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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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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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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自考生想要查询自考信息和咨询自考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其实,考生们需要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一、自考全国考委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点:1.受国家教委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招生中全国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省的试卷运送、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工作。2.参与自考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有关教育考试工作的改革。3.受国家教委委托,在对成人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中,承担考场测评工作。4.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6.开展自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培训考试业务工作人员。二、自考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三、自考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四、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而考生们如果在自考上存在问题,基本上找得比较多的是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当地的自考办,以及自己报考的目标院校。所以,考生们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是不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呢?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哟~

关于这个问题,考生们可以见以下的介绍。1、自考全国考委自考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自考省考委自考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考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3、自考市考委自考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考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考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4、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考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如,自考毕业证书落款,左边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的盖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盖章,一证两印章。

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汕头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一、新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一)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其中预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27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27日17:00。(二)新生报名方法:1.预报名。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详见附件1),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3.个别已完成预报名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到选定的区(县)招生办报名点完成正式报名,2月27日后不予受理。考生到各区(县)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聚集性情况出现。各区(县)招生办联系电话如下:(1)金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1),联系电话88634223;(2)龙湖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07),联系电话88831116;(3)澄海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5),联系电话85856200;(4)濠江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2),联系电话87398767;(5)潮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3),联系电话88711378;(6)潮南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4),联系电话87795463;(7)南澳县招生办(区县代码0523),联系电话86804863。(三)新生报名确认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附件2)和《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3)。二、考生报考时间和报考办法(一)考生报考时间:3月2日14:00-3月5日17:00,缴费时间为3月3日10:00-3月6日17:00。(二)考生报考方法: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下同)的【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管理系统绑定本人手机,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管理系统菜单栏【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各区(县)自考办解绑。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错过报考和缴费。考生报考和缴费流程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附件2)。因我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三、考试时间根据省自考办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4月15日至16日举行。具体开考科目详见《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5)。四、考试地点本次考试我市共设金平区(考区代码0511)、龙湖区(考区代码0507)、潮南区(考区代码:0514)三个考区,具体考点待定。五、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的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收费标准是每科52元。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考生须在考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各区(县)自考办咨询。(二)所有考生均须凭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5-2)参加考试。(三)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4),严格遵守汕头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四)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以及市考招生办通过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考区招生办咨询复查结果。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报考流程图3.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5.2023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汕头市自考办2023年2月22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 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 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二、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长春考试院电话长春考试院电话为:。一、吉林省考试院简介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吉林省教育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4年12月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2023年6月明确机构规格为副厅级。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承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3、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和分析评价工作。4、负责承办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相关科目、自学考试、“专升本”等教育考试命题制卷的组织实施与相关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5、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教育考试招生具体事务性工作。长春自考办在什么地方?吉林省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 2005年 09月 09日 21:03 自考365 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吉林省自考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 长春地区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长春市自考办 462888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6区20栋 130033 南关区招生办 南关区大经路79号 130041 宽城区招生办 长春市天津路12号 130052 朝阳区招生办 长春市同光路36号 130062 二道区招生办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130031 绿园区招生办 长春市西安大路185号 130062急!有人知道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具体地址吗?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75号邮编:130022 电话:0431-5394141吉林省自考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可以自己去查一下viewNews.jsp?NewsID=5虽然可以去网上查电子地图,但建议你打电话过去询问坐车方法比较保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388号电话:、邮政编码:130033邮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部门职责1、综合部:负责综合协调教育考试院日常工作、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文秘、财务、宣传、党群、纪检、信访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2、研究生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方案、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特岗教师等特殊类考试招生工作。3、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体检、政审、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保送生、军事院校招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县级自学考试委员会

关于这个问题,考生们可以见以下的介绍。1、自考全国考委自考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自考省考委自考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考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3、自考市考委自考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考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考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4、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考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如,自考毕业证书落款,左边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的盖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盖章,一证两印章。

请参照这篇: 湖南省自学考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长沙市隆重召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全省14个市州、有关高等学校和社会助学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全体会员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蔡柏良同志主持,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省自考委副主任张放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最华代表新当选的会长和副会长讲话。

当地自考办就是指市级的,有的县级也有,但是少,就是叫自考办!

省(区)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自考 一般在省(区)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报名。自考报名需要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州市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三)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1.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也可于2月27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旧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找回。2.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3.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⑴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见附件3)办理。⑵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科窗口办理。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1.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8日-21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8),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8-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2.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2023年4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4.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7.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8.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简章的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2、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5、实践性环节。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大致为3:4:3或2:5:3。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社会上很多培训机构广告称的1年自考是夸大其词,并非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自考流程

1.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2. 全国考办。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3.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4. 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6. 地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省区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自考需要在当地自考网站上进行报名,没有最低学历的要求,难度较大,

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 710054 。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 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 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二、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长春考试院电话长春考试院电话为:。一、吉林省考试院简介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吉林省教育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4年12月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2023年6月明确机构规格为副厅级。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承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3、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和分析评价工作。4、负责承办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相关科目、自学考试、“专升本”等教育考试命题制卷的组织实施与相关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5、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教育考试招生具体事务性工作。长春自考办在什么地方?吉林省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 2005年 09月 09日 21:03 自考365 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吉林省自考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 长春地区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长春市自考办 462888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6区20栋 130033 南关区招生办 南关区大经路79号 130041 宽城区招生办 长春市天津路12号 130052 朝阳区招生办 长春市同光路36号 130062 二道区招生办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130031 绿园区招生办 长春市西安大路185号 130062急!有人知道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具体地址吗?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75号邮编:130022 电话:0431-5394141吉林省自考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可以自己去查一下viewNews.jsp?NewsID=5虽然可以去网上查电子地图,但建议你打电话过去询问坐车方法比较保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388号电话:、邮政编码:130033邮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部门职责1、综合部:负责综合协调教育考试院日常工作、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文秘、财务、宣传、党群、纪检、信访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2、研究生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方案、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特岗教师等特殊类考试招生工作。3、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体检、政审、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保送生、军事院校招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自学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指导工作。2、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接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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