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自学考试组织舞弊

自学考试组织舞弊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组织舞弊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组织舞弊

自考作弊会被取消本次自考成绩,严重的还会实行停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文件可知,自考作弊将会延长1到3年毕业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作弊违反国家法律,使国家考试制度形同虚设,破坏了考试规则和考试公平,破坏了考试宗旨和原则,是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自己的所有努力,功亏一篑。

新《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具体法律条文为: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其中一条写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弊手段中常见的替考行为,长期以来处罚较轻。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由他人代替本人参加考试或者组织人员替人参加考试的,以往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考生当次考试科目成绩无效,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此外,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随着新《刑法》的实施,同样的情况,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则面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替考中的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罚。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也会遭受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不利后果。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自考作弊被登记将被取消本科目的考试成绩,作弊则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除了取消成绩,作弊行为还会被记录到诚信档案中,诚信档案上有污点,对于考研、考公务员都有很大的影响。研究生报名考试填写报名表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考生要如实填写参加以往国家级考试时有无作弊记录,其中还特别注明了如果是自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是否有作弊情况(自考属于国家级考试)。自考这种国家级考试,如果你作弊上了通报,肯定会有所记录,对你考研有所影响。国家级考试作弊被抓肯定档案是有记录,后期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之后,肯定会有政审这一项,对你的政审会有很大影响,政审会看你的档案,可能会最终导致你不被录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四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及各类考试组织作弊行为定罪量刑标准,其中就包括自学考试,情节严重者会直接定义为刑事犯罪。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禁止在4年或者3年内从事教育咨询职业。

法律分析:会。教育部要求用于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考生特征标志信息项中,对有违规记录的考生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识。录取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等学校提供违规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 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舞弊罪如何定性自考

自考作弊会被取消本次自考成绩,严重的还会实行停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文件可知,自考作弊将会延长1到3年毕业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作弊违反国家法律,使国家考试制度形同虚设,破坏了考试规则和考试公平,破坏了考试宗旨和原则,是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自己的所有努力,功亏一篑。

新《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具体法律条文为: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其中一条写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弊手段中常见的替考行为,长期以来处罚较轻。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由他人代替本人参加考试或者组织人员替人参加考试的,以往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考生当次考试科目成绩无效,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此外,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随着新《刑法》的实施,同样的情况,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则面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替考中的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罚。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也会遭受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不利后果。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组织考试舞弊罪的立案标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自考组织作弊

自考作弊被登记将被取消本科目的考试成绩,作弊则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除了取消成绩,作弊行为还会被记录到诚信档案中,诚信档案上有污点,对于考研、考公务员都有很大的影响。研究生报名考试填写报名表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考生要如实填写参加以往国家级考试时有无作弊记录,其中还特别注明了如果是自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是否有作弊情况(自考属于国家级考试)。自考这种国家级考试,如果你作弊上了通报,肯定会有所记录,对你考研有所影响。国家级考试作弊被抓肯定档案是有记录,后期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之后,肯定会有政审这一项,对你的政审会有很大影响,政审会看你的档案,可能会最终导致你不被录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四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及各类考试组织作弊行为定罪量刑标准,其中就包括自学考试,情节严重者会直接定义为刑事犯罪。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本作弊被逮后果如下:

1、考研会有影响

研究生报名考试填写报名表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考生要如实填写参加以往国家级考试时有无作弊记录,其中还特别注明了如果是自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是否有作弊情况(自考属于国家级考试)。自考这种国家级考试,如果你作弊上了通报,肯定会有所记录,对你考研有所影响。

2、参加公务员考试会有影响

国家级考试作弊被抓肯定档案是有记录,后期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之后,肯定会有政审这一项,对你的政审会有很大影响,政审会看你的档案,可能会最终导致你不被录用。

考试作弊间接的反映了一个人的诚信问题,如果因为一个自考导致自己的档案被记录了考试作弊处分真的很不划算,后期对你的生活或多或少有一些影响。

可能你平常生活感觉作弊的处分并没有对你产生什么影响,因为你不说也没有什么人知道,但是一旦你后期想要去读研或者考公牵扯到政审这一环节的话,可能对你的影响很大。所以,千万不要作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作弊违反国家法律,使国家考试制度形同虚设,破坏了考试规则和考试公平,破坏了考试宗旨和原则,是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自己的所有努力,功亏一篑。

自考组织作弊案例

历史上的清朝总是饱受非议的一个王朝,主要是统治者延续了明朝“闭关锁国”的政策,且后期的统治者非常无能偏听偏信,这更是导致了一个好好的王朝就此衰落。由于国家的封闭,他们无法得知外面的情形,也不知道西方国家的科技已经飞速发展,更不知道自己已经处于非常严重的落后地步。

但有一点,中国一直领先世界几百年,那就是隋唐时期发明的科举制。并且,中国科考制度对欧美国家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历史学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即点破了——现在各国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的。”孙中山说的这话是有根据的,并非臆断。

有科举,就有作弊,科举作弊在古代常见的手法有三种即贿买考官、夹带经文、请人代考等。对作弊者的惩处历代都很严厉,清代尤为严酷,惩处的办法主要有:枷号、斥革、刑责等。

第一个:辛卯科场案。

康熙年间,科场舞弊案出现在江南乡试。这次的舞弊案是从乡试放榜开始爆发出来的,在这次中举的名单中,除了苏州的十三个人以外,其余的都是扬州盐商的公子哥。而这些公子哥齐齐高中的可能性实在是太低,所以,大家都在议论这次考试结果的真实性。

但是,没有证据,大家只能服从这个结果,因为,面对“有钱人”所有的猜疑都是没有用的。这时,有两个“勇士”公然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他们传出了一句话,叫“左丘明两眼无珠,赵子龙浑身是胆”,这明显是在讽刺这一次的主考官左必蕃有眼无珠。

社会人士都在传颂这句话,导致大家议论纷纷。本来,社会舆论如果跟官方的说法不一致,我们就会认为那是谣言、是不可信的。偏偏这一次他们遇到了猪队友,结果,把这件事给抖搂了出来。这次有两个官员推荐的考生吴泌和橙光奎,居然是大字不识的文盲,那么,文盲怎么能够成为考生呢?

这其中,必然有文章。

虽然,官方说社会舆论是谣言,可是,这两人的行为恰恰证实了舆论是正确的。此事闹成这样,也该收场了,毕竟,现今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官府再强行压制就会失去民心。这次是康熙帝出来收场,他是一位明君,知道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康熙帝下令彻查,把结果公诸于众。

调查的结果确认如舆论所说,主考官和副主考官都有收受贿赂的情况,于是,开始判决。主考官被流放,副主考官被处决,而作弊的考生也被处决了。康熙帝也算是处置得当,还了百姓一个清白的考场,让考生们可以安心备考了。

第二个:俞鸿图舞弊案。

雍正年间,河南学政俞鸿图主持河南的教育和应试的工作。也许是因为权力变大了,俞鸿图变得胆大起来,在科举考试中竟接受了他人的贿赂,然后,暗中帮助考生通过考试。

原来,俞鸿图不仅是进士出身,还是康熙五十一年的进士。后来,他的升职十分顺利,没几年,就成了三品官员。权力让他腐败,也是最强的毒药。本来,河南离北京还是有一些距离的,他只要小心做事,自然可以逃过朝廷的制裁。

但是,他偏偏被人弹劾了。

这个人是河东总督,名叫王士俊,他还是河南的巡抚,身上集中了军、政大权,能力特别强。然而,就是他弹劾了俞鸿图,王士俊才不管这个俞鸿图是他的河南同僚,执意要揭发他的腐败行为。而雍正皇帝也非常痛恨腐败的官员,于是,便要求彻查此事。

这个案子的调查过程十分有条理,负责调查的官员先约谈俞鸿图,询问他是否有过收受贿赂的行为,俞鸿图当然否认了;那好,官员接着约谈俞鸿图的家人,询问他们是否有接受贿赂的行为,这次俞鸿图的小老婆如实招供了;最后,他们又反过来约谈俞鸿图,这次他不得不认罪了。

正史对此事的记载只有一句话,那就是:俞鸿图因科举舞弊案坐实而被处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细节,也没有任何过程。而林涛在《正说清朝三百年》的书籍中,就详细地记录了这个过程,内容十分丰富。书籍主要提到的是俞鸿图的死非常残忍,不是普通的斩首,而是腰斩!

腰斩是古时酷刑,将犯人从腰部斩为两截。

话说,殷商时代的死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习俗,烧、烤、蒸、煮,无不围着口腹之欲打转。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酱,“脯”是把人做成肉干,“炮”是把人绑在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成熟肉,而“镬烹”则干脆把人扔到饭锅里煮成肉羹。到了周代,“砍斫”逐渐取代“烹饪”,成为死刑的主流。

周代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才是后世所谓的斩首。《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晋书·石季龙载记上》:“季龙志在穷兵,以其国内少马,乃禁蓄私马,匿者腰斩。”

并且,根据以往的惯例,如果犯人给侩子手塞钱,他们会处理得快一些,让犯人少受些痛苦;而如果不塞钱给那些行刑的侩子手,他们会处理得很慢,这样的话犯人的痛苦就会倍增。这个俞鸿图并不知道自己要被处以腰斩,所以,事先没有给侩子手塞钱,等到行刑的时候,俞鸿图就遭罪了。

他死的非常痛苦,比如说,他还能在刑场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还是繁体字!这说明:他的死亡过程是缓慢的,也是非常痛苦的,才会写下惨字。俞鸿图过世后,他的亲家邹士恒接替了他的位子。而邹士恒则向雍正皇帝禀报了俞鸿图腰斩的过程。

之后,雍正皇帝也觉得残忍,于是,便废掉了这种刑法。

第三个:戊午科场案。

咸丰年间,考生罗鸿祀通过金钱打通了关系,让阅卷老师给个方便,只是他的做法不妥。他买通了两个考官,分别是柏葰和靳祥。罗鸿祀天真的以为这次可以万无一失,可是,偏偏是因为这个导致他不能高中,于是,他还把事情给抖搂了出来。

两个考官在阅卷时,他们的态度不能统一,柏葰觉得罗鸿祀的卷子可以进去副榜,可是,偏偏靳祥觉得不妥,应该将他的考卷放入正榜。本来这种不光彩的事情,他们暗地里操作就可以了,这个靳祥非要把事情暴露出来!

按照清朝的制度,将考卷放入副榜是安全的,因为不会有人去复审;而放入正榜中,就需要人去复审,确认考卷是否真材实料。偏偏这个考生是一个不学无术之人,他的考卷是不可能获得提名的,如果,再将其放入正榜之中,那么,不就暴露了吗?

这名考生是通过打点关系才获得提名的,复审人员只要一看卷子就能知道。当复审人员抽到这张卷子查看时,发现这篇文章总共只有八百字,甚至,有三百字还是错别字。这么明显的错误,前面的考官不可能看不出来的,除非他们是故意为之!

复审官一看考官的名字,知道他是柏葰,官至兵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这样的人确实惹不起。但是,让这样的文章过审,明显也对不起自己的工作。这样一篇明显错误的文章,如果,真的过审了,那么,自己多年的读书生涯真的是白费了,从小培养的品行也被扭曲了。

复审官不愿置之不理,于是,他将此事禀告了御史孟传金。孟传金也是一个实诚人,没有多想就将事情禀告了皇帝。当时的皇帝咸丰,虽然,有些昏庸,但是,绝对不是文盲,也非常重视教育。现在,居然有不学无术之人企图获得朝廷的官位,这怎么能够允许!

咸丰皇帝特地看了那份考卷,大吃一惊,这样的卷子居然能够获得功名!但是,这是通过两朝元老审核过的卷子,皇帝也不敢轻易下结论,于是,采用了重新考试的方法,让这个罗鸿祀再考一次,看看结果再做决定。果然,罗鸿祀大字不识几个,卷子写得乱七八糟。

于是,这就坐实了罗鸿祀贿赂考官的行为,案子也就有了结论。

在现在看来,这种通过贿赂而获得考试通过的行为,处罚无非是适当罚点钱,或者呆在牢狱中几个月就可以结案了。但是,当时此案的处罚非常严重,那些贿赂的考生和接受贿赂的考官都被处决了,包括那个两朝元老柏葰。这样的处罚似乎有些过头了,毕竟,历史上从没有这么重的处罚方式。

也因此,这次科场舞弊案与顺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场案和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并列清朝三大科场舞弊案。

有清一朝,一品大员极少被处斩,柏葰是少数特例。行刑那天,肃顺监斩,先假情假意和柏葰寒暄一番,然后宣读圣旨论斩,神采飞扬,柏葰四人终被处斩... ...

后来,有人为柏葰平反,认为朝廷对科举舞弊的处罚太重。但是,当时的统治者慈禧太后并不这样认为,她觉得舞弊违反了诚信,也挑战了朝廷的底线,朝廷决不允许不学无术之人随意混入。所以,从那以后,直到科举被废,清朝再也没有出现过严重的舞弊案件,毕竟,大家都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海南自学考试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和携带通讯设备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等考试作弊行为。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自考作弊被登记将被取消本科目的考试成绩,作弊则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除了取消成绩,作弊行为还会被记录到诚信档案中,诚信档案上有污点,对于考研、考公务员都有很大的影响。研究生报名考试填写报名表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考生要如实填写参加以往国家级考试时有无作弊记录,其中还特别注明了如果是自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是否有作弊情况(自考属于国家级考试)。自考这种国家级考试,如果你作弊上了通报,肯定会有所记录,对你考研有所影响。国家级考试作弊被抓肯定档案是有记录,后期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之后,肯定会有政审这一项,对你的政审会有很大影响,政审会看你的档案,可能会最终导致你不被录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四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及各类考试组织作弊行为定罪量刑标准,其中就包括自学考试,情节严重者会直接定义为刑事犯罪。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这些人当中有夹带资料的,携带移动设备抄袭的,带与考试禁带物品进入的,还有两人相互抄袭的,种类多样,都会被处罚,我们还是要好好学习不要动歪脑筋。

自学考试组织组织方式

各地域 的自学考试是各地的自考办组织的,每年的考试由自考办组织,自考的准考证、毕业事宜等都是由各地的自考办组织的。10

大家经常使用的分类主要将其分为:长线自考(大自考),也叫面向社会开考、短线自考(小自考)两种,也叫独立办班。现在分别对两类加以说明:\x0d\x0a\x0d\x0a长线自考(大自考)是考生到当地区、县教育局自考办公室进行报名,然后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全部考试课程合格即可获得由省考办和主考院校联合签单的学历(学位)证书。长线自考的费用相对较低,以四川为例,只需要付准考证工本费10元,每报考一科再支付26元的考试费即可。同时,教材和辅导自行去书店采购。而不存在学费、班费之类的其他费用。当然,如果长线考试愿意参加网校或者实体机构组建的面授培训,费用另计。\x0d\x0a\x0d\x0a短线自考(小自考)是考生到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或其校外助学点报名,部分课程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部分课程参加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即可获得由省考办和报考学校联合签章的学历(学位)证书。短线自考相对于长线自考,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1)所有课程都有专职老师讲授及答疑;(2)部分过程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通过率高;(3)部分统考课程在试点地区实行过程性考核,即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比如四川目前有部分专业的部分统考课程实行此政策。短线自考需要缴纳每年二千至三千元不等的学费,总共缴纳二年,二年后如果没有全部通过,可以免费学习并继续参加考试。至于像准考证工本费、教材费、考试费等短线自考和长线自考没有区别。\x0d\x0a\x0d\x0a在此,还需要对长线自考与短线自考的几个问题做出特别说明:(1)长线自考只需要选专业,不需要选学校。因为长线自考每一个专业的自考院校是由省考办统一规定了的,该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就由此学校发放。比如英语专业的主考院校是四川大学、会计专业的主考院校是西南财经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的主考院校是西华大学,这都是统一规定了的,考生不能自由选择。(2)短线自考则既可以选专业,也可以选学校。比如会计专业西华师范大学有开设、四川大学有开设、西南财经大学也有开设,考生自主报考了哪一个学校的短线自考班,以后就获得该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   索引序列
  •   自学考试组织舞弊
  •   组织舞弊罪如何定性自考
  •   自考组织作弊
  •   自考组织作弊案例
  •   自学考试组织组织方式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