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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各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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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各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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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各项考试

自考考试内容分为公共课程考试科目和专业课程考试科目,其中同一层次同一类型的自学考试的公共课程考试科目是差不多的,而专业课程的考试科目是根据专业学习的需要而开设的考试科目,每个专业都不一样。

自考指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完成所选专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修满学分即可申请毕业。自考的招生专业众多,每一个专业的科目设置,会根据专业知识、技能的不同培养要求而有不同。所以自考具体有哪些科目,要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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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一般考哪些科目考试?自考是学分制,也就是说每考完一门科目,只要成绩合格,就可以拿到该门科目的学分。全部科目都通过考试后,就达到了毕业申请的基础条件。

自考一般考哪些科目考试?

1.公共课

自考本科公共课是必考课程,一般来说自考本科的公共课有3-5门,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选择哪个专业课,都需要考试这三门科目。

另外就是根据报考的专业不同,有一些科目会增加公共课的考试科目,比如说理工类会增加《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应用型专业会增加《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科目等。

2.专业课

自考本科专业课的科目门数具体要看大家所报考的专业,一般来说自考本科的专业课有8-10门。比如说教育学专业需要考的课程就包括教育学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中外教育简史、教育管理原理等等几门课程,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主考院校对此专业教学的要求设置来看。

另外还有部分专业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对于选考科目考生可根据学分选择自己要考试的课程。

3.换考课程

换考课程也就是指英语自学难度大的考生可以不考英语二,而多考几门其他课程来替代英语二的学分。一般来说换考课程需要考3-5门课程。

自学考试专业须知

自学考试专业是根据社会和考生的需求而设置的。目前自考开考的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护理学等多个学科种类,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爱好、特长和潜在的能力,自由选择。自学考试分专、本两个学历层次,各学历层次的要求与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更注重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遵守自学考试各级各项规定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2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现将广州市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为8月3日14:00至5日17:00,缴费时间为8月4日10:00至6日17:00。二、报考条件此次报考考生范围为2022年4月自学考试10个延期考试地市(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茂名、惠州、东莞、肇庆、清远)已报考了该次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须在原报考地市重新报考。三、考试课程时间安排根据全国考办安排,本次考试为2022年4月考试的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两天,用于安排10月22、23日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全国统考课程。省考办公布了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四、报考手续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解绑。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找回。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地市参加考试。根据我市报考人数较少的实际情况,我市本次延期考试考区统筹安排如下:1、原报考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的考生,合并报考至花都区。2、原报考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的考生,合并报考至天河区。3、原报考荔湾区、海珠区、番禺区、南沙区的考生,合并报考至番禺区。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五、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10月8日至10日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咨询。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和电子居住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届时将与2022年10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一并印发,请考生关注后续的10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三)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国家新的防控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11月底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百度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广州招考网或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八、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九、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附件2)。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广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和广州招考网(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2022年4月广东自考延考课程(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2、2022年4月自考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各区(县)招生办,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一、新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一)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其中预报名时间为8月27日10:00-30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8月27日10:00-30日17:00。(二)新生报名方法:1.预报名。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 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电子相片采集标准详见附件3),将用于准考证、合格证等自考业务。3.个别已完成预报名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到选定的区(县)招生办报名点完成正式报名,8月31日后不予受理。考生到各区(县)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聚集性情况出现。各区(县)招生办联系电话如下:(1)金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1)联系电话:88634223;(2)龙湖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07)联系电话:88831116;(3)澄海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5)联系电话:85856200;(4)濠江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2)联系电话:87398767;(5)潮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3)联系电话:88711378;(6)潮南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4)联系电话:87795463;(7)南澳县招生办(区县代码0523)联系电话:86804863。(三)新生报名确认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附件1)和《广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2)。二、考生报考时间和报考办法(一)考生报考时间:9月1日14:00-5日17:00,缴费时间为9月2日10:00-5日17:00。(二)考生报考方法:按省考试院规定,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下同)的【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管理系统绑定本人手机,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管理系统菜单栏【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各区(县)招生办解绑。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错过报考和缴费。考生报考和缴费流程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附件4)。三、考试时间根据省自考办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3日举行。具体开考科目详见《2022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6)。四、考试地点本次考试汕头市共设汕头市金平区(考区代码0511)、汕头市龙湖区(考区代码0507)、汕头市潮阳区(考区代码:0513)三个考区,具体考点待定。五、收费标准报考费37元/科。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各区(县)招生办咨询。(二)所有考生均须凭在管理系统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广东省10月(22日至25日)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5,简称《健康信息申报表》,下同)参加考试。(三)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汕头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0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5),如实填写考前10天《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六)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地市招生办发布的信息。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12月上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考区招生办咨询复查结果。附件:[广东]2022年10月汕头自考报名报考及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附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考试注意事项其一,对于自学考试来说当然是仔细备考。自学考试的内容一般就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平时要注意多做辅导题。当然,近几年自学考试的试卷习题也需要引起考生的重视。充分备考不仅可以增加我们考试的成功率,也能提高自身信心。信心有时和幸运值成正比。其二,参加自学考试,要熟知自学考试的相关规则。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考场、考点、考试时间;其次,要了解相关的考生须知,携带身份证,按时进入考场,严格遵守纪律等。慎重对待关于考试的相关事宜。其三,参加自学考试的前一天,即使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各项必需品,也要在出门之前,再认真核对一遍,不要让不美好的小事,扰乱了我们信心百倍的考试。如果,有必要参加考试最好选在离考场近的地方,这样可以减少早晨我们不必要的精力耗费。如果距离较远,那么比平时预估时间还要提前出门则是非常必要了。还有一点,大家可以多花几毛钱,多大一份准考证之类,做一个后备保障。自考的学习方法读书多遍,重点自现。自学一本教科书的时候,先看一下目录,了解一下这本书有哪些内容,然后快速的先看一遍(走马观花,囫囵吞枣地看),对这本书有大概的认识之后再认真重读一遍。第二遍要带着思考去深入阅读,阅读、思考、消化、理解、记忆。看第三遍的时候试着用自己的语言对每一章节的内容做总结,同时配合着练习题加深理解和记忆,这个时候你会发现这门课程的重点内容,然后抓住重点。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认真履行自学考试各项工作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市级自学考试机构和主考高校自学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自考委办,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各主考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校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高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三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维护、管理,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及学分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转考、免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电子注册、考籍信息查证、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归集等。第四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校管理的原则,要求是:规范、准确、安全、科学。在考籍管理中应当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人员设置第五条主考高校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与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依法行事。第六条考籍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有计划地对考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第三章:分级管理与职责第七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全国考委关于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研究拟定全市考籍管理规定;二、落实完成全国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检查各主考高校的考籍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考试成绩数据的统计分析,存储和管理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四、复核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复核并完成省际转考业务;六、复核考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审定手续,核发考生毕业证书;七、统计上报全市考生考籍有关信息及毕业生数据等;八、审定相关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第八条主考高校自考办负责本校考生的考籍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各项规定,制定本校考籍管理工作规范;二、落实并完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三、管理本高校考生的考籍档案,协助开展考生报名工作;四、指导考生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初审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办理考生的省际转考手续及有关工作;六、负责本高校主考专业的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成绩管理工作;七、受理审核本高校考生毕业申请,收集和整理考生毕业登记资料,制作和归档毕业考生的档案材料,颁发毕业证书;八、开具本校考生相关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九、协助高校学位委员会做好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有关工作。第四章:考籍档案与管理权限第九条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相关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以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第十条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等。一、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含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二、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以来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信息及考试笔迹信息等。三、课程免考信息,根据课程免考规定,一般包括:(一)已获得学历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结业学校、学历层次、毕业或结业时间;(二)肄业或退学的专业名称、证明编号、肄业或退学学校、专业层次;(三)在校生所在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学生证编号、专业层次;(四)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五)可替代免考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提供证明的学校及部门;(六)免考的审批过程(人员)。四、转籍信息,包括考籍档案转入或转出的时间、课程代码、名称和相应的考试成绩信息。五、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考籍号(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毕业专业、学历层次、主考高校等信息。第十一条考籍档案管理职责权限。一、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严密、整洁、有序。考生考籍档案主要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凡需修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高校自考办申请,凡涉及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关键信息,主考高校须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关键信息更正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和审批,经核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电子档案的存放应当实行异地备份,保证安全、准确。三、非考籍管理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各类考籍档案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查询时,须经主考高校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管负责人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确保考籍档案安全、严防篡改。第五章:成绩管理第十二条成绩信息主要包含考试课程、成绩(或课程考试评价报告)、成绩的取得方式(考试计划规定的笔试、面试、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免考等)、成绩来源说明、违规记录(诚信档案)、归档时间等主要信息以及与之对应的考生身份信息、准考证号等。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管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管理主要包括:成绩信息的采集、发放、使用、保存以及成绩统计分析、审计等。第六章:免考第十四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及主考高校相关要求,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第十五条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六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免考应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第十六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主考高校审核通过的免考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第七章:转考第十七条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考。第十八条转考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操作规范》(见附件)和主考高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发送、审核、接收转考考生考籍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在上海市参加不同高校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市内转考手续。第八章: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对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标注为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0日。第二十一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一、毕业条件(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毕业申请(一)考生在完成规定报考的课程考试与考核(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笔试、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高校提出毕业申请;(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了提供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外,还须在考生服务平台验证前置学历信息,如验证不通过,则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完整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毕业审定费用。主考高校自考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后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定;(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三、毕业审定(一)主考高校收到考生提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应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含考生笔迹信息比对),并进行初审;(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打印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签名,盖章后存档。四、证书发放(一)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主署,主考高校副署,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考高校领取;(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考委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更正手续。考生毕业证书信息上报注册以后,不再更改,如有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补办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申办毕业的主考高校填写申请表,经主考高校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第九章: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查询认证第二十二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十三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其毕业证书须进行电子注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操作规范》要求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第二十四条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毕业证书的真伪。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不能查到的本市自考生毕业证书,可持相关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毕业证书进行核验查证。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制定的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2〕1号,2022年1月19日印发)

自考各专业考试项目有哪些

自考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换考课程、选修课和实践考核环节。报名自学考试流程: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想学的课程,然后可以网上登录当地的教育网或者自学考试网,会有详细的招生简章,报名时间和考试学科等都会有。 自考考试科目设置 1、公共课程 公共课一般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无论所学是什么专业都是必考的公共课;如果是理工类的专业还会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如果是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 2、专业课程 专业课一般会考8-10门,专业课的设置是主考学校针对本校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比如所报考的是法律专业,那么考试科目就会涉及到: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专业课就是同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直接联系的课程,其中还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就是考生必须参考而且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及格线的课程;选修课则是非必须考的科目,考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分要求选择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 4、换考课程 一般情况会有3-5门,换考课程就是针对难度较大的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多考几门其他的科目来代替本门课程,当然这要根据考生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来。 5、毕业论文(设计) 自考本科的考生,在考过其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之后,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合格,这也是申请毕业的要求之一。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考试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四部分,通常情况自考专科需要考12-14门左右的科目,自考本科需要考16门左右,具体考什么科目由考生选择的专业所定,但是公共课基本上都是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和英语二。

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

基础课是指某一专业的应考者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其作用是为应考者掌握专业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发展他们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等。

成人自考专业选择:

成人自考专业有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学、商务英语、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行政管理、国际贸易等,成人自考专业非常的广泛,基本上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文史学、理工学、教育学、法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几大类。

自考专业:物业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法律方向)、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分商务管理、现代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三个方向)、金融学(分金融管理和金融两个方向)、教育管理、艺术教育(分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管理。

教育学、数学教育、英语、商务英语、国际贸易与经济、采购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会计学、数学媒体艺术、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等。

会计自考本科各个时间段考试项目

会计自考本科考试顺序是怎么样的? 不同地区考试科目可能会有不一样,但是一般自考本科会计学的课程考试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金融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一)、市场营销学、会计制度设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自考会计专业就业优势 1、以自考会计专业就业优势来说,会计岗位不用出差,工作轻松,可以顾及到家庭、无须承担大的经营风险和经营压力。 2、自考会计专业就业优势有就业率比较高,实用性强,就业面广,考生可以去企业,事务所,银行,事业单位等,可选择的余地大,同时发展空间也大。 3、自考会计专业的就业可以让考生变得更加敏锐,因此,对有兴趣自己创业的人来说,选择会计岗位是选择创业前的热身。 4、自考会计专业可以提高考生的能力,会计岗位需要不断地学习,使得考生们在性格上变得更细心,可以培养一个人细致入微的精神。 5、自考会计专业就业优势可以不用遭受日晒雨淋。会计岗位基本是坐办公室,在办公室就可以接触到单位里几乎每个人甚至客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会计本科考试科目

带星号为专业课

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周末双休日

10月24上午:英语(二)财务管理学(加试)会计制度设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应用文写作(**加试)下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法律基础知识(**加试)10月25上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成本会计(加试)高级财务会计线性代数(经管类)下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财务报表分析(一)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考核方式 是否选考课 是否证书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政治课 2 笔试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政治课 4 笔试 3 00015 英语(二) 文化基础课 14 笔试 是 00016 日语(二) 文化基础课 14 笔试 是 00017 俄语(二) 文化基础课 14 笔试 是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文化基础课 5 笔试 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文化基础课 4 笔试 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专业课 3 笔试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上机) 专业课 1 实践 7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专业课 6 笔试 8 00158 资产评估 专业课 4 笔试 9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专业课 6 笔试 10 00160 审计学 专业课 4 笔试 11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专业课 5 笔试 12 00058 市场营销学 专业课 5 笔试 13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专业课 5 笔试 14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专业课 6 笔试 15 10047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综合课 0 论文/毕业设计 16 00048 财政与金融 其他选修课 5 笔试 是 17 00077 金融市场学 其他选修课 5 笔试 是 18 00142 计量经济学 其他选修课 6 笔试 是 接考本专业加考课 接考规定 接考专业分类 (文本) 1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加考课 8 笔试 2 00067 财务管理学 加考课 6 笔试 选考课程关系相关说明 组关系2 课程信息 课程关系 2组 选 1组 选考学分不低于:14分 不考外语的考生,必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的课程。不考外语者,不能申请学位。 1 财政与金融(00048) 5 2 金融市场学(00077) 5 3 计量经济学(00142) 6 3门 选 3门 选考学分不低于:16分 1 英语(二)(00015) 14 2 日语(二)(00016) 14 3 俄语(二)(00017) 14 3门 选 1门 考试时间 一 四 七 十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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