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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交费通知模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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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报名费是考生登录当地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当地的自考报名时间及要求,然后按要求报名时缴纳的。每次参加自考都需要缴纳考试费,4月参加了自考后再参加10月自考也要重新交考试费。

自考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

2、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通运输(专科)(民航运输与服务方向)、交通运输(独立本科段)(民航运输方向)和机场管理(独立本科段)3个专业已发文停考,本次为最后一次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底。

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5、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

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6、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

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7、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

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9年10月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公告

各考生:根据《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流程及要求》(附件1),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将于2023年2月开始,请需要报考毕业论文(设计)并符合申报资格的考生按如下指引报考:一、报名1. 报考资格:考生在所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包含理论和实践课程、综合课程设计、实习)考试或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详见附件1)。2. 报名名额:行政管理专业150人,其他专业各50人,先到先得,额满即止。3. 报考时间: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16:004. 报考方式:登录报名系统(网址:)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填写的相关信息务必准确,需上传的资料务必齐全,信息不准确、资料不齐全的一律审核不通过。需上传的资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命名为“姓名+身份证”)(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简表》(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下载,命名为“姓名+信息表”)(3)前置学历毕业证(命名为“姓名+毕业证”)(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命名为“姓名+学历认证”)5. 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可于2022年12月22日~12月26日在该系统“报名信息查询”中查询,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2月27日16:00前(对外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15-11:30,13:30-16:00)拨打咨询电话反馈,逾期不反馈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二、缴费请已报名并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按如下方式进行:1. 缴费时间:2023年1月4日9:00至1月6日16:002. 缴费标准:37元3. 缴费方式:扫二维码 → 输入账号(在用户名栏中输入身份证号)、密码(Gdut@加身份证号后六位)→ 核对姓名及费用信息→ 交费 → 微信支付 → 支付成功。三、报考相关材料提交(一)电子版材料1. 材料明细:(1)送审毕业论文(含Word文档版以及PDF版,以“姓名-论文标题”命名,参照附件2、3、4、5、6撰写)(2)《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评议表》(附件7,Word文档版,填好相关信息,以“姓名+登记表”命名)2. 提交方式:将上述材料统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专业+姓名+论文资料” 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3年2月21日~2月23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注:一旦上传,不再接受更新)。(二)纸质版材料进入答辩阶段的考生提交送审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届时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我院官网(jxjyxy.gdut.edu.cn/zxks/tzgg.htm)。四、注意事项1. 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考的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毕业论文(设计)考核。2. 若考生存在扰乱报考秩序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则暂停该生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报考一次:(1)不符合申报资格仍然报考;(2)报考后无故缺考。3. 建议提交论文前先自行在维普、知网、PAPERPASS、超星大雅等权威论文查重检测平台进行查重(查重检测合格标准参见附件1),相关查重报告可以于提交论文材料时一起附上,但最终查重结果以学校统一查重的为准。五、咨询方式,施老师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流程及要求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样本(理工类) 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样本(社科类) 附件5: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自查简表 附件6: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模板及承诺书 附件7: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评议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交费通知模板

这个要看本地考办的规定,有的地区是通过网银缴费,有的地区是现场缴费。

网上报名..自助系统 ...报完 ..自动转到银行系统 选择使用哪个行的网银 输入卡号密码 扣钱 缴费成功

1、你要有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比方你在淘宝上购买宝贝就要开通此功能。 2、登录自学考试网自考报名系统,输入考试号及身份证号,进入系统,里面就有提示交费多少元,点击链接,进行网上支付。自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链接的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考生成功报考,以缴纳报名考务费成功为最终确定依据。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报名报考和缴费手续,避免在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报名报考和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各自考考生:广东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周六、日)进行。现将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条件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时间(一)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至7月23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至7月23日17:00。(二)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7月26日14:00至7月29日17:00;缴费时间:7月27日10:00至7月30日17:00。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三、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3。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3.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网页端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3)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11号)要求,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无相片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名期间,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补摄像后,方可报考。(四)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后方能报考。本次我市继续开展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省考办文件,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四、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打印准考证。对于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到我办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181999)。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6),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7),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六、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或深圳招考网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或深圳招考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事项(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及深圳招考网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附件2-7点击下载】1.2021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请点击查看)2.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6.广东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7.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热点推荐:干货!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攻略出炉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延期通知模板下载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北京自考需要什么条件?北京自考高等教育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北京自考需要什么条件?北京自考高等教育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北京自考需要什么条件?北京自考的条件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3、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4、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扩展资料:自学考试特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北京自考延迟了吗?【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tg/?bdlk 】2020年北京自考延迟了。以下是北京市《关于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及学位申报延期举行的通知》原文: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要求,结合北京市疫情实际,现将2020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学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举行原定于4月11日、12日、18日、19日举行的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考试、上半年非笔试及实践类考试、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均延期进行。二、2020年上半年学位申报延期举行原定于3月举行的部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学士学位申报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通知要求。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自考延迟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10月自考02126应用文写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51.61KB 1910自考00819训诂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29.6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tg/?bdlk 北京教育考试网查询怎么样? Ⅰ 北京教育考试院上如何查询自已的报考信息 页面上有提示 Ⅱ 为什么我在北京教育考试院上查不到我的自考成绩 现在可以查到2012年1月份的考试成绩了。要先打开北京教育考试网——进入版自考版块——选择界面右侧的权综合信息查询——打开后,在右上侧的登录区打入准考证号、密码——在成绩查询页面可以查到您历来的考试成绩。 Ⅲ 自学考试的考场查询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哪里查询 请访问下面的网址//zkw *** m.bjeea.cn/(或在北京教育考试院首页中点击“自学考试”,然后点击“北京市自学考试网上办理”),然后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点击《查询考试通知单》进入下一页。 在通知单里点击考试地点就可以下载所有考点的地址信息了。 Ⅳ 北京教育考试院如何登陆 北京教育考试院没有专门的登录设置 看你报的是什么名了 进入相关的页面用报名号登陆 Ⅳ 专科录取结果能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查询吗 高考录取查询及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只能在你填报志愿的网站上查,其它网站也都是链接过去的。进入网页后,找到录取查询栏,进入即可。若没有该栏或无法进入或没有你的号,则是还未正式公布(正在审核中)。每个录取人员都要经过三至五级的审核(各学校、地区、专业等的不同,稍有些差异),越是热门或录取分低的地区(如新疆等)的,审核时间越是长,一般公布时间在你所在地同档次的录取工作结束后的二至三周后,终审出来,同时学校开始发书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录取批下来的,规定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发出,从发出到收到,一般城市中为三天,边远或交通不便地区为五天,最长为7天),在确定自己的地址没错的前提下,请耐心等待且务必保持自己所填的电话开机(无法送达时,会有电话与你联系的);有的所报院校的网站也会有,要看各个学校建网的程度了。 为什么有的学校网站上有了而官网上没有呢?这是因为,有的学校在自己录取工作一结束(预录取),还未通过下一级的审核(一般情况下,都会通过的,只有及个别的因为各种原因,被删除),就挂上了(公布),而官网要终审后才公布,这中间相差约一周左右时间(各省有差异)。录取专业只能在你所录取的学校网上查到(这也要看各学校建网的程度,差一点学校,可能就查不了,只能等书面通知了或从学校网上查到其电话后,再打电话问了)。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vb Ⅵ 北京教育考试网官网都有哪些科目 北京教育考试网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科目。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6年2月,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北京地区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管理和研究工作,并承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现设院(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基建处、监察处、工会、科研办、考务与保密处、信息管理处、命题一处、命题二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社会考试办公室16个处室和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北京市教育考试招生服务中心、北京考试报社等直属单位。 Ⅶ 北京教育考试网不能注册和报名是什么情况 您是不是在报考注册期间之外时间登陆的?有可能是系统关闭导致的。 (1)成人高考: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学习形式存在全脱产(全日制)、半脱产(业余)、函授(自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三种形式。一般每年8、9月份在网上报名,10月份考试。一般拿到证书至少需要2.5—3年。 (2)网络教育:即通过网络进行学习,可自己安排学习时间,比较方便自由。入学无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只需参加要报读院校自主出题的入学考试。目前教育部批准的有68所网络教育学院,考生报考前可通过奥鹏官网等正规网站查询试点高校的招生简章。网络教育每年有两次招生,春季和秋季,具体招生时间可咨询所要报读的网络教育学院。一般拿到证书至少需要2.5—3年。 (3)自考: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自考报名没有学历限制,没有最短学习时间限制,科目都合格后即可申请毕业。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完全靠自学,无任何辅导,难度较大。自考每年开设2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Ⅷ 北京教育考试院 转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办法 经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为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工作,使考生在我市与外省、市、自治区间转考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转出 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持北京市准考证及全部成绩合格证到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应与转往地区的省级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并了解有关成绩认定政策)。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本市自考办转递,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转往地区的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转入事宜。 在本市未取得合格成绩或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对于按有关规定已经失效的合格成绩,不予转出。 (2)转入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生因故需要到我市继续参加考试,应先在本地的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到京后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到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北京市准考证;待考籍档案到达后,携转考介绍信、原地成绩合格证及北京市准考证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入与成绩认定手续。 转入的考籍档案,须由当地的省级自考办按机要件邮递,考生不得自带。 在原地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原地办理毕业手续,我市不接收这类考生的转入。 凡转入我市的外地考生,考试科目须按北京市专业考试计划执行。原取得的合格成绩,与我市考试计划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有效,不同的无效。 凡转入我市的外地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取得北京市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方可在我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3)其他 为避免考生在北京市与外地之间交叉考试,北京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手续。 凡无北京市常驻户口的考生,考籍转出后不得再次转入。本办法自2000年3月开始执行。 Ⅸ 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网页查询录取结果多长时间更新一次 一天一次。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很紧,一般征集12个小时,以往多为8:00至20:00。 每次征集志愿开始前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将公布征集志愿的专业计划目录,用户需要注意在录取期间,要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9)北京教育考试网查询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考生查询到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时,表示该考生的电子档案在信息库,没有投到任何院校;或者是经投档后被退回,仍然处于在库状态。 当考生查询到考生状态为已投档时,表示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投档至某一招生院校。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所投院校。 当考生查询到考生状态为院校在阅时,表示招生院校已经下载了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正在审阅。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阅档的院校。 Ⅹ 北京教育考试院怎么查所有自考成绩 第一步:通过网络平台检索北京教育考试院,然后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北京平谷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26日起?猎考网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上半年北京平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自7月26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自行打印准考证。详细内容如下:2022年上半年北京平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8月1日-8月2日。2022年上半年北京平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自7月26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需本人登录个人中心,进入“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准考证。一、阅读重要提示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款项。二、阅读《2022年上半年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7月26日-30日登录本人微信或支付宝,打开“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上传本人健康码(页面有操作说明、示例、上传后验证结果提示)。未上传或验证失败的可再次上传,不能进行下一项操作;验证成功的(论上传的是什么颜色的健康码页面)均不需要再次上传,即可继续下一步操作。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本人健康码为“居家观察”(黄码)或“集中观察”(红)码,确定本人处于“居家观察”、“居住小区封闭管理”或“集中医学观察”阶段的,务必在7月29日前上传健康码并验证成功,且考前7日内与考试所在区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自愿放弃本次考试的,经统一核实后退本期考试报考费,未与考区联系的不退本期考试报考费;坚持要求参加考试,且经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可以安排参加考试的,须按所在区考试中心要求参加考试。2.如上传本人健康码时为“未见异常”(绿码),之后健康码又转为“集中观察”或“居家观察”的,需及时联系考试所在区考试中心自考办,说明情况并待原健康码验证结果撤销后重新上传,并按1.中要求办理。3.如上传本人健康码时为“居家观察”(黄码)或“医学观察”(红)码,之后本人健康码转为“未见异常”(绿码)的,须重新上传本人健康码,考试当天本人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的,可正常参加考试。四、下载“2022年上半年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书”,书打印张数须多于报考的课程门数,书上的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动生成的,不可自行更改。五、查询、打印准考证。本期考试入场必须携带打印的有考点信息的准考证,如携带不符合要求的准考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022年上半年北京平谷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北京教育考试网查询怎么样? Ⅰ 北京教育考试院上如何查询自已的报考信息 页面上有提示 Ⅱ 为什么我在北京教育考试院上查不到我的自考成绩 现在可以查到2012年1月份的考试成绩了。要先打开北京教育考试网——进入版自考版块——选择界面右侧的权综合信息查询——打开后,在右上侧的登录区打入准考证号、密码——在成绩查询页面可以查到您历来的考试成绩。 Ⅲ 自学考试的考场查询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哪里查询 请访问下面的网址//zkw *** m.bjeea.cn/(或在北京教育考试院首页中点击“自学考试”,然后点击“北京市自学考试网上办理”),然后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点击《查询考试通知单》进入下一页。 在通知单里点击考试地点就可以下载所有考点的地址信息了。 Ⅳ 北京教育考试院如何登陆 北京教育考试院没有专门的登录设置 看你报的是什么名了 进入相关的页面用报名号登陆 Ⅳ 专科录取结果能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查询吗 高考录取查询及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只能在你填报志愿的网站上查,其它网站也都是链接过去的。进入网页后,找到录取查询栏,进入即可。若没有该栏或无法进入或没有你的号,则是还未正式公布(正在审核中)。每个录取人员都要经过三至五级的审核(各学校、地区、专业等的不同,稍有些差异),越是热门或录取分低的地区(如新疆等)的,审核时间越是长,一般公布时间在你所在地同档次的录取工作结束后的二至三周后,终审出来,同时学校开始发书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录取批下来的,规定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发出,从发出到收到,一般城市中为三天,边远或交通不便地区为五天,最长为7天),在确定自己的地址没错的前提下,请耐心等待且务必保持自己所填的电话开机(无法送达时,会有电话与你联系的);有的所报院校的网站也会有,要看各个学校建网的程度了。 为什么有的学校网站上有了而官网上没有呢?这是因为,有的学校在自己录取工作一结束(预录取),还未通过下一级的审核(一般情况下,都会通过的,只有及个别的因为各种原因,被删除),就挂上了(公布),而官网要终审后才公布,这中间相差约一周左右时间(各省有差异)。录取专业只能在你所录取的学校网上查到(这也要看各学校建网的程度,差一点学校,可能就查不了,只能等书面通知了或从学校网上查到其电话后,再打电话问了)。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vb Ⅵ 北京教育考试网官网都有哪些科目 北京教育考试网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科目。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6年2月,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北京地区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管理和研究工作,并承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现设院(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基建处、监察处、工会、科研办、考务与保密处、信息管理处、命题一处、命题二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社会考试办公室16个处室和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北京市教育考试招生服务中心、北京考试报社等直属单位。 Ⅶ 北京教育考试网不能注册和报名是什么情况 您是不是在报考注册期间之外时间登陆的?有可能是系统关闭导致的。 (1)成人高考: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学习形式存在全脱产(全日制)、半脱产(业余)、函授(自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三种形式。一般每年8、9月份在网上报名,10月份考试。一般拿到证书至少需要2.5—3年。 (2)网络教育:即通过网络进行学习,可自己安排学习时间,比较方便自由。入学无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只需参加要报读院校自主出题的入学考试。目前教育部批准的有68所网络教育学院,考生报考前可通过奥鹏官网等正规网站查询试点高校的招生简章。网络教育每年有两次招生,春季和秋季,具体招生时间可咨询所要报读的网络教育学院。一般拿到证书至少需要2.5—3年。 (3)自考: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自考报名没有学历限制,没有最短学习时间限制,科目都合格后即可申请毕业。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完全靠自学,无任何辅导,难度较大。自考每年开设2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Ⅷ 北京教育考试院 转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办法 经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为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工作,使考生在我市与外省、市、自治区间转考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转出 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持北京市准考证及全部成绩合格证到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应与转往地区的省级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并了解有关成绩认定政策)。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本市自考办转递,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转往地区的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转入事宜。 在本市未取得合格成绩或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对于按有关规定已经失效的合格成绩,不予转出。 (2)转入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生因故需要到我市继续参加考试,应先在本地的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到京后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到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北京市准考证;待考籍档案到达后,携转考介绍信、原地成绩合格证及北京市准考证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入与成绩认定手续。 转入的考籍档案,须由当地的省级自考办按机要件邮递,考生不得自带。 在原地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原地办理毕业手续,我市不接收这类考生的转入。 凡转入我市的外地考生,考试科目须按北京市专业考试计划执行。原取得的合格成绩,与我市考试计划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有效,不同的无效。 凡转入我市的外地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取得北京市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方可在我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3)其他 为避免考生在北京市与外地之间交叉考试,北京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手续。 凡无北京市常驻户口的考生,考籍转出后不得再次转入。本办法自2000年3月开始执行。 Ⅸ 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网页查询录取结果多长时间更新一次 一天一次。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很紧,一般征集12个小时,以往多为8:00至20:00。 每次征集志愿开始前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将公布征集志愿的专业计划目录,用户需要注意在录取期间,要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9)北京教育考试网查询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考生查询到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时,表示该考生的电子档案在信息库,没有投到任何院校;或者是经投档后被退回,仍然处于在库状态。 当考生查询到考生状态为已投档时,表示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投档至某一招生院校。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所投院校。 当考生查询到考生状态为院校在阅时,表示招生院校已经下载了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正在审阅。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阅档的院校。 Ⅹ 北京教育考试院怎么查所有自考成绩 第一步:通过网络平台检索北京教育考试院,然后点击进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中山关于做好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2月24日-3月6日。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确保报名报考相关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4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报考: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2.考生报考考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二)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统一各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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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提交毕业论文的通知为了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工作,确保自考生提交毕业论文上报数据格式规范、准确,现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及要求(一)2023年上半年提交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的考生需在2023年03月25日之前与各相关主考学院联系。(二)凡2023年上半年提交毕业论文的考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联系到本人,如更换联系方式请第一时间告知主考学院联系人。二、申请条件主考学院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手册》、《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成绩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的通知》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安排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和实习。对未考完专业计划设置理论课程不超过四门的考生可撰写毕业论文或进行毕业设计考核。三、毕业论文格式相关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格式规范本模板仅供参考,各学院必须结合本院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适合本院专业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格式规范。论文主体内容包括:1.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2.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3.目录 4.正文 5.参考文献 6.致谢(根据需要) 7.附录(根据需要)(一)论文页面设置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要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2.页边距:上边距2.8cm、下边距2.2cm、左边距3.0cm、右边距2.0cm。3.装订线:0cm、页眉1.8cm、页脚1.4cm、对称页边距。(二)页眉和页码1.页眉:可在顶部居中位置添加“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字样。2.页码:从绪论部分开始,至附录,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部居中。封面、中英文设计说明(论文摘要)和目录不编入论文页码。(三)封面请采用封面模板,下载后添加自己的信息。(四)论文摘要和关键词1.中文的论文题目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1行。2.中文摘要和关键词(1)摘要:两字(三号黑体,加粗)。段前段后1行。独立一行,居中。(2)摘要正文: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摘要正文后下空一行。(3)关键词:三字(四号黑体,加粗)。段前空两个字符。(4)关键词正文:一般为3~5个,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每一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3.英文的论文题目另起一页,二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1行。4.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和汉语拼音一律为Times New Roman体,格式、字号与中文摘要相同。(五)目录1.目录:两字(三号黑体,加粗)。段前段后1行。独立一行,居中。2.目录正文:使用“插入/引用/索引和目录”菜单中的“目录”项,选择各级标题设置(标题1、标题2、标题3)。目录中各章题序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第一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其余用小四号宋体。(六)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正文1.正文格式表6.1 正文格式专业类型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正文字体格式三号黑体,加粗小三号黑体,加粗四号黑体,加粗小四号黑体,加粗小四号宋体小四号宋体行距段前段后1行段前段后0.5行段前段后0.5行1.5倍行距1.5倍行距1.5倍行距对齐格式居中(理工社科顶格)顶格顶格首行缩进2字符首行缩进2字符首行缩进2字符理工、外语类1章1.1节1.1.1条1、款(1)–文经管法类一、(一)1(1)1)–(1)章节及各章标题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正文分章节(或部分)撰写,一般理工类每章应另起一页(使用“插入/分隔符/分页符),文科类换章可不换页。各章标题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使用标点符号。标题中尽量不采用英文缩写词,对必须采用者,应使用本行业的通用缩写词。(2)层次层次以少为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正文层次的编排和代号要求统一。用到哪一层次视需要而定,若节后无需“条”时可直接列“款”、“项”。“节”、“条”的段前、段后各设为0.5行。2.公式、表格、插图的使用(1)公式公式一律使用Office数学公式编辑器编写。公式应另起一行写在稿纸中央,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公式较长时最好在等号“=”处转行,如难实现,则可在遇+、-、×、÷运算符号前转行,公式的序号用圆括号括起来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公式序号按章编排,如公式序号为“(1.1)”,附录A中的第一个公式为“(A1)”等。(2)表格文中表格使用如下示例格式编写。每个表格有表题(表序和表名),并应在文中进行说明,如第一章第一个插表的序号为“表1.1”等。表序与表名之间空一格,表名中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表名后不加标点。表题置于表上居中(五号黑体加粗,数字和字母为五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段前1行。表内文字说明(五号宋体),起行空一格、转行顶格、句末不加标点。表中数据空缺的格内加“-”字线(占2个数字),不允许用“²”、“同上”之类的写法。表头设计应尽量不用斜线。表头与表格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表格不加左右边线。表中若有附注时,用小五号宋体,写在表的下方,句末加标点。仅有一条附注时写成:“注:…”;有多条附注时,附注各项的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写成:“注:1.…”。表6.2 公式(表格和插图)的使用序号设置名称题目格式对齐格式换行换页注意公式(第一章第一个)(1.1)序号公式右边行末公式较长时最好在等号“=”处转行附录A中的第一个公式为“(A1)表格表1.1表序(空一格)表名五号黑体加粗,段前1行表上居中,句末不能加标点表头与表格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正文格式:五号宋体,起行空一格、转行顶格、句末不加标点。表格不加左右边线。表中数据空缺的格内加“-”字线(占2个数字)表中附注序号只与表中附注有关注:1.…2.…小五号宋体写在表的下方,句末加标点仅有一条附注时写成:“注:…”插图图1.1图号(空一格)图名五号宋体图题置于图下,句末不能加标点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分图号用(a)、(b)等置于分图之下图注小五号宋体置于图题之上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号。坐标有数字标注的坐标图,必须注明坐标单位(3)插图每幅插图均有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图号按章编排,如第一章第一图的图号为“图1.1”等。图题置于图下,用五号宋体。有图注或其他说明时应置于图题之上,用小五号宋体。图名在图号之后空一格排写。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号。图中若有分图时,分图号用(a)、(b)等置于分图之下。插图编排:插图与其图题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插图处的该页空白不够排写该图整体时,可将其后文字部分提前排写,将图移至次页最前面。(4)坐标与坐标单位对坐标轴必须进行说明,有数字标注的坐标图,必须注明坐标单位。3.注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采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页脚)或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不可行中加注(夹在正文中的注)。注释编号选用带圈阿拉伯数字,注文使用小五号宋体字。若在同一页中有两个以上的注时,按各注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列注号,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参考文献”用三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标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其后不加空格),如[1],[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及示例如下。1.普通图书[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示例:[1]唐绪军.报业经济与报业经营[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117-121.2.论文集、会议录[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示例:[2]辛希孟.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3.科技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其他题名信息[R].报告地:报告主办单位,年份:引文页码.示例:[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Factors regulating the immune response:report of WHO ScientificGroup[R]. Geneva:WHO, 1970.4.学位论文[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D].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引文页码.示例:[4]张志祥.间断动力系统的随机扰动及其在守恒律方程中的应用[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学院,1998.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P].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示例:[5]刘加林.多功能一次性压舌板:中国,92214985.2[P]. 1993-04-14.6.专著中析出的文献[序号]析出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专著主要责任者.专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版本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的页码.示例:[6]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GB/T 2659-1986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S]//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献工作国家标准汇编:3.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88:59-92.7.期刊中析出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页码.示例:[7]李炳穆,理想的图书馆员和信息专家的素质与形象[J].图书情报工作,2000(2):5-8.8.报纸中析出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获取和访问路径.示例:[8]丁文祥.数字革命与竞争国际化[N].中国青年报,2000-11-20(15).9.电子文献(包括专著或连续出版物中析出的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示例:[9]江向东.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处理与图书管理系统解决方案[J/OL].情报学报,1999,18(2):4[2000-01-18].periodical/gbxb/gbxb99/gbxb990203.引用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识,如下表:表1 参数文献类型和标志代码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会议录汇编报纸期刊学位论文报告标准专利数据库计算机程序电子公告标志代码MCGNJDRSPDBCPEB表2 电子文献载体和标志代码载体类型磁带(magnetic tape)磁盘(disk)光盘(CD-ROM)联机网络(online)标志代码MTDKCDOL(八)致谢简述自己通过本设计(论文)的体会,并对指导教师以及协助完成设计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致谢”两字用三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正文用小四号宋体。(九)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与论文正文密切相关的材料,可编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附录中。附录依序用大写正体A,B,C……编序号,如:附录A。附录中的图、表、式等另行编序号,与正文分开,也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但在数码前冠以附录序码,如:图A1;表B2;式(B3)等。附表 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格式类型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正文致谢致谢正文附录A附录A正文字体格式三号黑体,加粗小四号宋体三号黑体,加粗小四号宋体三号黑体,加粗小四号宋体行距段前段后1行1.5倍行距段前段后1行1.5倍行距段前段后1行1.5倍行距对齐格式换页,居中顶格换页,居中首行缩进2字符换页,居中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3月10日主考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文学院:联系人:臧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wxyykb@126.com2.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591423686@qq.com3.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26552926@qq.com4.外语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huangf@henu.edu.cn5.音乐学院: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bettyhuiking@163.com6.美术学院: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7.教育科学学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jkycrjb@163.com8.经济学院: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15813500@qq.com9.商学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马上就要到了,黑龙江地区的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将从12月8日开始,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准备。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黑龙江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毕业证书颁发和电子注册使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中对应的新专业名称,为切实做好此次网上申请毕业及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条件及受理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毕业条件

网上申请毕业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考生毕业信息准确无误。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本人的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毕业信息,或出示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2001年以前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毕业生),或提供在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含)以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毕业生),备案表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至2022年12月底)。持外国学历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登陆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 ),电子考籍档案中合格课程须与毕业年度现行专业课程设置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一致。

4.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支付毕业审查费(60元/人/专业)。

(二)时间安排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2022年下半年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时间

第一阶段: 12月8日-13日 ;

第二阶段: 12月23日-26日 。

护理学(专、本)科专业网上申请毕业时间:12月23日-26日。

2.市(地)招考院进行本科前置学历资格登记、审验考生网上提交的免考材料及查收特殊情况材料时间为:12月8日-13日。

3.市(地)招考院受理“申请毕业异常”情况时间为:12月8日-13日。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如果提示“申请失败”可与报名招考院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经市(地)招考院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12月23日-26日继续在网上再次申请办理毕业。

二、网上申请毕业流程

从2021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颁发和电子注册已使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中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在籍考生可根据新旧专业名称对照表( )查询自己原报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变更情况(处于停考过渡期的专业仍按原专业名称办理毕业手续)。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考生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 ),核对毕业信息。(考生必须本人进行信息核对,如因考生提交错误信息申请毕业且按照发证流程颁发了毕业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已经颁发的毕业证书不予换发。)

2.如信息无误,同时成功完成在线支付毕业审查费用,即为“申请成功”。(付款方式与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方式相同)

3.如登陆后提示“申请失败”,考生可按照系统中的提示,电话咨询或到报名招考院提交佐证,说明情况,等待复核处理。经市(地)招考院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第二阶段(12月23日-26日)在网上再次申请办理毕业。

三、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凡2001年(含)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但未在“学信网”认证的毕业生,须在“学信网”申请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学历认证网址: ,咨询电话:。

2.免考课程办理: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材料,待审核通过后,须在线支付免考费(45元/科),缴费成功后,办理完成。本次免考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24时。系统使用说明详见: 免考课程申请办理流程

3.关于护理学专业毕业申请:自2016年下半年办理毕业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毕业生申请毕业时,必须持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审验登记工作按考生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地)招考院负责。

具体申请办法:申请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毕业的考生,于12月8日-13日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招考院完成证书审验。市(地)招考院按证书内容选择省份、输入护士姓名、所在医疗机构、验证码进行查询审验(查验网址: ),审验真实后在考籍管理系统中登记提交,收取证书复印件,标注考号,同时由持证考生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一式两份,市招考院、考生本人各执一份。见附件2)。《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由市(地)招考院长期留存备查。

特别说明:护理学(专、本)科专业申请毕业的考生,在初次网上申请期间均为“申请失败”,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招考院登记。各地招考院如在网上审验时查询不到《护士执业证书》信息,应由考生本人说明情况并承担证书不实责任,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各地招考院在考籍管理系统中登记提交后考生可登陆系统办理毕业手续。

4.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如需修改身份证号信息,按以下两种情形处理:①出生年月日没有变化的,在毕业申请系统中提交修改信息后到报名招考院确认,等待报名招考院在毕业申请系统中审核处理;②出生年月日改变的,须考生本人到报名招考院填写《2022年下半年修改自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审核处理。

5.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相关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毕业的,将延期至2023年上半年及以后申请毕业时间再次进行网上申请毕业。

6.考生在网上申请毕业的同时务必填写本人现使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高校、招考机构等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沟通。

7.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自考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应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之后进行。考生领取证书的具体时间等待报名招考院通知。领取方式: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招考院签字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证书》同时发放。

8.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毕业生登记表》是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收存在本人档案中的要件之一,《毕业生登记表》说明(在登记表最后一页)详细描述了《毕业生登记表》的用途,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4日

自考作弊通知模板下载

会在招生考试网通报。

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

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如何选择自考专业是困扰很多新自考生的问题。选择专业时要综合考量自身优势、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才能更加轻松、顺利地通过自考。自考生要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选择专业,避免用缺点应试。不同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基础知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例如,文科类大部分课程要求有较高的英语和语文水平。财经类对数学水平要求较高。工科类除对数学水平有要求外,可能还对物理、计算机等学科水平有要求。

2小时。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违规作弊属于重大考场事故,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立即整理证据进行上报,在2小时后会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除可以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外,情节严重者可以被“禁考”1年到3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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