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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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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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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体温

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呼和浩特市考区将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了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考试顺利有序地进行,制定本须知。所有考生请仔细阅读此须知,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1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在考试前48小时内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城代码”异常(黄色代码、红色代码)及全国划定的中高风险区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2考生应当在考试前十四天起做好个人防护。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做好赴试卫生防护工作。3从自治区外有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低风险地区调出考生,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第1、3、7天到属地指挥部指定采样点进行验证检查,其他所有的检查结果都是阴性,可以参加考试。4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下载并打印《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从考前第14天开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3月22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考生现场信息采集及准考证打印的公告》明确要求),每天自己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测量情况,第一次考试5考生进入考场时,所有考生须在本人考前48小时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书(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使用手机实时动态“青城码”6进入考场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进入考场后,考生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戴口罩。7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鼻涕、咽喉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告知考试人员,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经综合判定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隔离考场考生必须戴口罩。从普通试验场转移到预隔离试验场(未离开试验点)所用时间,经批准后补充。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8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有序退场,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避免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9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违反防疫要求或者隐瞒、谎报居留、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10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隔离治疗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小于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疫情处置需要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者,以及试验前14天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根据新冠)2)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试点前14天内,具有自治区范围内、高风险地区居留史,或者区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公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居留史的。(3)“青城码”不是绿色。)4)在试验前48小时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书的。)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的,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复核,认定不能参加试验。(六)不符合呼和浩特市政府疫情处置要求的。(七)其他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研判,需要限制流动的。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2年4月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省自考考试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1、江苏省自考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查询不到本人准考证信息的考生请按系统提示尽快与当地考办联系处理,以免影响考试。2、江苏自考考生须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时关注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遵照执行。请考生提前打印本人准考证和《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每场考试均须填写一张,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健康报告表》供查验,在进入考场时将《健康报告表》交监考员。3、江苏自考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当日“苏康码”等。“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另有规定的除外)。“苏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江苏自考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持本人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5、江苏自考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规定栏内签字。开始答题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笔迹信息采集等内容,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信息填写错误、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笔迹信息采集内容的,当场考试成绩无效。6、江苏自考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已携带,在开考前须立即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开考后按违规处理,有关情况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7、考试期间,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接受广大考生监督和举报。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体温表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原4月11日考试课程)、8月2日(原4月12日考试课程)举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通告如下:一、考前准备1.所有考生7月18日起,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进行健康打卡,并在考前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信康码”可在微信APP上自行如实填报申领,有效期为一天,到期后需要重新申领。具体申领方法如下: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2.考生应在7月18日前到达青海省内,如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37.3℃)、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情况的,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3.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检测报告。4.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须如实填写过去14天内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及健康状况等内容,并打印《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于7月31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参加考试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我办将会同公安部门、疾控部门筛查考生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6.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距离较近的,宜步行前往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应注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二、进入考点、考场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2)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3)《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4)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5)其他须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场。3.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期间1.考生须自觉遵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主动摘口罩,配合监考人员核查。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四、考试结束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2.隔离考场的考生考后由疾控、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熟悉疫情防控要求,诚信参加考试。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医院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青海省人民医院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青海红十字医院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07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宁海关口岸门诊部) 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信康码打印件(考前14天内从境外、省外返青考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三、考生严禁携带除2B铅笔、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考试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四、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考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书写部分必须用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企业对就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很多自考考生选择了自考来提高自己的学历,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那么自考考前需要准备好哪些东西?

自考考前需要准备好哪些东西?

准备好考试用具,如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三角板、铅笔刀、圆规、塑料胶擦等。特别提醒考生要注意购买正规的2B铅笔,各种考试用品最好用透明文具袋装好。

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修正液、手机、BP机、手表(包括机械表、电子表、高科技手环)、修正带、书籍资料、电子设备等,千万不能带入。

一般考场如果严格的话会不允许带水,如果不太那么严格的话,可以把没有任何标签纸的水或饮料带入,但要注意瓶子上不可以有标签啊字啊什么的,免得麻烦,不然到时候监考员仔仔细细给你检查一遍,弄得你太过紧张。

提醒1:注意购买正规的2B铅笔

提醒2:即使手机关机,也不可带入

提醒3: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承诺书还有体温监测表和核酸检测报告等别忘了

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如何测体温

距离自考越来越近,这些自考注意事项,你必须知道,事关能否参加考试,赶紧收藏起来吧!1、申领健康码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2、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每次进入考点均需接受核验,进入考场时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3、打印考试通知单考前7天,考生须登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如实申报当前所在位置,打印《考试通知单》。4、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5、按要求提交核酸检测考生须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须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3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州)防疫政策,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6、接受健康检查。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佩戴口罩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自考新生需注意的事有哪些?一、新生首次参加自学考试,建议报两门考试课程就行了。因为报名自考的考生,大多数都是已经脱离校园很久的人群,这些人群已经不适应学习与考试了,更不习惯自学。在这种情况下,考生的自学效率很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心态会更差,所以建议自考新生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考两门考试课程,看看自学效果,适应一下考场氛围,如果可以的话,下次再报更多的考试课程,循序渐进。不然有的自考新生考试失利,就会产生厌学心理,放弃自考。二、新生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需要注意自考流程。1、先看清楚本次安排的考试课程,选取自己想要考的课程进行自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2、进行考前复习,等待考试。3、注意官网发布的自考准考证打印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记得打印自考准考证,也称为考试通知单或座位表。4、准备好考试文具,带齐证件,参加考试。5、考试结束后,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出成绩。6、回到第一项,重复进行考试流程,直到专业的所有考试计划,并且合格,就可以申请毕业了。三、近年来疫情严重,新生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需要注意所报考省份的自考防疫通知。总的来说,2022年10月自考防疫要求有:1、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而且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每位考生在每场考试都要上交一张《健康报告表》。3、所有考生需要有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一般是纸质档或电子档均可,而且一般是需要考试所在省份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这个要注意!4、所有考生都需要申请考试所在省份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在进入考场时,需要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5、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都需要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低于37.3℃才能进入考点,口罩一般是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体温登记表

您好,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姓名:记录被测量者的姓名;2. 日期:记录测量体温的日期;3. 时间:记录测量体温的时间;4. 体温:记录测量的体温;5. 测量方式:记录测量体温的方式,如口腔、腋下、耳腔等;6. 测量仪器:记录测量体温的仪器;7. 备注:记录测量体温的其他信息,如有无发热症状等。为了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建议您在测量体温时,应遵循以下步骤:1. 准备好测量仪器,并确保仪器的准确性;2. 测量前,被测量者应保持安静,避免运动;3. 根据测量仪器的使用说明,按照正确的测量方式进行测量;4. 测量结束后,将测量结果记录在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上;5. 如果发现体温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如就医等。

各位考生:根据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申办毕业登记手续。现将江门市区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 毕业申请时间、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及地点二、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三、毕业办理步骤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申请→初审地点(江门市区0701、新会0705、台山0781、开平0783、鹤山0784、恩平0785)→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现场提交毕业材料。(一)确认信息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不按要求填写及盖章的,毕业申请不予受理。(三)提交材料1.身份证的原件(相关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正反面复印件。2.《毕业生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不得对该表的内容及格式作任何更改。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四)特殊专业要求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其它注意事项(一)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 在我市办理自考毕业登记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行程卡、信息登记等工作。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即办即离开,不要在门口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无粤康码绿码、高风险地区、14天内的密接者不得到现场办理;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或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办理。中风险地区考生或不具备现场办理条件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如有问题请提前与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鉴于当前疫情情况,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广东省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办理毕业登记。(二)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逾期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三)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中旬,届时请考生留意短信。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代领委托书(考生须签名)。领毕业证地点:在交表地方领取毕业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只代保管二个月,逾期后果自负。(四)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安排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23年12月2日来源: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号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湖南自考所有的考试都已经结束了,很多考生开启了下一次考试的准备,那么2023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确定了吗?一、2023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时间:4月15日-16日老师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红头文件知悉,2023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时间是2023年4月15日-16日。2023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时间官方公布二、2023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已经开始了吗?2023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暂未开始,老师预测会在2022年12月份开始。以下是2023年4月湖南自考官方报名系统入口。2023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系统入口: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net/#2023年4月湖南自考官方报名系统入口湖南自考考试用品携带规定1、身份证原件、考籍卡原件、准考证、体温检测登记表(每科一份),2、2B(或H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3、部分科目如需使用计算器,可携带非存储式计算器禁止携带物品: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更多关于2023年湖南自考的疑问可以留言,老师会免费及时解答!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体温监测表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要带什么? 1.准考证 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一般都是在考试的前一周进行,提前打印好准考证,还没打印的现在赶紧去打印,可以多打印几份,以免丢失,身份证和准考证这两个证是缺一不可的。 2.二代身份证 这是最重要的,没有身份证是直接不能进考场,我相信大家应该都准备好了,快过期或者已经过期的同学,应该都申请了新的身份证,如果没有申请,现在也来不及的。记得一定要带身份证,出门前要仔细检查,考前也要仔细保管自己的身份证。 3.考试工具 江苏自考会用到的考试工具有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擦,尺子等。铅笔一定带足替芯,因为每个考试都有选择题都要填涂,所以要带好橡皮擦,小刀也可以准备一把,以免用到,总之多多益善,有一个重要提醒,考场是不能自带草稿纸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准备,考试如果需要用到草稿纸,可以向监考老师索取。 4、《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疫情防控须知 (一)申领“苏康码”。考生须考前申领“苏康码”,并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考试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活动。 (二)健康状况申报。考生须如实填写《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每场考试提供一张,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 (三)考生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和《健康报告表》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全、“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考试安排的最新通知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下半年河北保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提示已发布,详情如下: 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考生须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要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做好考前健康数据筛查工作。因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一、所有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写1.《流行病学史筛查表》;2.《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3.《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以上3项均需考生本人签字。考生每次进入考点,均需进行体温监测,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37.3℃的,遵照考点所在属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二、保定市域外的考生向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报备现住地,填写《保定自考外地考生备案表》10月20日22:00前发至邮箱:,考生返保前必须提前了解当地和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做好行程规划,确保能顺利参加考试。在返保途中密切关注沿途地区风险等级和疫情形势,做好自身防护。到保后,对照我市相关防疫要求,主动履行报备手续,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管控措施解除前不得聚集、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保定市域内的考生,要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卫生防护。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确需乘坐,请做好乘坐途中的个人防护。四、考生每场考试均需提交:1.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3.《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4.《流行病学史筛查表》;(以上2、3、4项均需本人签字)五、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六、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我院()及微信公众号(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在考前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掌握最新考试要求并积极配合、严格遵守。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2.流行病学史筛查表3.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4.河北健康码(含“行程卡”)示例5.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原文标题:保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提示文章来源:

您好,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姓名:记录被测量者的姓名;2. 日期:记录测量体温的日期;3. 时间:记录测量体温的时间;4. 体温:记录测量的体温;5. 测量方式:记录测量体温的方式,如口腔、腋下、耳腔等;6. 测量仪器:记录测量体温的仪器;7. 备注:记录测量体温的其他信息,如有无发热症状等。为了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建议您在测量体温时,应遵循以下步骤:1. 准备好测量仪器,并确保仪器的准确性;2. 测量前,被测量者应保持安静,避免运动;3. 根据测量仪器的使用说明,按照正确的测量方式进行测量;4. 测量结束后,将测量结果记录在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上;5. 如果发现体温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如就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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