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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罪犯参加自学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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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罪犯参加自学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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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罪犯参加自学考试吗

法律分析:可以,监狱里能自由看书学习,但不能是违禁的书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罪犯参加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服刑人员可以自主学习,报考自考学历,监狱里面也会设置考点,到时参加考试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七十四条 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设立教室、谈话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化教育室、心理咨询室等教育改造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施。

第七十八条 看守所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鼓励罪犯自学。罪犯可以参加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看守所应当为罪犯学习和考试提供方便。

服刑人员也可以参加成人自考。学生自考英语是有一定难度的

能够,在押人员更新改造主要表现里就有参与三课学习培训(文化课、技术课、思想课)这一项,而且还是减刑假释务必借鉴的一项,各监狱都有自己的图书室,也定期进行的机构各类学习培训;牢房也与地方合作办学,有中专,大专,考试合格也发毕业证书。学生自考英语不难,只要好好牢记知识点,考试不难。

囚犯可以参加入学考试,不仅可以参加入学考试,还可以参加自学考试。每个地区都有监狱和成人大学入学考场。如果你想参加入学考试,可以向你所在的监狱报告。平时可以互相学习。主管警察也在网上查阅资料,购买专业书籍。 犯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自考是司法部颁布的一项重要措施,鼓励在押人员进行改造。所有参加考试并通过相应课程的犯人都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分数,积累足够的分数。结合其他表现,他们可以得到奖励,直到减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监狱罪犯参加自学考试

服刑人员是可以去自考专科的,如果你学习底子比较好,而且非常努力非常认真的去学习,那么自考英语也不是很难的。

在监狱服刑的犯人,大部分的文化水平比较低下,为了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也为了满足一些服刑人员的求学愿望,监狱不但设置了扫盲班、职业技能培训班,甚至鼓励服刑人员通过自学的方式参加成人考试,一旦通过考试,监狱还会对他们进行加分奖励。监狱改造,除了劳动改造,还有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和监管改造。服刑人员之所以服刑,除了贪婪和、冲动,没有接受好的文化教育、没有一技之长和因为没有好的学历而导致求职障碍,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不在少数,所以,监狱对文化改造一直非常重视。而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之后,很多服刑人员也认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想利用服刑的时间,将刑期当成学期,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目前,国内所有的监狱都设有职业技能培训班,甚至还将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班作为一种减刑的奖励(也就是常说的通过读书减刑,小编将在今后的文章中单独说明)。监狱的职业技能培训班主要包括面点制作、厨师、汽车维修、电焊等社会热门职业。其目的,就是希望服刑人员通过在监狱的技能培训,在出狱之后能够凭借一技之长走上正常轨道,从而远离犯罪,降低刑释人员的再犯罪率。国内部分监狱很早就已经开始设置了狱内自考点,为那些想参加自考的服刑人员提供场地和机会。比如广东深圳监狱、陕西渭南监狱、湖北宜昌监狱、四川攀西监狱、湖南岳阳监狱、安徽合肥监狱、福建女子监狱等。对已经开放自考试点的监狱的服刑人员,通过自主报名获取自考资格(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与外界一致),由监狱统一购买教材。服刑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通过考试获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的,监狱都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分。同时通过自考取得毕业证书也会成为服刑人员是否积极改造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减刑的时候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刑期短的服刑人员来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凭借一技之长,在回归社会之后寻找一份好的工作和自主创业都是有优势的。而对于刑期比较长的服刑人员来说,利用服刑的时间提升自己的知识,取得一个文凭,为回归后的生活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也是相当的不错。比较遗憾的是,目前已经开放自考点的监狱并不多。小编以前所在的监狱就没有这个条件,但还是有不少的服刑人员让家人寄来了一些学习教材,利用空闲时间认真学习,准备在刑满释放之后参加自考。对于这些对知识充满渴望,真正把刑期当成学期的服刑人员,我们难道不应该给他们一个赞吗?在监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自考,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写下自己的看法,一起讨论!您的打赏,将激发我的创作灵感!往期推荐监狱服刑人员家庭困难如何减免罚金?监狱服刑人员如何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为什么“三类犯罪”减刑难?什么是“三类犯罪”?判刑的人不缴纳罚金会有什么后果?刑满释放后再犯罪,这样的人到底有多少?

能够,在押人员更新改造主要表现里就有参与三课学习培训(文化课、技术课、思想课)这一项,而且还是减刑假释务必借鉴的一项,各监狱都有自己的图书室,也定期进行的机构各类学习培训;牢房也与地方合作办学,有中专,大专,考试合格也发毕业证书。学生自考英语不难,只要好好牢记知识点,考试不难。

监狱组织罪犯参加自学考试

教育、感化、挽救?

完全可以,虽然很难,为了早日回归社会并拿到文凭,还是应该克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美事,努力吧同志!!! 自考必读:服刑人员参加自考,是司法部出台的鼓励在押人员接受改造的重要措施.凡参加自学考试或参加考试通过相应课程的犯人,均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分,积累够一定分数,结合其它表现,可以获得直至减刑的奖励措施.

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已经不是新闻,但是在监狱举行论文答辩并不多见。三月下旬服刑人员付原在北京市第二监狱通过了论文答辩,正式获得了经济学学士学位,成为北京市监狱史上第一个获得双学位的服刑人员。 8年前,他因感情纠纷,冲动之下将女友杀死。由于作案后主动到公安部门自首,他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狱中,他积极改造,并响应政府号召"变刑期为学期"。8年之后,他通过了"国际贸易"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3月25日,北京市第二监狱的一间普通的会议室里,服刑人员付原的论文答辩正在举行。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茶叶产量占世界的五分之一,但是由于欧盟各国对农药残余指标提高了一百多倍,我国的二百多种茉莉花茶叶,只有两三种合格;我国的纺织品生产占世界四分之一,服装出口占世界八分之一,受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限制,正有下降趋势……”如果不是那身醒目的带蓝白条的囚服,几乎在场的人都没有意识到答辩者是一个在狱中服刑的罪犯。而答辩现场的气氛也让在场的每个人几乎忘记这是在“监狱”这个特殊的场所。 答辩结束,付原论文所获得的评语是:“选题较好,论文就我国国际贸易中的实际问题之一进行论述,对政府和企业提出建议,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评定结果是‘优’”。 对于付原来说,这场论文答辩不仅使他成为第二监狱第一位在高墙之内毕业的自考生,而且使他成为北京市监狱史上第一名获得第二学位的服刑人员。他朝着在场的所有人深深地鞠躬。 “我实在没有想到自己会在狱中获得这样的成绩。如果我在外边的时候,付出现在一半的努力,别说硕士,就是博士也该毕业了。”付原激动地对记者说。这天距离他大学本科毕业整好10年。10年前,他在一所著名学府的教室里论文答辩,10年后,他在高墙之内完成另一学科的论文答辩。两次答辩,两种情境,那时候他是天之骄子,而现在他是一名罪犯。 ■美满幸福的家庭刹那间天崩地裂 付原生长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某研究所高级研究人员,母亲则是某高校教授。除了父母,他还有一个姐姐。一家四口,生活可谓幸福美满。付原从小聪明伶俐,虽然他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昼夜刻苦,但是凭着他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天生的悟性,他顺利地考入了北京市最著名的一所高等学校。199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一所国家级科研机构。 对于付原的父母亲来说,两个孩子的表现让他们从心里感到满足。女儿比儿子大几岁,早已参加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不需要父母亲操太多的心。儿子则顺利地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毕业后又被分配到一个相当理想的工作单位。这对老知识分子,虽然对自己的子女严格要求,却从心里没有像有些父母那样望子成龙,他们只想要孩子们平安幸福。 然而,就在儿子付原大学毕业两年之后,1995年,令他们感到撕心裂肺的事发生了:儿子因为故意杀人而被捕。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事后才得知,儿子因为感情纠纷,冲动之下把女友杀死了。 作案后付原主动向公安部门自首,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虽然他的一条小命得以保留,但等待他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1 2 3 4 startbr--> ■现在他最高的追求,就是在父母亲的有生之年出狱 付原说,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他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原以为自己早晚有一天会被枪毙,只不过是两年以后执行。到了狱中,他突然明白了,政府给予的两年时间,其实是给他提供的纠正自己,改正自己的机会。如果他表现好,自己不仅可以免死,而且还可以减刑,将来有一天还可以走出监狱重新开始。这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事。一时间,他的情绪由对失去生命的恐惧而一下变成“保住一条命”的喜悦。但很快,他就清醒下来。既然政府给了他再生的机会,他就不能再走错了。 时值1998年,正赶上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推出了“罪犯计分考核办法”,以分计奖,以奖减刑的政策极大地激励了付原,付原从中真的看到了自己的希望。 当年下半年,付原获得了计分资格。很快他便投入到劳动改造中去。考虑到付原入狱前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用其所长,监狱安排他担任了“技术教师”,付原倾其所学,很快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一个偶然的机会,付原看到一名服刑人员养了一只小麻雀,闲时逗着玩。那人逗鸟时脸上的那分快乐,深深地印在付原的脑海里,很长时间挥之不去。养一只鸟都能给人带来如此的乐趣,人呢?养育一个人呢?联想到自己的父母,想到自己给亲人带来的巨大痛苦,付原心如刀绞。 “我出事的那一年,正好是父母60大寿。10月我被抓,他们12月寿辰……这就是我带给他们的‘礼物’!”付原的眼泪从他白皙的脸上流下来。“我爸我妈一生忠厚老实,勤勤恳恳,他们从来不奢望子女做大官发大财,只希望我和姐姐能踏踏实实地做人,为国家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而我不仅没有满足他们这点小小的要求,还把奇耻大辱强加给两位善良的老人。” 付原说,他之所以在失去自由的条件下如此刻苦,就是因为他知道父母的心愿。现在他最高的追求,就是在父母亲的有生之年出狱。为了这个目的,他能够承受任何痛苦,忍受任何劳累。 ■他的表现与其他的罪犯有着明显的不同,除了参加正常的劳动改造和监狱组织的各项活动,他把时间都用在看书学习上了 “我用自己罪恶的双手,无情地剥夺了一个年轻的无辜女性的生命。正是由于我的犯罪,使得一个年幼的孩子永远失去了世界上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母亲的疼爱;是我,使得年过花甲的老人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爱女;是我,造成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我的犯罪,使两个家庭被无情地摧毁,更使受害者的家人永远笼罩在丧失亲人的悲痛之中。我的罪行所造成的恶果,是我用一切行动,甚至自己的生命都无法补偿的。”这是记者在付原入狱后写给狱方的《认罪悔罪书》中读到的一段话。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罪恶的深刻认识和真诚忏悔尽在其中。 正因如此,付原在狱中不仅能够完成管教交给的所有任务,同时他还利用参加劳动改造之余的任何自己可以支配的分秒时间,取得了其他服刑人员没有取得的成绩:他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为全市通过课程最多的服刑人员之一。他响应监狱号召,真正“变刑期为学期”了。 付原的管教队长告诉记者,付原在狱中的表现的确不错。他曾在某重点大学读过书,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虽然他犯了罪,但他的表现与其他的罪犯有着明显的不同,除了参加正常的劳动改造和监狱组织的各项活动,他把时间都用在看书学习上了。 1 2 3 4 r>付原对记者说,狱中自学,的确要克服许多外边拥有自由的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他所报考的“国际贸易”专业与他入狱前在大学里所学的专业(理工科)丝毫不搭界。他相信自己的学习能力,但是他必须付出一般人无法理解的辛苦和劳累。因为在狱中他所接受的是强制性的劳动改造。他只能利用有限的娱乐和休息时间看书学习。付原说狱中的学习使他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无论做任何事,他的精神力量都是第一位的,精神力量之伟大一般人无法想像。 记者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公室获得的信息,北京市自学考试每年的平均及格率约40%左右。对于一个普通公民来说,通过高自考尚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何况对于一个在狱中的服刑人员,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变刑期为学期”使付原获得了直接而又实在的收益:1999年,他计分考核累积5400多分,2000年他计分考核累积7300余分。到目前为止,付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通过了31门课程。其中完成“国际贸易”专业本科课程24门之外,他又报考了法律专业,已通过了7门。而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为了鼓励服刑人员积极参加学习,明确规定服刑人员通过一门自学考试,可以加200分。虽然付原没有仔细计算过自己参加高自考得了多少分,这些分给他减了几年的刑期,但是他在狱中获得减刑的期限是全监 狱最高的之一。他实在的收获令服刑人员羡慕。除此之外,他还在学习中获取了新的信息,为自己将来出狱做好了知识准备。 ■他失去的是自由,他无法自己去跟除了管教和自己的父母以外的任何人联系 付原说,早在2002年4月,他就完成了国际贸易专业的专、本科段的全部课程,但直到今年年初,他才下决心写论文。他不是不想写,而是觉得在狱中写论文太困难了。他上过正规大学,写过毕业论文,一篇学位论文的完成要经过多少程序,付出多少精力他心知肚明。可是在狱中,联系论文指导老师、查资料、定选题、拟提纲、充实论文内容、请老师修改、定稿、答辩等一系列的环节,他几乎都不能独立完成,因为他失去的是自由,他无法自己去跟除了管教和自己的父母以外的任何人联系。 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付原的父母亲跟监狱教育科的魏海燕老师取得了联系。魏老师当即答应跟有关部门联系。 北京市考试院自考办的郑启明科长告诉记者,自考办接到魏老师的电话以后,非常重视。在他们看来,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已经不是新闻,但是在监狱举行论文答辩并不多见。北京有史记载的,曾经有一名正在上大学四年级的学生,被判入狱。到了监狱以后,那名学生开始参加高自考,报的是他上大学时的所读的数学专业。因为他曾在正规大学学习过几年,一些基础的课程已经学过,在此基础上他顺利地通过了各门课程的考试并写了论文,通过答辩。而付原的情况完全不同,他入狱前已经获得了工学士学位,他入狱以后所学的专业与以前没有丝毫关系,等于在狱中他又自学了第二个本科专业。经商定,自考办决定破例为付原的论文答辩进行资格审定并办理相关的答辩手续。同时由自考办有关人士负责为付原联系论文指导老师。 几天之后,付原得到魏老师的回话,论文答辩的一切事宜基本办妥,指导老师也已确定:由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学院的许文凯教授担任。 许文凯教授说,作为教师,他指导过的学生数以百计,但是指导一名罪犯写作论文在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他从心里对付原的犯罪感到惋惜,同时没有想到曾经犯过错的年轻人在狱中服刑改造时,同样会有的学习机会。 1 2 3 4 --> ■为使儿子完成论文,年近70岁的母亲几乎跑遍了北京的大小书店和图书馆,帮儿子查找了大量的参考书和参考资料 客观条件的限制,许文凯教授对付原的指导也只能由付原的母亲从中传递。也就是说,在论文答辩之前,许教授并没有机会见他所指导的这名特殊的学生。他对付原的全部指导都是通过发e-mail给他的母亲,再由母亲转交到监狱……最后由教育科的魏海燕老师交给付原。 许教授说,付原之所以顺利地完成论文的写作并通过了论文答辩,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那位伟大的母亲。为使儿子完成论文,老人几乎跑遍了北京的大小书店和图书馆,为付原查找了大量的参考书和参考资料。不仅如此,她还不辞辛苦,跑很远的路代替儿子去对外经贸大学听各种辅导课,每次听课她都要全部录音,同时认真记笔记,生怕漏掉一点内容。回家之后她要花去大量的时间整理录音和笔记,然后再倒几次车来到监狱,交给魏老师。 魏老师说,看着年近70岁的老人为儿子奔波,她从心里感动。因为魏老师的家住城里,每天她乘监狱的班车进城,然后坐地铁回家。于是,她对老人说:“干脆找一个离地铁近的地方,把需要交给付原的材料交给我,由我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交给付原,这总比您往郊外的监狱跑近一些”。那一段时间,五棵松地铁口,成了老人与魏老师交接资料的“联络点”。老人家对魏老师的感激溢于言表。魏老师说,虽然从身份上来说她是监狱的管教干部,老人是服刑人员的家属,但是,她真的从老人的身上看到了老知识分子的纯朴和为儿子付出的那种没有商量的母爱。老人真是太不容易了。 自考办的郑启明科长说,付原母亲为狱中服刑的儿子所做的一切,并不是所有母亲都能做的。能够准确地将老师对论文的指导意见和修改意见转告给儿子,是付原母亲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文化修养才能完成的。 作为记者,我非常想采访付原的母亲。可以理解的原因,那位母亲拒绝了。我问付原:“听到你的毕业论文获得'优'的时候,你母亲是不是激动得哭了?”付原说没有。自从他被捕入狱以来,母亲从来没有在他的面前流过眼泪,无论忧愁还是悲伤。

4月17日、18日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日子,98名身穿囚服的特殊考生,在民警的有序组织下,在高墙内参加本、专科学历的自学考试。这是继去年秋季以来,洪泽湖监狱第二次在监狱内组织服刑人员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来到这个设在监狱内部的特殊考点,考场外“祝服刑人员取得理想成绩”、“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的大幅展板分外引人注目。来到考场内,明亮的教室,整齐的桌椅以及悬挂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洪泽湖监狱考点”字样的条幅,给人的印象是和社会上的考场没什么两样,考场气氛也与外界考场并无不同。只是监考人员除了泗洪县自考办的老师外,每个考场还有两名警察,整齐地坐成排排的考生是身着囚服的服刑人员。 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满峰介绍,在监狱内开办自学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首要标准”工作的有效举措,它将不断推动监狱提高改造质量,提高服刑人员的文化水平,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再就业打下坚实基础。洪泽湖监狱2009年秋季首次设立自考考点以来,采取多种措施激励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提高服刑人员的文化素质,鼓励服刑人员走自学成才之路。去年,监狱有61名服刑人员报名参加了123门课程考试,共通过57门课程,达到47%,其中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2人,80分以上的11人,有一个服刑人员一次报了3门全部通过。 尽管洪泽湖监狱地处偏僻农场,关押点条件比较简陋,监管硬件设施建设也很薄弱,但是监狱抓教育改造的力度一点都没有放松。在办好服刑人员扫盲、初小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动员和鼓励有自学能力的服刑人员,踊跃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把刑期变学期,努力为回归社会、刑满就业进行知识准备。监狱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专门制定出台鼓励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加大激励力度,对每通过一门的服刑人员除了给予适当加分激励外,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家境困难而又有自学愿望的服刑人员,监狱及时启动解困助改基金,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服刑人员报名参加自考,报名费、教材费等一律全免。同时对参加自考的服刑人员,监狱以监区为单位,组织一部分文化水平较高的年轻的民警专门进行课堂辅导,每周拿出三个晚上的时间,组织参考人员按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民警教员当堂辅导。 17日上午,考场内特殊考生们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监狱改造科陈宝华副科长说,国家政策鼓励服刑人员主动学习文化知识,加速思想改造,掌握一技之长,为出狱后的就业打好基础,只要他们能自力更生,出狱后重新犯罪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社会也将变得更加和谐,这也是监狱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的贡献。 监狱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激发服刑人员的参考热情。这次共有98名服刑人员参加227课次的考试,与去年秋季新增考生37人,参考人员、报考科目都比上次有显著增加。

监狱罪犯参加自学考试怎么办

可以,我们自考办专门在监狱为犯人设了考点。犯人考试合格的还有奖励。你可以向监狱申请自考的学习,你会得到支持的

在监狱服刑的犯人,大部分的文化水平比较低下,为了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也为了满足一些服刑人员的求学愿望,监狱不但设置了扫盲班、职业技能培训班,甚至鼓励服刑人员通过自学的方式参加成人考试,一旦通过考试,监狱还会对他们进行加分奖励。监狱改造,除了劳动改造,还有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和监管改造。服刑人员之所以服刑,除了贪婪和、冲动,没有接受好的文化教育、没有一技之长和因为没有好的学历而导致求职障碍,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不在少数,所以,监狱对文化改造一直非常重视。而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之后,很多服刑人员也认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想利用服刑的时间,将刑期当成学期,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目前,国内所有的监狱都设有职业技能培训班,甚至还将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班作为一种减刑的奖励(也就是常说的通过读书减刑,小编将在今后的文章中单独说明)。监狱的职业技能培训班主要包括面点制作、厨师、汽车维修、电焊等社会热门职业。其目的,就是希望服刑人员通过在监狱的技能培训,在出狱之后能够凭借一技之长走上正常轨道,从而远离犯罪,降低刑释人员的再犯罪率。国内部分监狱很早就已经开始设置了狱内自考点,为那些想参加自考的服刑人员提供场地和机会。比如广东深圳监狱、陕西渭南监狱、湖北宜昌监狱、四川攀西监狱、湖南岳阳监狱、安徽合肥监狱、福建女子监狱等。对已经开放自考试点的监狱的服刑人员,通过自主报名获取自考资格(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与外界一致),由监狱统一购买教材。服刑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通过考试获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的,监狱都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分。同时通过自考取得毕业证书也会成为服刑人员是否积极改造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减刑的时候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刑期短的服刑人员来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凭借一技之长,在回归社会之后寻找一份好的工作和自主创业都是有优势的。而对于刑期比较长的服刑人员来说,利用服刑的时间提升自己的知识,取得一个文凭,为回归后的生活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也是相当的不错。比较遗憾的是,目前已经开放自考点的监狱并不多。小编以前所在的监狱就没有这个条件,但还是有不少的服刑人员让家人寄来了一些学习教材,利用空闲时间认真学习,准备在刑满释放之后参加自考。对于这些对知识充满渴望,真正把刑期当成学期的服刑人员,我们难道不应该给他们一个赞吗?在监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自考,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写下自己的看法,一起讨论!您的打赏,将激发我的创作灵感!往期推荐监狱服刑人员家庭困难如何减免罚金?监狱服刑人员如何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为什么“三类犯罪”减刑难?什么是“三类犯罪”?判刑的人不缴纳罚金会有什么后果?刑满释放后再犯罪,这样的人到底有多少?

《罪犯自学考试管理条例》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能够,在押人员更新改造主要表现里就有参与三课学习培训(文化课、技术课、思想课)这一项,而且还是减刑假释务必借鉴的一项,各监狱都有自己的图书室,也定期进行的机构各类学习培训;牢房也与地方合作办学,有中专,大专,考试合格也发毕业证书。学生自考英语不难,只要好好牢记知识点,考试不难。

监狱罪犯参加自学考试的条件

还真不知道,建议打114查查教育局电话,问下专业人员。回答者:河畔的风o - 助理 三级 1-11 20:58好好学习然后参加成人自考回答者:爱新觉罗小妖精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11 21:00可以,我们自考办专门在监狱为犯人设了考点。 犯人考试合格的还有奖励。 你可以向监狱申请自考的学习,你会得到支持的回答者: 凤凰山游子 - 高级魔法师 六级 1-11 21:06世上没有比监狱更好的读书环境了,修身养性,建议你看一下基督山伯爵。回答者:maradonashan - 江湖少侠 七级 1-11 21:26《罪犯自学考试管理条例》 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回答者:七夕万事通 - 试用期 一级 1-12 11:42可以的,但要申请批准才行的,东莞就有监狱报考点回答者:taoyao2046 - 江湖新秀 四级 1-14 20:26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7.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扩展资料: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官方网站可查询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证书。湖北每年有三次考试,不同地区的考试次数有差异。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可以的,但要申请批准才行的,东莞就有监狱报考点

坐过牢的人可以考大学吗

坐过牢的人可以考大学吗,服刑人员是可以参加成人高考或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狱也会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想要上大学的服刑人员,也可以在监狱圆自己的大学梦。那么坐过牢的人可以考大学吗?

教育部规定

作为全国最高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部,历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都明确规定“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如果根据该规定的字面含义,只要是被采取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正在少管所、看守所、监狱内外服刑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法律规定

《教育法》第四十条规定: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刑事处罚后、刑满释放、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具有同等的升学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

看完上述规定,我们会发现,教育部的规定比较严格,法律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规定较为宽松,两者存在一定的冲突。根据立法法的精神,法律的效力要高于教育部内部规定,在两者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处理。那么被判刑的学生究竟能不能报名参加高考呢?哪些情形下可以?哪些情形下不可以?

可以报名参加高考的情形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

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三种刑事强制措施,只是一定程度限制人身自由,学生仍然有条件去报名参加考试;

且最终是否被判决有罪仍不确定,既然法律规定了刑事处罚后、刑满释放、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都有升学的权利,根据举重以明轻的原则,只是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未成年学生自然也有升学的权利,当然可以报名参加高考,不应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报名”的规定限制。

除此以外,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未成年学生,根据《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应当接受社区矫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接受社区矫正的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不受限制。因此,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未成年学生也可报名参加高考。

另外,刑罚执行完毕、刑满释放的未成年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高考,不受影响。

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学生

还有一少部分学生在实施犯罪时已满18周岁,不再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不适用于他们。那么是不是只要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都不能报名高考呢?我个人认为,不能狭义地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强制措施”。

正如前文讲过,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虽然也是强制措施,但只是部分限制人身自由,且最终是否构成犯罪、是否会被判刑尚不确定,因此不能简单的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能够灵活处理。

此外,被判处缓刑的已满18周岁的高三学生能不能报名参加高考呢?这就要涉及到缓刑是否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正在服刑”了。《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该规定,缓刑只是刑罚执行前的一种考验制度,不属于刑罚执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是否算服刑的答复》中也进一步明确“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并未被实际执行刑罚,故不能算作服刑”。因此,被判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的高三学生(未满18周岁的学生也适用)都不属于“正在服刑”,因此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不能报名参加高考的情形

无论是否已满18周岁,只要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被判处实刑正在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监狱服刑的学生,因为已经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自然无法报名参加高考。(但是为了最大化的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只要不是严重犯罪,建议对刑事拘留、逮捕的未成年学生可以变更强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

另外,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为都属于正在服刑,不属于刑满释放和刑罚执行完毕,因此,无论是否已满18周岁,都不能报名参加高考。

高考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人的一生,教育主管部门要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尽可能的让涉罪未成年人都能参加高考,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争取美好明天的机会。

一、父母受过刑事处罚孩子能考大学吗

孩子能考大学,孩子的前程未来不受父母行为的影响。

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刑事处罚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三、刑事处罚附加刑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

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

一、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

二、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

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各该条之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

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除此之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被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3、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八节,以及分则的相关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与此同时,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或者应有的财产。另外,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另外,军事法院在审理军人犯罪时,还可以依法作出剥夺荣誉称号或勋章的处罚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一、父母法院失信人,儿女考大学有影响吗

一般情而言是可以考取大学的,但是不能上收费很高的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后果

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3、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5、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6、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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