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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毕业自考法律本科可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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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毕业自考法律本科可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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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毕业自考法律本科可免考

1、报考条件及说明①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②其它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5677法理学(7)、0242民法学(7)两门课程。各类考生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也就是说你可以免考5677法理学(7)、0242民法学(7)两门课程。2、如果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的,就可以免考英语(二),或者用其他三门课程(不低于14学分)抵考英语2.。

不能免考.有本科毕业证可以免考专科的课程.另外,你可以登陆这个网页看一下:

1、可以免考“婚姻家庭法”2、专科里你的英语过了三级或四级,那么你可以免考英语(二)其它的没有免考的了,而且这两科你要付十元钱一科的免试手续费!

没有免考的科目呀,我就是去年刚考过的,本科的公共课和专科是不一样的,专业课也是不一样的。只有英语,如果你参加过公共英语三级考试的话,可以免考英语(二),其它的都要考的,不过,不难,本科相对专科简单多了,祝你成功!!! 呵呵~~~~~~

法律专科免考自考法律本科

类型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类型考试方式00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必考笔试0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笔试00305677法理学7必考笔试00405679宪法学4必考笔试00500223中国法制史5必考笔试00600245刑法学7必考笔试00700242民法学7必考笔试00800260刑事诉讼法学4必考笔试00900243民事诉讼法学5必考笔试01000261行政法学5必考笔试01100244经济法概论6必考笔试01200247国际法6必考笔试013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必考笔试01400249国际私法4必考笔试015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必考笔试01600226知识产权法4必考笔试01700230合同法5必考笔试018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必考实践考核10100015英语(二)14选考笔试10200227公司法4选考笔试10305680婚姻家庭法3选考笔试10400167劳动法4选考笔试10505678金融法4选考笔试10605562法律职业道德3选考笔试10700262法律文书写作3选考笔试10800233税法3选考笔试10900257票据法3选考笔试11000258保险法3选考笔试111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选考笔试11200169房地产法3选考笔试113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选考笔试114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选考笔试11500263外国法制史4选考笔试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5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说明:1.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2.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5学分;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课程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3.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4. 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自考有免考政策,对于那些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来说,无疑降低了自考难度。那么自考法律专科考本科可以免考一些课程吗?

自考法律专科考本科可以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自考免考条件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以上便是自考免考条件的相关介绍,仅供大家参考。每个省份的自考政策有所不同,请考生以报考地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免考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通过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网上申请时学历证书经系统在线学历审核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是由于毕业院校工作失误造成的,须上传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网上申请时,还需要上传由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考试成绩的学籍登记表原件照片。

帅哥 英语对法律很重要 自考分数英语也占了很高比例 大概14学分 相当于考3门难度颇大的专业课程了 你专科是法律专业的 可以不要加考 大概还要考14门左右的专业课说实在的 我觉得任何长线自考都难 只要有心去学 你就有机会通过

第一:减免的以前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毛概,后来毛概删了加了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些还必须是你专科时学习过,考试合格才能办理免考的。第二:英语,专科时过了公共英语三级就可以办理免考,没有的话,英语也是可以不考的,但英语的学分就要用加考别的科目来代替,大约加考三科别的法律科目,有不少实在考不过英语的自考生就是这样做的,但是不考英语,以后就不能申请学士学位证了,毕业后只有自考本科证没有学位证,你要考虑好。第三:难不难考,你只要真的放点心思在上面,不难考,我是上专科时考的,都是考前两周开始努力的学,两年考完的,也有神人一年考完所有科目的。不好说,呵呵

法律专科自考法律本科免考

这么说吧,凡是你专业与本科名称一致的科目均可以免考,不一致的都不可以免考。

本专业考生可免考英语(二)(00015)但需另外加考三门选考课,不得与已选考课程重复。

030106 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如下:

自考文凭国家承认性: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马邓可以申请免考,如果英语过四级了貌似也可以申请免考。具体问自考办

可以免考公共课法修、法理、大语

法律专业自考法律本科免考哪几科

法律自考本科考哪些科目?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在十四门左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综合英语(四)、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就业前景如何1.自考本科的学历是经过国家承认的学历。而且自考本身就是一种国家正规推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统招考试的考试模式,也是一种可行的考核模式,考生不应该对自考本科法学专业产生误解。2.法学专业的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好的,而且对于这个领域里面的一些高端型的技术人才,这样的需求和高端公司的招聘趋势都比较强,每年呈现出比较大的需求量。所以选择自考法学专业,对于考生来说,就业前景还是比较不错的,而且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份薪酬更加高的工作。3.从法律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教务老师整理的自考法律本科科目的内容到此结束了,针对自考的学员,可能介绍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推荐学员去对应的话题了解信息,或者关注微信查看其他方面的信息。也可以咨询24H人工在线客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概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一般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免考申请程序及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一般自考 如果英语过了4级 是可以免考本科的英语2 有些学校是主考院校还可以免考2门公共课

你去报自考科目的时候,自考办会问你的,有需要免考的自考办会告诉你!

法律专科自考法律本科免考科目

公共基础课免考: 一、考生根据下列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分别免考 1.数学类专业专科、理工类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数学类全部课程; 2.非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高等数学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 3.理工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高等数学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一); 4.非理工类专科毕业生,学过高等数学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高等数学(一)。 二、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 1.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学过“物理”或“普通物理”、“大学物理”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物理(工)(含实践); 2.物理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含实践)。 三、考生根据下列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 1.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类课程; 2.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名称计算机类课程。 四、考生根据下列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分别免考 1.各类英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类课程。 2.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 3.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五、考生根据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 1.汉语言文字、新闻、文秘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2.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 公共政治课免考: 一、考生已取得专科及专科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可申请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公共政治课;二、考生已取得本科及本科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可申请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公共政治课;三、考生在专科各类高校期间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专科或本科第二专业的,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二、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三、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四、各类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所报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属于所学专业的概论性课程。如法学类、化学类、教育学类、药学类专业可分别免考法学概论、化学基础、教育学、药理学课程。 温馨提示: 1.已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课程,因应考者改报新专业,原已同意免考的课程,在新专业计划中没有设置该课程的,则不予免考。 2.免考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二,反之不允许申请毕业。 3.各类高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及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已学过且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概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一般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免考申请程序及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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