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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物证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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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社招身份报考

四川农业大学 国家承认学历 学信网查询 网络教育 最快 2.5年毕业 高升专 财务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法律事务、工程造价、工商企业管理、供用电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会计与统计核算、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经济信息管理、酒店管理、林业技术、旅游管理(高起专)、农业技术与管理、社会工作(高起专)、市场营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心理咨询(教育心理学)、行政管理、应用化工技术、园林技术专升本 财务管理、城市规划、法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性、金融学、经济学、林学、农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水利水电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土木工程、园林

可以,只要有已取得本科毕业证,自考本科也是可以的。

招生对象:参加2005年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政治条件:除按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三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第8条、第9条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敢机警,志愿并适于做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 身体条件: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应按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理科类专业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文理不分的省份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生:50米跑7秒1以内;1000跑米3分55秒以内;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立定跳远2.3米以上。 女生:50米跑8秒6以内;800米跑3分50秒以内;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立定跳远1.6米以上。 外语语种:英语。 四、面试(包括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实施时间及程序 面试、体检由学院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厅(局)共同实施。具体时间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厅(局)确定。政审由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五、录取原则 1.本院为提前录取院校。 2.在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调档,择优录取。 3.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个别省份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有文艺、体育及其他特长的考生(经有关部门认证、学院考核选拔)在120%的投档范围内可优先录取。 5.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经学院招生办公室与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调整计划及录取结果报公安部、教育部备案。 6.录取专业原则上满足高分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由学院确定。

自学考试物证技术学试卷

可以的,自考本科也可以报。。。招收对象及条件(一)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报考警务硕士考生要求:1.为在职人民警察,且工龄在2年以上;2.本科毕业满2年,取得学士学位(报考理工科方向的考生须具有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3.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4.限报委托培养。(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三)学历条件:符合以下四项中任一项的我国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均可报考。①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学士学位的成人教育往届本科毕业生;③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④同等学力考生为以下两类考生:1.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毕业生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四)专业特殊要求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物证技术学研究方向要求考生原专业为理学或工学门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通讯工程、生物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数学等专业招生。(五)身体条件: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①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②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③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一)同等学力考生限报自筹或委培。(二)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三)刑法专业、诉讼法学专业中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两个研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警务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证据学试题及答案(二)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40分) 1.合法的刑讯逼供主要存在于()之下。 A.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形式证据制度 D.神示证据制度 2.下列不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证明对象 B.证明标准 C.犯罪的概念 D.推定 3.根据诉讼证据的(),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A.存在 B.表现形式 C.来源 D.证明方向 4.被害人陈述是我国()中的法定证据种类。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三大诉讼 5.书证可能是()。 A.原始证据 B.传来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6.审查判断证据的主体包括()。 A.原告 B.被告 C.公安机关 D.审判机关 7.当事人陈述特指()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经济诉讼 8.审查判断物证的内容有:() A.真实性 B.相关性 C.合法性 D.科学性 9.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三大诉讼有着不同的证明标准 B.民事、行政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刑事诉讼不同 C.民事、刑事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行政诉讼不同 D.三大诉讼具有统一的证明标准 10.询问证人的主体有()。 A.被害人 B.侦查人员 C.检察人员 D.审判人员 11.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他以带孩子为名,当船行至水库中央时,故意将刚满一周岁的女婴抛入水库,使其溺水而死。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时应主要证明哪些事实()。 A.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 B.郑某的行为系故意 C.该女婴不会游泳 D.该女婴已因溺水而死亡 12.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有()。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自然科学定律 C.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D.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 1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能够作()。 A.证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 D.当事人 14.不可以成为被害人陈述的主体的有()。 A.自然人 B.法人 C.成年人 D.未成年人 15.下列属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 A.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 B.证据事实 C.犯罪事实 D.量刑事实 16.在我国,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的人员范围有()。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 B.目击人 C.被害人 D.侦查人员 17.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可能成为()。 A.物证 B.直接证据 C.言词证据 D.实物证据 18.当事人承认的分类有()。 A.全部承认 B.默示的承认 C.有利的承认 D.诉讼外承认 19.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 A.控诉证据 B.直接证据 C.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 20.视听资料的特点有()。 A.形象性 B.直接性 C.不稳定性 D.综合性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 BC 2 C 3 C 4 A 5 ABCD 6 CD 7 BC 8 ABC 9 D 10 BCD 11 ABD 12 ABD 13 BCD 14 B 15 A 16 AB 17 BC 18 ABD 19 ABCD 20 ABD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自诉人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与其承担的控诉职能相联系。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程序法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 (3)自诉人向法院提出控诉,必须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即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犯罪嫌疑人并不享有沉默权。 3.在下列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1)涉及"资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 (3)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4)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被害人也可提出请求,此时也负有举证责任。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1)确定侦查范围; (2)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祈祷兼听则明的作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发现新的情况和线索,查破案件,使隐藏很深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诉,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最深入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实的传来证据。 2.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是证据的观念,不要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其次,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据,可以寻根溯源,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互相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核实,也可以用作定案的根据。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应的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2)推定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 (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以按经验法则进行。 (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 (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1)直接证据有:A.妇女张某的证言;B.司机刘某的陈述;C.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D.法医的鉴定结论。 (2)辩护证据有:A.地上刹车的痕迹;B.摔坏的手表、里程碑和出车表三个书证所证明的内容(共同构成一个辩护证据);C.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有二辆解放牌卡车经过事故现场;D。司机刘某的陈述;E。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

四川警察学院高等教育2008年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2007-12-03 22:07:50)标签:学习公社为提高我省公安司法系统干警的素质和学历层次,适应公安司法机关对高层次学历人才的需求,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四川警察学院作为侦查学专业本科应用型自考四川省唯一的主考学校,面向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招收侦查学专业本科自考生。现将有关招生情况简介如下:一、开考专业及招生对象开考专业:侦查学专业。侦查学专业面向全省公安司法系统开考。招生对象为全省在职警察、公安警察类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在校生。二、学制及收费学制两年,学习形式为业余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校内学生采取举办教学班的形式,利用晚自习和双休日对学员上辅导课。校外学生采取定点集中辅导的形式。经向省物价局申报备案,每年收学费3000元。教材费另预收每年400元,按实际开支结算。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间:2008年5月至9月。报名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教务处。考生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报名,缴纳学费、教材费,进行考籍电子注册。报名时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报考。报考时交付考务费每人每科26元。校外考生报名请在“四川警察学院校园网”( )查阅有关自考信息。四、课程设置及学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侦查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专业代码:Y030405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3* 0015 英语(二) 144* 0235 犯罪学(一) 65 8027 侦查措施与策略 46 0376 现场勘查学 77 8028 审讯学 58 8029 国内安全保卫 59 8030 毒品犯罪侦查 510 0382 刑事侦查学导论 611 8031 经济犯罪侦查 512 0024 普通逻辑 4 任选二门13 8032 物证技术学 414 0229 证据法学 615 8033 擒敌技术 416 8034 查缉战术 4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总学分 701 1426 犯罪心理学 4 免考英语(二)的加考课程2 8035 劫持人质案件处置 53 8036 刑事侦查情报学 5注:1、本专业课程分为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其中统考课程门数约占考试总课程门数的50~60%,校考课程门数约占考试总课程门数的50~40%。2、序号后注明“*”的为全国统考课程。五、考试时间、地点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考试。统考课程由省自考办统一组织,考试地点由考生学习所在地县区考办安排。校考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地点在四川警察学院。统考和校考每次考试均按每科26元交纳考务费。六、课程重修1、应用型自学考试在规定的学制内,允许考生参加多次考试,在规定的学制外两年内,也可在学校参加统考和校考课程考试,每次考试均按26元/门交纳费用。2、在规定的学制外延长学制两年内需继续在学校参加学习者,需另缴纳学费,标准按50元/学分。七、课程免试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生、在校生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2、参加我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可替代自学考试英语课程成绩,取得相应的学分。3、不考英语(二)的考生,要加考《犯罪心理学》(1426)(4学分)、《劫持人质案件处置》(8035)(5学分)、《刑事侦查情报学》(8036)(5学分)三门课程,且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八、 毕业待遇凡按侦查学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前必须出具国民教育专科毕业证),享受高等学校相同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对符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毕业生实行电子注册,考生和用人单位均可在教育部网站上查询证书信息。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按规定具有以下条件者,可以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申请学士学位,在学位申请前,必须通过省学位办在每年9月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申请的条件是:1、侦查学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成绩不低于6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2、通过省学位办专门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3、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可以。招收对象及条件(一)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报考警务硕士考生要求:1.为在职人民警察,且工龄在2年以上;2.本科毕业满2年,取得学士学位(报考理工科方向的考生须具有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3.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4.限报委托培养。(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三)学历条件:符合以下四项中任一项的我国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均可报考。①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学士学位的成人教育往届本科毕业生;③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④同等学力考生为以下两类考生:1.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毕业生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四)专业特殊要求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物证技术学研究方向要求考生原专业为理学或工学门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通讯工程、生物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数学等专业招生。(五)身体条件: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①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②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③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一)同等学力考生限报自筹或委培。(二)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三)刑法专业、诉讼法学专业中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两个研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警务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自学考试物证技术学试题

证据学试题及答案(二)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40分) 1.合法的刑讯逼供主要存在于()之下。 A.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形式证据制度 D.神示证据制度 2.下列不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证明对象 B.证明标准 C.犯罪的概念 D.推定 3.根据诉讼证据的(),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A.存在 B.表现形式 C.来源 D.证明方向 4.被害人陈述是我国()中的法定证据种类。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三大诉讼 5.书证可能是()。 A.原始证据 B.传来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6.审查判断证据的主体包括()。 A.原告 B.被告 C.公安机关 D.审判机关 7.当事人陈述特指()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经济诉讼 8.审查判断物证的内容有:() A.真实性 B.相关性 C.合法性 D.科学性 9.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三大诉讼有着不同的证明标准 B.民事、行政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刑事诉讼不同 C.民事、刑事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行政诉讼不同 D.三大诉讼具有统一的证明标准 10.询问证人的主体有()。 A.被害人 B.侦查人员 C.检察人员 D.审判人员 11.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他以带孩子为名,当船行至水库中央时,故意将刚满一周岁的女婴抛入水库,使其溺水而死。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时应主要证明哪些事实()。 A.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 B.郑某的行为系故意 C.该女婴不会游泳 D.该女婴已因溺水而死亡 12.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有()。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自然科学定律 C.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D.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 1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能够作()。 A.证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 D.当事人 14.不可以成为被害人陈述的主体的有()。 A.自然人 B.法人 C.成年人 D.未成年人 15.下列属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 A.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 B.证据事实 C.犯罪事实 D.量刑事实 16.在我国,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的人员范围有()。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 B.目击人 C.被害人 D.侦查人员 17.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可能成为()。 A.物证 B.直接证据 C.言词证据 D.实物证据 18.当事人承认的分类有()。 A.全部承认 B.默示的承认 C.有利的承认 D.诉讼外承认 19.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 A.控诉证据 B.直接证据 C.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 20.视听资料的特点有()。 A.形象性 B.直接性 C.不稳定性 D.综合性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 BC 2 C 3 C 4 A 5 ABCD 6 CD 7 BC 8 ABC 9 D 10 BCD 11 ABD 12 ABD 13 BCD 14 B 15 A 16 AB 17 BC 18 ABD 19 ABCD 20 ABD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自诉人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与其承担的控诉职能相联系。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程序法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 (3)自诉人向法院提出控诉,必须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即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犯罪嫌疑人并不享有沉默权。 3.在下列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1)涉及"资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 (3)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4)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被害人也可提出请求,此时也负有举证责任。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1)确定侦查范围; (2)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祈祷兼听则明的作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发现新的情况和线索,查破案件,使隐藏很深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诉,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最深入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实的传来证据。 2.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是证据的观念,不要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其次,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据,可以寻根溯源,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互相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核实,也可以用作定案的根据。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应的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2)推定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 (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以按经验法则进行。 (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 (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1)直接证据有:A.妇女张某的证言;B.司机刘某的陈述;C.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D.法医的鉴定结论。 (2)辩护证据有:A.地上刹车的痕迹;B.摔坏的手表、里程碑和出车表三个书证所证明的内容(共同构成一个辩护证据);C.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有二辆解放牌卡车经过事故现场;D。司机刘某的陈述;E。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考人民警察的,裸眼视力在1.0以上。刑警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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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考警校有对视力有要求,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觉异常。要求如下:除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外,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8以上(含4.8),北方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南方部分地区男生168cm,女生158cm以上即可,体重不轻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与身高比例应在[(身高cm-105)×(1±20%)]范围内;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皮肤外表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疤麻、对眼、斜眼、斜肩、斜颈、鸡胸等),无文身;

物证技术学自学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 共50分。 1.关于刑法的解释及其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对刑法进行立法解释 B.论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以及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C.文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 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D.将“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限制解释为“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抢劫银行的办公用品的,则不属于抢劫银行”是论理解释 【答案】D 【解析】具有法律解释权力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现有的立法解释也都是全国人大 常委会作出的。 2.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犯罪中止既可以存在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犯罪的实行阶段 B.犯罪行为归于未遂之后,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C.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D.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结果构成犯罪既遂的,应当减轻处罚 【答案】D 【解析】既遂之后不可能成立中止,D项明显错误。其他选项的表述均正确。 3.甲在偏僻的乡间小路上运输毒品,乙见状上前实施抢劫,甲用暴力加以反抗致乙死 亡,甲的行为( )。 A.因为运输毒品属于犯罪行为,甲对乙的侵害加以反抗不是为了维护合法利益,所以 不成立正当防卫 B.是故意伤害行为 C.是正当防卫 D.是紧急避险 【答案】C 【解析】人身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受保护的,都是合法的,尤其是对人身进行暴力犯罪,可以采取特殊正当防卫,本题就属这种情况。保护非法权益不是正当防卫。本题如果仅 仅是抢夺毒品,而没有危及人身安全就不能算正当防卫。 4.李鑫是15岁的中学生,爱好集邮却没有资金。一日,李鑫在邮票市场上认识一个集 邮爱好者王达。王达告诉他刘某家中有几张珍贵的邮票,并唆使他去偷出来。当晚,李鑫潜 入刘某家中,偷到邮票后,发现家中只有刘某14岁的女儿正在熟睡,遂将其强*。对李鑫、 王达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 A.李鑫不应负刑事责任 B.对王达免除刑事责任 C.王达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重处罚 D.对李鑫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王达应从重处罚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 责任。”李鑫虽然只有15岁,但是强*刘某女儿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第3款规定:“已 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鑫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达教唆李鑫去偷邮票,构成共同犯罪。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因此,对于王达,“应当”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 5.张某出于勒索钱财的目的,从幼儿园将一房地产开发商刘某的儿子刘甲骗走,但张 某写给刘某让他交钱赎人的信由于地址错误没有寄到,无法进行勒索。张某嫌成天照管孩子 吃喝太烦,就将刘甲带到异地以3000元卖掉。对张某应当如何处理( )。 A.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B.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答案】A 【解析】张某利用刘某对刘甲安危的忧虑,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将刘甲绑架,构成绑架 罪;后来又出于出卖的目的将刘甲卖掉,构成拐卖儿童罪。属于另起犯意,而非牵连犯,应 数罪并罚。尽管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也包括绑架行为,但由于张某一开始并不是以 出卖的目的,所以不能以拐卖儿童罪一罪论处。 6.下列案件中,何种情况属于自首?( ) A.甲犯杀人罪以后到公安局自首,后来害怕被判处死刑,在被公安局关押期间逃跑, 不久被公安局抓获,又再次承认自己的杀人罪行 B.乙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与不少女孩约会并强*之,在一次犯罪过程中被抓获,审问 时主动交代了以前的强*罪行3起 C.丙、丁系兄弟,二人共同抢劫了一辆出租车并将司机杀死。此案被定为特大案件, 公安局长表示一定要侦破。丙丁二人分别逃亡,在逃亡途中丙自首。为了保护兄弟,丙交代 了所有的罪行,一人承担全部罪责 D.戊系一名17岁的中学生,利用网络技术将学校的档案材料改得一塌糊涂,还侵入当 地银行系统,将银行巨款转到自己的帐户之下。其父知道以后,将戊痛打一顿,并捆绑至公 安局,戊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答案】D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 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与自首不同的是坦白,自动投案如 实交代罪行是自首,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罪行是坦白。因此,A项中甲的行为不是自首。此 外,特殊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交代的罪行是否是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是不同 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同种罪行的只能是坦白。B项中乙交代的都是强*罪行,不构成自首。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 知道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道的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够认定为自首。 C项中丙没有供述丁的犯罪行为,不构成自首。自首的方式包括多种。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 主动,而是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友主动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应当 视为自动投案。 8.甲系某国有公司干部,2005年2月被公司委派到该国有公司参股的某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公务。 2006年3月,中国证券市场行情看涨,甲遂挪用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60万元, 用于炒股。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27 1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构成贪污罪;其他公 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单位财物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该“利用职务之便”,通常是 具有对财物“管理性”职务的便利,不包括纯劳务性工作的便利。在本案之中,范某等人不 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只是属于临时劳务人员,利用工作上的方便,故 只构成盗窃罪。根据第 270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 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侵占罪,本案的情形显然不属于该条规定的犯罪。 9.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___起计算?死 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___起 计算?( ) A.判决公布之日;判决执行之日 B.判决确定之日;判决执行之日 C.判决确定之日;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 D.判决公布之日;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17.下列应该认定为赌博罪的有: ()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5 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 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某被虐待,杀死丈夫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中发现有人密谋杀死看守越狱, 就悄悄报告7管教人员,从而将打算进行犯罪的人捕获,人民法院认为赵某杀死其丈夫的手 段过于残忍,不同意对其适用减刑 B.乙某被羁押3个月后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后在监狱中表现非常良好,人民法院裁 定减刑为有期徒刑,并将其以前被羁押的时间抵扣减刑后的有期徒刑刑期 C.丙某被假释后舍己救人,在抗洪救灾中抢救75人,人民法院没有对其适用减刑 D.丁某犯有盗窃罪,在1997年12月27日执行完3年的有期徒刑,2001年11月9日 因为抢劫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但在行刑期问劳动时跳到江水中救两名落水儿童,人民法 院经过人民法院批准,裁定适用假释 【答案】C 【解析】A项中的行为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 8条的规定应当减刑, 所以错误。B项,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18条的规定,只有有期徒刑的减刑中才将犯罪人审前羁押的时问折抵刑期。C项,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假释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再减刑。D项,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批准的特殊情况的减刑,不包括该条第2款规定的累犯等 情形。 11.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 避并经检察长同意。 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 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 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 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决定 【答案】D 【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或 者第29条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查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12.某市民政局干部刘某将上级拨付的救济款 50万元,挪用于自己买卖股票。半年后 刘某害怕事发入狱,将手中股票抛出后,携款潜逃。刘某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 )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贪污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C 【解析】刘某挪用救济款50万元用作营利性活动——买卖股票且数额巨大,已构成挪 用特定款物罪;但刘某携款逃跑导致其犯罪目的由非法占用转化为非法占有,则定贪污罪。 13.某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但在缓刑考验期后才被发现,且未过追诉时效,下列做 法哪种是正确的?( ) A.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B.撤销缓刑,将前罪与后罪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C.对后罪处以刑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D.对前罪仍适用缓刑,后罪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因缓刑并未实际执行刑罚,而是暂缓刑罚执行,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即 不再执行刑罚。但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撤销缓刑,前后罪并罚。 14.下列情形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有( ) . A.甲遗弃被抚养人,情节恶劣的 B.乙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 C.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D.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答案】C 【解析】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只有五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侵占罪和暴力干涉婚 姻自由罪。其中侵占罪是绝对的亲告罪。遗弃罪不是亲告罪。故A项不当选。 《刑法》第246 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 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根据本条规定,C项正确。 《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 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 2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本条规定,D项错误。 《刑法》 第2 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 款罪, 致使被害人重伤、 死亡的,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 告诉的才处理。 ” 根据本条规定,B项不正确。 15.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仿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 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 “盗版光盘无价值。 ”对钱某骗取光盘 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C.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未遂 D.钱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答案】B 【解析】 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 骗取音像中心VCD光盘的行为属于“明 5 知是伪造、变造支票而使用”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例,根据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对钱某应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应以是否骗得财物为既 遂、未遂的标准,因此钱某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虽然赃物估价部门认为“盗版光盘无价 值”,但对于某音像中心和钱某来说,则并非如此,一方损失了3.5万元的货物,另一方获 得了3.5万元的货物,因此诈骗行为已告既遂。 16.某单位司机甲同乙、丙二人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 至一市场附近时,甲由于过度疲劳致精力不集中,将前方一骑自行车的丁撞倒,甲刹车不住 致使车从丁身上压过,造成丁当场死亡。甲为逃避责任,不听乙、丙二人劝告,驾车逃走; 由于其慌不择路,在行至集贸市场时,又将一妇女撞死。某甲构成何罪?( ) A.第一、第二次撞死人,均为交通肇事罪 B.第一次为交通肇事罪,第二次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第一次为交通肇事罪,第二次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D.第一次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次为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解析】甲为逃跑在集贸市场高速行驶,危害了公共安全,对不特定的人的健康和生命 构成威胁。 17.甲某身为铁路派出所民警遇到其友乙某,乙某告知因犯杀人罪正在受到追捕。甲某 给乙某1000元,将乙某送上火车。追捕乙某的公安人员赶到,甲某上前搭讪,故意延误追 捕者时间,使乙某逃脱。甲某行为构成( ) . A.窝藏罪 B.包庇罪 C.徇私枉法罪 D.私放在押人员罪 【答案】A 【解析】乙某不是在押人员,所以甲某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 所以不属于徇私枉法罪;凡是资助罪犯逃匿的,通常定窝藏罪;而包庇只包括,为罪犯作假 证明的或者有关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参见第 362条。 18.丁某欠甲某现金3万元,甲某多次向丁某索要,但丁某以种种借口拖延不还。甲某 遂与他人将丁某骗到其亲戚家一空屋内关押起来,使用暴力方法逼其还债,致使丁某左眼伤 残,丧失视力。甲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非法拘禁罪 B.故意伤害罪 C.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D.绑架罪 【答案】B 【解析】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重伤的只定故意伤害一罪。 19.下列情形中,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是( ) . A.某村民委员会主任雷某将上级春节时慰问贫困地区的一台彩色电视机私自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归还村委会成员欠饭店的吃喝账 B.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位高级办公楼,被境 外媒体报道后,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 C.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本单位投资期货交易,当年赢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置防汛物资 D.某县民政局干部齐某将上级拨付的5万元扶贫专用款挪用于本人购置新房,1年以后,齐某凑齐5万元归还 【答案】B 【解析】《刑法》第273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 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界定了特定款物的外延。A项中的电视机系慰问品,不是特定款物;C项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D项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而构成挪用公款罪。 2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3条和《刑诉解释》第5条。97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删去了原法关于“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规定。 21.下列情形构成诈骗罪的是( ) . A.甲某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 额较大的 B.甲某得知本厂业务员乙某要去送人造金刚石,萌发非法占有念头。预先准备好一袋河砂,以备调换金刚石之用。第二日,甲某受厂办指派,驾驶面包车送乙某携金刚石到火车 站。在乙某吃饭之际,甲某提出到远处修车。乙某要求跟车同往,甲某婉言拒绝,并表示一定保证车上金刚石的安全。乙某信以为真,一再嘱托看好货物之后。允许甲某将车开走修理。甲某乘机打开封装的纸箱,用砂子调换出金刚石 C.甲某雇乙某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乙某谎称车胎漏气骗甲某下车观看, 甲某下车后,乙某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 D.甲某与乙某同住一集体宿舍,知道乙某信用卡的密码。某日甲某一人在宿舍时发现 乙某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甲某捡起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万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放到原处 【答案】A 【解析】A根据院司法解释,盗接、盗用他人的电话线电话号码并使用的,构成盗 窃罪;使用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骗取入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构成诈骗罪。B应 当认定为盗窃罪,本案中甲虽然使用欺骗的手段,但并未构成正式交付、保管关系,仍是趁 机从中窃取,故应为盗窃罪。C应当认定为抢夺罪。抢夺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的主要区 别在于是否使用抢夺的手段,而诈骗罪与他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获得被害人的交付。D应 当认定为盗窃罪。但如果不是在房间内捡到,而是在其他公共场所捡到信用卡后盗用的,构 成信用卡诈骗罪;另外,盗窃信用卡后并使用的,构成牵连犯,以盗窃罪从一重罪论处。 22.某区人民法院对王某诽谤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开庭审理后,自诉人丁某要求 撤回告诉。经审查后,自诉人撤诉确属自愿,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中止审理 B.不准撤回自诉,继续审理 C.决定转为普通程序 D.准许撤回自诉,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 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④依照刑法告诉才 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刑诉解释》第198条规定:“对于自诉 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 罪,自诉人在审理过程中要求撤诉,且经审查确属自愿,区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被害人撤诉, 裁定终止审理。本题应当选择D项。 23.涉嫌杀人的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住同一小区的黄女士在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时 说:由于她在某次与习某一起过夜时,听习某讲了他如何杀害被害人的事情。对于黄女士向 公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属于( ) . A.案件线索,而不是证据 B.原始证据 C.书证 D.直接证据 【答案】D 【解析】刑事证据基本理论。首先,这段话肯定是证据,是证人证言而不是书证;是传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其次,这段话既指出了发生了犯罪、杀人,又指出了谁是实施者, 因此,是直接证据。 2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自诉案件( ) . A.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可以由被害人自主选择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直接受理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六机关规定》第4条。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案件,在法庭调查中要涉及到质证的问题,对此,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法庭向当事人出示物证 B.由审判人员向被告人出示物证 C.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物证 D.由公诉人、辩护人向当事人出示物证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7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 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 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不属于西方证据法律制度历史发展阶段的是() A.神示证据制度 B.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法定证据制度 D.无罪推定证据制度 2.下列不属于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特征的是() A.刑讯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手段 B.重视“五听”判案法 C.注重对实物证据的收集 D.从未存在过神判法 3.下列不属于证据基本属性的是() A.合法性 B.合意性 C.关联性 D.客观性 4.证据规则是() A.法官自由心证中自由裁量的 B.证人的规则 C.法定的规则 D.具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则 5.美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 A.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心证 B.清楚的、明确的、令人信服 C.排除合理的怀疑 D.盖然性的优势 6.下列证据种类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所没有的法定证据种类的是() A.视听资料 B.勘验笔录 C.鉴定结论 D.现场笔录 7.犯罪嫌疑人甲在捕前给同案犯罪嫌疑人乙打电话,商量如何处理所盗窃的赃物,这次通话被公安机关录音。该录音属于() A.物证 B.证人证言 C.视听资料 D.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8.债权人甲以买卖合同书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买卖法律关系,此买卖合同书属于() A.间接证据 B.物证 C.反证 D.书证 9.英美证据规则的适用是针对() A.物证 B.实物证据 C.书面证据材料 D.证人证言 10.某地一13岁幼女被*杀,经侦查,某甲被作为嫌疑人,理由是:甲过去在生活作风上犯过错,35岁还没结婚,因此,有作案动机;女孩被害当天,甲一人一直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坡地里犁地,有作案时间;找甲谈话时,他脸色发白,语无伦次,这是心虚的表现。本案中,侦查机关的做法属于() A.推定 B.假定 C.拟制 D.推测 1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 A.可以选择性的回答 B.应当如实回答 C.可以保持沉默 D.有权拒绝回答 12.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陈述属于() A.当事人陈述 B.证人证言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D.不同于上述选项的独立的证据种类 13.证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证() A.是聋哑人的 B.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C.不能正确辨别是非且不能正确表达的 D.年幼的 14.证明责任的倒置() A.一般以法律明确规定为前提 B.是由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决定的 C.实质是免除法院的查证 D.是由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决定的 15.传来证据又称为() A.传闻证据 B.间接证据 C.派生证据 D.言词证据 16.在诉讼中,下列人员不能被替代的是() A.翻译人 B.鉴定人 C.证人 D.代理人 17.以是否依职权制作为标准,可将书证分为() A.文字书证、图形书证、符号书证 B.公文书证、私文书证 C.处分性书证、报道性书证 D.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译本等 18.证据法上的狭义的当事人承认是指() A.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 B.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C.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和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D.当事人的默认 19.下列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备选项中,错误的是() A.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法”仅指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B.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C.在刑事诉讼中,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D.非法证据可用于追究非法取证者或者伪证者的法律责任 20.下列提取证据材料的方法中,主要适用于提取与案件有关的便于移动的物品和痕迹载体的是() A.音像提取法 B.实物提取法 C.模型提取法 D.粘印提取法 21.在调查收集证据的方法中,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待案情的活动属于() A.询问 B.讯问 C.质问 D.辨认 22.下列选项不属于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的是()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 C.国家机关公报的事实 D.外国的法律 23.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 B.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规范具体化 C.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D.证据法是仅仅约束当事人的法律 24.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它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该条规定属于() A.意见证据规则 B.相关证据规则 C.证据规则 D.补强证据规则 2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据如没有经过当事人的质证() A.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B.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C.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D.由法官判断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26.下列关于物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物证比人证更可靠 B.物证能直接证明案件真实 C.物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D.物证只是指实体物,不包括痕迹 27.在行政诉讼中,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发生争议的,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诉讼代理人 28.证明标准() 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 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 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 29.下列各项义务中,不属于证人义务的是() A.如实陈述的义务 B.出庭作证的义务 C.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D.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30.物证的根本特征是() A.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B.以属性、特征或者存在状况等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C.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D.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包括( ) A.情况证据 B.死者生前所做的陈述 C.公共文件 D.视听资料 E.学术论文 32.证明的相对性原理表明( ) A.诉讼审判与科学研究不可能等同 B.必须在冲突的诉讼价值之间进行选择、取舍和协调 C.证明可以复现已经发生的事实,从而达到绝对真实 D.诉讼证明是不可能发现真实的 E.证明只可能充分接近而不可能完全复现已经发生的事实 33.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原件分清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民事责任,从而作出了判决。该借款合同属于( )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 D.实物证据 E.派生证据 34.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诉讼鉴定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充分了解案件事实 B.不具有法定回避的情形 C.具备鉴定案件事实所需要的专门知识 D.具有专门的法律知识 E.具有鉴定所必须的技术手段 35.视听资料的特征包括( ) A.综合性 B.形象性 C.间接性 D.准确性 E.科学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 36.(本题7分)在民事诉讼中,为什么在有些情况下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37.(本题7分)对程序事实的证明,应采取严格证明还是自由证明?为什么? 38.(本题8分)简述我国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内涵。 39.(本题8分)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继承人A提出被继承人的遗嘱,请求法院依据该遗嘱分割遗产。继承人B提出证据证明该遗嘱已被A篡改过,但是法院没有审查B的证据,而认为该遗嘱经过了公证,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问: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 40.论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的方法。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 41.甲从广东某老板处进了一批阁楼片(**光盘),打算转卖给乙。甲与乙约定在乙的住处交货。一天,甲的妻子丙开着一辆面包车,与甲一起将货物运到乙的住处。在清点光盘的数量时,丙才知道是**光盘,于是没有参与清点和搬运。货物清点完毕后,公安人员忽然到场,将甲、乙、丙三人抓获,并且将**光盘、面包车和甲的手机扣押。经过讯问,甲和乙供述了贩卖**光盘的全过程,丙对知道的案件事实也作了陈述。问: (1)在本案中,侦查机关调查收集到了哪些证据?分别属于什么法定证据种类? (2)在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

生物技术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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