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自学考试腐败案例

自学考试腐败案例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腐败案例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腐败案例

可以给教育局打电话咨询确认下

确实挺黑的,令人寒心~本来自考就是给大家一个证明能力的机会,内幕这么黑,叫人如何相信所谓的“国考”?相关部门应该严肃对待此事!我想不仅在周至,其他地方应该也有很多类似的情况。每次都看到新闻上大量的数据分析,说中国GDP、CPI等等增长多少多少,有多少基层百姓苦不堪言,这都是表面现象,这些“面子”不是给国人,而是摆给国外人看的。新国十条颁布了,房价还不是照样只升不降?说是要增加工资,真正实行起来的企业又有多少?这么多举措,应该是要让百姓欢喜的,物价还是那么高,储蓄永远跑不过CPI。中国,真的发展了吗?如果真要发展就应该先治治黑幕人物,这种“劣根”不除,发展永远谈不上。周至的这种现象,真应该反映到上面去,太明目张胆了,太叫人气愤!朋友,我挺你!

社会本来就很黑,你这么有本事去考上大学啊。在这里说别人算什么。自己没有本事就别耽误别人 这个社会有多少是靠自己真本事成功的,不要自己没有本事还在这里说别人,你看不惯又如何,你有本事阻止么?

现在考场都有安装监视设备,通过录像回放可以澄清监考教师的责任,问题中的情况大概不会再发生了。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收取考卷的同时通知考场巡视人员,同时多人在场证明并提供书证(考场通常不止一位监考老师),注意收集答题卡以及考卷残片(上面有名字)可以作为证据。和打民事官司一样,收集证据,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很重要。

自考本科失败案例

年年都有考上研究生的。今年某211院校一专业方向报考人数16人,目前上330分的考生中有5个是自考本科毕业生,而且是跨专业报考,预计这个专业方向国家线是270分〔去年是250分〕,可以说这几位考生今年考上了

在自考办报考时,费用少,只交报名费,没有太多额外的费用,从短期经济上看是有优势的。在助学机构报名时,费用一般较高,远远大于在自考办报考的费用,但是通过率高,拿证时间短,一般1.5年--2年就能拿到证书,通过自己努力考的话,考过的同学都知道,没有3-5年是不可能拿到双证的。另外,自考助学机构可以帮你报名,注册,领教材等,一切琐碎的事情都可以帮助你解决,交过钱就等着拿准考证,省时省心省力!QQ one four eight six six two two zero eight one

一个人就是一个故事。费青云,是尚德机构自考法律专业的一名备考学员。由于父母去世的早,没有经济来源的他初中未念完就辍学回家,那年他15岁。为了谋生,他四处漂泊,未成年就干起了繁重的体力活。因为不堪重负,过度劳累,身体渐渐出了问题,后来他又遭遇了强拆……孤注一掷的他决定自学法律,拯救自己,并帮助其他有类似经历的人。2016年元旦,费青云正式成为尚德学员。当时,他只是为了学点法律知识去打官司,根本没想过要参加自考,更没想到自己会顺利地通过了南京大学法律专业13门自考课程。01出生于江苏省盐城市的费青云,由于父母去世的早,没有经济来源的他在15岁那年,初中未念完便辍学回家,家里只有一张小学毕业证。为了谋生,他四处漂泊,未成年就干起了繁重的体力活。因为不堪重负,过度劳累,身体向他发出警钟。那段日子,他真的很难熬。一直以来,他都有一个大学梦。但苦于现实的无奈,他没能上大学。对他来说,当时的天空永远是灰暗的。小学升初中,费青云考取全校第二名的成绩,在初中语文和数学期末考试竞赛中,他曾获得过班级第一,作文经常被老师作为范文在班级里传阅。那种刻骨铭心的记忆和伤痛至今犹存,挥之不去。他时常想:如果《未成年人保护法》、希望工程、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早点出来该多好啊!02短短几年,费青云换了好几个工作地。这样的生活,让他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他意识到,如果自己不做改变,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谈何梦想?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句口号——“学习是一种信仰”,他觉得这句话很有份量,自己想要学习的欲望又被重新点燃了。而这句口号,正出自尚德机构。后来,他了解到尚德是做学历提升的, “当时我也不懂什么是自考学历,看到能上大学,我就留了电话。” 费青云说。在表达了个人兴趣以及未来期望的职业发展后,他选择了自考法律专业。并在2016年元旦正式成为尚德法律专业班的一名学员。在生活中,费青云同学比较自卑,认为自己初中都没念完,也很久没看书本了,很担心自己能不能完成自考这项艰巨的任务。

要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凡事你愿意去努力一定会有的!加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失败案例

一般来说是没有什么后果,最多不让你考了,警告一下,毕竟学校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但如果走运被巡视组抓到当成典型了,你就倒大霉了,因为CET考试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前年国家规定,国家级考试作弊可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事上纲上线的话,轻则扣发学位证,重则就是要蹲监狱的,大概就是这样。建议你抓紧找辅导员,让他把你这事给接上头,问清楚怎么处理,该打点的时候不要手软。

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为例: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十六条在测验、考查、考试中违规(违纪或作弊)者,给予下列处分:

1、在测验、考查中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在考试中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考试违纪。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携带规定以外可能影响考试成绩的物品(如:通讯工具、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书包、教材、笔记等)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且不听劝告者;

(2)未按要求清理桌斗、地面纸屑,又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者;

(3)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且不服从监考教师调整安排者;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且不听劝告者;

(5)在考场内喧哗、随意走动或者扰乱考场秩序者;

(6)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者;

(7)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者;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3、考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考试作弊,并根据作弊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携带、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本、笔记、纸条等,并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身边等处;

(2)身边桌面上、墙壁上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信息,未主动清除且不按监考教师的要求进行清除者;

(3)在考试过程中,不听监考教师警告,旁窥他人试卷、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者;

(4)抄袭自带纸条或为他人抄袭提供纸条者;

(5)未经允许在考试中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如文曲星、快译通、商务通、掌上电脑)者;

(6)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者;

(7)传递纸条或交换试卷、答案和草稿纸者;

(8)向他人主动或故意展示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让他人抄袭者。

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曾因作弊给予记过处分,又二次作弊(应给予记过处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曾因作弊给予记过处分,又二次作弊(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曾因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又二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加重处罚的情况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生违纪后,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处分:

1、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受处分后无理纠缠、情节恶劣者;

2、对检举者、证人、办案人员进行威胁恫吓或打击报复者;

3、提供伪证、妨碍调查处理者;

4、在校外违纪或勾结校外人员违纪,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5、有两种(含两种)以上违纪行为者;

6、违纪群体为首者;

7、涉外活动违纪者;

8、因违纪行为造成损失,应予赔偿但拒不赔偿者;

9、对受处分后经教育坚持不改、再次重犯者;

10、其他违纪情节或后果严重,应加重处分者。

以上内容参考:中新网-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作弊被开除 法院判学校处罚过重

全国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教育学(一)试题 课程代码:0042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中国古代,记述孔子教育思想的著作是( ) A.《史记》 B.《论语》 C.《学记》 D.《墨子》 2.“现代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的代表作是( ) A.《大教学论》 B.《爱弥儿》 C.《普通教育学》 D.《教育漫话》 3.据可查证的资料,人类最早的学校出现在( ) A.中国 B.埃及 C.希腊 D.印度 4.一所学校在较长时间内形成的、影响所有成员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定势是( ) A.学校仪式 B.学校规章 C.学校纪律 D.学校传统 5.“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这一说法属于( ) A.遗传决定论 B.环境决定论 C.辐和论 D.主体论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的年份是( ) A.1985年 B.1993年 C.1995年 D.1999年 7.主张从个人的本性和个体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教育目的的教育家是( ) A.卢梭 B.柏拉图 C.诺笃尔普 D.涂尔干 8.狭义的德育指的是( ) A.政治教育 B.法制教育 C.思想教育 D.道德教育 9.决定课程结构最根本的因素是( ) A.学生的身心特点 B.教师的教学方式 C.学生的学习方式 D.教师的教育观念 10.诱导学习动机→领会新教材→巩固知识→检查,这一教学模式是( ) A.传递接受模式 B.自学辅导模式 C.发现学习模式 D.问题教学模式 11.学生根据教师布置的任务,在课上或课外进行实际操作,将已经学过的知识运用于实践的教学方法是( ) A.练习法 B.实习法 C.实习作业法 D.实验法 12.学生集体成熟的重要标志是( ) A.树立明确的共同目标 B.开展多样的班级活动 C.建立学生干部队伍 D.形成健康的集体舆论 13.下列心理咨询方法中,着重训练行为的方法是( ) A.系统脱敏 B.呼吸调整 C.深入共感 D.身体放松 14.在单元教学过程中,为了调控、改进教学工作而进行的测验是( ) A.安置性测验 B.总结性测验 C.诊断性测验 D.形成性测验 15.义务教育法在我国教育法体系中属于( ) A.教育法 B.部门教育法 C.教育行政法规 D.地方教育法规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6.教育影响 17.教育目的 18.智育 19.课程标准 20.学校咨询与辅导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21.简述教师专业化应具备的条件。 22.简述关于课程本质的三种代表性观点。 23.简述班主任工作的主要任务。 24.简述中小学教育评价的基本步骤。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25题为必答题,26题和27题任选一题,两题均答者,以前一题计分。每小题10分,共20分) 25.联系实际阐述如何做好备课工作。 26.联系实际阐述学校体育的功能。 27.如何有效地发挥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试联系实际加以阐述。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5分) 28.下面是一位教师的教学叙事: 在课堂上,我教学生“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课已经进行了一半,有几个学习困难 的学生好像仍没有掌握,别的同学都在做练习题,他们几个却在左顾右盼,没有动笔。于 是,我轻轻地走过去问他们:“为什么不做?” “不会做”。几个孩子都低着头,不敢看我。 “动脑筋想想,总要试一试吧。”我耐心地劝导。 半晌无声。 “试也没用,我一做就错。”一个胆大点的孩子答了一句。 我沉默了。也许,这几年的学习经历,已经让这些学习困难的孩子尝尽了失败和挫折, 连他们自己也丧失了信心,懒得动笔了。 “那就算是做错,也请你们再错一次,好吗?”情急之中,我竟对学生提出了这样的 要求。 看着我恳切的眼神,这几个孩子终于拿起笔。我趁机请一个孩子到黑板上板书,并 继续鼓励他们:“只要你们敢于尝试,就算做错了也没有关系。只有当你们做错了的时候, 我才知道你们的问题出在哪儿,究竟有什么地方不懂。这样,老师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 你们了。知道吗?” 上讲台的那个孩子做完了。果然做错了,全班同学议论纷纷。而我却用平和的语调对 他说:“谢谢你做错了这道题,谢谢你。” 班上的同学都哄笑起来,我没有理会,继续说:“这是一个典型的错例,它可以提醒 我们不要犯这种错误。下面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道题,看看错误出在哪里?”…… 临到下课的时候,这几名学习困难的孩子全都学会了。 我知道,今天我的一句话,给几个失落的孩子带来了阳光和希望。下次,我要给更多的孩子“错”一次的机会,成功就蕴含在无数次“错”的背后。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教师的课堂教学突出体现了哪一个教学原则?试结合材料阐述贯彻该教学原则应遵循 的基本要求。 不可能有答案的 自己对着试卷在书上找吧 应该没问题的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出现无法支付的情况原因基本上在:

1、更换个浏览器试一下,有时候支付出现问题是因为支付方式与浏览器不兼容,所以导致无法成功付款。或者换一台电脑试一下,一般都可以解决的。(有时候可能必须等这次的支付订单取消后才可以重新支付)

2、网络信号问题:建议过一天重新尝试下,一般情况下当天订单超过每天0点银行会删掉的,第2天重新报一下就可以了。

希望以上两种方法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自学考试案例

谜一样的人生,泪一般的教训

二、识别——宋菊茹诉渡边睦义重婚案 中国籍公民宋菊茹是年73岁,已丧偶10余年。宋的两个女儿先后东渡日本。在日本的两个女儿于恩嘉、于恩英放心不下在中国的老母,再三劝说母亲在日本找个老伴到日本生活,并在日本为母亲物色对象。1994年初,经日本东京长城集团公司介绍,是年65岁的日本人渡边睦义表示愿意考虑这门婚事。 1994年4月3日,渡边睦义飞抵天津市与宋菊茹相亲。见面后,两人均感满意。4月6日,两人到天津市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到天津市公证处进行了婚姻公证。 婚后,渡边睦义回到日本。此后,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宋菊茹多次联系未果。8月26日,宋菊茹办理好手续到日本寻夫。按照渡边睦义留下的地址,宋菊茹找到了渡边睦义在日本静冈县清水市的住所,但被告知渡边睦义正在国外工作。无奈,宋菊茹只好住在女儿家中。当宋菊茹为了签证到区役所开具在籍证明时,得知渡边睦义已盗用她的名义单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经人指点,宋菊茹向静冈县家庭裁判所提起离婚协议无效诉讼。长城集团公司得知这一消息,立即派工作人员前野前来游说,许诺待渡边睦义返日后帮助解决。宋菊茹信以为真撤回起诉。但是,名古屋出入国管理局清水市办事处认定宋菊茹已离婚拒绝为其延长签证。 1996年1月18日,静冈县清水警察署以涉嫌“公证证书原本不实记载和使用及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罪将宋菊茹逮捕1月31日以于恩英曾代表母亲与前野一同到区役所在“隐瞒事实”的情况下在渡边睦义户籍原本上进行不实记载为由,将已有5个月身孕的于恩英逮捕。渡边睦义、长城集团公司负责人玛利亚、工作人员前野被控共谋假结婚亦被逮捕。静冈县地方检察院对上述人员提起公诉。静冈县地方法院从1996年3月至1997年3月进行了17次审理,上述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渡边睦义以非法手段抛弃宋菊茹后,与我国赴日人员蔡某结秦晋之好,不到几个月,又与蔡某离婚。随后又转道上海,手持日本国籍证书及与前妻渡边弘子的离婚证书和上海一 位20多岁的邹姓女子在沪登记结婚。婚后几个月,又与邹某解除婚姻关系,与印度尼西亚籍一女子结婚。 宋菊茹在法律界人士的帮助下,决定以被害人的身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她由于在日本难以脱身,全权委托案外的大女儿于恩嘉在上海以重婚罪指控渡边睦义。上海的两位律师接受代理后,将宋菊茹的自诉状递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0月16日,法院立案受理。10月18日,被告人渡边睦义从上海欲离境回国时,因涉案被我边防部门依法拦阻,扣留了护照。 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渡边睦义与宋菊茹自愿结婚,中国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双方夫妻关系确定。渡边睦义冒签宋菊茹的名字欺骗日本有关部门,单方解除与宋菊茹的婚姻关系后,在上海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渡边睦义在日本所受到的刑事处罚不能成为在我国免除刑事处罚的理由。1999年2月9日,法院判处渡边睦义犯重婚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将在服刑期满后被驱逐出境。1 这是一个典型的识别案例。同是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在中国登记结婚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中国法院与日本法院分别适用中国法律与日本法律进行识别,得出截然不同的两种结论。中国法院认为,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在中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规定的婚姻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在中国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其婚姻是合法、有效的。渡边睦义伪造宋菊茹的签字在日本解除婚姻是非法的,无效的。渡边睦义在其与宋菊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在中国境内与中国邹姓女子结婚,构成重婚罪,触犯中国刑律,理当处罚。日本法院认为,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在中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在中国境内缔结的婚姻是虚假的、无效的,中国公证机构将这桩婚姻公证成真实、有效婚姻,因而构成“公证证书原本不实记载”。宋菊茹、于恩英在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婚姻关系不存在的情况下,在户籍上将宋菊茹登记为渡边睦义的妻子,违反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触犯刑律,予以科刑。 这一案例虽不能说涵盖了识别的全部内容,但它的确为我们提供了理解识别、认识识别的泉源,是一次难得的具有典型意义的识别实践。 国际私法上的识别,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是人类思维的一般和必要的过程,是借助已有的知识对客观存在分析判断、归纳推理、综合概括,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过程。国际私法上的识别,因识别对象具有涉外因素,需要考虑外国法的规定或外国法的适用,这一特殊性决定了识别主体对特定案件的认识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对特定的法律概念进行正确的解释,一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对特定的事实情况进行定性,将其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识别主体完成识别过程后,确定案件应适用的冲突规范,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确定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 识别过程中,识别主体是至关重要的。识别主体的文化水准、知识结构、社会经验、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公正原则等因素直接影响识别的正确性。识别是在司法领域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活动,是人们运用一定的法律意识、法律概念揭示特定案件中事物本身的联系和关系的思维过程,所以,识别过程中,识别的主体是特定的人,即特定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理本案的法官。 识别的过程起源于当事人依据一定的事实情况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后,另一方当事人要进行答辩,诉讼请求的提出和对诉讼请求的答辩,是当事人依据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概念对事实情况进行识别的结果,当事人对事实情况的识别具有法律意义。当事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也需要对事实情况进行识别,由于诉讼代理人一般都熟谙法律,所以,诉讼代理人对事实情况的识别往往会对法官对案件的定性产生影响。在民事案件被赋予刑事的内容之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中民事事实部分的识别也影响着法官对案件性质的认定。 在识别过程中,对识别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受理案件法院的法官。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后,法官要代表国家、代表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在聆听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意见的基础上,对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对证据进行认定,依据自身的法律意识,依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对案件的性质作出定性,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识别过程中识别的主体是多元的,法官对事实情况的定性是终极性的,是国际私法所要研究的识别。 识别的实质是在与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法律中选择哪国法律确定的标准对已发生的事实情况进行分类和定性。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进行识别,会产生不同的识别结果,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最终导致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同确认,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婚姻案的识别结果足以佐证这一点。正因为识别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认定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国际私法的先哲们对识别的法律依据多有论及。不无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对识别应适用的法律尚未达成共识。学者们对识别的法律依据进行过广泛的探讨,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对识别应适用的法律,各国的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主张: 1.依法院地法识别。这一理论是德国法学家卡恩和法国法学家巴丁提出的。二位先哲倡导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理论依据有二:一是认为国际私法是国内法的一部分,依法院地法识别能够保证法律适用的一体性。二是从国际立法主权和司法主权的立场出发,认为依法院地法识别有利于维护法院地国际的主权。卡恩、巴丁的理论得到多数国家的认同,并在实践中得到发展。学者们还认为:适用法院地法识别方便。一国法官对本国法律,不管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是熟悉和了解的,法官适用自己熟悉的法律进行识别比适用不熟悉的法律进行识别不仅方便,而且准确。适用法院地法识别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适用法院地法识别,当事人能在未到法院起诉前,通过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对涉外民事关系进行分析,对事实情况进行定性,得知讼争应适用的法律,预见法院的判决结果,从而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依法院地法识别,有其不可替代的优点,但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1)涉外民事关系概依法院地法识别,容易忽视涉外民事关系的国际性。国际私法中识别的对象,是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涉外民事关系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为求得涉外民事纷争的公正解决,需要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外国法,包括在识别过程中适用外国法,这是国际私法的宗旨,是国际私法赖以生存的根基。如果所有涉外民事纷争都概以法院地解决,整个国际社会就可以摒弃国际私法。依法院地法识别过分强调了解决涉外民事纷争的属地性,忽视了涉外民事关系的国际性。 (2)概依法院地法识别,有悖国际私法追求的目的。国际私法追求的目的是公平、公正、合理地适用法律,要达到这一目的,应做到适用法律平等、诉讼程序规范、判决结果公正。依法院地法识别,对冲突规范的有效性价值有较好的实现,但会破坏合理性价值的实现。如果过分依赖这一标准,甚至将它作为识别的标致,排斥外国法在识别领域的效力,则违背了国际私法所标树的平等看待各国法律,协调各国法律冲突,致力各国法律趋同,公正、合理地确认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诱导人类整体秩序和谐的价值的宗旨。 (3)依法院地法识别产生的方便、社会秩序稳定具有相对性。受案国法官用法院地法识别获得的方便往往是以当事人的不方便为代价的,受案国法官追求本国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往往是以当事人本国的社会秩序不稳定为条件的,所以,依法院地法识别产生的方便、社会秩序稳定是相对的。 (4)涉外民事关系中所涉及的事实情况发生于或存在于法院地以外的国家,法院地国以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确定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判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这种判决在事实情况发生地或存在地国家很难得当承认和执行。 2.依准据法识别。法国法学家德帕涅(DESPAGENT)和德国法学家沃尔夫主张识别依准据法进行,这一理论存在逻辑错误,实践中很少被采用。 3.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德国法学家拉沛尔(RABEL)和英国法学家贝克特主张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学的方法识别,这一学说追求识别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积极意义,但这一主张脱离实际,缺乏现实性,很难操作。 4.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传统的识别依据理论之所以有诸多缺陷,根本原因就在于确定识别依据时没有从识别的对象出发,使识别与案件的事实情况构成缺乏实质性的联系。识别的对象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即它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这一特点要求识别的依据应当是一个确定的能适用所有识别案件的指导性原则,但又不应是某一确定的法律。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识别方法缺少确定性,失之空泛,依法院地法和准据法识别虽有确定性,但缺少灵活性,过于机械和呆板。而符合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统一的识别依据,就是最密切联系地法。这一依据的确定性在于就一般意义上的识别对象而言,它是确定的识别依据,能适用于所有的识别案件,它的不确定性表现在就各具体案件的识别对象而言,又是不确定的依据,它不是确定的某一国法律,而是根据事实情况与有关国家的联系来确定应用何国法识别。 5.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持这一主张的学者人为:国际社会中的民事活动一般都是依据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某一事实情况发生地或存在地国家的法律进行的,只有依据该法律对事实情况进行识别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事实发生地法识别,能使当事人预见到识别适用的法律,有利于维护国际社会秩序的稳定。另外,涉外民事关系一般与事实发生地具有最密切的联系,依据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进行识别容易得到各国的认可和接受。 不容否认,上述观点都有其合理内核。依法院地法识别,有利于维护国家司法主权,依准据法识别,能保证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一致性,依分析法学和比较法识别,能体现公正原则和保障整个国际社会秩序的谐调,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能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灵活性得到统一,依事实发生地法识别,能使当事人预知识别将适用的法律,有利于民事关系的稳定。吸收这些理论观点的合理内核,扬弃其糟粕,寻求各国能够认可的识别依据及方法,是国际私法学者面临着的长期任务。 笔者认为:依法院地法识别,存在着不合理因素,其缺欠就是不公正,如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婚姻案,日本法院依日本法律识别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在中国境内依中国法律缔结的婚姻关系,得出二者不存在婚姻关系的结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荒唐。笔者同时还认为:依法院地法识别的趋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会发生逆转。这是因为: (1)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并反映国家意志的法律,必定要用来为创制它的统治阶级服务。涉外民事关系虽与几个国家有关,与几个国家的法律有联系,但适用法院地法往往能够限度地体现法院地国家的意志,维护法院地国家的社会秩序和谐。 (2)利益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对法律适用有着重要影响,“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法律是协调和实现利益的的手段,也能阻碍一定的利益形成和取得。法律冲突,说到底是一种利益冲突。在利益发生冲突时,法院地国家自然要寻找能够维护本国国家、法人、公民利益的法律,以保证本国获得利益,这一法律当然非法院地国法律莫属。 (3)对事实情况的识别最终是由一国法院的法官完成的。如果法官不依法院地法识别而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这就要求法官熟谙该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不是固定的、一层不变的,如果要求法官对与案件有关的每一国法律都熟谙,这不仅过于苛刻,而且脱离实际。所以,法官熟谙法院地法也是导致识别适用法院地法的重要原因。 对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概依法院地法识别并不为笔者首肯,但社会经济条件决定只能如此。以最密切联系地法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的法律、分析法和比较法确定的法律进行识别,确比适用法院地法识别更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要实现用公正的法律取代用法院地法识别这一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这有待于国际社会创造出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

要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凡事你愿意去努力一定会有的!加油

自考靠的是时间、精力和毅力,要有扎实的记忆力,顽强的学习意志,您必须付出这些东西才能够得到回报。——金领域教育

自学考试留学案例

自考本科是可以出国留学的。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和国家开放大学同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是我国成人学历提升的方式之一,考完报考专业所有课程后,且毕业论文达到良好以上,可申请毕业。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学士学位。都是学信网可查的正规学历。

国外主流的国家都是认可我国的自学考试学历的,像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西班牙、菲律宾、印度、香港、澳门等都是可以申请留学的。

自学考试本科生要想出国留学,在报考专业考试的时候,所有考试科目一定要竭尽全力,发挥出自己的最高水准,并且,拥有学士学位证,申请出国留学的机会才会更大。

国外对自考本科的认可包括两方面:学历互认和学分互认。

其中这些国家的中有很多学校都承认我国自考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本校直接攻读学位或者免修、减修部分课程。也就是说自考生不仅可以凭自考证书申请国外高一级院校,而且在申请同级院校时,原来在国内所修的学分仍会被承认。

留学以自己的水平能申请到什么层次的大学,可以使用留学志愿参考系统

使用方法:把你的GPA、语言成绩、专业名称、院校背景(211/985/双非)等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系统会自动匹配出与你成绩情况类似的同学案例,可以依据自己的条件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留学案例,了解一下与自己情况类似的人,他/她们都去了哪些院校,作为自己选择院校的参考。

自考生美国留学的申请案例分析

导语:一切看似偶然或者好运,但是其中付出的艰辛和汗水却鲜为人知,或许这就是上天的眷顾吧,但是我更多地认为是对自己梦想的执着追求。希望在MAY在科罗拉多继续追逐自己的梦想,迎接自考生的春天。

正文:

6月底接到MAY的材料的时候,脑海里面浮现出来的是一个对出国留学极其向往,但又对自身的背景十分担忧的普通女孩的形象,还有太多像四年制大学学生的活动背景,也没有太多像他们一样很牛的个人经历。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朴素的佛山女孩,骨子里面透露出来的韧劲让我对其刮目相看,在后面的申请工作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7月初约见了MAY,跟我想象中的没有太大的差别,朴素的衣着,没有任何装饰,简简单单的一个女孩,我们谈了很久,从过往的经历,兴趣的形成到目前的学习工作和职业规划。MAY是一个目标锁定之后就会一直坚持下去的女孩,虽然是在公开学院读书,但是自己从来没有放低对自己的要求,当年高考失利的影响已经成为过去时,前面的路还很长,与其花时间抱怨,不如多想一下今后的出路。我不能想象这是一个自考生口里说出来的。我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所谓的“自考生”。

经过详细的面谈,邮件沟通,背景挖掘和素材补充等反反复复多次沟通之后,我对MAY有了全方位的了解,并总结出申请的关键点:选校定位+标准化成绩+ 个性化文书。

然而第一个艰巨的任务出现在跟学校的套磁中。当我将客户的实际情况跟美国排名TOP60-120的学校进行套磁,结果出乎我预料,仅有3所学校表示开设春季转学课程并愿意接受自考生;16所学校透露出不开设春季转学,剩下的绝大多数学校斩钉截铁说不招收自考生,这对我和MAY的打击非常大,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只有两个学校可以申请,难度可想而知。然而,倔强的两个人同时提出继续跟学校套磁,不放弃任何一个学校,因为他们可能对中国的自考制度不是很了解。然而当再次详细介绍中国自考制度并附上学校详细的自考成绩单,只有两个学校透露出愿意将自考生和其他学生同等看待,反反复复套了五六遍,最终定下来可以申请的学校只有五个,我开始根据这些学校的具体要求作选校报告。然而,MAY在后来兴奋地告诉我说还有一个选校也表示愿意介绍自考生,同时也开设春季转学,这个学校就是University of Colorado, Boulder, MAY说:多一个机会,成功率应该高一点。原来这个女孩一直没有放弃任何一个学校的套磁。这个轴的姑娘,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然而,在我们兴奋增加一个学校的时候,8月初的托福分数犹如晴天霹雳,72分!我不愿相信这是一个英语专业的学生考出来的分数,这对于她的目标学校来说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我鼓励MAY在8月底的考试放下包袱,全力以赴,但是,出来的结果让我们再一次失望,还是72分。我对于信心满满冲90的她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对于我来说,按照往年的经验,这种情况申请这六所学校是风险都非常大。同时,我跟MAY推荐学校的语言课程,然而MAY的.父亲却严厉地说:不接受语言课程。后面想想,这或许是父亲对女儿的一种鞭策吧。针对她的情况和申请的规划,我建议她继续保持托福的复习,并将最后一次的托福定在10月16号,MAY有充足的时间复习。

对于一个转学生来说,除了一个完美的托福分数,学校看重的更是这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我相信自己能够从之前搜集的素材中挖掘出MAY的独特并以此打动学校。包括简历,推荐信和Why transfer Essay,从一个英语教师的理想对MAY进行全面的打造,让MAY首先从自己小时候受到的老师方面的影响到自己的亲身经历,感悟到详细的职业规划,完美地塑造出一个符合她的个人形象,因为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的教师梦想。

所有的工作都已经就绪之后,将客户的材料今早打包送走。剩下的就是在漫长的一个多月的录取结果和托福考试的煎熬。收到第一封信居然是University of Texas at Dallas的拒信,理由是客户的在校成绩太低以及所修课程太少。当时对客户的打击非常大,剩下的5所学校都陆续发出审核结果,只有等待一个满意的托福。第三次考出来只是比上次多了4分,76分的托福。但是基本所有的学校都要求80分以上。客户彻底失望了,并表现出放弃继续考试和放弃申请的意向。我跟她说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机会,也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完美一起等待所有学校的录取结果。

一天早上,MAY把邮件转发给我说,我一看科罗拉多的有条件录取。只要托福达到要求,就可以。我于是打开选校的checklist,75分的托福要求。我手发抖地点进去官网,真的是75分。而且这个学校是选校中排名最高的学校,对客户来说是最好的结果。那天MAY对我说:这个申请真的是太不容易了。经历了太多的挫折,顶着太多的压力,但是,最后,完美还是成功了。

一切看似偶然或者好运,但是其中付出的艰辛和汗水却鲜为人知,或许这就是上天的眷顾吧,但是我更多地认为是对自己梦想的执着追求。希望在MAY在科罗拉多继续追逐自己的梦想,迎接自考生的春天。

1、应届大专毕业生或工作时间在3年以内的大专生,如果没有合格的托福(580分以上)或IELTS(6.5分以上)成绩,可以去英国先修一段时间的语言课程或者在达到一定程度的语言要求后读大三的课程,或学习一年的硕士学位预科班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正式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具有这种条件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攻读MBA学位,也很难申请大多数商科硕士学位。2、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毕业生,如果没有合格的托福和IELTS成绩,可以先申请6个月至1年的硕士预科课程(含3个月至6个月的英语课程),通过两至三门硕士预科考试之后,直接进入硕士阶段学习。3、具有合格的托福和IELTS成绩的大专生,可以直接申请英国的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课程。但是如果申请攻读MBA学位,一般须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这种情况下,申请英国的名牌大学往往成功率比较低。根据已赴英国读书大专生的经验,由于大专生与大本生在专业知识上的差距,中国的大专生在英国攻读硕士学位时,在一年时间内修完8至10门研究生课程,往往比较吃力。所以,有一部分这类留学生常常通过延长半年至一年的学习时间来完成他们的硕士课程,最终获得硕士学位。

那你怕是被骗了,985 211是不能办自考的,然后就是想去英国读研?怕是会不承认你这个毕业证的,只有少数国家会承认,更别说是欧洲国家了

  •   索引序列
  •   自学考试腐败案例
  •   自考本科失败案例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失败案例
  •   自学考试案例
  •   自学考试留学案例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