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行部分优秀一批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政策,新生入学后可依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申请与参加考核等。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办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学校相应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级招办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学生。 第十二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学生,采用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3,1,1分依次递减(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的学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自主选拔录取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中医学(五年制除外)、管理类、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等专业以高考考试科目选择英语的学生报考;中医学七年制(针灸推拿对外交流班)、英语(医学)专业须有英语口试成绩。 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方向)、护理(高职专科)专业建议身高1.60米以下者慎报。 第十五条 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传染性疾病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有关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专业为5800元/年,其中中医学专业长学制前五年按照中医学本科生标准收取学费,从第六年起按照国家当年研究生相关收费政策执行;制药工程专业为5500元/年,管理类、护理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为5000元/年;高职专科为7000元/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学习的专业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学习的专业有:中药学、制药工程、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方向)和护理(高职专科,走读)、中药(中药实用技术实验班,高职专科,走读)。 第十九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奖贷助学金,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校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兼传真) 语音咨询:、64286297 招生网址: E-mail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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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自考专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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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自考有条件要求的 好像需要具备中等专业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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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主考专业是中药学专科,不招全日制自考生。 北京中医药大学只开设了中药学专业的自考专科,只有这一个专业。自考与成考的医学类专业毕业后均不可以申报医师证,请慎重报考。

北京中医药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2022年 北京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是国家“ 双一流 学科”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现有3个校区,分别为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和望京校区。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和平街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望京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第三条  学生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 毕业 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按规定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 证书 及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学 校招 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和招生与 就业 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和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和其他相关校领导、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 研究生 院、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 大学生 、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 毕业生 就业质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和我校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统招、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 艺术 团招生、少数 民族 预科招生、内地 西藏 和 新疆 高中班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均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制定办法并执行。

第十三条  为贯彻“人心向学”办学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按当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的学生,按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提档时出现同分情况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等类型。

第十八条  学校对已投档考生,采用“投档分优先,遵从考生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清”),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包含 内蒙古 自治区)。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比较顺序为 理工 类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数学、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顺序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再比较选考科目及相关成绩:

实行“3+3”模式的省份比较顺序为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历史、政治、地理;

实行“3+1+2”模式的省份的比较顺序为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专业调剂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第二十条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中医学(五年制专业除外)、中药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语、护理学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或中英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药学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至公共管理类专业。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医药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 学费 ,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康复治疗学、药事管理、英语、护理学(本科一批或本科批未单列计划)专业为5800元/年,其中9年制专业和“5+3一体化”专业本科阶段学费按照本科生标准收取,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标准执行;生物工程专业为5500元/年 ;公共管理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医药卫生)、护理学(本科二批或本科批单列计划)专业为5000元/年。住宿费为900-1200元/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2022年入学的所有专业学生均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学习。 新生 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电话:(兼传真)、53911283;

招生网址:;

E-mail:;

纪检监察电话:。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招生章程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为保证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和“985”创新平台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学校分有东西两个校区,西校区(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第二条 学校现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中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管理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台港澳中医学部等教学机构。 第三条 学校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为中医学、中药学。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另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学科为龙头的优势学科体系,重点学科的数量和专业覆盖面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第四条 学校的建设目标是:“有特色、高水平、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日常招生工作,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计划、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报教育部审批。 第七条 2012年本专科招生共计1290人,其中本科1100人,高职(专科)190人。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制药工程、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护理学(限招女生)、护理学(涉外方向)(限招女生);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为护理(男女不限),中药(中药实用技术实验班),高职(专科)均为走读。 学校参考各省市近三年的生源及就业情况安排招生专业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有普通高考、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班等。招生工作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情况以学校2012年招生指南为准。 第九条 为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校将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行部分优秀一批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政策,新生入学后可依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申请与参加考核等。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办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学校相应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级招办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学生。 第十二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学生,采用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3,1,1分依次递减(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的学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自主选拔录取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中医学(五年制除外)、管理类、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等专业以高考考试科目选择英语的学生报考;中医学七年制(针灸推拿对外交流班)、英语(医学)专业须有英语口试成绩。 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方向)、护理(高职专科)专业建议身高1.60米以下者慎报。 第十五条 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传染性疾病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有关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专业为5800元/年,其中中医学专业长学制前五年按照中医学本科生标准收取学费,从第六年起按照国家当年研究生相关收费政策执行;制药工程专业为5500元/年,管理类、护理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为5000元/年;高职专科为7000元/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学习的专业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学习的专业有:中药学、制药工程、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方向)和护理(高职专科,走读)、中药(中药实用技术实验班,高职专科,走读)。 第十九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奖贷助学金,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校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兼传真) 语音咨询:、64286297 招生网址: E-mail : [email protected]

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自考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考是最后的选择。1、北京中医药大学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坐落于北京市,主管主办部门是教育部,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正规公办大学。2、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的具体专业可以点击底部咨询招生老师。3、 招生对象和条件(1)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成教、成人教育、函授、成考。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考试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成人高考报名都是提前报名,发放教辅资料,安排复习备考,额满为止。成人高考是考生要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很简单需要填报志愿,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毕业比较容易。成人高考,有统一的入学考试,有最低线、投档,录取等环节,所以在成人学历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毕竟每年都有几百万的考生。如果你认为自己自考考不过,网络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参与感低,成考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但是——也不要觉得通过了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就开始懈怠了,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学习之路其实才刚刚开始。成人高考真的不难!所以,放心选择成考。所以不论是统招的第一学历,还是成人教育的第二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另外,202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北京市,是多所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北京市成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北京中医药大学成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本科报名时间是8月15日至9月20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本科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成人自考中医药大学报名条件:

(1)年满16周岁;

(2)合法公民,并持有国家二代身份证;

(3)在职、从业人员,高中、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

(4)高起专、高起本:应、往届中专、职高和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5)专升本:已取得或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文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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