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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毕业生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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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毕业生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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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毕业生名册

自考毕业证和学生登记表都丢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十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

六、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需要办理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的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到省级考办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与毕业生登记表同等的效力。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十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

三、经省级考办、主考院校审定无误后,省级考办打印毕业生名册,组织地级考办办理发证手续。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省级考办、地级考办及主考院校各存一份。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五、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关于毕业证书:可以找你之前申请毕业的自考办去申请打个毕业的证明,但是能不能补办毕业证也要咨询自考办,同样也可以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有在线的,也有纸质的,纸质的学历证明费用大概是200字以内是国家盖章证明的。

学生登记表其实就是成绩单,你可以登录学信网去申请一份成绩证明,是要交一定的费用, 到时候会寄给你有盖了章的成绩单。

要求出具相关证明等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需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附上报纸原件(一份)。

2、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扩展资料:

补办具体步骤: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二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证

毕业证遗失虽然不能补办原件,但能补办“毕业证明“!不过毕业证明和毕业证原件虽然一字之差,但还是有区别与不同之处哦,原件的说服力是无可替代的。

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1、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2、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其中包括:毕业证书的申请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申明遗失的报纸经核实无误后,就可以拿到毕业证明书了。一般情况下,补一张毕业证明书需要三月,要补的一定要合理安排好时间,以免耽误要事。

自考本科学历的作用还是比较多的,某种程度上来说,和普通本科学历的作用是差不多的。都可以帮自考也有毕业档案,自考毕业档案的作用是什么呢?自考的毕业档案也是考生们需要重视的一项文件,其作用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01自考档案是什么?自考毕业档案即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是指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或者是专科文凭的毕业生所取得的学籍和毕业档案。毕业档案包含:毕业生自学考试期间取得的①所有自学考试单科合格成绩单;②实践论文成绩;③毕业生个人信息、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共同对毕业生的;④毕业审定结论和;⑤其他与毕业生档案信息相关的盖章资料。如果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取得主考院校所颁发的学位证书,主考院校颁发盖有其印章的⑥学士学位审定表一份,和毕业生登记表一起,成为自学考试本科生的最后毕业档案。02自考档案有什么用处?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外,也是维护自考生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不论是工作调动、考研、考公,还是评定职称、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它。如果处理不好,如造成遗失、放在自己手中、或一直放在人才中心没有管,被人才市场等机构封存,都会变成死档!千万不能大意!助考生们达成考证、考研、考公等需求。(1)参加研究生考试更轻松自考本科学历的作用之一就是可以让自考本科毕业生和普通本科生享受一样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要知道,对于专科生来说,如果想要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们需要做到的就是在毕业两年之后,以同等学力的身份参加研究生考试。不过,考生们需要知道的是,硕士研究生考试对于专科生的限制还是比较大的,对于专科生报考来说,压力会比较大。因为,大部分招生院校对于专科报考是有加试的,且专科毕业生可以选择的报考院校是有限的,有院校是明确表示不招收专科生的。由此,在报考方面,有了自考本科学历会更加轻松一些。(2)在公务员考试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大家也知道,很多的公务员岗位对于考生的学历是有要求的,虽然也招专科学历的报考者,但是岗位一般不会很好,且岗位名额也有限。所以,考生们如果想要考上公务员考试,可以考虑通过提升学历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给自己更多的报考选择。(3)获得更多的资格证书的报考资格拥有了自考本科学历,考生们就有了报考本科学历才能报考的资格证考试的资格。对于自己未来的择业,或者自我提升都是有好处的。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

2022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注意了,江西教育考试院发布了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4日-16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0日前,通过自考报名点刷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个人身份信息(原已采集过信息的无须采集),否则本次不能申报毕业。

2.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考生本人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成绩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近六个月内1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与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现场办理人工审核毕业申报手续。

3.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4.毕业审核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二)申报材料

1.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有关规定,从2022年上半年毕业生资格审核开始,凡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现场采集电子照片(申报系统已经做好配套功能),即今后自考毕业证照片不再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具体要求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查看《关于印发〈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流程

1.申请毕业的初审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 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

2.凡申请毕业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报名点(初审单位)进行毕业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就近到任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3.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三、审核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

1.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逐一仔细核对,并确认签字。

2.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考生毕业申请,须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查验考生上交的毕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采集毕业生电子图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信息核对及考生确认签字登记;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笔迹,如笔迹不符,作退档处理并说明退档原因;收取初审通过考生的毕业审核及工本费,上报毕业生档案及相关信息数据到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3.对申请本科毕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逐个上网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审核人员在“专科毕业生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签字、盖章。

4.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申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已取消号段的考生申报。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申报点)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核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验证其学历证明。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下载毕业生数据,打印毕业证书,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工作。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初审单位,并由初审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退档原因。

(三)主考学校

1.做好与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交接毕业生材料工作,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验收。

2.审核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本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代码相符。重点审核各专业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综合实践情况。对非本校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要及时予以退回。

3.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其笔迹。如笔迹不符,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

4.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上加盖公章。按设区市原顺序,将档案袋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四、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19日,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2.2022年12月20-23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派专干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材料。

3.2022年12月26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4.2022年12月27-30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5.2023年1月3-6日,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集中审核毕业生材料,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五、其他

做好防疫健康监测。工作期间,参与审核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提前7天开始进行每天身体状况自我监测,携带72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具体以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不聚集。进入审核场地时,须接受“绿色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附件:

1.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2.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3.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集中审核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略)

4.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集中审核工作人员信息表(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附件2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拍照示例如下图所示:

本篇文章来源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无法补办。湖北省没查到,湖南省流程如下可以参照执行: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 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对补办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书做出以下规定。一、查询方式: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查询二、办理时间:办理期限为集中受理终止之日起3—7个工作日(不包括主考院校盖章时间)。三、办理流程:1.准备申报材料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b.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带“毕业证书”原件;c.补办“毕业证明书”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的遗失启事;d.如果同时补办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需要同时补办需要提供本人加盖地市或主考学校公章的毕业生花名册;e.一寸免冠相片1-2张;f. 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要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到原来申办毕业的县(市、区)或主考院校自学考试机构填写申请表,交验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身份证,经县 (市、区)、市(州)、主考院校和省自学考试机构逐级审核确认后,由省自学考试机构补发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收费180元,依据湘价服 〔2006〕188号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1。出成绩后去自考办申请毕业设计2。找个指导老师(自己找),向主考院校提交设计大纲(设计选题,理论上是指导老师给做,但你问问人家给不给你作)3。开始做毕业设计4。11月参加答辩,应该是要过去的5。等结果1,当然不能别人代替,不然你怎么答辩?时间限制提交选题的时候会告知的,一般3个月,要求就多了,格式,章节内容,封面,理论依据,引用文选,代码实现。。。。这个要求你看学校的通告,在这里说了也不准确,各专业有差别,但不外乎这些,照片不要2,指导老师自己找,人家不管,找个工作的工程师充充就行。先提交论文的大纲吧,通过了才能继续

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模板

济南自学考试花名册:一般情况下都是用教务处的花名册复印件再加盖一个学校的章就可以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自考毕业生花名册

2022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注意了,江西教育考试院发布了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4日-16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0日前,通过自考报名点刷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个人身份信息(原已采集过信息的无须采集),否则本次不能申报毕业。

2.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考生本人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成绩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近六个月内1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与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现场办理人工审核毕业申报手续。

3.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4.毕业审核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二)申报材料

1.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有关规定,从2022年上半年毕业生资格审核开始,凡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现场采集电子照片(申报系统已经做好配套功能),即今后自考毕业证照片不再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具体要求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查看《关于印发〈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流程

1.申请毕业的初审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 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

2.凡申请毕业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报名点(初审单位)进行毕业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就近到任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3.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三、审核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

1.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逐一仔细核对,并确认签字。

2.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考生毕业申请,须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查验考生上交的毕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采集毕业生电子图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信息核对及考生确认签字登记;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笔迹,如笔迹不符,作退档处理并说明退档原因;收取初审通过考生的毕业审核及工本费,上报毕业生档案及相关信息数据到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3.对申请本科毕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逐个上网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审核人员在“专科毕业生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签字、盖章。

4.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申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已取消号段的考生申报。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申报点)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核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验证其学历证明。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下载毕业生数据,打印毕业证书,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工作。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初审单位,并由初审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退档原因。

(三)主考学校

1.做好与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交接毕业生材料工作,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验收。

2.审核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本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代码相符。重点审核各专业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综合实践情况。对非本校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要及时予以退回。

3.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其笔迹。如笔迹不符,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

4.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上加盖公章。按设区市原顺序,将档案袋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四、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19日,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2.2022年12月20-23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派专干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材料。

3.2022年12月26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4.2022年12月27-30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5.2023年1月3-6日,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集中审核毕业生材料,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五、其他

做好防疫健康监测。工作期间,参与审核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提前7天开始进行每天身体状况自我监测,携带72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具体以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不聚集。进入审核场地时,须接受“绿色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附件:

1.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2.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3.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集中审核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略)

4.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集中审核工作人员信息表(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附件2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拍照示例如下图所示:

本篇文章来源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07年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于4月申请,2008年6月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于2008年7月中旬前发放学士学位证书,请各位考生本人按时领取。但是各省都有不同但都是在6月下旬以后

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以下简称学历文凭考试)考生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考试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定后发给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在毕业证书上附署。其工作办法如下: 一、毕业申请 考生在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及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后,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在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交纳毕业生审定费,其标准参照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执行。 二、学校承担的主要工作 (1)各试点学校须按要求组织考生正确、完整、规范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花名册》上的课程名称、成绩是否一致,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鉴定。 (2)各试点学校要分专业按准考证序号和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排列顺序(EXCEL97文件类型)建立毕业生信息库,并打印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在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连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报省自考办。涉及自学考试课程顶替的,需在备注栏内注明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号,并上交自学考试准考证及课程合格证书。 (3)各试点学校将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省自考办。 (4)毕业证书号按教育部的规定统一为17位数(详见代码说明)三、省考委审定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根据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上报的材料,负责对考生毕业资格的终审,在审定合格的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省教育厅、省自考委各一份。四、学历文凭考试毕业审定的其它要求均按照《浙江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办法》执行 毕业生审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必须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政策办事,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质量。6月毕业:9月申请 12月毕业:3月申请 但具体时间各地不同,但是月份是相同的,日期不同。

济南自学考试花名册:一般情况下都是用教务处的花名册复印件再加盖一个学校的章就可以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考本科毕业生花名册

河南书山继续教育协会专注学历提升,学历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

1。出成绩后去自考办申请毕业设计2。找个指导老师(自己找),向主考院校提交设计大纲(设计选题,理论上是指导老师给做,但你问问人家给不给你作)3。开始做毕业设计4。11月参加答辩,应该是要过去的5。等结果1,当然不能别人代替,不然你怎么答辩?时间限制提交选题的时候会告知的,一般3个月,要求就多了,格式,章节内容,封面,理论依据,引用文选,代码实现。。。。这个要求你看学校的通告,在这里说了也不准确,各专业有差别,但不外乎这些,照片不要2,指导老师自己找,人家不管,找个工作的工程师充充就行。先提交论文的大纲吧,通过了才能继续

毕业证丢失补办是不可能的,只能办理一份学历证明,这东西等同毕业证书。至于毕业生登记表是可以去自考办申请补办,因为这东西要放进考生的人事档案中去。我的毕业生登记表就是去年补办的。以上这两个证件的处理流程,在自考办的网络公开信息里面都有的,以下是湖南省的你可以参照去咨询湖北省自考办。湖北省没查到,湖南省流程如下可以参照执行: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 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对补办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书做出以下规定。一、查询方式: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查询二、办理时间:办理期限为集中受理终止之日起3—7个工作日(不包括主考院校盖章时间)。三、办理流程:1.准备申报材料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b.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带“毕业证书”原件;c.补办“毕业证明书”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的遗失启事;d.如果同时补办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需要同时补办需要提供本人加盖地市或主考学校公章的毕业生花名册;e.一寸免冠相片1-2张;f. 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要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到原来申办毕业的县(市、区)或主考院校自学考试机构填写申请表,交验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身份证,经县 (市、区)、市(州)、主考院校和省自学考试机构逐级审核确认后,由省自学考试机构补发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收费180元,依据湘价服 〔2006〕188号文件)。

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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