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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非法耦合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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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非法耦合名词解释

数据耦合、控制耦合、非法耦合。模块是执行一个特殊任务或实现一个特殊的抽象数据类型的一组例程和数据结构,通常由两部分组成,它的耦合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数据耦合、控制耦合、非法耦合。

2005年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串讲资料!看看对你有没有帮助一、名词解释1、信息:对事物运动状态和特征的描述,而数据是载荷信息的物理符号。2、管理信息:经过加工处理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影响的数据。3、信息间的递归定义:管理数据和信息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一个系统或一次处理所输出的信息,可能是另一个系统或另一次处理的原始数据;低层决策所用的信息又可以成为加工处理高一层决策所需信息的数据,这就是信息间的递归定义。4、信息反馈:控制物流的输入信息作用于受控对象后,把产生的结果信息返回到输入端,并对信息再输入发生影响的过程。而上述作用于受控对象后的结果信息称为反馈信息。5、DSS:在半结构化决策活动过程中,通过人机对话,向决策者提供信息,协助决策者发现和分析问题、探索决策方案,评价、预测和选择方案,以提高决策有效性的一种以计算机为手段的信息系统。6、GDSS:支持一群决策者为获得有效决策结果的计算机辅助系统。7、智能支持系统: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决策支持系统而形成的一种信息系统。8、制造资源计划(Manufacturing Resource Planning,MRPII)系统:COPICS是美国IBM公司开发的适用于各类制造业工厂的管理信息系统,也是最早推出的MRPII商品化软件。9、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根据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企业对供应链管理的需要,描绘出一整套企业管理系统体系标准,其实质是在MRPII基础上,适应全球市场竞争供应链管理的需求,对企业资源全面管理的思想。10、企业信息化: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不断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效益,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过程。11、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omputer Integreted Manufacturing System,CIMS):企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与企业管理决策的网络化、智能化两个方面的结合,组成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12、企业业务流程重组(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BPR):对企业的流程进行根本的再思考和彻底的再设计,以求得企业的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关键经营绩效指标有巨大的提高。13、供应链管理:通过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管理模式。14、虚拟企业:具有企业功能,但在企业体内没有执行这些功能的实体组织的企业。15、企业组织的虚拟化:一是企业内部的虚拟化;二是企业组织之间的虚拟化。16、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EC):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即交易各方通过计算机和通信网络进行信息的发布、传递、存储、统计,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纸介质信息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商业交易。17、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程序所使用的数据以及有关的文档资料的集合。18、系统软件:直接控制和协调计算机、通信设备及其他外部设备的软件。19、操作系统:控制和管理计算机硬件、软件资源,合理组织计算机工作,并为用户使用计算机提供服务的软件。20、数据通信:在收发站之间传送这些二进制代码序列的过程。21、模拟通信系统:传递的信号为模拟信号,在时间和幅度取值上都是连续的。22、数字通信系统:传递的信号为数字信号,在时间上是离散的,在幅度取值上是经过量化的。23、基本频带:使用数字信号传输数据,终端设备将数字信号转变成脉冲电信号时,这种原始矩形脉冲信号固有的频带叫做基本频带,简称为基带。24、调制:把数字信号转换为模拟信号的过程叫做调制25、解调:将模拟信号还原为数字信号的过程叫做解调26、通信协议:在通信过程中,通信双方都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约定。27、企业内部网(Intranet):一个企业为实现内部管理和通信而建立的独立网络。28、企业外部网(extranet):企业内部网对企业外部特定用户的安全延伸。29、数据库(Data Base,DB):以一定的方式将相关数据组织在一起并存储在外存储器上所形成的、能为多个用户共享的、与应用程序彼此独立的一组相互关联的数据集合。30、数据库管理系统:帮助用户建立、使用和管理数据库的软件系统,简称为DBMS(Data Base Management System)。31、数据库系统(Data Base System):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以数据库方式管理大量共享数据的综合系统。32、模式:描述逻辑结构的称为模式(或概念模式、逻辑模式) ,它是数据库数据的完整表示,是所有用户的公共数据视图。33、实例:模式的一组值称为模式的一个实例。34、模型:对现实世界事物特征的模拟和抽象就是这个事物的模型。35、实体:客观存在,并且可以互相区别的事物。36、属性:实体具有的每一个特性都称为一个属性。37、码:在众多属性中能够惟一标识(确定) 实体的属性或属性组的称为实体的码。38、域:属性的取值范围称为该属性的域。39、实体型:用实体名及描述它的各属性名,可以刻画出全部同质实体的共同特征和性质,它被称为实体型。40、逻辑数据模型:用户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看到的现实世界,它描述了数据库数据的整体结构。41、物理数据模型:用来描述数据的物理存储结构和存储方法的。42、关系数据库系统:在数据库中的数据结构如果依照关系模型定义,就是关系数据库系统。43、关系(Relation):一张二维表对应一个关系。44、属性(Attribute):表中每一列叫做一个属性,属性有名和值的区别。45、元组(Topl):由属性值组成的每一行叫做一个元组。46、框架(rramework):由属性名组成的表头称为框架(关系型)。47、分量:表中的每一个属性值。48、域(Domain):每个属性的取值范围。49、主码(Primary Key):一个关系中往往会有多个候选码,可以指定一个为主码。50、数据库表:数据表也简称表,在VFP中数据表一般应当包含在数据库中,叫做数据库表(简称库表);但是也可以独立存在,叫做自由表。51、关键字:关系中的码在数据表中一般叫做关键字,主码叫做主关键字。52、系统工程:为了合理地进行开发、设计和运用系统而采用的思想、步骤、组织和方法的总称,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属于系统工程的范畴。53、系统的生命周期:任何系统均有其发生,发展,成熟,消亡或更新换代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系统的生命周期。54、原型:首先由用户与系统分析设计人员合作,在短期内定义用户的基本需求,开发出一个功能不十分完善、实验性的、简易的应用软件系统的基本框架,称之为原型。55、对象:数据和操作的封装通信单位。56、对象的属性和服务:在面向对象技术里,将数据和操作称为对象的属性和服务。57、类:一组具有相同结构、操作和约束条件的对象,对象类由“类说明”和“类实现”两大部分组成。58、类继承机制:一个类的上层可以有超类,下层可以有子类,形成一种层次结构。一个类可以有多个超类,也可以有多个子类。超类是下层子类的概括,因此子类可以继承超类的属性、操作和约束规则,这就是类继承机制。59、诺兰模型: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乃至一个国家计算机应用发展的客观道路及规律,即所谓诺兰模型。60、战略集合转移法(Strategy Set Transformation,SST):把组织的总战略看成一个信息集合,由使命、目标、战略和其他战略变量组成。信息系统战略性规划过程,就是将企业的战略集转化为MIS的战略集的过程。61、关键要素: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组织成功的重要因素,它们也是企业最需要得到的决策信息、是值得管理者重点关注的活动区域。62、现状调查:在所确定的系统范围之内,对现行系统进行详尽、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收集一切有关的事实、资料和数据,彻底掌握现行系统的工作状况,为下一步的需求分析和建立逻辑模型提供依据。63、业务流程图:以一项业务或一组相互关联的业务作为描述对象,对它们的处理过程及所涉及的信息进行描述。64、数据流程图:既是对原系统进行分析和抽象的工具,也是用以描述新系统逻辑模型的主要工具。它有两个特点: 概括性,抽象性。65、外部实体:不受所描述的系统控制,独立于该系统之外的部门、群体,或另一个信息系统。66、数据流:与所描述系统数据处理功能有关的各类数据的载体,是各处理功能输入和输出的数据集合。67、数据字典:给数据流程图中每个成分以定义和说明的工具。68、功能分析:对数据流程图中处理过程的功能作详细的说明。69、U/C矩阵:是一张表格。它可以表数据/功能系统化分析的结果。它的左边第一列列出系统中各功能的名称,上面第一行列出系统中各数据类的名称。表中在各功能与数据类的交*处,填写功能与数据类的关系。如果在某功能中建立了一个数据类,则在该功能与数据类的交*处填上字母C,如果完成某功能要应用一个数据类,则在交*处填上字母U。70、非法耦合:一个模块与另一个模块内部发生联系,即一个模块中的某些内容在另一模块中以某种方式被引用,称为非法耦合。71、以转换为中心的结构:如果待分解的模块是一个数据凝聚的模块,即内部包含若干顺序执行且对某些数据进行转换处理,称为以转换为中心的结构。这种模块可分解为输入、处理、输出三大部分。72、数据库的物理结构设计:为一个确定的逻辑数据模型选择一个最适合应用要求的物理结构的过程,就叫做数据库的物理结构设计。73、物理数据模型:数据库在物理设备上的存储结构和存取方法称为数据库的物理数据模型。74、E-R图:描述概念数据模型的主要工具是E-R(实体一联系) 模型,或者叫做E-R图。75、用户的视图:在数据库的概念结构设计中,用户的局部概念模式是全局概念模式的子集,叫做用户模式、外模式,它是从用户的观点看到的数据库,所以也叫做用户的视图。76、程序设计:实际上是对象的设计。对象有自己的数据(属性) ,也包括作用于数据的操作(方法) 和对象的响应(事件)。77、人机对话:也叫人机交互,是指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为了控制或校验目的,通过计算机显示屏幕,使人和计算机对话(交互)的操作。78、数据源:报表数据的来源,可以是数据表、视图、查询或临时表。79、布局:用来定义报表输出格式的文件。一般提供了列布局、行布局、一对多布局、多栏布局等。80、处理过程设计:对控制结构图中,每一个模块内部的处理过程,进行具体的描述。81、程序设计任务书:详细地描述这个处理逻辑可以使用“输入一加工一输出”(Inpu Process Output,IPO)图。IPO图将为编制程序提供指导,所以也叫做程序设计任务书。82、系统设计说明书:又称为系统设计报告,是系统设计的最后成果,也是新系统的物理模型和系统实施的依据。83、语法错误:因程序设计人员对程序设计语言的理解不够,或程序设计基本功不扎实造成的结果。84、系统错误:由于计算机硬件、软件引起的错误。85、逻辑错误:虽然不违反系统规则,但是却不合逻辑或不合题目语义的错误。86、对象:一般来说,现实世界中可以独立存在的,能够被区分的一切实体(事物) 都是对象。87、类:一组对象的属性和行为特征的抽象描述,或者说是具有共同属性、共同操作性质的对象的集合。88、属性:对象外观及行为的特征。89、事件:对象可以识别和响应的行为与操作。90、方法:对象所具有的功能,因为一种功能必然是由一个过程来支持。91、系统主控程序:简称为主程序,是用来设置应用系统的操作环境、控制和调用用户初始界面、启动事件循环的最高一级的程序。92、项目管理器:开发及管理应用系统人员的工作平台。“项目”是相关文件、数据及对象的集合。93、系统测试:保证系统质量的关键,对整个系统开发过程,包括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实施的最终审查。94、系统错误:与外部接口错误、子程序调用错误、参数使用错误等。95、信息中心:计算机化的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人——机系统,因此,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后,就必须要由人和组织来管理,这个组织称之为信息中心。96、信息中心:负责对企业的信息资源进行规划、配置、协调、控制和管理的机构。其管理的基本方式有集中式与分散式两种。97、集中式:将所有信息资源的规划、配置、协调、控制和管理权全部集中于统一的信息中心,企业任何一个部门的信息资源需求都由信息中心负责提供。98、安全性:应保护管理信息系统不受来自系统外部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破坏,防止非法使用者对系统资源,特别是信息的非法使用而采取的安全和保密手段。99、可*性控制:主要指防止来自系统内部的差错、故障而采取的保护措施。100、人员及管理控制:主要指用户合法身份的确认和检验。101、存取控制:通过用户鉴别,获得使用计算机权的用户,应根据预先定义好的用户权限进行存取,称为存取控制,是在共享资源条件下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性的重要措施。102、操作权限:一方面是用户的可操作对象,另一方面是用户可以进行的操作类型,即对系统资源的使用权,运行权,阅读权,修改权,清除权等。103、数据加密:为防止数据在存储介质中被非法拷贝和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在系统中应对机密数据采取加密存储和加密传输等安全措施。104、系统可*性:在运行中能抵御各种外界干扰、正常工作的能力。105、系统的冗余设备:主要指中央处理器、内存储器,也可以包括外存储器、输入/输出设备等。

自学考试合同法名词解释

那就是无效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规定: 1、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试用期规定(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首先,注重相关法学课程的学习。合同法是部门法,合同法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民法, 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是学好合同法的基础和前提;合同法是实体法,其权利义务的实现有赖于民事诉讼法,所以,也应学好民事诉讼法。其次,结合司法解释学习。按自学考试的要求,《合同法》颁布以后、考试之日6个月以前颁布的有关合同法方面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在考试之列,由于自学考试教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会出现教材和司法解释不一致的现象,所以,自学者一定要以最新的司法解释为依据。再次,掌握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新的合同法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原则”,尽量减少无效合同的类型,严格区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在合同的撤销或变更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在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上,将形式要件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而不是作为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要件;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等等。同时,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掌握学习技巧,注意记忆方法。合同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的特点,有其严谨的逻辑性和规范的法律用语,要求自学者在学习时严格按照法律用语记忆和理解内容,而不能用其它表达方式表述,注重法言法语的运用。最后,根据合同法的考试命题要求运用不同的方法学习。本课程的考试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要求的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应用占50%;表现在考试题型中,有单项选择题30个小题共30分、多项选择题5个小题共10分、简答题4个小题共20分、论述题1道题共1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共30分;从以上分析来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共占70分)主要是法律条文的记忆和运用法律分析实际问题,要求理解记忆和应用,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往往是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比如,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消的法律后果、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的划分和承担、法定的免则事由;简答题和论述题(共占30分)一部分是基础理论性的题(占比重较小),一部分也是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和法律的应用,也需要理解记忆,所以,自学者在学习中,要运用理解记忆法学习,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学习,注重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结合《合同法》法律条文学习,本教材的内容主要是我国《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内容,在教材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几乎没有涉及,在考试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也几乎不涉及,所以,在学习时要把《合同法》的总则部分作为重点。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3.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常见的商品交换法律形式。4.我国的合同法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 , 合同法的概念二 ,合同法的调整对像三,《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四、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重点问题1.合同成立的概念2.合同订立的程序3.合同条款的内容4.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及其解释5.合同的形式6.合同成立的要件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8.缔约过失责任

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坚持不懈的人方能领悟其中的智慧.

合同法自考名词解释

首先,注重相关法学课程的学习。合同法是部门法,合同法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民法, 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是学好合同法的基础和前提;合同法是实体法,其权利义务的实现有赖于民事诉讼法,所以,也应学好民事诉讼法。其次,结合司法解释学习。按自学考试的要求,《合同法》颁布以后、考试之日6个月以前颁布的有关合同法方面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在考试之列,由于自学考试教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会出现教材和司法解释不一致的现象,所以,自学者一定要以最新的司法解释为依据。再次,掌握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新的合同法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原则”,尽量减少无效合同的类型,严格区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在合同的撤销或变更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在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上,将形式要件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而不是作为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要件;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等等。同时,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掌握学习技巧,注意记忆方法。合同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的特点,有其严谨的逻辑性和规范的法律用语,要求自学者在学习时严格按照法律用语记忆和理解内容,而不能用其它表达方式表述,注重法言法语的运用。最后,根据合同法的考试命题要求运用不同的方法学习。本课程的考试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要求的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应用占50%;表现在考试题型中,有单项选择题30个小题共30分、多项选择题5个小题共10分、简答题4个小题共20分、论述题1道题共1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共30分;从以上分析来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共占70分)主要是法律条文的记忆和运用法律分析实际问题,要求理解记忆和应用,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往往是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比如,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消的法律后果、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的划分和承担、法定的免则事由;简答题和论述题(共占30分)一部分是基础理论性的题(占比重较小),一部分也是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和法律的应用,也需要理解记忆,所以,自学者在学习中,要运用理解记忆法学习,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学习,注重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结合《合同法》法律条文学习,本教材的内容主要是我国《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内容,在教材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几乎没有涉及,在考试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也几乎不涉及,所以,在学习时要把《合同法》的总则部分作为重点。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3.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常见的商品交换法律形式。4.我国的合同法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参考英译:agreement●bargain●contract●covenant●deal●engagement●handfast●pact●promise●signing●treaty)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条之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国法的定义:《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德国法的定义:《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章合同成立的要件可能做为多选题。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消。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四章里 合同解释的七个原则,格式条款的解释。免责条款的解释。 第五章是重点,第二节做为论述题或简答题准备。第三节可能会考案例。第四节是重点,表见代理要好好看看。第五节也是重点,主要是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第六章里的 第二 .三节,四节都是重点。 第七章的第三节。 第八章的第二节,把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条件做为重点看。 第九章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是重点。第二节合同解约的条件做为大题来准备。 十章第三节是重点。 第十一章第一节是重点,第二节一般都考案件,第五节损害赔偿的特征要记。第七节定金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二章第一节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三节要考,第六节要看。 第十三章承揽合同的种类,第二节行纪合同看一下, 第十四章技术开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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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合同法名词解释

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参考英译:agreement●bargain●contract●covenant●deal●engagement●handfast●pact●promise●signing●treaty)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条之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国法的定义:《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德国法的定义:《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首先,注重相关法学课程的学习。合同法是部门法,合同法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民法, 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是学好合同法的基础和前提;合同法是实体法,其权利义务的实现有赖于民事诉讼法,所以,也应学好民事诉讼法。其次,结合司法解释学习。按自学考试的要求,《合同法》颁布以后、考试之日6个月以前颁布的有关合同法方面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在考试之列,由于自学考试教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会出现教材和司法解释不一致的现象,所以,自学者一定要以最新的司法解释为依据。再次,掌握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新的合同法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原则”,尽量减少无效合同的类型,严格区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在合同的撤销或变更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在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上,将形式要件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而不是作为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要件;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等等。同时,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掌握学习技巧,注意记忆方法。合同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的特点,有其严谨的逻辑性和规范的法律用语,要求自学者在学习时严格按照法律用语记忆和理解内容,而不能用其它表达方式表述,注重法言法语的运用。最后,根据合同法的考试命题要求运用不同的方法学习。本课程的考试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要求的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应用占50%;表现在考试题型中,有单项选择题30个小题共30分、多项选择题5个小题共10分、简答题4个小题共20分、论述题1道题共1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共30分;从以上分析来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共占70分)主要是法律条文的记忆和运用法律分析实际问题,要求理解记忆和应用,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往往是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比如,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消的法律后果、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的划分和承担、法定的免则事由;简答题和论述题(共占30分)一部分是基础理论性的题(占比重较小),一部分也是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和法律的应用,也需要理解记忆,所以,自学者在学习中,要运用理解记忆法学习,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学习,注重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结合《合同法》法律条文学习,本教材的内容主要是我国《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内容,在教材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几乎没有涉及,在考试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也几乎不涉及,所以,在学习时要把《合同法》的总则部分作为重点。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3.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常见的商品交换法律形式。4.我国的合同法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 , 合同法的概念二 ,合同法的调整对像三,《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四、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重点问题1.合同成立的概念2.合同订立的程序3.合同条款的内容4.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及其解释5.合同的形式6.合同成立的要件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8.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自考名词解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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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同成立的要件可能做为多选题。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消。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四章里 合同解释的七个原则,格式条款的解释。免责条款的解释。 第五章是重点,第二节做为论述题或简答题准备。第三节可能会考案例。第四节是重点,表见代理要好好看看。第五节也是重点,主要是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第六章里的 第二 .三节,四节都是重点。 第七章的第三节。 第八章的第二节,把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条件做为重点看。 第九章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是重点。第二节合同解约的条件做为大题来准备。 十章第三节是重点。 第十一章第一节是重点,第二节一般都考案件,第五节损害赔偿的特征要记。第七节定金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二章第一节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三节要考,第六节要看。 第十三章承揽合同的种类,第二节行纪合同看一下, 第十四章技术开发合同

“先合同”,即缔约的一个过程,可以认定为从要约生效之时起至合同生效之前的一个过程。 (当承诺的效力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则至承诺送达之前;如果是要签订确认书或者是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则是至签订确认书之前或条件成就或期限到达之前的一个过程。)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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