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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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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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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于10月25日顺利结束,本次评卷工作组织规范、严谨,整体流程紧凑、高效。接下来将进行分数合成、复核、校验、检查及违规处理等工作,考试成绩将于11月1日公布。为确保网上评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评卷结果准确、公平、公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成立了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细致的工作方案。评卷前,我区召开了评卷工作会议,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评卷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确保评卷质量,本着对考生负责的原则,在正式评卷前,开展试评工作,制定评分细则;各评卷学科组统一思想、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了宽严适度、始终如一,避免了评阅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情况的发生。评卷过程中,质检人员随时跟进,随机抽检评卷情况,对评卷质量、进度进行了实时监控。成绩公布后,考生请及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查询成绩。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11月1—3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栏目“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各主考院校在11月1—15日组织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考生要及时联系主考院校,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并随时关注官网发布的公告(预计11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了解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相关事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华翼自学考试助学点工作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自考工作管理,严肃工作要求,确保本次注册、报考、毕业申请顺利进行,决定召开本次会议。 一、 会议内容:总结201104考期注册、报考,部署2011上半年自考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我院自考工作安排,2011年上半年的自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2011年上半年注册时间:5月15日-20日;2011年7月报考时间:5月25日-30日;2011年6月毕业申报时间:6月1日-8日;2011年10月报考时间:6月20日-29日;如有调整,我们将以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 二、 与会人员:各华翼自学考试自考工作负责老师或系统操作老师。 三、会议时间地点:5月14日(星期六)9:30,华翼教育办公楼20楼会议室本篇文章来源于华翼自考辅导培训网(http://www.cszkedu.com/)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网址: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三)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1.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也可于2月27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找回密码”找回,因2023年1月自学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2.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3.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⑴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见附件3)办理。⑵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科窗口办理。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1. 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8日-21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8),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8-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和广州招考网(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2.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 2023年4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4.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7.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8.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附件1-8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部署会议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我省因疫情延考的西宁、海东考区考试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其他考区10月22日至23日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延考事宜(一)延考课程安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精神,以考试课程不重复、覆盖全年度考试课程为原则,安排西宁、海东延考课程。1.22日至23日课程安排:在原公布考试课程不变基础上增加与上半年不重复的全国统考课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下半年报考,报考时系统优先提示上半年已报考课程供考生选择。具体报考课程请查阅《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10月22日至23日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2.24日至25日课程安排:依据教育部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安排涉及我省统考课程和与下半年考试安排不重复的省级命题课程。西宁、海东考区上半年已报24日至25日安排课程的考生不再重新报考,以上半年报考课程信息为准,重新编排考场,准考证与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与下半年正常考试同步进行。课程安排请查阅《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10月24日至25日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二)注意事项1.在西宁、海东考区同时参加4天考试的考生,10月22日至23日报考考区须与上半年报考考区一致。若没有按规定选报考区造成不能参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上半年已报考下半年停考的3个专业(汉语言文学(专)和藏语言文学(专、本))考生,允许正常报考。如下半年考试没有取得至少1门合格成绩,2023年将无法报考停考的3个专业。3.除今年下半年停考的3个专业外,西宁、海东考区报考停考专业的考生,办理毕业时间按原截止日期顺延半年。二、下半年报名报考事宜(一)报名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考的方式,请考生规定时间内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相应操作。1.所有首次使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须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能登录。注册必须由考生本人操作,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由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和证件照片,请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的证件照片。报名基本信息经报考考区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2.已注册的考生可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直接进入报考界面。本次报考采取考生网上自主确认的方式,报考课程以报考截止时间前考生提交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请诚信参加考试。3.报名条件、网上报名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考试课程时间安排(10月22日-23日)、网报关键信息修改、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请考生仔细阅读《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4.因特殊原因需要到考区现场采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自觉遵守考区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双码”查验等防疫工作。(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5日12时。2.网上报名审核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2时。3.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8时。(三)报名考试费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重要提示: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官方网站,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qhjyzsks)是官方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认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确认考试报名报考政策和信息,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附件:青海省自学考试各考区联系方式及地址备注:考区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青海省因疫情延考的西宁、海东考区考试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其他考区10月22日至23日举行。 青海下半年自考课程安排 1、22日至23日课程安排:在原公布考试课程不变基础上增加与上半年不重复的全国统考课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下半年报考,报考时系统优先提示上半年已报考课程供考生选择。具体报考课程请查阅《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10月22日至23日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 2、24日至25日课程安排:依据教育部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安排涉及我省统考课程和与下半年考试安排不重复的省级命题课程。西宁、海东考区上半年已报24日至25日安排课程的考生不再重新报考,以上半年报考课程信息为准,重新编排考场,准考证与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与下半年正常考试同步进行。课程安排请查阅《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10月24日至25日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阅卷工作部署安排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是如何阅卷的?自考是如何阅卷的?大家都知道阅卷是用电脑阅卷的,阅卷的老师必须有丰富的人工阅卷经验。考生的答题卡会被计算机系统和专用扫描仪把考生答题卡进行电子化,在扫描中选择题作答信息由扫描评卷系统按照标准答案自动评阅判分。非选择题部分由系统自动形成每个考生的答题电子图片,由承担了评卷任务的主考院校评卷教师对考生的答题电子图片进行评判给分。非选择题的试卷是有电脑随机发送的,一位老师只负责某一题或几题的评阅,计算机系统自动检测评卷进度,以免发生漏评情况的发生。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分为: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下半年各地的自学考试目前都已经结束,部分地区的考试成绩也已经公布出来了,大家在查询考试成绩的同时,对于考试的阅卷流程和方式是否感兴趣呢?本文中我为大家准备了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阅卷详细流程分享,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1、扫描试卷

考试结束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数十万份试卷答题卡集中进行扫描并清点,采集卷面信息,进行客观题(选择题、判断题)机读阅卷,并在省指定高校评卷点展开对各个科目主观题的网上评卷。

注:我们的试卷经机要邮寄后,会在鉴定中心收取,核对相关数据。(机要是专业术语,机要邮寄本身是一种秘密,机密要件通过某种特殊渠道传递,这个时间基本需要1周)

2、老师阅卷

流程走到拆封后,会及时放入阅卷设备,每份答题卡选择题部分在放入设备到成绩产出大概需要10秒的时间。而主观题部分(就是问答题,自己需要写字的),会被一题一题扫描成照片上传到电脑的阅卷系统里。然后,这部分问答题答案需要等专家来审阅,而专家基本都是行业内的老师,当然前提是他的学生不在本考区的考生内,即会安排跨区阅卷,大家坐在电脑前一张一张评阅批改。同高考和研考一样,成人高考的各科目试题全部实行随机“双评”,若双评超过阈值的要再进行三评或者四评,多项措施确保了成绩的公平公正——评卷老师在学科评卷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卷专家组的专业指导下,对有争议的试卷交由专家组进行复评,确保评卷质量,不盲目追求速度。

3、审核试卷

在经历了前面的若干步骤,这下可以开始把分数汇总了,并上报审核机关。审核不是一句空话,若有雷同卷,会将试卷打回业务主管机关,重新阅卷,并在电子屏上逐项核对选择题,排除机器故障。上面进行的过程中,考生的信息都是保密的,老师并不知道改的谁的卷子,只有一道道题目答案的图片而已。经历过上报审核之后,就可以愉快地解封了,然后按准考证次序排序。

4、成绩公布

数据处理完毕,就可以发文公布了。一般文件都是统一的格式,考生登录本省教育考试官网就能查到自己的分数。

自学考试考试内容:

1.公共课。

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

2.基础课。

基础课是指某一专业的应考者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其作用是为应考者掌握专业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发展他们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3.专业课。

一般理工类的专业还会增加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开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换考课程。

换考课程是指英语自学难度大的本科自考考生不考英语二而多考几门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的学分,一般是考3到5门课程。

自学考试工作安排会议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州市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三)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1.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也可于2月27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旧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找回。2.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3.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⑴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见附件3)办理。⑵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科窗口办理。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1.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8日-21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8),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8-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2.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2023年4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4.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7.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8.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部署安排自学考试

2022年4月

自考本科政策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6点。

第一:985等名校减少自考招生计划。

近年来,“名校停招”在许多省市屡见不鲜。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1年,武汉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2年,浙江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除此之外,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985传统名校也退出了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2年,预计将有更多985、211名校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但而,如果你在政策改革前报名,还是会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政策”的办法。因此,想通过自考取得证书的同学要尽快做好准备,抓住现在还有的机会。

第二:院校增加学位证书授予条件。

在成人提高成人学历途径中,自考是唯一有机会拿到双证的途径。

学位证主要有以下功能:

90%以上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要求报考者持有学位证书。

考研复试如果没有学位证书,可能会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对四级或本科成绩的要求。

求职时双证有竞争优势。

出国留学方便。美国的大学需要自考生在校学习一年本科的课程,取得学士学位后再申请研究生课程。

但目前,各高校对学位证书的颁发越来越严格。申请学位需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这是自考改革的重要信号。

湖南师范大学。

自2022年起,申请学位需提供湖师大继教院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单及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

复旦大学。

除毕业论文达75分外,学位课程分数也需≥75分,并需通过学校组织的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新规定将于2022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华南师范大学。

学位英语不再是必考!只要考生在学习年限内通过以下任何考试,就可以申请学位:英语四级≥425;公三合格;英语学位合格;英语二合格;大学英语≥80。

第三:部分地区限外地户籍。

2018年,北京市自考报名需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022年,湖南省发布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生报考的消息。

第四:考试时间可调为“全国统考”。

大多数地区每年举行两次自学考试。但北京和上海每次考试开放两周,广东每年三次,江苏每年四次。

自2022年起,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不再安排其他时间考试。

事实上,在此之前,很多省份自考不止两次。

2013年,浙江自考每年改为四次;

2014年,山东自考每年三次改为两次;

2019年,四川自考每年三次改为两次;

2022年,北京自考每次开考两周改为全国统考周。

第五:严格要求前置学历。

全国大部分省份不限制前置学历,均可以报名自考本科,但湖北、黑龙江等省份也有例外。

第六:打击虚假营销。

2021年,教育部等五个部门开展了成人教育违规广告整治行动,政策表明了整治虚假营销宣传的决心,这也表明教育部仍然非常重视成人教育。

总的来说,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学考试的政策越来越严格,更加重视这部分学历。不难看出,自学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4月份自考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要抓紧时间复习!

自考本科2022年新政策如下:

1、部分地区限制外地户籍报考

专业和院校同等重要,专业决定了你未来的学习方向及职业发展,所以在选择学校之前,根据自身学科特长、性格特征、兴趣、家庭资源、就业情况等找到专业方向。

早在2018年,北京市自考报名条件中便公布了外地户籍限制报考的相关规定,明确外地户籍报考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考试时间趋于“全国统考”

2021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起将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不再安排其他时间考试。

3、部分学校增加学位证授予条件

自考学位证和毕业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书,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与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并不会影响本科毕业。

但学位证对于我们未来考公、考研、留学或者是求职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近年来,各个院校对于学位证的发放也越来越严格。部分大学已经表示将于2022年开始实施对于颁发学位证的新规定。

4、部分专业取消授予学位证

根据2019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近年来部分学校专业已经开始取消授予学位证以跟进自考全面全面改革政策,多所院校专业将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5、自考本科学位英语改革

自2022年起统一协作组织安排考试。学位英语高校联盟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份。通过近年来自考的诸多政策颁布和改革变化,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于成人自考教育的逐步重视,各项学历教育的逐渐严格也意味着自考学历的含金量将获得更大的保证。

  •   索引序列
  •   自学考试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部署会议
  •   自学考试阅卷工作部署安排
  •   自学考试工作安排会议
  •   教育部部署安排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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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