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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自考本科历年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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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湖北自考法律基础教材,2023年4月湖北自考法律基础真题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武汉法律自考专科科目有哪些专业代号:030112主考学校:武汉大学一、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刘瑞复、李毅红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2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钱淦荣、罗正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04729大学语文4《大学语文》徐中玉、陶型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400223中国法制史5《中国法制史》王立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500242民法学7《民法学》郭明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600243民事诉讼法学5《民事诉讼法学》江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700244经济法概论6《经济法概论》张守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800245刑法学7《刑法学》张明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00247国际法6《国际法》黄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000260刑事诉讼法学4《刑事诉讼法》王国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100261行政法学5《行政法学》罗豪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205677法理学7《法理学》周旺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305679宪法学4《宪法学》魏定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总学分66本回答由网友推荐湖北咸宁法律专业自考的课程都有哪些?谢谢1、无论你在哪里,全省的科目都是一样的。2、你是自考法律的专科还是本科?3、湖北省法律专业自考专科课程包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概论;刑法学; 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 法理学; 宪法学。4、你自己可以去湖北自考网看看,了解了解啊。其实很多问题你自己去看就明白的,没有必要问。谁有自考法律教材?自考法律需要什么教材5自考法律事务专业必考科目有:毛泽东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英语 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国际济法概论 合同法 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选考科目: 任选三门, 税法 票据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保险法说明: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不需加考;监所管理专业需加考民事诉讼原理或民事诉讼学一门;其他专业需加考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四门课程。40岁以上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但需加考三门选考课感觉这样的提问没有什么意义建议看看书,查查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本回答由网友推荐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学自考本科法学历年真题

证据学试题及答案(二)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40分) 1.合法的刑讯逼供主要存在于()之下。 A.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形式证据制度 D.神示证据制度 2.下列不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证明对象 B.证明标准 C.犯罪的概念 D.推定 3.根据诉讼证据的(),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A.存在 B.表现形式 C.来源 D.证明方向 4.被害人陈述是我国()中的法定证据种类。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三大诉讼 5.书证可能是()。 A.原始证据 B.传来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6.审查判断证据的主体包括()。 A.原告 B.被告 C.公安机关 D.审判机关 7.当事人陈述特指()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经济诉讼 8.审查判断物证的内容有:() A.真实性 B.相关性 C.合法性 D.科学性 9.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三大诉讼有着不同的证明标准 B.民事、行政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刑事诉讼不同 C.民事、刑事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行政诉讼不同 D.三大诉讼具有统一的证明标准 10.询问证人的主体有()。 A.被害人 B.侦查人员 C.检察人员 D.审判人员 11.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他以带孩子为名,当船行至水库中央时,故意将刚满一周岁的女婴抛入水库,使其溺水而死。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时应主要证明哪些事实()。 A.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 B.郑某的行为系故意 C.该女婴不会游泳 D.该女婴已因溺水而死亡 12.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有()。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自然科学定律 C.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D.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 1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能够作()。 A.证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 D.当事人 14.不可以成为被害人陈述的主体的有()。 A.自然人 B.法人 C.成年人 D.未成年人 15.下列属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 A.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 B.证据事实 C.犯罪事实 D.量刑事实 16.在我国,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的人员范围有()。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 B.目击人 C.被害人 D.侦查人员 17.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可能成为()。 A.物证 B.直接证据 C.言词证据 D.实物证据 18.当事人承认的分类有()。 A.全部承认 B.默示的承认 C.有利的承认 D.诉讼外承认 19.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 A.控诉证据 B.直接证据 C.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 20.视听资料的特点有()。 A.形象性 B.直接性 C.不稳定性 D.综合性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 BC 2 C 3 C 4 A 5 ABCD 6 CD 7 BC 8 ABC 9 D 10 BCD 11 ABD 12 ABD 13 BCD 14 B 15 A 16 AB 17 BC 18 ABD 19 ABCD 20 ABD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自诉人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与其承担的控诉职能相联系。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程序法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 (3)自诉人向法院提出控诉,必须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即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犯罪嫌疑人并不享有沉默权。 3.在下列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1)涉及"资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 (3)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4)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被害人也可提出请求,此时也负有举证责任。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1)确定侦查范围; (2)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祈祷兼听则明的作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发现新的情况和线索,查破案件,使隐藏很深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诉,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最深入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实的传来证据。 2.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是证据的观念,不要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其次,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据,可以寻根溯源,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互相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核实,也可以用作定案的根据。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应的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2)推定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 (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以按经验法则进行。 (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 (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1)直接证据有:A.妇女张某的证言;B.司机刘某的陈述;C.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D.法医的鉴定结论。 (2)辩护证据有:A.地上刹车的痕迹;B.摔坏的手表、里程碑和出车表三个书证所证明的内容(共同构成一个辩护证据);C.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有二辆解放牌卡车经过事故现场;D。司机刘某的陈述;E。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

中国法律思想史习题阿拉善电大———纳生乌日图 第一章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第一节 夏、商奴隶主的“天命”、“天罚”思想1、指出“天命”、“天罚”思想的实质(5)。2、指出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情况(6、7)。第二节 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1、神权法思想在西周有什么变化(8)? 2、说明“以德配天”的意义(8、9)。第二章 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第一节 以“亲亲”、“尊尊”为原则的礼治1、 礼治的基本原则是(12、12)? 2、指出礼治的基本特征(13)。第二节 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1、 说明周公“明德慎罚”思想的主要内容(14)? 2、指出区别对待,罪止一身的意思(15)?第三章 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管仲的改良旧礼和以法统政思想: 1、说明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20—26)?第二节 子产的立法救世思想: 1、指出子产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29—36)?第三节 邓析的“不是礼义”思想:1、指出邓析法律思想的内容(39—42)? 第四章 儒家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及其演变1、 指出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43)? 2、指出儒家法律思想的演变过程(43—)?第二节 孔丘以仁、礼为核心的法律思想:1、指出孔子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56——)?第三节 孟轲以“仁政”为中心的法律思想:1、指出“认证”法律思想的表现形式(69——)?2、“仁政”在法律思想上的主要表现有哪些(72—74)?第四节 荀况的礼法统一观:1、指出礼法统一的主要表现(81—88)? 2、指出“有治人、无治法”的人治思想的只要内容(88—90)?第五章 墨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墨家以“兼爱”为核心的法律观:1、指出“兼爱”法律观的主要表现(100—)?第二节 墨家的立法和司法思想:1、指出墨家的立法思想(104—)? 2、说明司法思想(104—112)?第六章 道家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老子》的法律哲学: 1、指出老子法律简约表现(117—119)? 2、“无为而治”的法律思想体现在哪些方面(119—123)?第三节 《庄子》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想 :1、指出庄子的法律思想(129—135)?第七章 法家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法家的法律观和“法治”学说(一):1、法家对“法”有何解释(143、144)? 2、对“法”的性质有何解释(144)、146)? 3、“法”的作用有何解释(147—149)?第二节 法家的法律观和“法治”学说(二):1、指出“法治”的内容和在实质(151—152)?2、指出发家推行“法治”的方法(154—161)?第三节 商鞅的“变法”和“法治”思想 :1、指出商鞅的变法思想(166—168)? 2、指出商鞅的法治思想(168—176)?第四节 慎到的尚法和重势思想 :1、指出慎到的“立公弃私”思想(180—182)?2、指出慎到的重势法律思想(182—185)?第五节 韩非的“法治”思想 : 1、指出韩非“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187—196)? 2、指出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措施(197—200)?第八章 秦汉时期…第一节 秦朝“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1、指出秦朝的法律思想(208—214)? 2、指出“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的内容(210—211)?第二节 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 :1、说明黄老学派的来历(218—219)? 2、指出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219—228)?第三节 《淮南子》中的法律思想 :1、何谓淮南子(231—)? 2、指出《淮南子》的法律观(232—238)?第四节 贾谊礼法结合的法律思想 : 1、指出贾谊礼法结合的法律思想的表现(242—250)?第五节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 1、指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257——261)?第六节 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 1、法律思想中如何维护皇权的(262—266)? 2、“三纲五常”论的内容(266—269)?3、简述董仲的政治法律思想(272—)?第七节 王充、仲长统反神学的法律思想 : 1、指出王充法律思想的特点(277—281)? 2、仲长统主张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282—286)?第九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晋代律学和刘颂的法律思想 :1、指出晋代律学的发展情况(293)? 2、指出杜预的法律观(293—296)? 3、指出张斐的法律观(296—300)? 4、指出刘颂重法主张的主要内容(301—)?第二节 魏晋玄学的法哲学思想和鲍敬言的无君论 : 1、何谓“名教”(308)? 2、何谓“玄学”(309)? 3、指出王弼的法哲学观(310—312)? 4、指出嵇康法哲学观的内容(313—315)? 5、指出阮籍思想的发展过程(315—316)? 6、指出鲍敬言“无君论”思想的内容(317318)?第三节 拓跋宏政治改革中的法律思想 :1、指出孝文帝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321—)?第十章 隋唐时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发展第一节 杨坚除削烦苛的立法和司法主张 :1、指出隋文帝前期的法制思想(330—332)? 2、指出隋文帝立法、司法思想的内容(332—333)?第二节 李世民及其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 1、指出唐朝统治者的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338—)?第三节 《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 1、指出《唐律疏议》形成过程(349)? 2、指出《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350—355)?3、说明维护等级特权立法思想(353—355)?第四节 韩愈的“道统论”及其在法律思想上的反映 :1、指出韩愈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357—)?第五节 柳宗元的法律起源于“势”的赏罚及时说 :1、指出柳宗元参与改革的主要内容(365—366)? 2、指出赏罚及时说的内容(366—368)? 3、说明法律起源于“势”的意思(368—)?第六节 白居易的崇礼重法论:1、指出白居易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372—)?2、指出白居易的司法主张(374—)?第十一章 理学的兴起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第一节 理学的兴起及其对封建法律思想的影响:1、简述理学的兴起(所涉及的学派、人物)(384—385)?2、指出理学对封建法律思想的影响情况(385—388)?第二节 朱熹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1、概述朱熹因事制宜的变法理论和改革主张(389—391)? 2、概括朱熹的法律思想(389—399)?第三节 丘浚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总结和发挥:1、概括丘浚的正统法律思想(401—)? 第十二章 宋明时期改革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范仲淹“革故鼎新”的法律思想 :1、指出范仲淹改革管制,“革故鼎新”主张的主要内容(415—417)。 2、范仲淹,限制君权,“君臣公理天下”措施有哪几个方面(418—)? 3、指出范仲淹的司法思想(419—421)。第二节 王安石“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的法律思想:1、指出王安石“三不足”变法理论的内容(424—426)。 2、指出王安石“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的方法(427—428)。 3、指出王安石的司法思想(429—)。第三节 张居正“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 :1、概括张居正的法律思想(432—)。 第十三章 辽、金、元各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完颜雍严格治吏的法律思想 :1、概括完颜雍严格治吏的法律思想内容(438—)。1、指出慎行“议亲”、“议贤”思想的主要内容(438—439)。 3、指出“慎守令之选,严廉察之责”的方法(441—)。第二节 耶律楚材的法律思想及其实践:1、指出耶律楚材以封建法制取代落后法的主张(446—448)。2、概括耶律楚材的法律思想9445—451)。 第十四章 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黄宗羲的启蒙法律思想 :1、黄宗羲从哪几个发面批判了封建君主的“一家之法”的(455—457)?2、黄宗羲的民主因素“法治”理论包括哪几个方面(458—)?第二节 王夫之“趋时更新”的封建法律思想 :1、概括王夫之“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观的内容(466—468)。 2、王夫之的立法思想从哪几个方面体现了民主因素(470—472)? 3、指出王夫之的司法主张(472—)。 第十五章 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龚自珍的“更发改图”思想 :1、指出龚自珍从哪几个方面批判了封建法律制度的?“更法改图”的主张是什么(483—486)? 2、指出龚自珍禁绝鸦片的措施(488—)?3、概括龚自珍的改革主张(482—489)。第二节 魏源的“因势变法”理论 :1、魏源是怎样批判封建君主专制,赞赏西方政治法律制度的(493—495)?2、指出魏源“变古愈尽,便民愈甚”思想的主要内容(496)?3、概括魏源的“因势变法”理论(492—499)。 第十六章 太平天国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洪秀全反对封建专制的法律思想 : 1、概括洪秀全的法律思想(503—508)。第二节 洪仁干及其《资政新篇》的法律思想 :1、指出《资政新篇》中的法律思想包括哪几个方面(510—)?第十七章 洋务派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曾国藩“一秉于礼”的法律思想 : 1、概括曾国藩“一秉于礼”的法律思想(517—)。第二节 张之洞以“中体西用”为核心的法律思想:1、概括说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内容(522—523)。2、指出张之洞整顿中法,采用西法主张的主要内容(523—524)。3、概括张之洞的法律思想(521—527)。 第十八章 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康有为的“变化维新”论:1、概括康有为“时移法亦移”,倡“变法维新”思想内容(529—531)。2、说明康有为“变法全在定典章宪法”,实行“君主立宪”主张包括哪几个方面(531—533)?3、指出康有为的司法思想(534—)。第二节 梁启超的变法图存思想:1、概括梁启超的法律思想内容(537—)。2、分析梁启超“救亡图存”的主要主张(538—539)。3、说明梁启超三权分立说的内容(539—540)。4、概括法治、人治并重,法律、道德“相须为用”的主张(541—)。第三节 谭嗣同“冲决一切封建网络”的法律思想:1、谭嗣同如何批判了封建君主专制的(544—543)?2、指出谭嗣同“尽学西法”主张的主要内容(547—)。 第十九章 清末礼、法两派在法律思想上的斗争第一节 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1、指出礼、法的主要代表人物、观点(550—554)。第二节 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思想:1、指出沈家本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主要观点(557—560)。2、指出沈家本的司法思想(560—564)。 第二十章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第一节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学说:1、指出孙中山三民主义立法指导思想的主要内容(571—575)。2、分析孙中山“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律观(575—578)。3、指出五权宪法的内容(578—)。第二节 章太炎的法律思想:1、指出章太炎建立总统制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方案的主要内容(584—587)。2、章太炎维护人民权力平等的法律观的主要主张(587—591)。3、指出章太炎的道德要求有哪几个方面(592)? 如果这么一点不行,你到自考书店去买就行了,那里的服务员会告诉你的.你最好买一本辅导书,看一章练一章.到考前一个月再买一本模拟试卷做,要多做两遍.自考本身不难,最关键看你有没有毅力和耐力.基本上考的都是书上的,你得下功夫去背.自考真给的压力很大,尤其是在没有 参加任何辅导班的情况下.一切都要靠自已.你最主要的一定要相信自己!

2005年7月全国自学考试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_自考真题库(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西周时期,使神权法思想发生重大变化的思想命题是( ) A.天命无常 B.致天之罚 C.以德配天 D.天下大同 2.西周宗法等级制的核心是( ) A.分封制 B.世卿世禄制 C.嫡长继承制 D.君权神授制 3.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当时反对最为激烈的是晋国的( ) A.韩非 B.邓析 C.公孙侨 D.叔向 4.孔子政治法律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是( ) A.礼 B.仁 C.政 D.德 5.墨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 A.天志 B.尚贤 C.功利 D.兼爱 6.下列各项,不属于道家法律思想的是( ) A.无为而治 B.道法自然 C.提倡人定法 D.绝圣弃智 7.法家将君主掌握政权和驾驭臣下的方法和手段概括为( ) A.法 B.术 C.势 D.道 8.东汉第一个从理论上系统清算和批判谶纬神学的思想家是( ) A.仲长统 B.刘秀 C.王充 D.董仲舒 9.最早提出“礼法名教和君臣制度是一切祸乱的根源”的魏晋玄学家是( ) A.阮籍 B.嵇康 C.王弼 D.鲍敬言 10.在唐代,集中批判“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理论的思想家是( ) A.韩愈 B.白居易 C.魏征 D.柳宗元 11.宋代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 A.有治人,无治法 B.无为而治 C.存天理,灭人欲 D.德礼政刑 12.在丘浚看来,“明刑弼教”是刑罚的( ) A.一般价值 B.普通价值 C.特殊价值 D.根本价值 13.张居正提出“圣王杀以止杀,刑期无刑,不闻纵释有罪以为仁也,”因此宽容犯罪是( ) A.王者之政 B.圣王之仁 C.姑息之爱 D.明刑弼教 14.元朝初年的立法指导原则是耶律楚材起草的( ) A.《大扎撒》和《便宜十八事》 B.《陈时务十策》和《大扎撒》 C.《元史刑法志》和《大扎撒》 D.《便宜十八事》和《陈时务十策》 15.“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主张与下列先秦哪位思想家的观点正好是相对( ) A.管子 B.孟子 C.荀子 D.韩非 16.提出“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主张的思想家是( ) A.王夫之 B.顾炎武 C.黄宗羲 D.张居正 17.魏源抵御西文列强侵略的思想是( ) A.民主议政 B.师夷长技以制夷 C.更法,改图 D.广收人才 18.“天下为天下之天下”的主张出自( ) A.龚自珍 B.林则徐 C.曾国藩 D.魏源 19.太平天国最具发展资本主义倾向的纲领性文件是( ) A.《天朝田亩制度》 B.《原道救世歌》 C.《资政新篇》 D.《十款天条》 20.在张之洞看来,经术中之“最著者”是( ) A.禁止刑讯 B.亲亲之义、男女之别 C.改良监狱 D.刑罚平,结民心 21.“戊戌变法”的主要目的在于( ) A.求强求富 B.改革旧律 C.共和革命 D.救亡图存 22.“议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若手足,司法者譬若耳目”的说法直接体现的法律顾问思想是( ) A.君主立宪 B.民主政治 C.三权分立 D.变法维新 23.在康有为看来,“人之犯罪致刑皆有其由”,而使人犯罪致刑的根源正是( ) A.大同 B.苦道 C.欲 D.私 24.《大同书》中提出致刑措、达大同的最根本方法在于( ) A.设议院 B.开国会 C.去九界 D.行立宪 25.在梁启超的观点中,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 ) A.完全不同 B.完全相同 C.部分不同 D.部分相同 26.1907年,《大清新刑律草案》完成后,触发了哪两派之间的激烈斗争?( ) A.改良派与礼教派 B.革命派与礼教派 C.礼教派与法理派 D.洋务派与法理派 27.在建立君主立宪 、实行三权分立的问题上,康有为着重探讨的问题是建立( ) A.代议机构 B.司法机构 C.行政机构 D.宪法机构 28.近代中国历史上,提出“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主张的思想家是( ) A.孙中山 B.梁启超 C.张之洞 D.沈家本 29.孙中山把民生主义归纳为解决哪两大问题?( ) A.土地和人力 B.资本和土地 C.人力和物力 D.资本和物力 30.章太炎系统阐述他对代议制的意见的文章是( ) A.《革命之道德》 B.《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C.《代议然否论》 D.《与马良书》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有( ) A.男女有别 B.亲亲 C.长长 D.友友 E.尊尊 32.管仲提出的“国之四维”包括( ) A.义 B.信 C.耻 D.廉 E.礼 33.金世宗慎刑思想的内容包括( ) A.断案当“以情求之”,不以刑讯为然 B.提高审判效率,勿使滞留 C.确立君主最高权威 D.强调宗室与外戚的区别 E.根据犯罪具体情节,区别对待 34.在王夫之的思想中,“三代久安长治”的主要法度包括( ) A.封建 B.郡县 C.井田 D.肉刑 E.君仁 35.在清末礼法之争中,沈家本为反驳礼教派,主要写了下列哪几篇文章?( ) A.《陈修订大旨折》 B.《书劳提学新刑律草案说帖后》 C.《答戴尚书书》 D.《论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区别》 E.《法学盛衰说》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令顺民心 37.惟仁者宜在高位 38.三纲五常 39.太平之世不立刑 40.巨之与君,名异而实同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41.简述管子改良周礼的主要内容。 42.简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思想。 43.简述张之洞“中体西用”的法律思想。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4.试论《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意义。 45.试述沈家本的资产阶级法治主张及其意义。

票据法历年自学考试题目

自考本科的考试科目根据专业不同而不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英语(二)”是每个专业都必须考的,其他都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别。自考生需要考试的所有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其中公共课是与所选专业类似的专业都需要考的,专业课是本专业特殊的一些课程;公共课就那么少数的几科,主要是专业课居多。例如,我就是自考的本科市场营销专业。所有必考科目十二科,其中,公共课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线性代数,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课有: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等。

法律你可以读中山大学,学培网上有学校和专业科目的详细介绍,进去就可以了解下哦必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 行政法学 、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毕业论文 选考:英语(二)、公司法 、 婚姻家庭法 、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文书写作、税法 、票据法、保险法 、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 行政法学 、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毕业论文 ,累计79学分。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 行政法学 、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毕业论文 ,累计85学分;英语(二)、公司法 、 婚姻家庭法 、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文书写作、税法 、票据法、保险法 、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法律(本科)专业简介 专业代码:030106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必考选考1 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本科段必考课12门,选考课列出9门,可从中任选3门,累计学分不少于65学分。2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3 0015英语(二)144 0262法律文书写作35 0249国际私法46 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7 0230合同法58 0227公司法49 0167劳动法410 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11 0226知识产权法412 5680婚姻家庭法(一)3 10263外国法制史4 2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 3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 45678金融法(一)4 50233税法3 60257票据法3 70258保险法3 8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 90619房地产法3必做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二、 说明 1.原自考法律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已通过“婚姻法”课程的不参加新计划中“5680婚姻家庭法(一)”考试,而须改考新计划专科段中的“0261行政法学”(若该类考生在原计划本科段中又通过“行政法”课程考试,则可改考新计划本科段中选考课中的任一门)。 2.已通过专科段“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的考生,在本科段新计划选考课中不得再选“公证与律师制度”,而须改选其他选考课程。 3.考生可不考英语(二)课程,但必须加考3—4门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三、学习书目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王顺生,李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版)。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卫兴华,赵家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3.英语(二)《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高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4.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宁致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5.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版)。 6.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版)。 7.合同法《合同法》,王利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8.公司法《公司法》,顾功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9.劳动法《劳动法》,贾俊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版) 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1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2.婚姻家庭法(一)《婚姻家庭法(一)》,马忆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3.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曾尔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版)。 14.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三版)。 15.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16.金融法(一)《金融法》,吴志攀、刘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17.税法《税法》,徐孟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18.票据法《票据法》,付鼎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版) 19.保险法《保险法》,覃有士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公证与律师制度《公证与律师制度》,陈光中、李春霖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21.房地产法《房地产法》,程信和、刘国臻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自考法学本科历年考题

证据学试题及答案(二)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40分) 1.合法的刑讯逼供主要存在于()之下。 A.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形式证据制度 D.神示证据制度 2.下列不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证明对象 B.证明标准 C.犯罪的概念 D.推定 3.根据诉讼证据的(),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A.存在 B.表现形式 C.来源 D.证明方向 4.被害人陈述是我国()中的法定证据种类。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三大诉讼 5.书证可能是()。 A.原始证据 B.传来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6.审查判断证据的主体包括()。 A.原告 B.被告 C.公安机关 D.审判机关 7.当事人陈述特指()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经济诉讼 8.审查判断物证的内容有:() A.真实性 B.相关性 C.合法性 D.科学性 9.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三大诉讼有着不同的证明标准 B.民事、行政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刑事诉讼不同 C.民事、刑事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行政诉讼不同 D.三大诉讼具有统一的证明标准 10.询问证人的主体有()。 A.被害人 B.侦查人员 C.检察人员 D.审判人员 11.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他以带孩子为名,当船行至水库中央时,故意将刚满一周岁的女婴抛入水库,使其溺水而死。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时应主要证明哪些事实()。 A.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 B.郑某的行为系故意 C.该女婴不会游泳 D.该女婴已因溺水而死亡 12.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有()。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自然科学定律 C.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D.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 1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能够作()。 A.证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 D.当事人 14.不可以成为被害人陈述的主体的有()。 A.自然人 B.法人 C.成年人 D.未成年人 15.下列属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 A.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 B.证据事实 C.犯罪事实 D.量刑事实 16.在我国,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的人员范围有()。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 B.目击人 C.被害人 D.侦查人员 17.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可能成为()。 A.物证 B.直接证据 C.言词证据 D.实物证据 18.当事人承认的分类有()。 A.全部承认 B.默示的承认 C.有利的承认 D.诉讼外承认 19.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 A.控诉证据 B.直接证据 C.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 20.视听资料的特点有()。 A.形象性 B.直接性 C.不稳定性 D.综合性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 BC 2 C 3 C 4 A 5 ABCD 6 CD 7 BC 8 ABC 9 D 10 BCD 11 ABD 12 ABD 13 BCD 14 B 15 A 16 AB 17 BC 18 ABD 19 ABCD 20 ABD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自诉人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与其承担的控诉职能相联系。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程序法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 (3)自诉人向法院提出控诉,必须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即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犯罪嫌疑人并不享有沉默权。 3.在下列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1)涉及"资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 (3)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4)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被害人也可提出请求,此时也负有举证责任。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1)确定侦查范围; (2)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祈祷兼听则明的作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发现新的情况和线索,查破案件,使隐藏很深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诉,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最深入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实的传来证据。 2.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是证据的观念,不要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其次,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据,可以寻根溯源,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互相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核实,也可以用作定案的根据。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应的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2)推定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 (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以按经验法则进行。 (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 (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1)直接证据有:A.妇女张某的证言;B.司机刘某的陈述;C.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D.法医的鉴定结论。 (2)辩护证据有:A.地上刹车的痕迹;B.摔坏的手表、里程碑和出车表三个书证所证明的内容(共同构成一个辩护证据);C.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有二辆解放牌卡车经过事故现场;D。司机刘某的陈述;E。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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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法学本科自考历年真题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学教材购买,自考法学教材在哪买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法律本科需要买哪些书籍你好,自考书籍资料主要是教材、大纲和辅导书模拟题,历次考试真题,可以网上试试,或是有卖那种历次考试真题的试卷的辅导资料的可以,或是模拟试题都是可以的。自考书籍要根据你报考的科目来选择教材,所有课程的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根据考试科目安排报考科目根据报考科目和科目的教材信息购买教材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报考时在购买。查询你报考课程的教材信息,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可以在网上购买也可以到自考办问问,或是大型书店都有。一、自考教材都是全国自考办指定的教材,一般考试大纲都是根据指定教材来出的,所以教材一定不能买错。自考教材一般在每次考试前发布考试安排与计划时同时公布各科目的指定教材,考生在选购时根据办发布的各课程的代码、主编、版本号等信息进行选购就可以了~二、购买自考教材或辅导教材的方式一般有三种:1、自考办教材服务部:正版教材、一般原价出售,无折扣2、自考实体书店:一般都是6~9折左右,根据书的质量有些差异,每个地区基本上都有几个自考书店的3、网上书店购买:个人比较推荐的方式,一般网上都还是非常容易购买的,而且折扣也比较大。你直接网上搜书名就可以了。望采纳谢谢请问陕西自考法学本科的朋友,自考书籍在哪里可以买到?你在哪个城市啊?如果是西安的话,可以去交大、师大、西北大、理工大附近的书店,那里有很多。其他城市的话也可以去各市的师专,医专等高校附近去买。县城那就在网上买了。祝你成功!你好朋友我在咸阳市呢这里有自考书店的我是想要最新的那种教材书籍准确率高一些的谢谢你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你可以买最新的试卷,结合课本学习,这样效果会更好一些。咸阳离西安也不远啊,2小时都用不了就到了。西安毕竟是省会,他的书籍销量大,更新速度或许会快一些。能不能直接和出版社购买自考用的教材一般出版社读者服务部都有.自考本科的教材哪里可以购买呢?看你报了哪几门,在自考办可以定购书的,一般自考办附近都有专门卖自考书的书店,也可以在淘宝网上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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