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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成绩]5月下旬或11月底到当地考办查询 江苏省各自考办联系方式 单 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 址 南京市 210001 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 鼓楼区 210009 湖南路82号 玄武区 210005 新街口青石街24号 白下区 210002 小火瓦巷50号 秦淮区 210001 龙蟠中路409号 建邺区 210017 水西门大街88号 下关区 210011 下关区公共路12号 浦口区 211800 浦口区珠江镇文昌路5号 雨花台区 210012 雨花东路47号 栖霞区 210028 迈皋桥街6号 沿江工业开发区 210044 毕洼路345号 江宁区 211100 东山镇竹山路实小巷 六合区 211500 六合区雄州镇小北门44号 高淳县 211300 淳溪镇229号 溧水县 211200 永阳镇中山西路12号 镇江市 212001 镇江市健康路15号 丹徒区 212127 丹徒新区勤政路 丹阳市 212300 丹阳市全福路育才巷3号 句容市 212400 句容市华阳镇华阳北路132号 扬中市 212200 扬中市三茅镇江洲南路48号 常州市 213002 常州市新市路9号 武进区 213161 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中路102号 金坛市 213200 金坛市虹桥路17号 溧阳市 213300 溧阳市南环路45号 无锡市 214002 无锡市解放东路866号 锡山区 214101 无锡市东亭华厦中路12号 惠山区 214011 无锡市野花园80号—1 滨湖区 214062 无锡市梁青路165号 江阴市 214400 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宜兴市 214206 宜兴市教育西路 苏州市 (人工) 215004 苏州市劳动路68-1号 (自动) 吴中区 215128 吴中区文曲路3号 昆山市 215100 昆山市震川西路172号 吴江市 215200 吴江市滨中路4号 常熟市 215500 常熟市寺后院3号 张家港市 -801 215600 张家港市暨阳中路77号 太仓市 215400 太仓市太平南路39-1号 南通市 8226006 南通市青年西路附8号 崇川区 226006 南通市段家坝路45号 如东县 226400 掘港镇人民北路56号 海门市 226100 秀山东路454号附25号 通州市 226300 通州市金沙镇育才路8号 启东市 226200 启东市汇龙镇 如皋市 226500 如皋市如城镇武庙巷60号 海安县 226600 海安镇宁海南路24号 扬州市 225002 扬州市淮海路17号 邗江区 225009 邗江中兴路6号 高邮市 225600 高邮市前观巷56号 宝应县 225800 宝应县苏中北路2号 江都市 225200 人民路19号兴业大厦一楼 仪征市 211400 仪征市工农南路5号教育局内 淮安市 223001 淮安市健康西路31号 清河区 223001 淮安市公园北路10号 清浦区 223002 淮安市都天庙街100号 淮阴区 223300 淮阴区北京东路102号 楚州区 223200 楚州区永怀路 涟水县 223400 涟水县涟州路 洪泽县 223100 洪泽县东风路91号 盱眙县 211700 盱眙县穆山巷6号 金湖县 211600 金湖县建设路 盐城市 224001 盐城市毓龙西路48号 盐城市城区 224001 盐城市人民中路良友巷8号 盐都县 224001 盐城市毓龙西路25号 响水县 224600 响水县城幸福南路 滨海县 224500 滨海县阜东中路209号 阜宁县 224400 阜宁县阜城大街政府西院 射阳县 224300 射阳县兴北路11号 大丰市 224100 大丰市幸福南大街 建湖县 224700 建湖县城汇文东路122号 东台市 224200 东台市新东南路6号 徐州市 221005 徐州市彭城路3号 贾汪区 221011 贾汪区206国道西侧 丰县 221700 丰县教育局大楼 沛县 221600 沛县东风路59号 铜山县 221116 徐州市铜山新区铜山县教育局 睢宁县 221200 睢宁县睢城镇八一东路71号 邳州市 8221300 邳州市青年东路22号 新沂市 221400 新沂市利民路3号 连云港市 222006 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 新浦区 222003 连云港市新浦区建国路107号 海州区 222023 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南路67号 连云区 222042 连云区中华西路(东方中学内) 东海县 222300 东海县和平东路90号 赣榆县 222100 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16号 灌云县 222200 灌云县伊山镇新村南路 灌南县 222500 灌南县新东南路 泰州市 225300 泰州市凤凰东路60号 高港区 225300 高港区港城路1号 海陵区 225300 泰州市青年路118号 姜堰市 225500 姜堰市姜堰镇府南新村2号 泰兴市 225400 泰兴市济川路21号 靖江市 214500 靖江市玉带路31号 兴化市 225700 兴化市昭阳镇 宿迁市 223800 宿迁市太湖路261号 宿城区 223800 宿迁市洪泽湖路5号 宿豫县 223800 宿迁市黄运中路49号 泗阳县 223700 泗阳县众兴中路61号 泗洪县 223900 泗洪县青阳镇文化巷27号 沭阳县 223600 沭阳县上海中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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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问,关于中国自考网官方网址 自考办官方网址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中国自考网官方网址 自考办官方网址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国自考网官方网址自考官网:网页链接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扩展资料: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参考资料:中国教育考试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听说自考本科是很坑人的,是不是嗯,有点,不过自考之所以说它坑不是故意扩大它的作用,而是利用不懂才好赚钱。自考分大考和小考,这个主要是成本问题,有种只用交考试费,这种属于大考,全部费用在1000元左右,特点是考试科目多,难度系数相当大,没有免考科目和平时成绩;还有种是需要交考试费和报名费的,这种属于小考,全部费用在6500左右,特点是考试科目少,难度小,有平时成绩,可以办免考。自考的难度跟你报考的性质有关,一个是办学单位的性质,看是培训机构办的还是主考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办的,一般继续教育学院办的是短线的自考,培训机构办的长线的自考。大家都知道长线自考要比短线自考考试的科目多,考试难度系数,因为没有一定的出卷权和阅卷权,没有平时成绩,而且办理不了免考。一个是所选专业的性质,一般文科性质专业的较工科性质的专业简单些,因为文科些的专业考的都是记忆性的东西,而且论叙题都是开放性的题目,灵活性比较强,一般100分的卷子能凭自己的实力稳拿40分左右的话,只要试卷不留空白,考试及格不在话下。成人自考报名入口官网在哪?各省自考官网汇总2023年上半年自考已经落下帷幕,江苏、河北、浙江等不少省份开始陆续发布下半年自考通知。很多同学可能因为不知道官网从而导致被骗,因此对于刚开始准备自考的同学了解自考报名官网是非常必要的一件事情。那么自考报名入口官网在哪?教务老师将在此文详细介绍自考官网入口。自考不像成考是全国统一考试,自考存在地域性特点,是由各个省份自主举行,每个省份的自考官网入口并不一样。湖北自考报名官网入口根据自考招生简章可得知,官网入口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各个省份的自考网上报名入口在所在省的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官网,具体可以留意所在省的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全国各省份自考官网汇总:1.北京市:html/selfstudy/2.河北省:html/zxks/index.html3.天津市:zxkssecond4.内蒙古省:zxks/5.山西省:news/zxks/index.html6.陕西省:zkyw/zxks.htm7.河南省:main/html/zk/8.湖北省:9.广东省:10江苏省:selflearning.html11.山东省:12.四川省:13.浙江省:moban/index/index.html14.上海市:page/index.html15.安徽省:index.htm16.湖南省:net/17.江西省:index/zxks.htm18.福建省:zxks/19.海南省:index.html20.甘肃省:html/zxks/21.新疆省:22.宁夏:contents/ZXKS/23.青海:zxks/index.htm24.西藏:25.云南省:26.贵州省:2018/1212/c55a4483/page.htm27.重庆市:site/default.html28.广西省:zxks/zxks_index.htm29.黑龙江:zk/30.吉林省:zxks/31.辽宁省:listinfo/zxks_1.html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宿迁市自考办,咨询电话:、84389387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261号(宿迁市教育局408)。 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 自考毕业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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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阶段,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在进行数据更新,只有管理员老师可以登录。

一、宿迁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宿迁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为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宿迁学院简介 宿迁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以来,一直与 苏州大学 、 扬州大学 、 江苏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等八所省属高校合作举办本科教育,实现了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办学。 学校设有八个二级学院和一个部(体育部),44个本科专业(其中,自办专业38个;与各联建高校合作举办专业6个),涵盖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具有博硕士学位的教师占86.6%,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4.7%。校园占地面积8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7万多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37万册,电子图书125万种。建有11个实验中心,下辖110多个实验室,固定资产总值1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1亿多元,与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基地170多个。 学校坚持应用型定位,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学风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以来,已向社会输送了十四届本科毕业生,共计43000余人。学生的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就业率、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各项可比性指标在省内外同类高校中遥遥领先。有3000多人考取清华大学、 南京大学 等名校研究生,1400多人考取公务员、省三项计划、村官和市委选调生。2000多人次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其中,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三次获得一等奖,学校代表队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机器人灭火大赛”(高校组)一次获得冠军、一次获得亚军。近五年,毕业生年终协议就业率均在97%以上。 学校积极开展应用科研,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和省市级科研项目1010余项,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奖140余项;教师发表论文4200余篇,其中,被EI、SCI、SSCI等检索收录论文1040余篇。学校先后与宿迁市政府、沭阳县政府、宿迁高新区签约共建“宿迁学院产业发展研究院”、“ 沭阳·宿迁学院科技园”、“技术创新中心”。牵头成立了“宿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所”等13个应用研究研究机构,与京东公司合作举办“京东商学院”。另外,与地方100多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业务联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学校先后与新西兰、英国、法国、泰国、美国、加拿大、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并在师生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培养人才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立足******,迈向新征程,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坚持应用型定位,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稳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成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努力奋斗。 宿迁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宿迁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宿迁学院是民办的吗 宿迁学院教务处官网登陆地址 宿迁学院教务处入口地址: 宿迁学院教务处电话 宿迁学院有几个校区 宿迁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宿迁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宿迁学院招生办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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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迁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宿迁学院。学校代码:14160(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高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宿迁市黄 河南 路399号。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站,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并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宣传工作站站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 考试 院协商确定考生调档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普通类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开录取;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江苏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四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的普通类考生进档后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的原则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他省份的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理工 科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三)当江苏省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该院校专业组内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调剂或退档。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二)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美术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音乐类投档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首先按高考文化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分相同,则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外语专业招生语种限英语或日语,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不限。学校开设英语和日语两门课程。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开设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农学类专业2500元,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 学费 基础上增收2000元/ 学年。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类奖学金;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要渠道,以学校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4001589150 84202305(传真) 招生电子邮箱: 招生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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