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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转考平台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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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转考平台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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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转考平台在哪

辽宁自考考籍怎么转入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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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内转考时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省内转考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8月16日8时至8月19日18时。2、省内转考流程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点击菜单栏进入“考生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办理,请广大考生办理前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流程》(见附件)。在其他网站办理一律无效。3、注意事项(1)转考期间,考生只可提出一次申请。考生申请省内转考办理结果,可在理论课报名期间(9月1日-9月7日)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省内转考一经办理成功,必须在转入地参加考试。(2)办理期间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各级自考部门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首页“自考咨询”栏目查看联系方式。

自考转考平台在哪里

自考转考指各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江苏自考转考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入本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考生根据转入省的规定时间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一般2月、8月发布公告。 2.现场确认时间:一般2月、8月发布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转入手续如何办理?(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2)考籍转入办理要求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③考生应在江苏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④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⑤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江苏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转考手续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10月自考00373涉外警务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53.23KB 2015年04月自考03202内科护理学(二)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481.42KB 2013年07月自考03004社区护理学(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64.27KB 2018年10月自考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1.6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全国自考转考平台在哪

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网上申请时间已经公布了,我整理出了“2022年下半年陕西自学考试电子转考申请入口”,以供考生们提交申请,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2年下半年陕西自学考试电子转考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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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考程序

【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转考考生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到本人转考信息后,须按市(区)自考办要求办理转出确认手续。

2、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省考籍管理系统提交省自考办,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3、转考考生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4、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陕西省自考办将依据转入地省级考办上传全国“转考平台” 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完成转考。

【转入程序】

1、陕西省自考办收到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给陕西省的转入考生电子档案后,于规定日期内,将转入信息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2、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3、市(区)自考办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4、省自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转考时限

【转出时限】

【转入时限】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但考生必须在原转出的省辖市考办申领单科合格证书。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考生如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审批表》。考生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

自考转专业大部分省份转专业不需要重新注册、重新办理准考证,用已有的准考证继续报考即可。(各省要求会有不同,详见各省考办通知)自考转省份部分同学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需换到其他省份参加考试,须进行转考。在原报名省份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须先在需转入省份进行报名并参加一次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才能到原报名省份办理成绩转出,再到现所在省份办理转入。在原报名省份没有取得合格成绩的,直接到现所在省份进行注册、报名报考即可。自考增考考生在已报考了一个自考专业,取得准考证以后,如果想要更换专业或者是增加专业,可以直接在报考期间凭已取得的准考证报考即可,无需重新办理自考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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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转考考生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到本人转考信息后,须按市(区)自考办要求办理转出确认手续。

2、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省考籍管理系统提交省自考办,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3、转考考生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4、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陕西省自考办将依据转入地省级考办上传全国“转考平台” 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完成转考。

【转入程序】

1、陕西省自考办收到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给陕西省的转入考生电子档案后,于规定日期内,将转入信息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2、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3、市(区)自考办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4、省自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转考时限

【转出时限】

【转入时限】

自考转考指各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江苏自考转考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入本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考生根据转入省的规定时间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一般2月、8月发布公告。 2.现场确认时间:一般2月、8月发布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作为形式最灵活的一种学历提升方式,不限年龄、名族、既有的教育程度,同时也不限制户籍不限制户籍就意味着可以跨省报名,很多同学在外地报自考,后来由于回户籍地工作等原因,需要把自己的自考成绩转回去。或者想要到另外一个省份参加自考,想把已有效的自考成绩转到该省份去。这种需要把已合格的成绩转到另外一个省份的情况,都叫做“省际转考”!南通自考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南通自考跨省转考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年上半年/下半年省际转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转考申请。2.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确认(确认方式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3.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4.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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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考办理手续(以江苏为例,各省份略有差异)1. 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2. 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2)考籍转入办理要求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3)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4)2015年12月31日前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要查询2015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转入成绩”即可,无需登录。3.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2)考籍转出办理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⑦考生有证在报考的课程的,在课程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4)需要查询2015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出)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5)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二、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

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扩展资料:

转出要求

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参考资料:邓州市教育局-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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