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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专业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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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环境工程技术本科科目有分别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写作基础与应用、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经济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管理学基础、环境生态学、环境质量评价、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二)、水土污染与防治技术、环境问题案例分析、环境问题案例分析、综合实习。

自考环境工程技术专业面向再生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置、生态修复等行业方向,培养具备环境监测、污染控制、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安装与调试、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安全环保管理等专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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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环境工程技术本科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写作基础与应用、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经济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管理学基础、环境生态学、环境质量评价、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二)、水土污染与防治技术、环境问题案例分析、环境问题案例分析、综合实习。自考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自考毕业条件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农业环境保护自学考试

1、文学、历史类历史学类专科专业:1历史教育(A060101)2档案管理(A060201)——参考专业方向:企业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1历史教育(B060102)2档案学(B060202)中国语言文学类专科专业:1文化事业管理(A050101)——参考专业方向:城市文化管理;乡镇文化管理;文化市场管理。2秘书(A050102)——参考专业方向:机关秘书;企业秘书;商务秘书。3涉外秘书(A050103)独立本科段专业:1秘书学(B050104)本科专业:1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5)2汉语言文学(本科段)(C050105)3蒙古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6)4蒙古语言文学(本科段)(C050106)5维吾尔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7)6维吾尔语言文学(本科段)(C050107)7汉语言翻译(维、哈)(基础科段)(C050108)8汉语言翻译(维、哈)(本科段)(C050108)9哈萨克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9)10朝鲜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10)11藏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11)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1英语(基础科段)(C050201)——参考专业方向:外贸英语;旅游英语;科技英语;文秘英语。2英语(本科段)(C050201)3日语(基础科段)(C050202)——参考专业方向:外贸日语;旅游日语;科技日语;文秘日语。4日语(本科段)(C050202)5俄语(基础科段)(C050203)——参考专业方向:外贸俄语;旅游俄语;科技俄语;文秘俄语。6俄语(本科段)(C050203)7越语(基础科段)(C050204)8朝鲜语(基础科段)(C050205)2、医药、化工、轻工类化工类专科专业:1化工工艺(A081201)——参考专业方向:无机化工工艺;有机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工艺;石油化工工艺;应用化学;化学制药工艺。2工业分析技术(A081202)——参考专业方向:化工与化学分析;环境检测;药物分析。3硅酸盐工艺(A080201)——参考专业方向:水泥工艺;陶瓷工艺;玻璃工艺;耐火材料独立本科段专业:1化学工程(B081203)轻工纺织食品类专科段专业:1印刷包装技术(A081301)——参考专业方向:印刷技术;包装技术。2纺织工程(A081302)3制浆造纸工艺(A081303)4食品工艺(A081304)——参考专业方向:饮料工艺;粮食工艺;肉制品工艺;方便食品工艺。5烹饪工艺(A081305)6应用生物技术(A081306)医药类专科专业:1预防医学(A100201)2卫生检验(A100202)3临床医学(A100301)4医学检验(A100302)5医学影像学(A100303)6农村中医医疗(中西医结合)(A100501)7藏医学(A100502)8蒙医学(A100503)9护理学(A100701)10中医护理学(A100703)11药学(A100801)12卫生事业管理(A100901)独立本科段专业:1法医学(B100601)2护理学B(100702)3卫生事业管理(B100902)本科专业:1中医学(基础科段)(C100504)2中医学(本科段)(C100504)3中药学(基础科段)(C100802)4中药学(本科段)(C100802)3、机械类专科专业: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A080301)——参考专业方向:石油机械;化工机械;工程机械;农业机械。2汽车制造(A080303)3模具设计与制造(A080304)4机电维护(A080305)——参考专业方向:农村机电;矿山机电。5机电一体化工程(A080306)6电厂热能动力工程(A080501)7管理工程(A082201)8工业外贸(A082203)9技术监督管理(A082204)独立本科段专业: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B080302)2机电一体化工程(B080307)3电厂热能动力工程(B080502)4管理工程(B082202)5工业工程(B082205)本科专业:1工业工程(C082206)4、教育、艺术、新闻类教育学类专科专业:1学前教育(A040101)2小学教育(A040103)3教育技术(A040104)4教育管理(A040106)5思想政治教育(A040201)6体育教育(A040301)独立本科段专业:1学前教育(B040102)2教育技术(B040105)3教育管理(B040107)——参考专业方向:考试管理。4教育学(B040108)5思想政治教育(B040202)6体育教育(B040302)新闻学类专科专业:1广告(A050301)2公共关系(A050303)独立本科段:1广告学(B050302)2编辑出版(B050304)——参考专业方向:书刊编辑;大众传播;出版发行本科专业:1新闻学(基础科段)(C050305)2新闻学(本科段)(C050305)艺术类专科专业:1中国书画(A050401)——参考专业方向:中国画;书法。2服装艺术设计(A050402)3染织艺术设计(A050403)4工业设计(A050404)——参考专业方向:产品设计;设计管理。5室内设计(A050405)——参考专业方向:展示设计;家具设计。6视觉传达设计(A050406)7音乐教育(A050407)8美术教育(A050409)9电视节目制作(A050411)独立本科段专业:1音乐教育(B050408)2美术教育(B050410)5、农业、矿业类农科类专科专业:1农学(A090101)2种子(A090103)3园艺(A090104)——参考专业方向:观赏园艺。4果树(A090105)5蔬菜(A090106)6茶学(A090107)7植物保护(A090108)8药用植物(A090109)9葡萄与葡萄酒(A090110)10林学(A090201)11农业环境保护(A090301)12畜牧(A090401)——参考专业方向: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13兽医(A090402)14蚕学(A090404)15水产养殖(淡水)(A090501)——参考专业方向:海水养殖。16农业经济管理(A090601)——参考专业方向:林业经济管理。17农产品贸易(A090602)18乡镇企业管理(A090603)19农村财会与审计(A090604)20农村家庭经济(A090605)21农艺教育(A090606)22农业政策与法规(A090607)23农业推广(A090701)——参考专业方向:林业推广;水产业推广。24农产品贮运与加工(A081401)——参考专业方向:畜产品贮运与加工。25乡镇规划与建设(A081402)26农村机电(A081403)独立本科段专业:1农学(B090102)2畜牧兽医(B090403)矿业类专科专业:1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A080101)2煤炭加工利用(A080102)3石油与天然气开采(A080103)4采矿技术(A080104)——参考专业方向:金属矿开采技术;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煤炭开采技术6、理学、电子类理学类专科专业:1数学教育(A070101)2物理教育(A070201)3化学教育(A070301)4生物教育(A070401)5地理教育(A070701)6心理学(A071501)7信息管理与服务(A071601)——参考专业方向:图书馆管理;专门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1数学教育(B070102)2物理教育(B070202)3化学教育(B070302)4生物教育(B070402)5地理教育(B070702)6信息管理与服务(B071602)——参考专业方向:图书馆学;咨询服务;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本科专业:1数学(基础科段)(C070103)2数学(本科段)(C070103)电工电子与信息类专科专业:1供用电技术(A080601)2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A080602)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A080604)4计算机及应用(A080701)5广播与电视技术(A080703)6电子技术(A080704)——参考专业方向:家用电器;医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及系统。7通信技术(A080706)——参考专业方向:程控交换技术;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光纤通信。8计算机信息管理(A082207)独立本科段专业:1工业自动化(B080603)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B080605)3计算机及应用(B080702)4电子工程(B080705)5通信工程(B080707)6计算机通信工程(B080708)7计算机网络(B080709)8计算机信息管理(B082208)7、土建类专科专业:1房屋建筑工程(A080801)2道路与桥梁工程(A080802)3给水与排水工程(A080803)4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A080804)5城镇建设(A080805)6水利水电建筑工程(A080901)——参考专业方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7环境工程与管理(A081101)8建筑经济管理(A082209)9房地产开发与经营(A082210)独立本科段专业:1建筑工程(B080806)2水利水电建筑工程(B080902)——参考专业方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8、哲学、法学、军事、公安类哲学类本科专业名称:1哲学(基础科段)(C010101);2哲学(本科段)(C010101)军事类专科专业:1军需管理(110101)2军械管理(110103)3航空工程机务维修(081801)——参考专业方向:航空机械维修工程;航空电子维修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1军需管理(110102)2军械管理(110104)3航空工程机务维修(081802)——参考专业方向:航空机械维修工程;航空电子维修工程本科专业:1军事高科技应用与管理(基础科段)(110105)2军事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本科段)(110105)公安学类本科专业:1公安管理(基础科段)(C030401)——参考专业方向:治安管理;交通管理。2公安管理(本科段)(C030401)3刑事侦察(基础科段)(C030402)2刑事侦察(本科段)(C030402)法学类专科专业:1律师(A030101)2监所管理(A030103)3经济法学(A030104)——参考专业方向:涉外经济法 独立本科段专业:1律师(B030102)2国际经济法(B030105)本科专业:1法律(基础科段)(C030106)2法律(本科段)(C030106)9、经管类经济管理类专科专业:1统计(A020101)——参考专业方向:会计与统计核算。2财税(A020103)。3金融(A020105)——参考专业方向:金融管理;农村金融;国际金融。4保险(A020107)5国际贸易(A020109)——参考专业方向: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国际商务。6证券投资与管理(A020111)7工商行政管理(A020112)8土地管理(A020113)9工商企业管理(A020201)——参考专业方向: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公司管理;国际企业管理。10会计(A020203)——参考专业方向:企业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农业会计;金融会计;税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审计。11人力资源管理(A020205)——参考专业方向:劳动工资管理。1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A020206)——参考专业方向: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13市场营销(A020207)14旅游管理(A020209)——参考专业方向:导游。15饭店管理(A020211)16企业财务管理(A020212)独立本科段专业:1统计(B020102)2财税(B020104)3金融(B020106)4保险(B020108)5国际贸易(B020110)6农业经济管理(B020114)7经济学(B020115)8工商企业管理(B020202)9会计(B020204)10市场营销(B020208)11旅游管理(B020210)12企业财务管理(B020213)10、交通类专科专业:1交通运输(A081701)——参考专业方向:公路运输;铁路运输。2汽车运用技术(A081702)11、政治学类.专科专业:1行政管理(A030301)2人事管理(A030303)3市政管理(A030304)4乡镇管理(A030305)5后勤管理(A030306)6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A030307)独立本科段专业:1行政管理学(B030302)2政治学(B030308)12、社会学类专科专业:1社会调查(A030201)——参考专业方向:社会经济调查;市场调查。2社会工作与管理(A030202)——参考专业方向:民政工作;妇女工作与管理;社区服务。3城乡社会管理(A030204)——参考专业方向:城市社会管理;乡镇社会管理。4社会保障(A030205)5人口学(A030206)——参考专业方向:计划生育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1社会工作与管理(B030203)2社会学(B030207)自考开设的专业多达到上百个,不同专业对考生基本素养的要求不同,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2、正确判断自己的基础能力。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考生选择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如: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应该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职业规划是人生规划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需要学会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4、在选报专业时还应注意,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应用概率统计、遗传学、田间试验设计、农业生态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育种学、种子学、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推广学、植物病虫害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一、参加自考前最应该知道的4件事 1、自考考试有学历、年龄、时间限制吗? 没有。这也是自学考试有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特点之一。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社会助学、个人自学三者相结合的考试制度。参加自学考试的人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而且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限制自学考试的时间(只有少数地区有自考8年内必须考完的限制,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2、国家承认自学考试的学历吗? 承认。自学考试是目前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大考试之一(其他三个是:普通高等院校的结业考试,成人高考、文凭考试),他的学历在社会上与普通高等院校的结业证书同等对待。 本科毕业生,符合主考高校学位委员会授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件的,还可由主考高校授予相应学位。 3、自考的投入高吗? 由于自考属于业余性质的考试,大家不必非要参加自考助学班。因此,参加自学考试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投入资金少,回报高、接受教育的有效途径。 4、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需要多少时间? 选择自考专业往往与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工作性质并不一致。不过,欲想取得文凭,只有认了吧。有一点可以肯定,“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如果感到某些学科枯燥乏味的话,只要抓紧最后关头,突击一个月,往往会奏效。不过,话得说回来,如果碰上非常时期,复习与工作发生冲突,那就惨了。总之,参加自考,必须有“打恶仗”的准备,必须做好与枯燥无味的高深理论长期打交道的准备。 延伸阅读:◎◎学历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的区别 ◎◎独立本科段与本科有何区别 二、自考报考专题 如果您已经决定加入到自学考试的行列中来,那下一步就要面临选择自考专业和报考的问题了,下面我以北京地区为例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一下: 1、我是一名渴望参加自学考试的初学者,但是对自学考试一无所知,我想知道该如何选择自考专业呢? 答:选择具有“挑战性”的专业。当今社会,要想立足,必须学会别人所不会的知识。因此,选报专业应选择难度大一些的专业,如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法律、英语、会计专业等。这些专业的确能学点东西。虽然自考文凭与普通文凭有差别,但这些专业比那些可有可无的专业要强得多。 另外,兴趣也是你选择自考专业的标准之一。由于自学考试是一种漫长的学历考试,他非常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因此,你一定要优先选择你感兴趣的专业,这样你才能在漫长的考试中不至于因为一、二次的失败而失去信心。而且我认为兴趣也是你选好此专业的根本所在。 2、我已经决定参加自考了,可是什么时间、到那里报名参加考试了? 各地的自考报名时间不尽相同,这里以北京地区为例进行说明。 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1日--7日、下半年9月1日--7日为考生个人报考日期;2月、8月最后2周为集体单位办理报考手续日期。 报名地点:各区、县自考办。周六、日照常报考。逾期不予补报。 考试时间:每年4月、10月的最后2周的双休日(有些地区只考一周,具体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3、我到哪里购买自考教材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社会性考试,考生流动性大,考试机构不能准确掌握每个考生的学习进程,就不能像普通高校那样预订教材。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的主渠道是全国考试中心和各省、市、区自考办,北京地区可到北京市自考办教材咨询服务部购买,北京市自考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电话:62111896、62111897。 4、一次报考的门数有限制吗? 没有。在北京一次最多可以报考8门,建议考生第一次报考时不宜过多,否则如果万一考不好,会对你今后的考试带来负面影响的:(当然,如果你确实很自信,也可以一次报考4-5门,但一定要切合实际,切务和别人攀比。 另外,不要急于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可考两次,即四月份和十月份都考。所以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程,一旦专业课不及格,你要至少等一年,这是得不偿失的。 5、有类似“考生必读”的刊物可以指导我们这些自考初学者快速熟悉自考政策吗? 在每次自考报名时自考办都会针对当次考试出一本《自考特刊》(北京各区、县自考办有售,每本10元),里面会介绍大量的自考政策信息和考试时间安排,这对于自考初学者尤其重要,建议初学者购买。另外,当地自考办都会有相应的自考配套刊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还是订阅,因为这是考生及时了解当地自考情况的唯一途径。 让大家购买《自考特刊》还有一个目的:大家可以提前了解到各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这将有利于你今后合理安排相关专业的考试计划、办理转考、接考手续,做到心中有数。 深入了解:◎◎自学考试的论文答辩程序 ◎◎自考生如何办理考研手续 三、自考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1、我以前在高校(或者参加其他考试)已取得了一些课程的合格成绩,该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通过的话,可以申请英语考试的免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二级通过了,可以申请相应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免试(各地区自考政策会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但没办理手续,即使课程考完了,毕业证书也到不了手。因此建议,尽早办理免考手续。对于能不能免试还吃不准的课程,建议作两手准备,既办免考手续,同时也报名参加此课程的考试。 注意:目前在北京,只可以免考公共课程,专业课是不可以办理免考的。 2、我可以同时报考两个自考专业吗?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当然可以。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如果您要在北京同时报考两个自考专业,请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1)考生第一次报名时,准考证上已经注册了一个专业(也称“第一专业”)。 (2)若考生想同时报考本专业(或其他专业)的本科(也称“第二专业”),则待下次自考报名时,在当地自考办刷一下IC卡即可。 注:考生可以同时报考相关专业的专科和本科,而不必等到必须通过专科才能报考本科。但是应至少提前半年到你所在地区的自考办办理专接本手续,否则会影响你的本科毕业。 3、我考试老是通不过怎么办呀? >>[把握自学过程,提高自学效果] 没办法,必须通过。这是由自学考试的性质决定的,你要想获得自考毕业证书,就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全力通过自考每一门课程,每次尽量不要“二进宫”甚至“三进宫”。 4、我没参加过自考,可以介绍一些考试答题的经验吗? 自考考试的监考是比较严格的,这种严格的考试是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的。这里我简单谈一下自考答题的技巧。 (1)考试答题不留空白。有些题目我死活就没见过,或压根就是抄纲题。不要紧,这难不倒我,我对待这种题的原则就是:不留空白。因为现在是流水阅卷,一位老师负责一道或两道题的打分。如果遇上“难题”留空白,那么他会毫不留情地打个大鹅蛋。试想,你写了几行字,如果不是说的太离谱,我想他多少会象征性地给个一二分。关键时刻,这一二分可能会“扭转乾坤”。 (2)考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每一分钟,即使你对该门课程有十足的通过把握,也不要提前交卷。要反复检查,一旦找到了一个“笔误”或是“漏写的题”,你会觉得你的这些都不是徒劳的。而且更重要是,这会对你今后申请学位有好处^-^(大家现在看到人大提高自考学位分数申请的政策了吧,说不定哪一天你所在的专业也会这样规定的,到那时可不要因为现在的马虎而后悔呀!)。 (3)千万不要放弃考试机会。参加自考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上班族,他们本来平时就很忙,那还有时间去复习备考,即使没复习好,也不要放弃自考机会。其实道理很简单,到了考场,就可以了解题型及考试范围、难易程度等,下次学习就有针对性,不会过于盲目,对于复习是极有帮助的。提问者评价恩~ 了解了 谢谢你评论(2) | 122 1其他类似问题2013-06-21自学考试自考的报名流程 ,自考怎么报名 [百度经验] 722014-02-11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2011-04-18自考有哪些专业 82014-01-10自考的专业有哪些2011-04-27自考有哪些专业,哪些专业又比较热门,为什么?! 4更多关于自学考试专业有哪些的问题>>按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其他5条回答2009-07-16 20:53 slight_xie | 二级一、参加自考前最应该知道的4件事 1、自考考试有学历、年龄、时间限制吗? 没有。这也是自学考试有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特点之一。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社会助学、个人自学三者相结合的考试制度。参加自学考试的人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而且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限制自学考试的时间(只有少数地区有自考8年内必须考完的限制,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2、国家承认自学考试的学历吗? 承认。自学考试是目前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大考试之一(其他三个是:普通高等院校的结业考试,成人高考、文凭考试),他的学历在社会上与普通高等院校的结业证书同等对待。 本科毕业生,符合主考高校学位委员会授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件的,还可由主考高校授予相应学位。 3、自考的投入高吗? 由于自考属于业余性质的考试,大家不必非要参加自考助学班。因此,参加自学考试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投入资金少,回报高、接受教育的有效途径。 4、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需要多少时间? 选择自考专业往往与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工作性质并不一致。不过,欲想取得文凭,只有认了吧。有一点可以肯定,“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如果感到某些学科枯燥乏味的话,只要抓紧最后关头,突击一个月,往往会奏效。不过,话得说回来,如果碰上非常时期,复习与工作发生冲突,那就惨了。总之,参加自考,必须有“打恶仗”的准备,必须做好与枯燥无味的高深理论长期打交道的准备。 延伸阅读:◎◎学历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的区别 ◎◎独立本科段与本科有何区别 二、自考报考专题 如果您已经决定加入到自学考试的行列中来,那下一步就要面临选择自考专业和报考的问题了,下面我以北京地区为例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一下: 1、我是一名渴望参加自学考试的初学者,但是对自学考试一无所知,我想知道该如何选择自考专业呢? 答:选择具有“挑战性”的专业。当今社会,要想立足,必须学会别人所不会的知识。因此,选报专业应选择难度大一些的专业,如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法律、英语、会计专业等。这些专业的确能学点东西。虽然自考文凭与普通文凭有差别,但这些专业比那些可有可无的专业要强得多。 另外,兴趣也是你选择自考专业的标准之一。由于自学考试是一种漫长的学历考试,他非常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因此,你一定要优先选择你感兴趣的专业,这样你才能在漫长的考试中不至于因为一、二次的失败而失去信心。而且我认为兴趣也是你选好此专业的根本所在。 2、我已经决定参加自考了,可是什么时间、到那里报名参加考试了? 各地的自考报名时间不尽相同,这里以北京地区为例进行说明。 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1日--7日、下半年9月1日--7日为考生个人报考日期;2月、8月最后2周为集体单位办理报考手续日期。 报名地点:各区、县自考办。周六、日照常报考。逾期不予补报。 考试时间:每年4月、10月的最后2周的双休日(有些地区只考一周,具体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3、我到哪里购买自考教材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社会性考试,考生流动性大,考试机构不能准确掌握每个考生的学习进程,就不能像普通高校那样预订教材。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的主渠道是全国考试中心和各省、市、区自考办,北京地区可到北京市自考办教材咨询服务部购买,北京市自考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电话:62111896、62111897。 4、一次报考的门数有限制吗? 没有。在北京一次最多可以报考8门,建议考生第一次报考时不宜过多,否则如果万一考不好,会对你今后的考试带来负面影响的:(当然,如果你确实很自信,也可以一次报考4-5门,但一定要切合实际,切务和别人攀比。 另外,不要急于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可考两次,即四月份和十月份都考。所以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程,一旦专业课不及格,你要至少等一年,这是得不偿失的。 5、有类似“考生必读”的刊物可以指导我们这些自考初学者快速熟悉自考政策吗? 在每次自考报名时自考办都会针对当次考试出一本《自考特刊》(北京各区、县自考办有售,每本10元),里面会介绍大量的自考政策信息和考试时间安排,这对于自考初学者尤其重要,建议初学者购买。另外,当地自考办都会有相应的自考配套刊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还是订阅,因为这是考生及时了解当地自考情况的唯一途径。 让大家购买《自考特刊》还有一个目的:大家可以提前了解到各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这将有利于你今后合理安排相关专业的考试计划、办理转考、接考手续,做到心中有数。 深入了解:◎◎自学考试的论文答辩程序 ◎◎自考生如何办理考研手续 三、自考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1、我以前在高校(或者参加其他考试)已取得了一些课程的合格成绩,该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通过的话,可以申请英语考试的免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二级通过了,可以申请相应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免试(各地区自考政策会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但没办理手续,即使课程考完了,毕业证书也到不了手。因此建议,尽早办理免考手续。对于能不能免试还吃不准的课程,建议作两手准备,既办免考手续,同时也报名参加此课程的考试。 注意:目前在北京,只可以免考公共课程,专业课是不可以办理免考的。 2、我可以同时报考两个自考专业吗?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当然可以。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如果您要在北京同时报考两个自考专业,请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1)考生第一次报名时,准考证上已经注册了一个专业(也称“第一专业”)。 (2)若考生想同时报考本专业(或其他专业)的本科(也称“第二专业”),则待下次自考报名时,在当地自考办刷一下IC卡即可。 注:考生可以同时报考相关专业的专科和本科,而不必等到必须通过专科才能报考本科。但是应至少提前半年到你所在地区的自考办办理专接本手续,否则会影响你的本科毕业。 3、我考试老是通不过怎么办呀? >>[把握自学过程,提高自学效果] 没办法,必须通过。这是由自学考试的性质决定的,你要想获得自考毕业证书,就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全力通过自考每一门课程,每次尽量不要“二进宫”甚至“三进宫”。 4、我没参加过自考,可以介绍一些考试答题的经验吗? 自考考试的监考是比较严格的,这种严格的考试是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的。这里我简单谈一下自考答题的技巧。 (1)考试答题不留空白。有些题目我死活就没见过,或压根就是抄纲题。不要紧,这难不倒我,我对待这种题的原则就是:不留空白。因为现在是流水阅卷,一位老师负责一道或两道题的打分。如果遇上“难题”留空白,那么他会毫不留情地打个大鹅蛋。试想,你写了几行字,如果不是说的太离谱,我想他多少会象征性地给个一二分。关键时刻,这一二分可能会“扭转乾坤”。 (2)考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每一分钟,即使你对该门课程有十足的通过把握,也不要提前交卷。要反复检查,一旦找到了一个“笔误”或是“漏写的题”,你会觉得你的这些都不是徒劳的。而且更重要是,这会对你今后申请学位有好处^-^(大家现在看到人大提高自考学位分数申请的政策了吧,说不定哪一天你所在的专业也会这样规定的,到那时可不要因为现在的马虎而后悔呀!)。 (3)千万不要放弃考试机会。参加自考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上班族,他们本来平时就很忙,那还有时间去复习备考,即使没复习好,也不要放弃自考机会。其实道理很简单,到了考场,就可以了解题型及考试范围、难易程度等,下次学习就有针对性,不会过于盲目,对于复习是极有帮助的。[提问者采纳] | 评论 | 100 0举报| 2009-06-18 20:14 kunyiyingniwen | 七级复旦大学主考及发证的专业行政管理 大专行政管理 专升本计算机信息管理 大专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升本新闻学 大专新闻学 专升本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 大专计算机网络 专升本计算机软件 专升本同济大学主考及发证专业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大专房屋建筑工程 大专建筑工程 专升本应用技术学院主考室内设计 大专室内设计 专升本华东师范大学主考汉语言文学 大专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公共关系 大专公共关系 专升本电子商务 大专电子商务 专升本心理健康教育 大专心理健康教育 专升本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向) 大专经济学 专升本学前教育 专升本上海交通大学主考计算机及应用 大专计算机及应用 专升本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 大专工业自动化 专升本饭店管理 大专上海外国语大学主考英语语言文学 大专英语语言文学 专升本日语 大专日语 专升本上海财经大学主考会计 大专会计 专升本市场营销 专升本调查与分析 专升本采购与供应管理 大专采购与供应管理 专升本华东政法大学主考法律 大专法律 专升本金融管理 大专金融管理 专升本上海大学主考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大专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升本秘书 大专秘书 专升本档案管理 大专档案管理 专升本金融 大专金融 专升本上海师范大学主考人力资源管理 大专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旅游管理 大专旅游管理 专升本广告 大专广告 专升本视觉传达设计 大专餐饮管理 大专餐饮管理 专升本电子政务 大专电子政务 本科华东理工大学主考商务管理 大专商务管理 专升本社会工作与管理 大专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主考物流管理 专升本物流管理 大专工商企业管理 大专汽车应用技术 大专工商企业管理 专升本劳动和社会保障 大专劳动和社会保障 专升本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贸易 大专国际贸易 专升本商务英语 专升本上海商学院连锁经营管理 大专考什么科目就不打了额。。。很多的额

一、参加自考前最应该知道的4件事 1、自考考试有学历、年龄、时间限制吗? 没有。这也是自学考试有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特点之一。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社会助学、个人自学三者相结合的考试制度。参加自学考试的人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而且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限制自学考试的时间(只有少数地区有自考8年内必须考完的限制,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2、国家承认自学考试的学历吗? 承认。自学考试是目前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大考试之一(其他三个是:普通高等院校的结业考试,成人高考、文凭考试),他的学历在社会上与普通高等院校的结业证书同等对待。 本科毕业生,符合主考高校学位委员会授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件的,还可由主考高校授予相应学位。 3、自考的投入高吗? 由于自考属于业余性质的考试,大家不必非要参加自考助学班。因此,参加自学考试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投入资金少,回报高、接受教育的有效途径。 4、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需要多少时间? 选择自考专业往往与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工作性质并不一致。不过,欲想取得文凭,只有认了吧。有一点可以肯定,“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如果感到某些学科枯燥乏味的话,只要抓紧最后关头,突击一个月,往往会奏效。不过,话得说回来,如果碰上非常时期,复习与工作发生冲突,那就惨了。总之,参加自考,必须有“打恶仗”的准备,必须做好与枯燥无味的高深理论长期打交道的准备。 延伸阅读:◎◎学历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的区别 ◎◎独立本科段与本科有何区别 二、自考报考专题 如果您已经决定加入到自学考试的行列中来,那下一步就要面临选择自考专业和报考的问题了,下面我以北京地区为例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一下: 1、我是一名渴望参加自学考试的初学者,但是对自学考试一无所知,我想知道该如何选择自考专业呢? 答:选择具有“挑战性”的专业。当今社会,要想立足,必须学会别人所不会的知识。因此,选报专业应选择难度大一些的专业,如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法律、英语、会计专业等。这些专业的确能学点东西。虽然自考文凭与普通文凭有差别,但这些专业比那些可有可无的专业要强得多。 另外,兴趣也是你选择自考专业的标准之一。由于自学考试是一种漫长的学历考试,他非常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因此,你一定要优先选择你感兴趣的专业,这样你才能在漫长的考试中不至于因为一、二次的失败而失去信心。而且我认为兴趣也是你选好此专业的根本所在。 2、我已经决定参加自考了,可是什么时间、到那里报名参加考试了? 各地的自考报名时间不尽相同,这里以北京地区为例进行说明。 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1日--7日、下半年9月1日--7日为考生个人报考日期;2月、8月最后2周为集体单位办理报考手续日期。 报名地点:各区、县自考办。周六、日照常报考。逾期不予补报。 考试时间:每年4月、10月的最后2周的双休日(有些地区只考一周,具体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3、我到哪里购买自考教材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社会性考试,考生流动性大,考试机构不能准确掌握每个考生的学习进程,就不能像普通高校那样预订教材。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的主渠道是全国考试中心和各省、市、区自考办,北京地区可到北京市自考办教材咨询服务部购买,北京市自考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电话:62111896、62111897。 4、一次报考的门数有限制吗? 没有。在北京一次最多可以报考8门,建议考生第一次报考时不宜过多,否则如果万一考不好,会对你今后的考试带来负面影响的:(当然,如果你确实很自信,也可以一次报考4-5门,但一定要切合实际,切务和别人攀比。 另外,不要急于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可考两次,即四月份和十月份都考。所以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程,一旦专业课不及格,你要至少等一年,这是得不偿失的。 5、有类似“考生必读”的刊物可以指导我们这些自考初学者快速熟悉自考政策吗? 在每次自考报名时自考办都会针对当次考试出一本《自考特刊》(北京各区、县自考办有售,每本10元),里面会介绍大量的自考政策信息和考试时间安排,这对于自考初学者尤其重要,建议初学者购买。另外,当地自考办都会有相应的自考配套刊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还是订阅,因为这是考生及时了解当地自考情况的唯一途径。 让大家购买《自考特刊》还有一个目的:大家可以提前了解到各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这将有利于你今后合理安排相关专业的考试计划、办理转考、接考手续,做到心中有数。 深入了解:◎◎自学考试的论文答辩程序 ◎◎自考生如何办理考研手续 三、自考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1、我以前在高校(或者参加其他考试)已取得了一些课程的合格成绩,该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通过的话,可以申请英语考试的免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二级通过了,可以申请相应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免试(各地区自考政策会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但没办理手续,即使课程考完了,毕业证书也到不了手。因此建议,尽早办理免考手续。对于能不能免试还吃不准的课程,建议作两手准备,既办免考手续,同时也报名参加此课程的考试。 注意:目前在北京,只可以免考公共课程,专业课是不可以办理免考的。 2、我可以同时报考两个自考专业吗?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当然可以。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如果您要在北京同时报考两个自考专业,请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1)考生第一次报名时,准考证上已经注册了一个专业(也称“第一专业”)。 (2)若考生想同时报考本专业(或其他专业)的本科(也称“第二专业”),则待下次自考报名时,在当地自考办刷一下IC卡即可。 注:考生可以同时报考相关专业的专科和本科,而不必等到必须通过专科才能报考本科。但是应至少提前半年到你所在地区的自考办办理专接本手续,否则会影响你的本科毕业。 3、我考试老是通不过怎么办呀? >>[把握自学过程,提高自学效果] 没办法,必须通过。这是由自学考试的性质决定的,你要想获得自考毕业证书,就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全力通过自考每一门课程,每次尽量不要“二进宫”甚至“三进宫”。 4、我没参加过自考,可以介绍一些考试答题的经验吗? 自考考试的监考是比较严格的,这种严格的考试是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的。这里我简单谈一下自考答题的技巧。 (1)考试答题不留空白。有些题目我死活就没见过,或压根就是抄纲题。不要紧,这难不倒我,我对待这种题的原则就是:不留空白。因为现在是流水阅卷,一位老师负责一道或两道题的打分。如果遇上“难题”留空白,那么他会毫不留情地打个大鹅蛋。试想,你写了几行字,如果不是说的太离谱,我想他多少会象征性地给个一二分。关键时刻,这一二分可能会“扭转乾坤”。 (2)考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每一分钟,即使你对该门课程有十足的通过把握,也不要提前交卷。要反复检查,一旦找到了一个“笔误”或是“漏写的题”,你会觉得你的这些都不是徒劳的。而且更重要是,这会对你今后申请学位有好处^-^(大家现在看到人大提高自考学位分数申请的政策了吧,说不定哪一天你所在的专业也会这样规定的,到那时可不要因为现在的马虎而后悔呀!)。 (3)千万不要放弃考试机会。参加自考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上班族,他们本来平时就很忙,那还有时间去复习备考,即使没复习好,也不要放弃自考机会。其实道理很简单,到了考场,就可以了解题型及考试范围、难易程度等,下次学习就有针对性,不会过于盲目,对于复习是极有帮助的。

环境保护自考

水是生命之源,而目前水污染问题是中国面临的最主要环境问题之一。《水污染控制工程》是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给水排水专业的核心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水体环境污染的分析评价、水污染治理的规划设计和工程管理能力,以及开展水污染控制的科学研究能力,以期培养出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水环境保护人才。水污染控制工程课程的培养目标:掌握水污染治理各种技术方法的应用知识,水污染治理方案;掌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方面的知识,了解其选址设计要求;初步具备对单体构筑物的设计能力和设备选型能力;具备对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安装、调试、运营维护和管理能力;具备对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验收评价的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管理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水污染控制工程课程的的教学方式: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主线,紧紧围绕完成任务的需要,以够用为度,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来进行组织和安排,同时融合了环境监测和环境治理、环境管理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以典型事例为载体,整合理论与实践,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水污染控制工程课程的的考核方式:本课程改革传统的评价手段和方法,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思考能力,注重评价的多元性,学生的学习成绩可结合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测验和考试等进行综合评价。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加期末成绩为主。

自考环境工程技术本科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写作基础与应用、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经济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管理学基础、环境生态学、环境质量评价、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二)、水土污染与防治技术、环境问题案例分析、环境问题案例分析、综合实习。 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 自考毕业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环境保护自考专科专业

自考环境工程技术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基本理论;掌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控制技术;具备环境工程基本设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操作、环保项目施工与管理及一定的实践和创新能力;适应环境保护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管理和技能应用性人才。自考环境工程技术专业就业前景可就业于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研究院(所)、城市公用事业部门、环保设计院(所)、环境工程公司、厂矿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等环保行业及相关行业企业;从事环境管理、规划、监测、环境工程设计、运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厂矿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等环境工程技术及相关工作。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建议你慎重考虑下,因为我就是环境工程的,环境专业相当就是高中理科的加强版,理科方面的课程几乎都有用到而且课程量又多,涉及到物、化、生都有,如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流体力学、建筑电工等,特别是计算方面的也不少,你数学不行,而且又是文科生,要学好这门专业是有相当的难度的...但兴趣也是最重要的,大学课程和高中也不一样,学习态度是很重要的...你如果对这门专业有很浓厚的兴趣及有很强烈的意愿去从事环保事业,你可以靠后天的努力来弥补原来的不足...但还是要慎重考虑哦....

我也是学环境的,不建议你考这个科目

环境保护法自学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的规定将环境分为( )A.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 B.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C.乡村环境和城镇环境 D.区域环境和全球环境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现的生态规律是( )A.“协调稳定”律 B.“负载定额”律C.“时空有益”律 D.“物物相关”律3.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的环境标准是( )A.环境质量标准 B.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C.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D.环境基础标准4.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国务院环保部门是( )A.环境保护委员会 B.环境保护部C.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D.国家环境保护局5.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治理的相关规定,环保专项资金不得用于( )A.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 B.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C.环境卫生、绿化项目 D.污染防治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6.依照我国《清沽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列入污染严峻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宣布或者未按规定宣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A.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公布B.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贸部门公布C.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监部门公布D.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7.我国《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这一规定中,“费用”的性质属于( )A.开发使用费 B.生态补偿费C.保护治理费 D.惩罚性收费8.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哀求环保部门处理。此处“处理”的性质是( )A.行政指导 B.行政处分C.行政调解 D.行政裁决9.从防备的角度看,国家实施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以及进行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是( )A.环境立法 B.环境行政C.环境司法 D.环境教育10.2008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A.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B.可以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必须缴纳超标排污费C.实行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双收费”制度D.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制度11.可以对国家大气环境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的地方国家机关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12.关于“域外适用”,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情形是( )A.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的有害废弃物运输至公海海疆倾倒的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疆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C.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有害废弃物运输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的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内,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污染的13.属于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的是( )A.工业集中区 B.商业中央区C.文教科研区 D.乡村生活区14.下列情形中,适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是( )A.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 B.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C.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D.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15.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新化学物质登记证持有人应当自每次实际生产、进口或者将新化学物质转移到使用者之日起5日内,将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及流向情况备案表提交生产者或者进口者所在地( )A.省级经贸部门 B.县级经贸部门C.省级环保部门 D.县级环保部门16.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 )A.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B.农用地、工业用地和未利用地C.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 D.工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17.我国《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 )A.环保部门 B.农业部门C.水行政部门 D.林业部门18.依照我国《水法》的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意( )A.工业生产用水的需要 B.农业生产用水的需要C.航道运输用水的需要 D.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19.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 )A.1年 B.2年C.3年 D.4年20.依照《草原法》的规定,对国家所有的草原,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机关是( )A.国务院 B.环保部门C.国土资源部门 D.农业部门21.下列属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的是( )A.在自然状态下生长的野生动物B.被人类驯化的野生动物C.濒危、珍稀的野生动物D.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22.依照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入的区域是( )A.核心区 B.缓冲区C.实验区 D.外围地带发表于 2009-10-08 08:01:01 引用 1 楼 23.在国际环境法实施的经济刺激手段中,“泡泡制”主要表现为( )A.金融保险 B.生态标志C.财政补贴 ... 23.在国际环境法实施的经济刺激手段中,“泡泡制”主要表现为( )A.金融保险 B.生态标志C.财政补贴 D.弹性许可证24.规定了“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性文件是( )A.《控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B.《京都议定书》C.《关于持久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D.《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未选均无分。2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的主要特征是( )A.法律手段的综合性 B.法律规范的技术性C.法的本质的阶级性 D.法的职能的社会性E.保护利益的共同性26.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 )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B.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D.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E.环境标准27.依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务院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是( )A.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项目B.涉及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别性质的建设项目C.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D.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E.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项目2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 )A.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B.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C.辐射环境污染事件 D.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E.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29.为防止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A.禁止中国境内的固体废物出境倾倒、堆放或处置B.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处置C.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固体废物D.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E.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30.我国《森林法》把林权分为( )A.国家林权 B.集体林权C.机关团体林权 D.企业法人林权E.公民个人林权31.依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是( )A.自然景物集中,环境柔美的区域B.贵重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C.具有特别保护价值的自然区域D.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自然遗迹E.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32.被称为“确立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的国际环境法辅助性渊源包括(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C.一般法律原则 D.司法判例E.公法家学说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3.简述“三同时”制度。34.简述我国环境立法中“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及其特征。35.简述我国水资源费与用水收费制度中的水费的区别。36.《环境保护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简述该规定的基本含义。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7小题12分,第38小题8分,共20分)37.论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固体废物管理原则。(12分)38.什么是公众参与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是如何体现的?(8分)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9小题12分,第40小题8分,共20分)39.内蒙某地区草原水资源丰富,土质肥沃,植被相对完好。20世纪90年代末,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从外省引进一家已被责令关闭的造纸厂。2000年3月,该造纸厂在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开始投产生产,并非法占用集体所有的草场就地挖掘占地4000亩的污水池,以每年250万吨的排污量向其中排放COD超过国家标准60倍的工业废水。污水池常年散发恶臭,且污染了当地的饮用水源,造成草原严峻污染和生态破坏。该集体组织的牧民出现头晕、恶心、缺乏食欲等症状;牲畜抓膘率和春季接羔率明显下降,绵羊大量掉毛,山羊产绒量下降。受害牧民遂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造纸厂恢复草原植被、承担赔偿责任,并哀求环保部门关闭该厂。经查证属实,环保部门依职权就造纸厂未经环保审批就投产生产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建议受害牧民就恢复草原植被向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外,环保部门还向当地政府建议依法关闭造纸厂。当地政府认为,造纸厂对地方有很大贡献,牧民要以大局为重,所以造纸厂不能停产,更不能关闭。在这种情况下,草原主管部门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果造成该污染纠纷迟迟未能获得解决。2002年初,由于排污池内污水结冰膨胀,挤压堤坝,引发了大规模的溃坝。喷涌而出的污水所淹之处都是黑褐色。这次溃坝共造成18户牧民的约2000头(只)牲畜的损失,污染周边草场4293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酿成了一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问:(1)本案中,环保部门的做法是否准确,为什么?(6分)(2)请结合《草原法》有关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就当地政府对本案的熟悉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行为谈谈你的看法。(6分)40.某化工厂于2003年6月建成,在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其烟囱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全部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然而从2004年7月开始,位于烟囱下风向1公里处的500亩桔园的桔树陆续非正常落果且大量落叶,损失200万斤。县农业局专家调查发现桔园管理良好,未发生任何明显病虫害,为此作出了“桔园中未发生病虫害,桔子落果也与农户施肥、施药无关,可能与大气污染有关”的结论。后经县环保部门监测发现,桔园中靠近企业一侧的桔树落果较多,落果桔子中硫化物和氟化物的含量较高,在落叶中含氟量更高。且距离企业越近,这种情况越严重。由于桔园上风向仅有该化工厂一家企业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硫化物和氟化物,而桔树对硫化物和氟化物十分敏感,环境适应能力差。因此县环保部门认定,桔园落果系化工厂排放的废气所致。2004年9月,县环保部门以化工厂非法排污造成桔园损害为由,对化工厂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桔农也向化工厂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化工厂认为:第一,化工厂向大气排放的硫化物和氟化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一直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缴纳了排污费,环保部门的处罚于法无据;第二,基于前述理由,化工厂也不应当承担桔园损害的赔偿责任。发表于 2009-10-08 08:01:01 引用 1 楼 问:(1)县环保部门以化工厂排污造成桔园损害为由,对化工厂作出的处罚决定准确吗?为什么?(3分)(2)化工厂以达标排放和已缴纳排污费为由,拒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3分)(3)若桔农向 ... 问:(1)县环保部门以化工厂排污造成桔园损害为由,对化工厂作出的处罚决定准确吗?为什么?(3分)(2)化工厂以达标排放和已缴纳排污费为由,拒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3分)(3)若桔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桔农提出的侵权事实化工厂予以否认的,化工厂应当就哪些事由承担举证责任?(2分)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掌握考试知识点,我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10月自学考试韩静保护法必背考点”,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

考试知识点1:公众环境权益的内容。

(1)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

(2)开发利用环境决策与行为知悉权;

(3)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

(4)监督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和控告权;

(5)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

考试知识点2: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种类。

一般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七种。

考试知识点3:实施预防原则的制度措施。

(1)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决策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2)通过“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3)通过清洁生产制度在生产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4)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在资源废物循环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5)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考试知识点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政府干预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体现并且法制化的结果。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许多国家被视为行政法的组成部分,具有行政主导性、政策性等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行政法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异:

(1)立法目的不同。

(2)运用的手段不同。

(3)专业性不同。

考试知识点5: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

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有:

(1)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2)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

(4)鼓励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

(5)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

考试知识点6:环境污染侵权的特征。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1)主体的不平等性和不可互换性。

(2)加害行为在价值判断上的社会妥当性、合法性。

(3)侵害状态的间接性、继续性、反复性、广阔性和累积性。

(4)环境污染侵权兼有私害性和公害性。

考试知识点7:国际环境法中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指各国应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利用资源,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行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的原则。从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文件来看,这一原则至少包含四方面的内容:

(1)代际公平,即在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不妨碍和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

(2)代内公平,即本代内所有的人,不论其国籍、种族、性别、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都享有平等利用自然资源和享受良好和清洁环境的权利;

(3)要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4)环境保护与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发展应相互协调、兼顾。

考试知识点8:我国政府的环境资源保护职能和政府实施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

中国各级政府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职能主要有:

(l)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既是对国家财产的保护,也是对公众环境权益的保护。

(2)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3)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政府的重要目标。

(4)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政府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有:

(l)行使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管理权。具体包括: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决策权;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及其相关行为的许可权;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的监督管理权;规章制定权、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

(2)代表国家对环境与资源损害行使民事索赔权。

考试知识点9: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制度是指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利用者等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生态补偿”的本质是由生态服务功能受益者向生态服务功能提供者付费,真正体现了“受益者负担原则”。

考试知识点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

(1)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加以解决。

(2)民法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依据。

(3)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区别:

(1)公私法属性不同;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私法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更多运用公法手段保护环境。

(2)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事后救济;相对比较被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环境保护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且更侧重于事前预防,趋向于主动。

(3)民法对环境受害者的救济是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者私益的维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则更倾向于对环境整体的保护,侧重于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

考试知识点11:实施预防原则的制度措施。

(1)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决策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2)通过“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3)通过清洁生产制度在生产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4)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在资源废物循环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5)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考试知识点12: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分区规定。

(1)核心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法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

(2)缓冲区:核心区外围,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3)实验区:缓冲区外围,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所占面积不得超过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

考试知识点13: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后果、污染行为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污染行为表现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排放噪声的行为、排放固体废物的行为、向土壤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等。

污染物侵权的损害后果表现为,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或公共财产权。

考试知识点14: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的内容。

(1)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门法律。

(3)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款。

(4)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

(5)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规章。

(6)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7)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司法解释。

(8)对中国生效的国际环境条约和公约。

考试知识点15:排污费的使用。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重点污染源防治;

区域性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考试知识点16:我国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的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对违反者,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考试知识点1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运行机制。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以及责任追究等五项机制。

(1)预防和预警: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黄、橙、红四级。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2)应急响应机制主要包括:

①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相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②实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考试知识点18:环境问题产生和发展的三个阶段的特点。

第一个阶段:地域环境问题时期(18世纪以后至20世纪60年代)。

第二个阶段:国际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60至80年代)。

第三个阶段:全球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今)。

考试知识点1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1)具有多重牵连性质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

(2)以人类平等利用环境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3)结合并体现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意志(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考试知识点20: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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