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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46.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高分强化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A[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依此,被监护人甲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丁承担,而丙、丁因另有约定,所以丙应承担最终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个人提供担保。3.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甲没有合法根据获取乙的羊的所有权,并使得乙受到损失,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甲不知乙的羊混入自己的羊群,甲的行为不构成有意识的“拾得”或“无因管理”。授权行为,在民法上一般指授予代理权,由代理人为本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很明显也不存在这种问题。据上,排除选项ACD。4.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的范围。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对方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如卖方发出货物,买方应支付货款;出借人支付所借款项,借款人支付相应利息等都是有偿合同。相反,就是无偿合同。合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并非完全按照生活中的客观事实,有些是法律为了更好地调整相关社会关系作出的特别规定,如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等。《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本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就表明,法律规定的这两类合同都属于有偿合同。《合同法》第237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明确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当然也是有偿合同。只有保管合同,合同法没有要求必须支付保管费。《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有现实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故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题意。9.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担保物权的分类。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10.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根据从他人那里转移来的,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所取得。与原始取得相对应的是继受(传来)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合同、继承、接受遗赠、征收等行为。依据该理论,本题中,A项继承遗产、B项受赠图书、D项购得汽车都是从原所有权处取得的,属于继受取得。只有C项收获庄稼,属于土地上所产生的孳息,不是依赖于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故为原始取得,答案为C项。11.D[解析]《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12.A[解析]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这是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作的分类。1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14.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15.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提存。提存作为民法特有的制度,是指由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原因,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提存是债权债务终止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故D项正确。16.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权利的认定。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性质直接体现为一定利益,但必须是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保护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因此,认定民事权利时,就以能否为主体带来直接利益进行判断,主体是否享有该权利是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保护的依据。本题选项中,A项婚姻自由权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的范畴,B项亲属扶养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C项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范畴,由作者享有。这三项权利都能为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为法律所确认,故都属于民事权利的律行为。《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选项A应选。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其成立也谈不上交付遗产,据此排除选项C。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据此排除选项D。22.D[解析]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因此,应选D。2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实践性合同的范围。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相对,是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交付实物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要求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实物;而诺成性合同不要求交付实物,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故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A项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达成的关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协议;根据本法第251条的规定,B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两者的定义表明其为典型的诺成性合同。根据本法第365条的规定,C项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该定义表明合同成立应以交付保管物为要件。根据本法第288条的规定,D项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托运人一经约定即产生约束力,故运输合同也为诺成性合同。综上分析,只有C项符合题干要求,其他三项均为诺成性合同。24.D[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就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因此应当归受托人所有。25.D[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A、B项属于婚姻无效事由。根据本法第11条的规定,D项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至于选项C,不影响婚姻效力。特别注意,对选项C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而认为属于撤销事由,因为合同法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合同法》第2条第2款)。因欺诈而结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婚姻无效;但是《婚姻法》第10条并未将此规定为无效事由。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欺诈而结婚的,不影响婚姻效力。26.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掌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则。27.C[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的几种形式。欺诈行为是由于一方的欺诈而使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致使其遭受重大不利的行为。该题不属于欺诈行为。28.A[解析]《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选项A应选。29.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认定。一份合同,属于法律上的哪种类型,必须根据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体现的基本特征判断。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单纯的提供服务,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完全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不同类型的合同特征分析本题,照相馆根据顾客要求,完成冲印胶卷工作,提供冲印好的胶卷,由顾客支付报酬,顾客作为定作人,照相馆作为承揽人,完全符合承揽合同的定义,不属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故正确答案为B项。30.D[解析]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据此,选项D应选。二、判断题31.×[解析]法人具有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由于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其意思的作出需要借助于自然人,但自然人为法人作出的意思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32.×[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第三人而使第三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委托代理人。33.√[解析]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34.√[解析]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原则上只能为其设定权利,而不能设定义务。35.×[解析]此种情况为正当防卫而非紧急避险。36.√[解析]《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上述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但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37.×[解析]著作权自作品形成之日起产生,而非发表之日。38.×[解析]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39.×[解析]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既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又可以以出让方式取得。40.√[解析]遗嘱具有人身性,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而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参考资料:PDF教材转化成Word怎么做?PDF教材转化成Word怎么做?1、首先,在百度上搜索“捷速文字识别软件”,找到相关网站,下载下来,安装运行就可以了。2、双击打开已经下载好的软件,可以看到弹出的对话框,选择“从PDF读文件”。接着会弹出打开对话框,选择保存PDF的文件夹,打开需要编辑的PDF。或直接进入到操作界面,点击“读取”按钮,然后到打开对话框中选择你需要识别的PDF,添加进去。之后操作界面的窗口就会显示出文件内容。3、文件添加成功,直接用鼠标选中需要识别的文字直接点击“识别”按钮,软件会自动进入到识别程序,不需要任何操作,瞬间就会出现识别结果在原文件的右手边。4、最后得到的识别结果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保存格式,这里需要保存为word就直接点击Word就可以了。浙江自考民法学和民诉现在的考试教材是哪本?浙江省自学考试法律专科是翁晓斌编写的,98版的,2001年第四次印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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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乙合伙经营期间,对丙负债3万元。后来,丁加入合伙成为新的合伙人。该债务应该( ) A.由甲和乙连带承担 B.由甲、乙和丁连带承担 C.由甲和乙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 D.由甲单独承担 2.下列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是( )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B.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超越其代理权 C.行为人自始就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 D.代理人的代理权消灭后仍以代理人身份而为代理行为 3.在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义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是一种(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4.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是( ) A.真意保留行为 B.通谋虚伪表示 C.隐藏行为 D.受欺诈的意思表示 5.民事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中的自卫行为是( ) A.人身拘束行为 B.扣押行为 C.正当防卫 D.提起诉讼 6.李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彩电,张某与多个客户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后,李某突然死亡,而客户正急待供货。这时张某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是( )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 A.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社会关系 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思想关系 8.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典权是以支付典价为对价的物权 C.典权可以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没有期限的限制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9.下列有关用益物权的判断,错误的是( ) A.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 B.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C.用益物权不具有独立性 D.用益物权主要是就物的使用价值对物进行支配 10.甲作为出租人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作抵押,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则( )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经乙同意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有效 D.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11.甲向乙借款15万元,以一仓单质押。双方于2005年3月5日达成口头协议,2005年3月8日订立质押合同书,甲于2005年3月10日将仓单交付给乙。2006年5月30日还款期限届满,甲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A.2005年3月5日 B.2005年3月8日 C.2005年3月10日 D.2006年5月30日 12.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丙可向乙追偿 D.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13.2003年5月4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月1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月2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月4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月1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月2日 D.作为质押物的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割遗产后,发现被继承人有未清偿的个人债务的,首先应由( ) A.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B.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C.受遗赠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D.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15.甲于2001年立有一公证遗嘱,2003年立有一自书遗嘱,2004年病危期间又立有一代书遗嘱。三份遗嘱均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但内容相抵触。2004年10月甲病故,其遗产应( ) A.按法定继承处理 B.按自书遗嘱处理 C.按公证遗嘱处理 D.按口头遗嘱处理 16.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17.下列对转继承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只适用于遗嘱继承 B.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C.只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 D.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8.甲将摄录有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光盘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9.对于人身伤害,既可以适用财产责任方式,也可以适用非财产责任方式。下列属于财产责任方式的是( ) A.恢复名誉 B.消除影响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20.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年 B.2年 C.4年 D.6年 21.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时,受害人无须证明的是( ) A.存在损害事实 B.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C.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23.下列有关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撤销权针对的均是双方行为 B.撤销权只能针对无偿行为 C.撤销权的行使一律不以第三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D.撤销权的行使应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为之 24.同一主债有二人以上的保证人时,如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保证人是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时,应( ) A.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B.平均承担保证责任 C.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不承担保证责任 25.甲偷看了好友乙的日记后,向其他人透露乙在日记中所记载的一些情感话语。众人虽未以此取笑,但乙得知后仍倍感痛苦而跳楼自杀,导致下肢瘫痪。甲的行为( ) A.不构成民事侵权 B.侵害了乙的身体权 C.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26.下列事实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 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20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30万元 C.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 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100元 27.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提存 28.区分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单一之债,而劳务之债是多数人之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29.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 A.监护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名称权 30.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划分标准是( ) A.债的主体的不同 B.债权内容的不同 C.债务内容的不同 D.债的标的物不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张某有妻刘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张某祖父仍健在。张某与刘乙共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死后,对该财产分割,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3间、张丙、张丁和张某的祖父各l间 B.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按份共有 E.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32.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 A.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B.有损害事实 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E.主体仅限于法人 33.下列表述中体现了物权的排他效力的是( ) A.物权的权利人只能为一人 B.物权优先于债权 C.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D.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E.在同一物上所有权和债权不能并存 34.下列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有 ( ) A.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代理人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 B.出卖人误将名画真迹当赝品出卖的行为 C.出卖人出售以次充好的商品的民事行为 D.甲误把乙出借物品给自己而认为是赠与给自己而的民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35.债务人将该债的标的物提存以后,则 ( )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E.标的物的保管费用仍由债务人承担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37.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8.简述债的发生依据。 39.简述法人责任的特点。 40.简述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0分) 41.试论述物权的优先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李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乙出嫁后,李某随甲一起生活,但由于李某年老多病,甲十分嫌弃,经常打骂虐待李某,李某多次表示痛不欲生,村民多方劝解无效。甲有两个儿子丙、丁,丙常常照顾李某,在甲车祸身亡后,李某搬到丙家,由丙照料起居。李某病逝后,留有遗产10万元人民币。 问:(1)对于李某的遗产哪些人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 (2)丙是否可以分得遗产?说明理由。 43.甲与乙系邻居,2003年5月18日,甲搭乘乙的摩托车时,由于乙刹车时误踩油门与大树相撞,甲被摔倒在地上,造成颅骨骨折。在医院治疗后,甲花去医疗费14500元。甲出院后,乙经常去探望,甲未向其要求支付医疗费,但乙于2004年4月主动给甲送来了8000元医疗费。2005年3月,甲向乙要求支付住院期间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遭到乙的拒绝。2006年2月2日,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 问:甲提起诉讼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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