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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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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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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请说的详细点

徐州市自考办地址:新生街76号(原九中);

徐州市自考办联系电话:;

徐州市各县(区)自考咨询电话:

贾汪区自考办:;丰县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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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自考办:;邳州市自考办:

新沂市自考办:

扩展资料:

徐州市教育局(中共徐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自考工作有关的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指导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高校的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等政策;监督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六)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高等学历教育除外)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全市教育督导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教师队伍建设。

(八)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教育教学、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徐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地址:中山南路233号 电话:网址还没开通。

徐州市自考办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233号

徐州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自学考试要等到明年的4,5月才能报名来。~~徐州要去12中,就是大福源对面那报名!!

徐州有好几个自考办,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个呢?可以看看徐州自考办具体地址奥~

戏码台布市对面有个自学考试报名点,电话不清楚!做游1路,19路,20路,65路在戏码台站下就看见了

自学考试一年有四次考试机会,4月和10月是正常考试时间,1月和7月是增考(每门200元),分别是在12月份和6月份报名,报名时间还是毕业申请时间。徐州的报名一般是在徐州第12中学,就是3楼所说的大福源对面,一般在各个教学站(例如中山教学站、矿大教学站等)也同时接受报名,在2月份和8月份还分别有一次补报名时间,具体时间要咨询徐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就是4楼所说的市委北大院,报名地点也在北大院。另外,据悉,最近市委北大院要拆除,迁往新城区,不知道教育局和自考办要不要拆迁,一般在各种媒体上会有通知的!!

徐州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生街47号

报名期间:徐州市第十二中学,也就是现在的三十一中的东校区办公室地址:中山南路233 电话:

那里的书全是正版的,价格全是按定价卖的。如果你是热门专业的课程,用量较大的书籍,可以买一些超级盗版书,一一般要七折左右吧。

还是网购吧,一般去自考办买书都不划算,同样的质量网购要便宜很多。你可以去一家卖自考书的网站看看,叫 自考图书馆 ,直接百度搜就能找到

江苏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考)是为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备行政管理尤其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该专业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国内外行政管理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最新发展状况;具备从事行政管理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指挥等;能够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的能力。南京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公务员制度、市政学、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行政管理学、社区治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国际事务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学、文化市场学。教学形式:业余面授(周六、周日白天) 学制:3年学生修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并考试合格者,即可获得由江苏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南京大学联合署章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毕业生(三个条件必须全部满足)可向南京大学申请颁发由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1、参加由江苏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英语(二)统考,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府经济学、国际事务管理、社区治理、市政学等五门学位课程在保证及格的条件下总分要达到350分及以上。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如果考生在大自考、自考助学其他专业报考过与本专业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并已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该课程。办理免考手续时,请提供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的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考生如果由于英语基础不好,无法参加英语(二)考试,可以自行报考社会大自考中的《中国文化概论》、《社会学概论》、《组织行为学》总共三门课程来替换英语(二)课程考试。但参加替换课程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向南京大学申请学士学位。学费:每生每年学费为2100元,报到注册时一次交清年度学费。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简 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分数成绩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中高考统招收学生相同。 中文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文名:Higher self-examination 简称:自考 教育形式: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教育 领导机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管理机构: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分享 自考制度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门槛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资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门槛,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 管理机构编辑 国家考试机构 (一)全国考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二)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学材料,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地方考试机构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际操作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自考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准随身夹带文字资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

江苏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江苏省自考办地址在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点击进入: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南京市自考办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专升本考试是指大学专科层次学生进入本科层次阶段学习的选拔考试,是中国大陆教育体制中大专层次学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试制度。自考毕业论文答辩过程: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3、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当场回答,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5、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以上是关于成人自考相关内容,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简 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分数成绩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中高考统招收学生相同。 中文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文名:Higher self-examination 简称:自考 教育形式: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教育 领导机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管理机构: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分享 自考制度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门槛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资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门槛,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 管理机构编辑 国家考试机构 (一)全国考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二)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学材料,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地方考试机构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际操作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自考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准随身夹带文字资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

没用的,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只是把所有下达的文件都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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