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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专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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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专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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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专升本的通知

据我的资料,四川最初的统招专升本是在1999年开始的。

2023年自考专升本报名时间是:1月7、8日(广东、江苏),4月15、16日(全国),10月28、29日(全国)。放眼全国,各省自考次数与时间有所不同,但绝大多数省份一年考两次,分别是4月和10月。12023年自考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地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内蒙古网上选课、缴费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3月1日9时—3月5日17时。宁夏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2月21日9:00-2月27日18:00报考课程时间:2月21日9:00-2月27日18:00甘肃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6日24:00。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含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课程):3月3日00:00至3月9日24:00。四川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7:00;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7:00。云南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9日17:00湖南2023年2月15日9:00至2月24日17:00福建2023年2月14日9:00—3月1日17:30湖北2023年2月10日9:00至2月17日17:00浙江2023年1月9日至13日新疆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贵州2022年12月14日至23日辽宁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新生),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老考生);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江西2023年1月3日-12日山东2022年12月18日至24日天津2022年12月6日中午12:00开始至12日17:00结束河北理论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日;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25日山西2023年2月下旬重庆2023年3月1日-15日内蒙古预计2023年3月初22023成人自考专升本怎么报名成人自考网上报名流程(一)登录各省的自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二)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制作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的银行卡(三)办理银行卡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生都需要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四)网上报名成功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的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成人自考现场报名流程(一)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二)携带2B铅笔或者蓝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三)按照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以及座位号。(四)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的准考证。3成人自考专升本需要读几年成人自考专升本要读1.5-2年。自考专升本没有毕业时间的限制,专升本考生需通过十几门的专业考过就可以毕业,一般不挂科顺利毕业需要1.5-2年左右,如果挂科就需要延期毕业,大概3-5年时间毕业。成人自考是学历提升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人士获取学历的正规方式,国家承认,毕业后在学信网可以查询,学历证书可用于找工作、升职竞选、考公务员、考研究生、考教师资格证、建造师、或者出国留学等。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最初的统招专升本是在1999年开始的。当时,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招专升本的通知》,正式启动了统招专升本的招生工作。根据通知,四川省的自考生和成人高考生可以通过参加统一的考试,获得本科学历。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广大自考生和成人高考生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的升学途径,也为四川省的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专升本的录取通知书

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是每年7-8月份发。

2022年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时间按照各省市的录取工作要求进行,时间各不相同,但是一般集中在7月和8月份,部分院校也可能不发放录取通知书,详细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考生可以登录录取院校进行咨询或查看公告。

通知书迟迟没收到的原因:

有些同学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明明查询被录取了,但是迟迟收不到录取通知书。所以同学们在迟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定要确认一下几点:

1、是否邮寄地址不详或电话不通,邮递员无法投递。建议在高考结束后到大学开学前这段时间,尽量不要搬家或大迁移,不管外出旅行还是其他,都一定要保持报考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2、是否通知书邮寄到了高中,由你的班主任、教务处老师或门卫代收。

3、是否农村的一些邮政局没有按时投递通知书,可以到乡镇的邮政局去查看,有可能尚未投递。

4、不明原因的收不到通知书时可打电话到学校招办,查询你的EMS单据号,根据EMS编号,上EMS官网或拨打EMS客服电话查询你的通知书邮寄到了哪里。

如何查询自己的专升本录取通知书1、专升本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只要被录取了,录取通知书到手就是迟早的事,所以,要查询录取通知书,先要知道自己是否被录取。以下是录取结果的查询方式。(1)进入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的统招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2)进入所报考本科院校官网的录取查询系统查询。(3)进入所报考本科院校官网的教务系统查询。(4)等待短信通知,或者关注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查询。(5)电话咨询专科母校相关人员。(6)电话咨询所报考本科院校的招生办负责人员。2、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物流查询众所周知,录取通知书都是中国邮政派送,所以,要查询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自然离不开中国邮政的各种咨询渠道。以下是小编收集到的查询方式。(1)电话:中国邮政的11183服务热线。(2)短信:发送短信“CD+邮件号码”到11183 ,可进行邮件查询。(3)网址:进入EMS官网。(4)微信:进入微信自助平台,关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5)支付宝查询:在其服务窗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点击“我要查询”,即可找到查询高考通知书入口。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

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广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8月27日-9月5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防控工作,确保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2年10月中山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2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2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7:00报考:2022年9月1日14:00至9月5日17:00缴费:2022年9月2日10:00至9月5日17:00(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新考生报名后可获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详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者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2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报考缴费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缴费。二、准考证实施自行打印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以及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10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4—2),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我市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我市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12月上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2022年10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2.2022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3年江西省调整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名称、代码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各市、县(区)招考委、主考学校:为规范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我省将对现行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行专科专业名称、代码调整情况本次专业名称、代码调整涉及我省现行开考的11个专科专业,调整后的新旧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情况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023年起,所有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参加考试。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二、现行专科专业考试计划我省现行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此次不做调整,仍沿用原专业考试计划。请各市、县(区)招考委和主考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及时做好调整现行专科专业名称、代码的宣传工作,确保本次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附件:江西省自学考试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原文标题:关于我省调整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名称、代码的通知文章来源:

自考专升本的录取通知书

专升本的录取通知书一般在成绩公布之后的一个月内就送到了,所以不要急,等待即可。

通常来说,大三第一期期末考专升本,第二期开学就可以网上查分,然后填志愿,在四月份就可以知道录取消息和收到录取通知书。

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是每年7-8月份发。

2022年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时间按照各省市的录取工作要求进行,时间各不相同,但是一般集中在7月和8月份,部分院校也可能不发放录取通知书,详细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考生可以登录录取院校进行咨询或查看公告。

通知书迟迟没收到的原因:

有些同学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明明查询被录取了,但是迟迟收不到录取通知书。所以同学们在迟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定要确认一下几点:

1、是否邮寄地址不详或电话不通,邮递员无法投递。建议在高考结束后到大学开学前这段时间,尽量不要搬家或大迁移,不管外出旅行还是其他,都一定要保持报考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2、是否通知书邮寄到了高中,由你的班主任、教务处老师或门卫代收。

3、是否农村的一些邮政局没有按时投递通知书,可以到乡镇的邮政局去查看,有可能尚未投递。

4、不明原因的收不到通知书时可打电话到学校招办,查询你的EMS单据号,根据EMS编号,上EMS官网或拨打EMS客服电话查询你的通知书邮寄到了哪里。

考生在高校官网上确认正式录取后,高校会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录取通知书。高校一般在本校录取结束一周以内邮寄录取通知书,也有小部分高校因为会随高考录取通知书一同时间寄出。确认自己已被录取后,需多关注该高校的招生网、教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如果已经有邮寄单号,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1)电话:中国邮政的11183服务热线(2)短信:发送短信“CD+邮件号码”到11183,可进行邮件查询(3)网址:进入EMS官网(4)微信:进入微信自助平台,关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5)支付宝查询:在其服务窗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点击“我要查询”,即可找到查询高考通知书入口。

自学考试的通知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20年4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4月11日-12日 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三、考区设置 全省共设自学考试考区9个,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七台河市、鸡西市。大兴安岭地区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齐齐哈尔市考区;鹤岗市、双鸭山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佳木斯市考区;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绥化市考区。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到并入考区参加考试。 四、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6日。 (二)在籍考生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20年1月10日-3月12日(凡新生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三)受理新生报名点: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院(办)。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四)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20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咨询可直接与相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 (五)查询成绩可于2020年5月13日后,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查询。 五、报名及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含本科二学历)由各地市招考院(办)负责受理、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各地市招考院(办)及各有关高校需按要求做好考生报名及报考组织管理工作。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须交验执业证书。 (一)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缴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 1.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要在2020年2月26日-3月6日期间,需本人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院(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登陆网站查询信息、报考课程、在线缴费。 新生报名时不得在“考生联系电话”一栏留取助学单位等非本人联系电话,应予当场验证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资格审查)。B.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且有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凭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由考生上网进行课程报考(具体工作由各地市招考院(办)安排)。资格审查表需由受理报名招考院(办)专人负责,签字长期存档。 2.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10月前已取得合格成绩,之后再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3.自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所属地市招考院(办)受理,由地市招考院(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组织管理考试。 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 4.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办法: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精神,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时,必须持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首次报名招考院(办)交验备案,同时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书》(一式两份,地市招考院(办)、考生本人各执一份)。 5.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受理经省招考院备案的助学单位组织的考生集体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留存助学单位联系人能够及时联系到的电话。 6.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7.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 (二)网上缴费办法 1.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 六、打印准考证 考试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提醒考生注意事项等。 考生可于2020年4月6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市招考院(办)负责,省招生考试院审定。新生报名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 1.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院(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院(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5日,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入合档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8日。该时间是根据国家统一平台管理确定的。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20年上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将在上半年考试公布成绩后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院(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附件: 2020年4月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地点

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至25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09:00至9月1日17:00。二、报名条件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三、报考流程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信息申报”,完成信息申报方可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四、打印考试通知单10月11日至17日,考生应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申报并打印考试通知单。五、疫情防控须知1.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领“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须凭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状态,或《健康状况报告表》中健康状况选填为“是”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进入考点考试。4.其他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10月初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考生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六、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1.成绩以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2.申请成绩复核以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至2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1月29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是否有违规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七、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2.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3.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7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4.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八、报名咨询电话(8月22日至9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 027 – 68880250 / 68880259。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 ;新洲区;东湖高新区。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 ;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 ;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 ;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 ;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编发:刘郸审核:孙凌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湖北日报客户端,关注湖北及天下大事,不仅为用户推送权威的政策解读、新鲜的热点资讯、实用的便民信息,还推出了掌上读报、报料、学习、在线互动等系列特色功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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