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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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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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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一.申请时间2020年6月,湖北自考毕业证书上线办理,办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 .考生在线申请时间: 5月26日~6月4日;2 .信息确认时间: 5月28日~6月5日;3 .毕业证书在线审核时间: 6月5日~6月30日;二.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1 .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并到报考所在地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2 .所有通过毕业申请报考考试的课程和学分均符合毕业专业申请考试计划;3 .外省转来的考生必须在湖北取得专科以上、本科以上合格成绩。 (户籍迁移人员、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调动、被普通高等学校或者中等学校录取的除外);4 .有考试违规记录的,达到延期毕业年限,重新取得违规课程合格成绩5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水平(含专科升学、专科连读)专科毕业的,必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三.申请毕业所需资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经考生所在地审核后退还考生。四.网上申报步骤1 .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3358219.140.60.48:8096/portal-web/) (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2 .在“报考管理”页面,单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毕业专业申请后进行基本信息验证。如果考生无法查看“考生管理”页面,则与考生注册的帐户对应的注册信息表示未完成在籍注册流程。 请在毕业申请前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等操作。3 .毕业申请中确认基本信息,如果基本信息有误,请在“基本信息维护”中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如果需要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水平,请考生联系报考所在地进行自考,咨询信息变更4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查看申请毕业专业下所有课程成绩,红色表示不合格课程成绩;5 .点击”毕业条件判定”按钮,等待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毕业申请条件。如果符合毕业申请条件,请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不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系统提示“不合格”,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课程顶替环节,确认是否可以顶替课程。 对符合顶替规则的课程,考生自行进行顶替操作后再次申请毕业。6 .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应按系统提示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报考所在地自审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信息确认由考生本人进行。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到报考所在地自审现场核实申报信息。考生不能实际前往现场确认信息的,需要委托他人的,被委托人还应当提供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 .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签字确认,被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姓名;8 .毕业申请审核情况请考生及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图五.其他注意事项1 .根据教育考试中心书函[2017]133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起,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角打印本人彩色照片。 即考生第一次申请自学考试现场,采集到本人的准考证上打印的电子照片。2 .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签名确认,视为考生确认了本人所有的在线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如因考生本人或委托人确认的信息错误导致毕业证书申请不成功,或学信网电子3 .申请自学考试的本科级(含升专科、升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必须取得专科以上学历,考生必须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不能毕业的,有关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考生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可根据毕业证书处理流程向报考所在地自考、辅修机构、主考院校咨询。5 )各报考地自考办、助学机构、主要高校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来现场办理手续,必须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分流引导、通风消毒等工作。此次申请毕业证书的对象是已完成所有考试计划课程考试且符合毕业申报条件的考生; 上半年参加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的考生,将在网上另行通知毕业日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须登录“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进入“考生查询”提交申请信息,申请成功后系统将生成《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表》,考生打印该表签字确认后,交至所属县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即可。

你好,自考学位不需要写申请书,需要去学校申请就可以学士学位,是我国学位结构中的基础学位,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分普通高校学士学位和成人学士学位,自考、成考属于成人学士学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自考申请学位按照主考院校的要求申请,一般是要求平均分六十五以上,主干课程七十以上,毕业论文良好或是七十五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还有其他要求,具体以主考院校的规定办理。申请时间是毕业后一年或两年,具体时间也由自考院校定。

到你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者自考网上去下载。

自学考试申请表

按提示,如实填写。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填写方法及要求:1. 《毕业生登记表》(正表)必须用黑(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2. 《毕业生登记表》(正表)的学习简历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含参加自学考试的学习简历。3. 《毕业生登记表》(正表)“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须达到约200字左右。4. 《毕业生登记表》(正表)的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章(单位公章也可)。其他业务部门的印章无效。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须达到约50字左右。5. 待业人员(含非正式用工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6. 普通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自考生的单位鉴定由所在学校签署并盖章。全日制自考生的“工作单位”栏填所在学校名称。7.自考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作单位签定,工作单位栏填学校全称,是否在职填待业,现任职务填学生。

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6、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小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自考生在规定时间向市级考试机构提出免考申请,按要求填写免考申请表,并上交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省、市级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验审考生免考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予以免考。注:免试不单独办理,只在考生修完专业其他所有课程后,与毕业申请时一并提出。

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免考课程申请

1.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

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

(2)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规定可以免考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按学历课程免考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包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

A.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或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B.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3.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填表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清晰整洁。

二、审核批准

1.初审

(1)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2)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

A.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

B.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

C.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

D.是否属于跨专业加考课程;

E.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等级证书。

经办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2.组档

(1)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应包括: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B.经办人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的《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

C.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或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对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填写《安徽省高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正面。

3.审批

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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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陕西自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学分申请表

各助学单位及助学考生: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免考课程办理(一)申办方式:因当前疫情影响及校区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免考申请采取无接触线上形式办理。(二)申办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早于9月1日00:00、晚于9月9日24:00提交的免考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三)申办要求:申办免考的考生必须拥有已注册成功的新准考证号,并应至少业已通过一门统考课程,且网上已有成绩可查。考生先查询“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可选择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或规定相应资格证书申请免考,并需注意以下几点:1、用于免考的原学专业层次课程必须全为必修课;2、“英语(二)”可用原本科四个学期及以上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办理免考,“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可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办理免考;3、可用于办理免考的资格证书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六级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另须提供成绩证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用于免考计算机类免考课程);4、申办本科层次免考的考生,前置学历应已毕业,否则不予办理。5、其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文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四)申办材料及方法:1、考生下载“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并填写电子版;2、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扫描电子图片,或提供原层次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扫描电子图片;3、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并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4、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5、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邮件标题为“2022年下半年免考申请+准考证号+姓名”,未按要求命名标题的邮件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办理;我院接到有效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在期限内未取得回复方可再次发送咨询。6、若为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并需准备以下材料:1、汇总需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并初审,确保以考生已注册的新准考证号办理,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电子版,并加盖助学单位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2、如生源全为同一院校的助学单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并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如生源较为分散的助学单位,请按照个人申办的要求准备材料,再汇总填写附件2。(五)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按15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二、学分互认课程成绩上报(一)申办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9日(周末不办理)。(二)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二楼)。(三)办理要求:各学院及助学单位,根据2015年起实施的新课程计划,已安排其中学分互认部分考试的,将考生合格成绩汇总,确保以考生新注册的准考证号登录成绩,并且处于三年学制有效期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须加盖原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具体填表要求见表内附注。(四)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按37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三、工作要求(一)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校区也实行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免考办理均严格采取无接触线上办理,需申办考生请勿擅自来校,我院仅受理按照上述要求的线上申办。各助学单位如有申办者,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二)请各集体申办单位在各环节报送中务必使用附件中的表格规范填报,如未按要求填表,成绩均无法导入。报送相关表格时应严格检查各项数据,避免因错报、漏报影响考生成绩最终上报。(三)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使用自考管理平台导入各类成绩时间予以严格控制,故各助学单位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相关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如有错误数据,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正和返回。特此通知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7月15日原文地址:info/1172/2210.htm【文】转载至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一、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二、学历课程免考规定1.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2.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5.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如下:(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2)各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3)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4)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5)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三、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0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00015)。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02317);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C(或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0343)。(3)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04733)。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代码:04304)课程的成绩;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中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代码:03301)课程的成绩。5.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凡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成绩不低于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四、其他1.公共政治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03707)、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04729)、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2.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3.各类高校的选修课、辅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程及不做考试要求的其他类考查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五、办理免考手续参加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当地考办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申请者必须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四份,上报市考办审核,初审合格者由市考办集中报省自考办批准。经批准的免考课程,作为合格成绩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1安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流程 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具体流程如下:一、免考课程申请1.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2)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规定可以免考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按学历课程免考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包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A.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或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B.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3.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填表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清晰整洁。二、审核批准1.初审(1)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2)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A.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B.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C.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D.是否属于跨专业加考课程;E.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等级证书。经办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2.组档(1)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应包括: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经办人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的《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C.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或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对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填写《安徽省高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正面。3.审批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

自考生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并且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都通过后即可申请毕业。那么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要填什么呢?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要填准考证号、姓名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拟申请毕业专业名称、专业编码、专业层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粘贴以及毕业自我鉴定等内容。

自考本科毕业能做什么

以自考本科的文凭找工作,择业范围会相对比较广泛,择业面积会更广,自考毕业生找工作是跟普通高等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无论以后升职加薪还是评职称,自考本科的学历是比较重要的。

自考本科毕业可以考研、考公务员、考各类资格证、出国等。自考是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之一,属于宽进严出的模式认可度是仅次于统招。自考本科实用性强,大部分人选择的自考专业也是自己目前急需专业,这样可以有目的性的学习同时学习的知识与现有工作进行实践,达到更好地学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自学考试入学申请表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没有入学登记表。考试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是宽进严出,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没有固定的教室,不需要进行入学,考生考自学考试主要是以自学为主,考生做好个人规划进行学习。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8年04月自考00677服装材料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27.16KB 2020年10月自考00153质量管理(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8.94KB 2018年10月自考02308电力电子变流技术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735.53KB 201704自考00183消费经济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66.03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我是1997年就参加自学考试的,请问现在人事档案还差大专入学报考登记表,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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