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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科自考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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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参考答案第一部分 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A.斯宾诺莎 B.格老秀斯C.梅因 D.康德2.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3.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A.永恒法 B.自然法C.神法 D.人法4.《神学大全》的作者是(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5.德沃金将他的法律概念称为( )A.因袭主义的法律概念 B.实用主义的法律概念C.个体性的法律概念 D.整体性的法律概念6.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系统研究法律和法学的一般原理是( )A.西方法律思想史 B.西方政治思想史C.西方法哲学 D.西方法理学7.哈特认为,消除法律规则静态性的规则是( )A.承认规则 B.改变规则C.审判规则 D.举证规则8.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9.《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A.洛克 B.斯宾塞C.孔斯坦 D.孔德10.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C.意大利 D.法国11.提出"原子论"的思想家是(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C.德谟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12.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 )A.霍布斯 B.洛克C.卢梭 D.狄德罗13.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C.凯尔森 D.富勒14.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 )A.庞德 B.路德C.康德 D.达维德15.《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A.孟德斯鸠 B.卢梭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16.《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 )A.黑格尔 B.费希特C.康德 D.边沁17.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 )A.西塞罗 B.塞涅卡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18.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 )A.庞德 B.狄骥C.弗兰克 D.霍姆斯19.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20.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C.阿奎那 D.布丹21."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 )A.卢梭 B.伏尔泰C.狄德罗 D.爱尔维修22.斯宾诺莎认为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 )A.已所不欲,勿施于人B.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C.两利相权取其轻,两害相权取其大D.已所不欲,必施于人23.《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 )A.潘恩 B.杰弗逊C.杰伊 D.华盛顿24.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25.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 )A.洛克 B.卢梭C.孟德斯鸠 D.霍布斯26.耶林的法学是(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27.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28.《用唯物史观观点看经济和法律》的作者是( )A.施塔姆勒 B.耶林C.萨维尼 D.康德29.提出"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的思想家是( )A.塞涅卡 B.西塞罗C.波里比阿 D.索尔兹伯里30.二战后放弃了原来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并转向自然法学的思想家是( )A.拉德勃鲁赫 B.罗尔斯C.马里旦 D.富勒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 )A.《法理学大纲》 B.《道德与立法原理》C.《法理学讲义》 D.《论自由》E.《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32.英国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洛克 B.杰弗逊C.卢梭 D.霍布斯E.边沁33.马里旦的主要著作有( )A.《人和国家》 B.《真正的人道主义》C.《人权和自然法》 D.《法律的道德性》E.《社会秩序的原则》34.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有( )A.埃利希 B.庞德C.弗兰克 D.凯尔森E.哈特35.罗伯斯比尔的司法原则有( )A.民主司法原则 B.法律平等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 D.注重证据原则E.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37.客观法38."整体性法律"39.自然状态(洛克)40.《国家六论》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简述汉密尔顿的联邦制思想。42.简述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43.简述亚里士多德的立法原则。五、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45.试论马里旦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C 2.C 3.A 4.A 5.D6.C 7.B 8.D 9.C 10.A11.C 12.C 13.B 14.C 15.A16.C 17.C 18.B 19.B 20.B21.A 22.B 23.C 24.D 25.C26.A 27.C 28.A 29.B 30.A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AC 32.AD 33.ABC 34.DE 35.ABCD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研究西方历史上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以及他们的产生,发展和历史沿革规律为对象的独立的法律理论史学学科。37.(1)客观法是法国社会法学家狄骥提出的法律概念(2)客观法基于社会连带关系而存在,它是社会的最高准则,人们只有服从客观法的义务,而无违反客观法的权利,客观法是社会事实的表述。38.德沃金将法律定义为"整体性法律";他认为,法律不仅包括规则,而且包括原则,甚至包括政策;法律是根据政治道德的要求,基于原则,以前后一致的方式对待社会所有成员的整体。39.(1)自然状态是古典自然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2)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为完备无缺的状态,但也存在着三种缺陷,即没有立法者、执行法律机关和裁判者。40.(1)《国家六论》是16世纪法国思想家布丹的著作。(2)《国家六论》主要内容是提出君主主权思想,包括宗教自由、国家的起源和定义、主权及对主权的限制等内容。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1)汉密尔顿主张联邦制,反对邦联制。(2)他认为,联邦制有利于保障国家统一,避免分裂;保证美国安全,避免外来入侵;防止内乱;集中优秀人材,有效利用资源;避免军事专制主义,减少军队数量;防止国内党争,镇压叛乱。42.(1)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2)哈特提出了"最低限度内容自然法"5条公理,即人的脆弱性,大体上的平等,有限利他主义,有限资源,人类有限的理解力。(5分)43.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并论述的立法原则主要有(1)注意国境的大小;(2)城邦居民人数的多少;(3)财产的限额和各家庭子女人数;(4)法律必须变革,但变革应慎重。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1)同客观精神发展阶段相适应,黑格尔法哲学体系由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构成。(2)抽象法阶段:抽象法是客观法,包括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部分内容。(3)道德阶段:道德是主观法,是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包括解决故意和责任、意图和福利、善和良心等问题。(3分)(4)伦理阶段:伦理是主观法与客观法相统一的法,主要解决家庭、社会和国家方面的问题。45.(1)马里旦人权思想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2)他强调人所享有的每一项权利都来自上帝的权利,即纯粹正义。(3)马里旦将权利分为三类,即人的权利,市民的权利和劳动者的权利。(4)马里旦区分"新""老"人权。"老"权利强调个人自由,"新"权利强调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5)马里旦反对国家主权,提倡世界主义。(6)马里旦强调人权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世界人权宣言》。好多年的 你去自己看吧!http://www.baidu.com/s?cl=3&wd=%CE%F7%B7%BD%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102751.html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D6%D0%B9%FA%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sr=&z=&cl=3&f=8&wd=%D6%AA%CA%B6%B2%FA%C8%A8%B7%A8%BF%BC%CC%E2&ct=0...我不敢乱上网站 怕被盗号 回头再帮你找找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江西自考法律本科目:1.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罗正楷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卫兴华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3.英语(二)《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高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4.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5.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6.劳动法《劳动法学》,李景森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7.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8.公证与律师制度《公证与律师制度》,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9.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张宏生、谷春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0.保险法《保险法》,覃有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1.税法《税法》,严振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2.婚姻家庭法(一)《婚姻法学》,杨大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13.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宁致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5.票据法《票据法》,姜建初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6.公司法《公司法》,顾功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7.金融法(一)《金融法》,吴志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8.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程信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由嵘、胡大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合同法《新编合同法学》,匡爱民主编,江西高校出版社。21.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最后还有论文,题目大概有几十个,你可以从中选择最适合直接的一个。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法律自考本科题目

需要全部都考。例如南京大学需要考以下专业: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全国200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建房而发生的关系 C.国家机关招聘公务员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D.某石材厂与农民工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 A.国际劳工局 B.国际劳工大会 C.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 D.国际劳动法协会 3.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通过于( ) A.1661年 B.1702年 C.1802年 D.1861年 4.1918年12月,苏维埃政权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这部法律是( ) A.《劳动法典》 B.《苏联劳动法典》 C.《劳动法纲要》 D.《劳动法案》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特种行业外,我国的最低就业年龄为( ) A.14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6.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 ) A.合法行为 B.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C.行为与事件 D.事件 7.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是(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8.《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全 同的,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连续工作的年限是( ) A.3年以上 B.5年以上 C.10年以上 D.20年以上 9.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 A.劳动合同期满 B.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C.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D.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0.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不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是( ) A.东方歌舞团 B.上海杂技团 C.国家体操队 D.山丹编织厂 11.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应按以下程 序解决( ) A.由当地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协调处理 B.由人民法院受理 C.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D.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解决 12.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 ) A.城镇不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 B.城乡不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 C.城镇不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D.城镇不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的研究生 13.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机构是( )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各省市人大常委会 D.全国总工会 1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 A.36小时 B.48小时 C.60小时 D.72小时 15.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有( ) A.医务人员 B.锅炉工 C.厨师 D.推销人员 16.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妇女劳动保护法规是( ) A.《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B.《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C.《妇女权益保障法》 D.《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7.我国社会保险项目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最高的是( ) A.失业保险费 B.医疗保险费 C.工伤保险费 D.养老保险费 1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费达到最低年限的,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年限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19.关于工会的性质和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省级以上工会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B.产业工会具有财团法人资格 C.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构 D.工会属于群众组织 2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其中不是一方代表的是( ) A.政府综合部门代表 B.工会代表 C.职工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干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颁布了一系列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律,其中有( ) A.《劳动争议处理法》 B.《团体协约法》 C.《劳动基准法》 D.《工人检查法》 22.根据劳动法规定,属于特殊就业群体的有( ) A.妇女 B.未成年人 C.残疾人 D.藏族大学毕业生 23.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 A.试用期间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付劳动报酬的 D.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 24.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包括( ) A.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 B.学徒期内学徒工 C.企业职工 D.进城就业农民 25.法律允许用人单位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应当由劳动者支付的( ) A.个人所得税 B.营业税 C.养老保险费 D.合同债务 26.法律禁止企业安排参加加班加点的职工包括( ) A.未成年人 B.经期女工 C.哺乳期女工 D.患病女工 27.我国《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安全设施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 ) A.同时设计 B.同时审批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产和使用 28.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患病或伤残的童工应当( ) A.负责治疗 B.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 C.对伤残的童工发给致残抚恤费 D.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生活费 29.在我国,只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有( ) A.养老保险费 B.失业保险费 C.工伤保险费 D.生育保险费 30.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以下各方代表组成,具体包括( ) A.职工群众代表 B.企业行政代表 C.企业工会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劳动法律关系 32.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33.工资集体协商 34.法定节假日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5.用列举方式讲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36.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及其处理方式是什么? 37.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5分) 38.试论述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9.某化工厂为职工安排了接送上下班的交通车,该厂技术员周某自2003年12月购买小轿车后,就不再乘本厂班车而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上下班。2004年3月10日,周某在下班时间驾车回家途中,与另一辆小轿车相撞,导致其腿部受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周某对这起交通事故应负次要责任。治疗痊愈后,周某要求厂方按工伤处理,而厂方认为周某受伤不在工作时间内,且不是乘本厂班车受的伤。故不同意给予工伤待遇。 问:周某受伤应否认定为工伤,有何法律依据? 40.某企业与5名职工分别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这5名职工担任专用车床的车工。3年后,该企业由于转产,这些专用车床不再使用,企业就解除了这5名职工的劳动合同。 问: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否正确,本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江西自考法律本科目:1.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罗正楷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卫兴华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3.英语(二)《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高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4.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5.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6.劳动法《劳动法学》,李景森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7.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8.公证与律师制度《公证与律师制度》,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9.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张宏生、谷春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0.保险法《保险法》,覃有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1.税法《税法》,严振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2.婚姻家庭法(一)《婚姻法学》,杨大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13.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宁致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5.票据法《票据法》,姜建初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6.公司法《公司法》,顾功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7.金融法(一)《金融法》,吴志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8.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程信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由嵘、胡大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合同法《新编合同法学》,匡爱民主编,江西高校出版社。21.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最后还有论文,题目大概有几十个,你可以从中选择最适合直接的一个。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自考本科法律题目

自考法律(本科)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本科基本要求:主要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的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掌握一门外国语。

自考法律专业考试科目及编码(本科)

自考本科

自考本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自学考试,一般分为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本科段是按照普通高校的要求而设置的本科专业,我国公民不论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学历等均可报考,完成教学计划,修满学分后即可申请毕业,符合条件者还将获得学士学位;而自考独立本科段是指“专升本”的本科,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这类专业均实行与本科段专业相同的管理,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的学员才可报读,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如果考法律专业的,肯定要考20多科。特别你是非法律专业的专科。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参考答案第一部分 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A.斯宾诺莎 B.格老秀斯C.梅因 D.康德2.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3.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A.永恒法 B.自然法C.神法 D.人法4.《神学大全》的作者是(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5.德沃金将他的法律概念称为( )A.因袭主义的法律概念 B.实用主义的法律概念C.个体性的法律概念 D.整体性的法律概念6.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系统研究法律和法学的一般原理是( )A.西方法律思想史 B.西方政治思想史C.西方法哲学 D.西方法理学7.哈特认为,消除法律规则静态性的规则是( )A.承认规则 B.改变规则C.审判规则 D.举证规则8.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9.《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A.洛克 B.斯宾塞C.孔斯坦 D.孔德10.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C.意大利 D.法国11.提出"原子论"的思想家是(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C.德谟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12.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 )A.霍布斯 B.洛克C.卢梭 D.狄德罗13.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C.凯尔森 D.富勒14.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 )A.庞德 B.路德C.康德 D.达维德15.《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A.孟德斯鸠 B.卢梭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16.《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 )A.黑格尔 B.费希特C.康德 D.边沁17.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 )A.西塞罗 B.塞涅卡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18.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 )A.庞德 B.狄骥C.弗兰克 D.霍姆斯19.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20.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C.阿奎那 D.布丹21."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 )A.卢梭 B.伏尔泰C.狄德罗 D.爱尔维修22.斯宾诺莎认为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 )A.已所不欲,勿施于人B.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C.两利相权取其轻,两害相权取其大D.已所不欲,必施于人23.《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 )A.潘恩 B.杰弗逊C.杰伊 D.华盛顿24.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25.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 )A.洛克 B.卢梭C.孟德斯鸠 D.霍布斯26.耶林的法学是(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27.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28.《用唯物史观观点看经济和法律》的作者是( )A.施塔姆勒 B.耶林C.萨维尼 D.康德29.提出"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的思想家是( )A.塞涅卡 B.西塞罗C.波里比阿 D.索尔兹伯里30.二战后放弃了原来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并转向自然法学的思想家是( )A.拉德勃鲁赫 B.罗尔斯C.马里旦 D.富勒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 )A.《法理学大纲》 B.《道德与立法原理》C.《法理学讲义》 D.《论自由》E.《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32.英国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洛克 B.杰弗逊C.卢梭 D.霍布斯E.边沁33.马里旦的主要著作有( )A.《人和国家》 B.《真正的人道主义》C.《人权和自然法》 D.《法律的道德性》E.《社会秩序的原则》34.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有( )A.埃利希 B.庞德C.弗兰克 D.凯尔森E.哈特35.罗伯斯比尔的司法原则有( )A.民主司法原则 B.法律平等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 D.注重证据原则E.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37.客观法38."整体性法律"39.自然状态(洛克)40.《国家六论》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简述汉密尔顿的联邦制思想。42.简述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43.简述亚里士多德的立法原则。五、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45.试论马里旦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C 2.C 3.A 4.A 5.D6.C 7.B 8.D 9.C 10.A11.C 12.C 13.B 14.C 15.A16.C 17.C 18.B 19.B 20.B21.A 22.B 23.C 24.D 25.C26.A 27.C 28.A 29.B 30.A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AC 32.AD 33.ABC 34.DE 35.ABCD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研究西方历史上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以及他们的产生,发展和历史沿革规律为对象的独立的法律理论史学学科。37.(1)客观法是法国社会法学家狄骥提出的法律概念(2)客观法基于社会连带关系而存在,它是社会的最高准则,人们只有服从客观法的义务,而无违反客观法的权利,客观法是社会事实的表述。38.德沃金将法律定义为"整体性法律";他认为,法律不仅包括规则,而且包括原则,甚至包括政策;法律是根据政治道德的要求,基于原则,以前后一致的方式对待社会所有成员的整体。39.(1)自然状态是古典自然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2)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为完备无缺的状态,但也存在着三种缺陷,即没有立法者、执行法律机关和裁判者。40.(1)《国家六论》是16世纪法国思想家布丹的著作。(2)《国家六论》主要内容是提出君主主权思想,包括宗教自由、国家的起源和定义、主权及对主权的限制等内容。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1)汉密尔顿主张联邦制,反对邦联制。(2)他认为,联邦制有利于保障国家统一,避免分裂;保证美国安全,避免外来入侵;防止内乱;集中优秀人材,有效利用资源;避免军事专制主义,减少军队数量;防止国内党争,镇压叛乱。42.(1)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2)哈特提出了"最低限度内容自然法"5条公理,即人的脆弱性,大体上的平等,有限利他主义,有限资源,人类有限的理解力。(5分)43.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并论述的立法原则主要有(1)注意国境的大小;(2)城邦居民人数的多少;(3)财产的限额和各家庭子女人数;(4)法律必须变革,但变革应慎重。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1)同客观精神发展阶段相适应,黑格尔法哲学体系由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构成。(2)抽象法阶段:抽象法是客观法,包括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部分内容。(3)道德阶段:道德是主观法,是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包括解决故意和责任、意图和福利、善和良心等问题。(3分)(4)伦理阶段:伦理是主观法与客观法相统一的法,主要解决家庭、社会和国家方面的问题。45.(1)马里旦人权思想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2)他强调人所享有的每一项权利都来自上帝的权利,即纯粹正义。(3)马里旦将权利分为三类,即人的权利,市民的权利和劳动者的权利。(4)马里旦区分"新""老"人权。"老"权利强调个人自由,"新"权利强调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5)马里旦反对国家主权,提倡世界主义。(6)马里旦强调人权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世界人权宣言》。好多年的 你去自己看吧!http://www.baidu.com/s?cl=3&wd=%CE%F7%B7%BD%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102751.html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D6%D0%B9%FA%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sr=&z=&cl=3&f=8&wd=%D6%AA%CA%B6%B2%FA%C8%A8%B7%A8%BF%BC%CC%E2&ct=0...我不敢乱上网站 怕被盗号 回头再帮你找找

自考法律本科题目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与数额没有关系,与赔偿项有关系

全国200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建房而发生的关系 C.国家机关招聘公务员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D.某石材厂与农民工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 A.国际劳工局 B.国际劳工大会 C.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 D.国际劳动法协会 3.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通过于( ) A.1661年 B.1702年 C.1802年 D.1861年 4.1918年12月,苏维埃政权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这部法律是( ) A.《劳动法典》 B.《苏联劳动法典》 C.《劳动法纲要》 D.《劳动法案》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特种行业外,我国的最低就业年龄为( ) A.14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6.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 ) A.合法行为 B.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C.行为与事件 D.事件 7.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是(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8.《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全 同的,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连续工作的年限是( ) A.3年以上 B.5年以上 C.10年以上 D.20年以上 9.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 A.劳动合同期满 B.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C.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D.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0.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不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是( ) A.东方歌舞团 B.上海杂技团 C.国家体操队 D.山丹编织厂 11.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应按以下程 序解决( ) A.由当地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协调处理 B.由人民法院受理 C.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D.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解决 12.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 ) A.城镇不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 B.城乡不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 C.城镇不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D.城镇不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的研究生 13.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机构是( )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各省市人大常委会 D.全国总工会 1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 A.36小时 B.48小时 C.60小时 D.72小时 15.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有( ) A.医务人员 B.锅炉工 C.厨师 D.推销人员 16.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妇女劳动保护法规是( ) A.《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B.《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C.《妇女权益保障法》 D.《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7.我国社会保险项目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最高的是( ) A.失业保险费 B.医疗保险费 C.工伤保险费 D.养老保险费 1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费达到最低年限的,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年限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19.关于工会的性质和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省级以上工会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B.产业工会具有财团法人资格 C.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构 D.工会属于群众组织 2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其中不是一方代表的是( ) A.政府综合部门代表 B.工会代表 C.职工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干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颁布了一系列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律,其中有( ) A.《劳动争议处理法》 B.《团体协约法》 C.《劳动基准法》 D.《工人检查法》 22.根据劳动法规定,属于特殊就业群体的有( ) A.妇女 B.未成年人 C.残疾人 D.藏族大学毕业生 23.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 A.试用期间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付劳动报酬的 D.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 24.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包括( ) A.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 B.学徒期内学徒工 C.企业职工 D.进城就业农民 25.法律允许用人单位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应当由劳动者支付的( ) A.个人所得税 B.营业税 C.养老保险费 D.合同债务 26.法律禁止企业安排参加加班加点的职工包括( ) A.未成年人 B.经期女工 C.哺乳期女工 D.患病女工 27.我国《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安全设施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 ) A.同时设计 B.同时审批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产和使用 28.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患病或伤残的童工应当( ) A.负责治疗 B.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 C.对伤残的童工发给致残抚恤费 D.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生活费 29.在我国,只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有( ) A.养老保险费 B.失业保险费 C.工伤保险费 D.生育保险费 30.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以下各方代表组成,具体包括( ) A.职工群众代表 B.企业行政代表 C.企业工会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劳动法律关系 32.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33.工资集体协商 34.法定节假日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5.用列举方式讲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36.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及其处理方式是什么? 37.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5分) 38.试论述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9.某化工厂为职工安排了接送上下班的交通车,该厂技术员周某自2003年12月购买小轿车后,就不再乘本厂班车而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上下班。2004年3月10日,周某在下班时间驾车回家途中,与另一辆小轿车相撞,导致其腿部受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周某对这起交通事故应负次要责任。治疗痊愈后,周某要求厂方按工伤处理,而厂方认为周某受伤不在工作时间内,且不是乘本厂班车受的伤。故不同意给予工伤待遇。 问:周某受伤应否认定为工伤,有何法律依据? 40.某企业与5名职工分别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这5名职工担任专用车床的车工。3年后,该企业由于转产,这些专用车床不再使用,企业就解除了这5名职工的劳动合同。 问: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否正确,本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如果考法律专业的,肯定要考20多科。特别你是非法律专业的专科。

法律自考题目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人的出生 B. 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 签订合同 2.某公司业务人员甲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 广州。2003年1 月甲受其所在公司指派,到深圳开拓市场,甲在深圳无经常居住地。此时, 自然人甲在民法意义上的住所是() A.深圳 B. 北京 C.上海 D. 广州 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A.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4.甲欲开一饭店,邀请厨师乙入伙。约定利润三七分,甲得七,乙得三。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利润三七分,甲获利35万元,乙获利15万元。第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须赔偿顾客损失50万元,该项损失() A.应由甲赔偿 B. 应由乙赔偿 C.应由甲、乙各赔偿25万元 D. 应由甲、乙连带赔偿 5.下列物中,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A.文物 B. 矿藏 C.水流 D. 房屋 6.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 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7.甲与乙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甲保管乙的彩电,乙支付给甲300 元。该行为属于()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D.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8.甲因出国留学,将其所有的扫描仪暂时交给乙保管,并允许乙在保管期间使用。二年后,甲已在国外找到工作,而扫描仪因为更新换代比较快,乙保管的扫描仪基本属于快要被淘汰的产品。因此,乙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将该扫描仪出卖,由丙以公道价格买得。乙出卖扫描仪的行为属于() A.有权代理行为 B. 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 超越代理权行为 9.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到期的债务,这在法律上会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断 B. 诉讼时效的中止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 除斥期间的中断 10. 甲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只狗,甲便捡起石头向狗砸去,狗被惹恼随即窜上来咬人。 碰巧此时乙也路过丙家门口,甲因为跑得快,未被狗咬着,而乙却被狗咬伤,花去医疗费500 元。经查狗是由丙替丁家所养。对乙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丁 11. 甲占有乙借给他的一套西服,其后甲、乙约定将该套西服出卖给甲,自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该套西服的所有权即移转给甲。这种交付方式被称为() A.现实交付 B. 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12. 根据民法原理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A.锁和钥匙 B. 汽车与备胎 C.上衣和裤子 D. 电视机和遥控器 13.2003 年5 月4 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 月1 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 月2 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对本案判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 月4 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 月1 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 月2 日 D.作为质押物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 甲与乙于2003年3 月1 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4 月1 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乙和丙 15.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支付给乙8 万元,占有、使用乙私有的二居室套房,并约定3 年后,由乙返还甲8 万元,甲返还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依照该项合同约定,甲对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享有的权利是() A.地役权 B. 用益权 C.租赁权 D. 典权 16. 在同一抵押物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之间有一定的顺序,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不论抵押权是否登记,均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B.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不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17. 甲公司向乙信用社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 ) A.乙信用社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B.乙信用社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C.乙信用社不能直接受领丙公司的清偿 D.乙信用社可以请求丙公司向自己清偿20万元 18. 下列事实中能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养子女赡养其生父母 B.债务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 C.送报人误将王某订的报纸放入王某邻居张某家的报箱中 19. 张某在外地工作,家中房屋年久失修。恰逢要降大雨,如不及时修理,势必会造成该房屋坍塌,为避免房屋倒塌,张某的邻居王某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1 千元,请人对张某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因雨过大,房子虽然未塌,但还是漏雨。对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只能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 B.王某可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 C.王某无权请求张某偿还任何费用,因为房屋仍漏雨 D.王某垫付的1 千元由张某和王某分摊 20. 王某将自有的三间瓦房出租给李某,租期为一年。在租期内王某又与张某签订了三间瓦房的买卖合同。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王某未取得李某的同意 B.如果张某购得了房屋,则有权决定原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C.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D.需要由法院裁决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21. 债的消灭是指() A.债的变更 B. 债的终止 C.债的效力的中止 D. 债的移转 22. 下述债的类型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A.无因管理之债 B. 合同之债 C.缔约过失之债 D. 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23. 王某去世前,先后立了四份遗嘱处分其遗产,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请人代写后经公证的遗嘱;第三份是录音遗嘱,有街道干部数人在场见证;第四份是病危时口述遗嘱,有医生、护士见证。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因四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该四份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王某的遗产应依哪份遗嘱继承?() A.第一份 B. 第二份 C.第三份 D. 第四份 24. 下面关于继承权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B.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C.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 D.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具有专属性 25. 李某留下遗产10万元,其中李某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依法定继承各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小儿子依照李某的遗嘱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侄子作为受遗赠人得到1 万元。李某生前欠债5 万元,则此债务() A.全部由法定继承人偿还 B. 由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共同偿还 C.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偿还 D. 由三方按比例偿还 26. 王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曾承诺保守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后王某因对甲公司的经理 不满,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了乙公司。对于王某的行为() A.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B.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D.甲公司可以同时向王某主张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27. 下列有关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不属于在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28.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29. 赵某有马一匹,此马易受惊吓。一天,李某借赵某的马拉小麦,赵某未告诉李某此马的特性。李某在用马拉小麦的过程中,天降暴雨,雷声大作,赵某的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害应() A.由赵某一人承担责任 B.由李某一人承担责任 C.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主要由李某承担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0. 继承开始的时间为() A.遗产确定时 B. 遗产分割时 C.被继承人死亡时 D. 继承人商定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 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3 年生还,人民法院根据甲的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但是甲的妻子乙已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继承甲的一栋房屋后与丙结婚,儿子由丁收养并办理了收养手续。甲父戊继承遗产包括一台电脑和一台彩电,其中彩电已由第三人购得。现甲向人民法院提出下列请求,其中不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乙所继承的房屋应予以返还 C.丁的收养关系未经甲同意,收养无效 D.戊继承的一台电脑应予以返还 E.第三人购得的彩电应予以返还 32. 在下列情况中,能导致合伙终止的有() A.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B.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C.合伙人仅余一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实现 E.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 33. 甲出差前将其手机交给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该手机转卖给丙,丙不知道手机为甲所有,就接受了手机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手机 B. 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手机 C.乙应当赔偿给甲造成的损失 D. 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E.丙通过买卖从乙处取得手机所有权,属于善意取得 34. 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相邻权 B. 地役权 C.地上权 D. 承包经营权 E.抵押权 35. 下面有关债务人的义务中,属于附随义务的有() A.商场出卖易碎物品应妥为包装 B.债务人遇有不可抗力应及时向债权人通报有关情况 C.代理人不得披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D.出租车司机承载客人后,不应在中途搭载其他人 E.债务人交付仪器设备的,应告知装配和使用方法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 题,每小题6 分,共30分) 36. 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37. 简述典权的法律特征。 38. 简述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意义。 39. 简述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40. 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本题10分) 41. 试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种类,并简要举例说明。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咖啡厅,该店经核准登记,并起有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 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甲一人承担。咖啡厅经营一年后,负债 6万元,丁为债权人。此时,甲要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经查明,乙个人资产为3 万元,同时乙个人欠戊4 万元。 问:(1 )甲、乙、丙三人约定合伙亏损由甲一人承担是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2 )丁能否要求甲清偿合伙债务?为什么? (3 )乙欠戊的个人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43. 郭宇华老人晚年一直单独生活,1998年10月1 日,郭宇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为照顾他,与他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居民委员会承担郭宇华生养死葬的义务;郭宇华将其房屋遗赠给居民委员会。此后,居民委员会一直供养着郭宇华。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却另立遗嘱,将其房屋指定由其弟弟郭宙华继承。2002年2 月1 日,郭宇华病逝,居民委员会将其安葬。在处理郭宇华遗留的房屋时,郭宙华持其兄所立遗嘱要求继承此房屋,而居民委员会则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问:(1 )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何时成立生效?何时发生遗赠的效力?为什么? (2 )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 )本案中谁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是什么?

2005年7月全国自学考试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_自考真题库(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西周时期,使神权法思想发生重大变化的思想命题是( ) A.天命无常 B.致天之罚 C.以德配天 D.天下大同 2.西周宗法等级制的核心是( ) A.分封制 B.世卿世禄制 C.嫡长继承制 D.君权神授制 3.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当时反对最为激烈的是晋国的( ) A.韩非 B.邓析 C.公孙侨 D.叔向 4.孔子政治法律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是( ) A.礼 B.仁 C.政 D.德 5.墨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 A.天志 B.尚贤 C.功利 D.兼爱 6.下列各项,不属于道家法律思想的是( ) A.无为而治 B.道法自然 C.提倡人定法 D.绝圣弃智 7.法家将君主掌握政权和驾驭臣下的方法和手段概括为( ) A.法 B.术 C.势 D.道 8.东汉第一个从理论上系统清算和批判谶纬神学的思想家是( ) A.仲长统 B.刘秀 C.王充 D.董仲舒 9.最早提出“礼法名教和君臣制度是一切祸乱的根源”的魏晋玄学家是( ) A.阮籍 B.嵇康 C.王弼 D.鲍敬言 10.在唐代,集中批判“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理论的思想家是( ) A.韩愈 B.白居易 C.魏征 D.柳宗元 11.宋代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 A.有治人,无治法 B.无为而治 C.存天理,灭人欲 D.德礼政刑 12.在丘浚看来,“明刑弼教”是刑罚的( ) A.一般价值 B.普通价值 C.特殊价值 D.根本价值 13.张居正提出“圣王杀以止杀,刑期无刑,不闻纵释有罪以为仁也,”因此宽容犯罪是( ) A.王者之政 B.圣王之仁 C.姑息之爱 D.明刑弼教 14.元朝初年的立法指导原则是耶律楚材起草的( ) A.《大扎撒》和《便宜十八事》 B.《陈时务十策》和《大扎撒》 C.《元史刑法志》和《大扎撒》 D.《便宜十八事》和《陈时务十策》 15.“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主张与下列先秦哪位思想家的观点正好是相对( ) A.管子 B.孟子 C.荀子 D.韩非 16.提出“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主张的思想家是( ) A.王夫之 B.顾炎武 C.黄宗羲 D.张居正 17.魏源抵御西文列强侵略的思想是( ) A.民主议政 B.师夷长技以制夷 C.更法,改图 D.广收人才 18.“天下为天下之天下”的主张出自( ) A.龚自珍 B.林则徐 C.曾国藩 D.魏源 19.太平天国最具发展资本主义倾向的纲领性文件是( ) A.《天朝田亩制度》 B.《原道救世歌》 C.《资政新篇》 D.《十款天条》 20.在张之洞看来,经术中之“最著者”是( ) A.禁止刑讯 B.亲亲之义、男女之别 C.改良监狱 D.刑罚平,结民心 21.“戊戌变法”的主要目的在于( ) A.求强求富 B.改革旧律 C.共和革命 D.救亡图存 22.“议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若手足,司法者譬若耳目”的说法直接体现的法律顾问思想是( ) A.君主立宪 B.民主政治 C.三权分立 D.变法维新 23.在康有为看来,“人之犯罪致刑皆有其由”,而使人犯罪致刑的根源正是( ) A.大同 B.苦道 C.欲 D.私 24.《大同书》中提出致刑措、达大同的最根本方法在于( ) A.设议院 B.开国会 C.去九界 D.行立宪 25.在梁启超的观点中,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 ) A.完全不同 B.完全相同 C.部分不同 D.部分相同 26.1907年,《大清新刑律草案》完成后,触发了哪两派之间的激烈斗争?( ) A.改良派与礼教派 B.革命派与礼教派 C.礼教派与法理派 D.洋务派与法理派 27.在建立君主立宪 、实行三权分立的问题上,康有为着重探讨的问题是建立( ) A.代议机构 B.司法机构 C.行政机构 D.宪法机构 28.近代中国历史上,提出“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主张的思想家是( ) A.孙中山 B.梁启超 C.张之洞 D.沈家本 29.孙中山把民生主义归纳为解决哪两大问题?( ) A.土地和人力 B.资本和土地 C.人力和物力 D.资本和物力 30.章太炎系统阐述他对代议制的意见的文章是( ) A.《革命之道德》 B.《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C.《代议然否论》 D.《与马良书》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有( ) A.男女有别 B.亲亲 C.长长 D.友友 E.尊尊 32.管仲提出的“国之四维”包括( ) A.义 B.信 C.耻 D.廉 E.礼 33.金世宗慎刑思想的内容包括( ) A.断案当“以情求之”,不以刑讯为然 B.提高审判效率,勿使滞留 C.确立君主最高权威 D.强调宗室与外戚的区别 E.根据犯罪具体情节,区别对待 34.在王夫之的思想中,“三代久安长治”的主要法度包括( ) A.封建 B.郡县 C.井田 D.肉刑 E.君仁 35.在清末礼法之争中,沈家本为反驳礼教派,主要写了下列哪几篇文章?( ) A.《陈修订大旨折》 B.《书劳提学新刑律草案说帖后》 C.《答戴尚书书》 D.《论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区别》 E.《法学盛衰说》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令顺民心 37.惟仁者宜在高位 38.三纲五常 39.太平之世不立刑 40.巨之与君,名异而实同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41.简述管子改良周礼的主要内容。 42.简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思想。 43.简述张之洞“中体西用”的法律思想。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4.试论《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意义。 45.试述沈家本的资产阶级法治主张及其意义。

需要全部都考。例如南京大学需要考以下专业: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生效。最新的立法是《劳动合同法》第2008条。推荐你去新华书店找,学习这个,我觉得法律+解释+案例就足够了。我们的本科教材是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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