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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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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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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自考

行政法有六大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依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行政行为应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则的约束,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2、合理行政原则:公平、正义(行政主体应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国家应平等对待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适当性(行政机关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达到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并且是正确的手段)、必要性(最小损害原则,行政机关应当选择侵害相对人权益最小的手段)、狭义的比例(衡量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手段,不能给相对人权益带来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4、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听取厉害相关人的意见、说明理由当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负有说明理由的义务、不得单方接触)高效便民原则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5、诚实守信原则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第二是信赖保护原则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或意思表示的信赖而对自己将来的行为进行筹划和安排,由此产生的信赖利益应受法律保护,第三是行政允诺应予兑现)6、权责统一原则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第二是责任行政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简述系统测试的原则自考

【设计测试系统的原则】1、灵敏度分配和误差分配原则:测试系统的设计要考虑测试仪器的精度,对测试系统中已选结构型式的,一起要正确的进行各环节的灵敏度分配和误差分配。2、组建测量系统的基本原则:将传感器、调理电路、数据采集系统组建为一个测量系统的基本原则是使测量系统的基本参数、静态性能及动态性能均达到预先规定的要求。

目标:1、 确保系统测试的活动是按计划进行的;2、 验证软件产品是否与系统需求用例不相符合或与之矛盾;3、 建立完善的系统测试缺陷记录跟踪库;4、 确保软件系统测试活动及其结果及时通知相关小组和个人。原则:1、测试机构要独立;2、要精心设计测试计划,包括负载测试、压力测试、用户界面测试、可用性测试、逆向测试、安装测试、验收测试;3、要进行回归测试;4、测试要遵从经济性原则。

行政法自学考试简答论述题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称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通过法院的司法程序是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重要的实施法;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行政法的作用: (1)行政法具有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的作用; (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1)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2)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不可争辩的效力。 (3)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4)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效力。

《行政法学》模拟试题 (一)一、简答题 1.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程序合法。 5)行为形式合法。 2.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 答: 1)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将行政法律责任分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和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2)据行政法律责任的功能与目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惩罚性行政法律责任和补偿性行政法律责任。 3)根据行政法律责任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财产性责任与非财产性责任。 4)根据确认并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权力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和司法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 3.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 1)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作用对象是特定的,即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3) 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 4) 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要式行为,按照法定程序以特定的形式作出。 5)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救济性。 6) 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 7)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具有一次性。 4.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 1)处罚法定原则. 2)合理处罚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6)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5.行政合同的原则。 答: (一)公开竞争原则 1.订立行政合同要求行政主体事先表示订立合同的意向及公布合同内容。 2.行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求行政主体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各方,让参与的各方有均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优势和实力。 (二)全面履行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是私法上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 2.因情况变更导致行政合同的订立基础丧失时,全面履行原则将不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合同应当根据法定程序解除。 (三)公益优先原则 1.行政主体若认为行政合同的继续履行将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就有权变更或者解除行政合同。 2.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履行有监督权。 3.公益优先原则并不否定个人利益的存在和发展。 二、 论述题 1.试论依法行政原则。 答: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其内容包括: 1.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律设定与依法授予。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行政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无效。 4.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5.行政主体违法行政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学》模拟试题 (二) 一、简答题(每题10分) 1.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 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行为,具有单方性。 3)行政行为的强制性。 4)行政行为的无偿性。 5)行政行为的服务性。 2.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 1)行为主体享有行政职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行为主体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3)行为产生了法律效果。 4)行为已经作出并为相对人知晓。 3.行政处罚的种类。 答: 1)人身罚。 2)财产罚。 3)行为罚。 4)申诫罚。 4.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 1)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 2)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复议申请。 3)不能够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 5.行政程序与行政实体的关系。 答: 1)行政程序是行为的方式、步骤、时限、顺序,而行政实体则是行政行为的目的和结果。 2)程序逻辑为实体服务。 3)程序又对实体起作用。 4)程序有其独立的价值。 5)行政法律实施过程就是行政程序与行政实体的统一过程。 二、 论述题 (50分) 试论行政合理原则。 答: 合理行政原则又称公正、公平原则,它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其具体含义包括: 1.行使行政权力的动机应当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力的宗旨。 2.行使权力的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上。 3.行使权力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公平、适度,合理情理,具有可行性。 4.违反合理行政原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自考本科公司法最新基本原则

公司 股东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 公司法 人人格的体现,也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股东与公司是完全独立、分立的民事主体,股东的资产不属于公司资产,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要求股东清偿。 不得不知的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的情形 但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却屡见不鲜,比如抽逃 注册资金 、转移公司资产等等。人们开始思考如何对 债权人 的利益进行法律救济,重新审视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 1.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不到位 《 公司法解释 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 法院 应依法予以支持。 3.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35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 公积金 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公司回购股东的 股权 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9)脱壳经营,即股东利用公司外壳进行脱壳经营(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股东将原公司的主要人、物、财从公司脱离出来另外组成一个新公司,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原公司完全成为一个“空壳”,新公司完全不承担原公司行为产生的责任,却实际上利用原公司的资产在运作),从事违法行为损害合法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法解释二》第11条:(1)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 公司注册 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2)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公司法解释二》第15条: (1)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180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 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公司法解释二》第19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 公司注销 《公司法解释二》第19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 注销登记 ,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公司法解释二》第20条:(2)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 民事责任 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公司法解释二》第23条: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这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主要有: (1)清算组不依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 (2)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 (3)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 (4)清算方案未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即予执行给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等等。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1条: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公司法》第63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说明:夫妻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形式上属于两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宜直接认定为一人有限公司,从而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债权人能够提出足以证明 夫妻财产 与公司财产混同的初步证据的,夫妻股东应当就公司财产独立性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应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公司法》第20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4)“夫妻店”公司家庭共同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 (5)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人组成多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独立,但实际上财务不分、人员不分、资产不分。 作者:邓*虹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的条件 是: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50人以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 有限责任公司 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自考行政管理简述题是什么

一、单选题 1.早期古典行政管理学理论的逻辑起点是()。 A.“自我实现人”假设 B.“社会人”假设 C.“经济人”假设 D.“道德人”假设 4.“受限市场模式”的提出者是()。 A.雷格斯 B.威尔逊 C.古德诺 D.高斯 6.从历看,行政权力最早萌芽于()。 A.资本主义社会的管理权 B.原始社会的管理权 C.封建社会的管理权 D.奴隶社会的管理权 3.把复杂的行政要素归纳为组织原理、人事行政、财务行政、行政法规四大部分,并对其进行系统论述的行政学著作是()。 A.《行政学研究》 B.《行政学导论》 C.《政治与行政》 D.《科学管理》 5.农业社会行政模式又被称为()。 A.融合型行政模式 B.棱柱型行政模式 C.衍射型行政模式 D.综合型行政模式 7.我国机构改革的动因和基础是()。 A.完善行政程序 B.优化政府结构 C.转变行政职能 D.实现民主行政 10.长期实行委员会制政府制度的国家是()。 A.朝鲜 B.瑞士 C.冰岛 D.瑞典 11.各级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属于()。 A.信息机构 B.监督机构 C.咨询机构 D.执行机构 12.经济评估指标又被称为()。 A.成本评估指标 B.效率评估指标 C.效益评估指标 D.公平评估指标 15.户籍管理的实质是()。 A.提高人口素质 B.维护社会治安 C.政府控制规划所辖人力资源 D.推动经济发展 16.内源式行政发展模式的主要动因来自于()。 A.社会需要 B.市场需要 C.政治需要 D.政府内部生存需要 18.行政沟通的物质基础是()。 A.行政信息 B.行政机构 C.沟通媒介 D.行政经费 19.渐进决策模式的提出者是()。 A.西蒙 B.林德布洛姆 C.埃佐尼 D.邓恩 20.下列属于最典型的事后监督的是()。 A.行政复议 B.听证会 C.国政调查 D.司法审查 21.电子政务将传统金字塔式组织结构改变成()。 A.倒金字塔式结构 B.矩阵式结构 C.扁平化网络结构 D.哑铃型结构 2.最终确立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理论原则的是()。 A.孟德斯鸠 B.洛克 C.古立克 D.亚里士多德 22.下列不属于行政管理方法特点的是()。 A.无偿性 B.实践性 C.技术性 D.针对性 8.行政职能的主要载体是()。 A.行政机构 B.行政技术 C.行政执行 D.行政决策 13.文官制度产生于()。 A.1807年的法国 B.1807年的英国 C.1870年的法国 D.1870年的英国 25.行政绩效体系中的价值目标是()。 A.生态文明发展 B.经济发展 C.政治发展 D.社会发展 17.下列属于分离制典型国家的是()。 A.美国 B.中国 C.朝鲜 D.越南 23.行政管理过程中,行为激励的实质在于()。 A.刺激人的原始欲望 B.激发人的动力 C.建立责任政府 D.提高行政效率 24.依法行政的核心和精髓在于法律规范的()。 A.强制性和政治性 B.利益性和法治性 C.规范性和约束性 D.稳定性和平等性 14.文件工作又被称为()。 A.公文创造 B.公文处理 C.公文发放 D.公文归档 二、多选题 1.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具体方法主要有()。 A.规范方法 B.经验方法 C.案例方法 D.比较方法 E.定量方法 7.国家公务员新陈代谢制度包括()。 A.退休制度 B.录用制度 C.辞职制度 D.调任制度 E.培训制度 8.行政领导授权的方式包括()。 A.充分授权 B.不充分授权 C.弹性授权 D.制约授权 E.随意授权 9.下列属于行政系统外部监督的有()。 A.权力机关监督 B.政党监督 C.行政监督 D.新闻监督 E.司法监督 10.行政管理方法主要包括()。 A.行政方法 B.经济方法 C.法律方法 D.行为方法 E.政治方法 2.经济环境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 A.经济力量 B.社会经济结构 C.经济体制 D.科技发展水平 E.社会流通性 3.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的区别包括()。 A.形成的理论依据不同 B.运行的内容不同 C.运行的手段不同 D.运行的机制不同 E.运行后果的表现形式及效果不同 6.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主要有()。 A.法国 B.俄罗斯 C.冰岛 D.葡萄牙 E.芬兰 4.英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施监控指导的方式有()。 A.立法控制 B.行政控制 C.财政控制 D.思想控制 E.技术控制 5.行政编制管理的特点有()。 A.集中程度高 B.综合性强 C.是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 D.分散程度高 E.操作方式比较简单 三、简答题 1.简述弱势政府时期行政职能的特点及意义。 2.简述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3.简述政府外部的社会公共行政管理事务的主要内容。 4.简述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的关系。 5.简述行政管理中应用经济方法的原则。 四、论述题 2.试述行政权力的有限性。 1.试述西方国家行政发展模式的共同特征。 五、案例分析题 1.石化产业是G市的支柱产业,所以该市拥有众多石化厂,但这些石化厂生产排放的废气废物严重污染了该市环境,影响到了市民生活,市民对此意见很大。2012年3月,该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针对石化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质询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出解释,并提出改进措施。市人民代表大会后,该市分管副市长和环保局局长连续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该市石化厂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派出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广泛征求专家和市民意见。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专家、市民的意见后,市政府决定划拨专款用于该市环境污染治理。2013年3月,该市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时,市环保局向全体人大代表分发报告,回应去年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的质询,汇报了过去一年环境污染治理的进展情况。人大代表对市环保部门的积极回应表示满意,认为其意见发挥了作用。问题:(1)什么是质询? 3.(3)结合案例,谈谈行政监督有何重要意义? 2.(2)人大代表的质询属于什么性质的监督?

发图看看才好问答啊。

应用一般也就是结合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分析一下,就可以了。平时多看些习题,主要培养自己的答题习惯

行政管理也是一个简单易学、适合女孩子报考的专业,如果考虑管理岗位的同学,那么必须要看看这个专业了。 行政管理专业无需考数学,基本都是理论知识,简单好考,通过率高,且容易申请学士学位。 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介绍: “行政管理”亦名“政务管理”或“公务管理”,是推行行政令或管理公务的方法、技术、程序和规范,其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目的,以最佳手段获取最大效果。即:运用行政学的管理,原则和系统的知识去处理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务或公务,就叫行政管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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