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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自考本科落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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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自考本科落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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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预申请

1、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共服务—热点服务(图1)—人社—个人社保查询,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后,选择“人才引进落户申报”

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

(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

(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网址:)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1、拟引进人才可登录昆山人才网-->公共服务-->【人才引进落户】,对照指南准备材料。2、材料准备齐全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5-10号窗口(以国外学历申请人才引进,请至留学人员服务窗口办理)正式递交引进材料,昆山房知识关注微信号昆山房姿势窗口审核材料无误后开具调档函。引进人员需持调档函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调档函复印后留存备用)。3、材料提交后,登陆昆山人才网-->公共服务-->【材料审核结果查询】界面输入姓名和出生年月查询申报材料审核结果;显示“初审通过”的确认档案“到档”并“档案材料齐全”后办理户口转迁手续;材料初审未通过,将电话通知补全材料或无法办理的原因;如调档函已寄出,则需办理退档手续。4、调档后,登陆昆山人才网-->公共服务-->【材料审核结果查询】界面输入姓名和毕业学校查询档案审核结果,档案“到档”并显示“档案材料齐全”后至5-10号窗口(以国外学历申请人才引进,请至留学人员服务窗口办理)昆山房知识关注微信号昆山房姿势办理户口转迁和档案托管手续,再到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档案审核未通过,档案内必备材料如有缺失,先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办理档案相关手续。5、引进人员持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再到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6、引进人员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到人力资源市场5-10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至吴淞江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已落户到自购房产内的引进人员不需要再到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自考本科昆山落户流程

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共服务—热点服务(图1)—人社—个人社保查询,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后,选择“人才引进落户申报”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网址:)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拓展资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一、昆山落户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4、网上申报,等待公示、领取审查表和函件及相关表格;5、按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6、审批同意后,领取调令;7、协办准迁证、迁移证,打印昆山户口本和身份证。二、昆山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一)预申请1、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共服务—热点服务—人杜—个人社保查询,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个人登录),实名注册后,选择“人才引进落户申报”。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小贴士:其中学历材料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高等貌校学生信息网注册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材料除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小贴士:自助打印《调档函》前靖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崂山路9号)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调档函》。(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昆山自考专科落户流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办准迁手续(本人申请书、是否符合迁入条件、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2、凭准迁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开迁移证。3、凭迁移证、准迁证到要迁入地派出所办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自考本科昆山落户流程图

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共服务—热点服务(图1)—人社—个人社保查询,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后,选择“人才引进落户申报”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网址:)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拓展资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

昆山人才落户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首页后选择“个人办事”

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选择“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

2、选择“苏州人才落户”

在搜索框内输入“苏州人才落户”,并选择。

3、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后,单位申请将由单位代理关系所在地或已开通人才落户申请权限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

《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规定的以下人员:

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昆山自考专科落户流程图

1、到迁入地派出所办准迁手续(本人申请书、是否符合迁入条件、带本人 身份证 、户口本等)。2、凭准迁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开迁移证。3、凭迁移证、准迁证到要迁入地派出所办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共服务—热点服务(图1)—人社—个人社保查询,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后,选择“人才引进落户申报”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网址:)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拓展资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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