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无法律基础自考法学本科

无法律基础自考法学本科

发布时间:

无法律基础自考法学本科

发布时间:

无法律基础自考法学本科

自己认真自学,然后参加培训,相信你会成功的

建议你先从法理开始学起,对法律这个专业有个基本的了解,刚开始应多看一些法律基础理论方面的书籍,如《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等。了解了基本法理,你就可以学一此简单的法律了,建议你从自已感兴趣或者很实用的部门法进行学习。法律中,民法在实际生活中较为重要和民生息息相关,因此,建议你从民法开始学起,多看一些民事法律方面的理论书籍,如《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及延伸的解释等。需要指出的是,法律是一门学科,你需要循序渐进、由浅及深,持之以恒地学习。最后祝你取得成功,成为法律人!

我也是非法律专业转律师的,给你点建议。 想从事法律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等)首先要有司法资格证书,这个是通过司法考试后司法部颁发的。 建议报个司法考试的班,现在这种班很多,比如众合、万国、三校名师、新起点,因为你是零基础,强烈建议报班,可以只报基础班,如果时间和经济允许的话可以包全程班。报班的主要作用是给你指出学习的方向及重点,至于真学东西还是要靠自己。 教材的话众合、万国的专题讲座不错、中法网的课堂笔记也不错,不用买《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了,内容太多且很枯燥,看不过来。 平时可以在网上下载些课件听听,比如钟秀勇的民法、、韩友谊的刑法、张海霞的商经、林鸿潮的行政法,这些老师讲的比较生趣。 从事法律行业很艰难,司法考试是门槛,贵在坚持,望好运。

当然可以自学法律。其实大专也好高中也好,那都是可以去进行法律本科自考,学完所要求的课程,国家是会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具体从那门学科学起那要看你自己的兴趣。

自学考试法律基础无因管理

没有重点,大纲都可能会考,这就是自考的特点。

民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考课程之一,也是法学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之一。学好民法学课程,对于学习宪法、行政法、刑法、法理等法学课程将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学习、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民法原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顺利通过民法课程的考试,现依据民法学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和教学大纲,结合本人十余年民法学教学、研究、命题和评卷的经验,谈谈民法学学习中应理解和掌握的重点问题。考生依此重点学习和复习,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一编 民法总论本编为民法总论,共有八章,152页的内容。相对于后七编的民法分论而言,本编虽篇幅不大,但内容丰富,高度抽象,后七编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过是本编的细化和演绎。民法总论学不好,民法分论就很难学好。在民法自学考试卷中,直接考核民法总论的分值一般占全卷的四分之一。由此可见,本纪在整个民法学体系和民法试卷中的重要地位。本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理解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民事普通法与民事特别法、规范民法与学科民法的含义与相互关系。二、理解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苏俄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中华民国民法典、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史上的重要地位。三、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及民法与行政法、劳动法、婚姻法、经济法、商法的关系。四、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涵义、内容及意义。五、理解民法渊源的种类、层次。六、理解民法的效力,特别是溯及力问题。七、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要素。八、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结合、种类。九、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十、理解民事主体的概念、分类,掌握民事权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点、区别及法律规定。十一、理解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十二、掌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概念、要件、法律后果及撤消失踪宣告与死亡宜告的法律规定。十三、理解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权利与义务。十四、了解住所的概念、意义及确定方法。十五、了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特征、责任及法律地位。十六、掌握个人合伙的概念、特征及合理组织的财产关系与法律地位。十七、理解和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要件、分类及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十八、了解法人变更、清算、终止的事由及程序,理解法定代表人的性质与规定。十九,理解物的概念、特征、分类。二十、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要件、分类,理解民事法律行为与表示行为、事实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消民事行为及效力不定的民事行为的区别。二十一、理解代理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分类、终止,理解代理权行使的原则,理解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及无权代理与表见代表的关系;掌握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二十二、了解时效的概念、条件、种类、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起算、中止、中断、延长;理解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第二篇 物权与所有权本编为物权编,着重介绍物权制度。由于物权制度是整个财产权制度的基础,因此学好本编对学习债权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编的内容在自学考试试卷中一般占15分以上。本编应注意的问题有:一、掌握和理解物权的概念、特征、分类。二、理解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掌握和理解财产所有权的内容;理解占有的概念及非法占有与合法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有偿占有与无偿占有、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的关系。三、理解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的概念与原因,理解添附的概念、性质、形式与法律后果;了解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了解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方法;了解国家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产生。四、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的概念、特征。五、理解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理解和掌握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的概念、特征、效力。六、理解财产共有的概念、特征及其与公有的关系;理解按份共有的概念、特征及按份共有权行使的原则;理解共同共有的概念、特征、发生及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与争议的处理。七、理解相邻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处理原则。第三编 债、合同总论本编为债法总论,主要介绍债法的基本原理,债权关系是物权运动的反映,是动态的财产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编内容在自学考试试卷中占15分左右。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债的概念、特征、要素、发生根据、分类。二、理解和掌握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概念、本质、要件及效力。三、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四、理解要约、承诺的概念、条件与效力;理解招标、拍卖的概念、阶段、特征;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五、理解债履行的概念、含义、原则、具体要求;理解份的担保与债权保全的关系。们的担保的特征与方式;理解和掌握保证合同、定金的基本内容。六、理解们的变更、解除的概念、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七、理解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含义、程序、条件及法律后果。八、了解债终止的原因;掌握抵用。提存的概念、条件与法律后果;理解合同更新、债务免除、混同的概念。第四编 合同分论本编为合同分论,详尽介绍各类合同的基本内容,浅显易懂。在民法自学考试试卷中,本编考试的试题多为选择题,当然有时也考名词和简答题,本编占15分左右。本编应注意的问题有:一、了解转移财物所有权类合同的种类、特征、法律后果。二、理解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卖方的义务。三、理解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购销结合合同的特征。四、了解转移财物使用权类合同的种类、特征与法律后果。五、理解财产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及转租赁问题。六、了解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及转让与转包的关系。七、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的概念、特征。八、了解借用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九、理解借贷合同与借用合同的关系,与信贷合同的关系。十、了解储蓄合同、结算合同的特征。十一、了解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类合同的种类与特征。十二、理解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内容。十三、了解提供劳务类合同的特征与种类。十四、理解运送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内容。十五、了解保管合同的概念、特征。十六、理解委托合同、信托合同、房间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及相互关系。十七、了解技术合同的特征、分类。十八、理解人伙、退伙、散伙的概念、程序、原因及后果。十九、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内容。第五编 知识产权本编为知识产权,相对于物权、债权等有形产权而言,知识产权为无形产权。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经济时代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编内容在民法学试卷中约占10分左右。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分类,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和范围。二、理解和掌握著作权的概念,了解著作权与版权、作者权的关系。三、理解和掌握著作权的内容。四、理解著作权的主体与条件。五、了解著作权取得的原则、著作权保护的期限及著作的许可使用。六、了解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理解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准法定许可。七、了解版权邻接权的种类及其与著作权的关系。八、理解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概念、特征及取得原则。九、理解专利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十、理解专利权的取得、期限;了解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十一、理解和掌握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十二、了解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十三、理解商标权的概念、特征;了解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理解商标权的取得与期限。十四、理解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了解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及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第六编 财产继承权本编系统介绍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内容,在自学考试中,本编考试的题型除了常见的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外,还有简答题、论述题和名词解释。本编考试的分数为10至15分。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了解继承制度的历史类型。二、理解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三、理解遗产的概念;了解遗产的范围;正确区分遗产与共有财产、公有财产、他人财产、基于特定身份所享有的财产或财产权的关系。四、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五、理解代位继承的概念、特征。六、理解转继承的概念与特征。七、理解和掌握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八、理解遗产的分配原则与具体规定。九、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十、理解和掌握遗嘱的有效条件。十一、了解遗嘱的形式,理解口头遗嘱的适用条件及效力;理解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正遗嘱、自书遗嘱的具体要求。十二、理解遗瞩的设立效力与执行效力的关系。十三、理解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的具体法律规定。十四、理解遗赠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十五、理解和掌握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异同。十六、理解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十七、理解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十八、理解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互抵触时其各自的效力。十九、了解继承开始的时间、原因。二十、了解继承开始的时间的法律意义。二十一、理解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次事件中遇难的,又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时,其死亡顺序的推定规则。二十二、理解继承权接受的概念、时间、性质、方式及效力。二十三、理解继承权放弃的概念、时间、性质、方式及效力。二十四、理解继承权丧失的概念、原因及后果。二十五、理解遗产分割的概念与规则。二十六、理解限定继承、概括继承的含义。二十七、理解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规则。第七编人身权本编为人身权,主要介绍人身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人身权都不比财产权制度次要。但由于该编内容不够丰富,介绍不够深入,因此,在自学考试试题中所占份量不大,一般为10分以下,考题的类型也局限于选择、填空、名词解释等题型。本编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理解和掌握人身权的概念、特征、意义。二、理解人格权的概念,了解人格权的种类。三、了解姓名权、名称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的基本法律规定,理解和掌握肖像权的概念。四、理解身份权的概念,了解身份权的种类。五、理解荣行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六、理解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七、理解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八、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的方法。九、理解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十、了解荣誉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八编民事责任本编为民事责任,系统介绍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民事责任制度是保障民事权利实现、促使民事义务厄行的重要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编考试试题的类型主要有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案例分析。本编内容在试卷中所占的分数一般为10至15分。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和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二、理解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联系与区别。三、理解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联系与区别。四、理解和掌握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五、理解过错的概念与分类。六、理解混合过错、共同过错、与有过错的概念与后果。七、了解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八、理解不可抗力的概念。九、理解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要件与法律后果。十、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十一、理解民事责任的分类,特别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及补充责任的含义。十二、了解民事责任的方式,理解民事责任方式的分类及适用规则。十三、理解赔偿损失的计算和处理规则。十四、理解违约行为的概念,了解违约行为的表现。十五、理解和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十六、理解和掌握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特点,了解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十七、了解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理解违约金的概念,理解违约金的性质、适用及其与赔偿金的联系与区别。十八、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十九、理解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违约行为的区别。二十、理解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二十一、理解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概念与分类。二十二、理解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二十三、了解一般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构成及抗辩事由。二十四、了解民法关于一般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二十五、理解和掌握国家侵权行为的概念、成立要件与责任承担。二十六、理解和掌握产品及疵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条件、归责原则与责任承担。二十七、理解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免责事由。二十八、了解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规定与归责原则。二十九、理解物件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归责原则、免责事由及责任承担。三十、理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免责事由与责任承担。三十一、理解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抗辨事由、责任承担。三十二、了解侵权民事责任的方式及适用。

1、A。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而且宣告死亡后,其子只是刘某的财产代管人。2、D。3、A。4、D。5、C。注:这道题有毛病,出题者不严密。用排除法选的。长子有继承权,这没什么说的。次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代位继承。其子和其妻子享有代位继承权。后面又说次子妻子对何伯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按法律规定亦应享有继承权。三子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这并不代表其尚失继承权,其犯罪如与继承人死亡无因果关系,那么三子就享有继承权。女儿也享有继承权,继承权与其是否远嫁无关。私生女亦享有继承权。其私生女只对何伯宏享有继承权。干女儿,这个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这个干女儿的情况没明详细说明,不好判断。何伯宏与干女儿的关系没有介绍,如有收养关系的话,形成抚养关系的话是享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收养关系,或未形成抚养关系,就不享有继承权。上述两上条件必须全部符合。

第一题 B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必须经过登记才有效。但是在本案例中,余某是经过合法途径购买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还有政府机关的公信力,这种情况是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原则的。(在现实中也存在过相似案例,而且购买房产的人是用全部的积蓄包括原来住房的价款买下唯一为了居住的房子,貌似是一对母女。如果,不适用善意取得,房价一涨再涨,那对母女拿回原来的购房款也不足以购买房子居住了,那这对母女就必须去住大街了,这显然是有违法律公平原则的。)另外,楼上的请分清楚下宣布失踪和宣布死亡的不同。不过,对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争议,据说各个地区类似的情况的判决也不同。主要是看法官考虑的是交易安全还是被宣告死亡者的所有权问题了。第二题 D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题 A 甲是无因管理,对羊是无权处理;乙是善意取得。第四题 D 这个不用解释了吧!~第五题 C 这道题目我的意见和楼上一样,他已经回答的很全面了,实在没什么补充。

自考法律本科法律基础试题

你把题写上呀,要么你去自考的专题贴吧里发。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参考答案第一部分 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A.斯宾诺莎 B.格老秀斯C.梅因 D.康德2.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3.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A.永恒法 B.自然法C.神法 D.人法4.《神学大全》的作者是(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5.德沃金将他的法律概念称为( )A.因袭主义的法律概念 B.实用主义的法律概念C.个体性的法律概念 D.整体性的法律概念6.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系统研究法律和法学的一般原理是( )A.西方法律思想史 B.西方政治思想史C.西方法哲学 D.西方法理学7.哈特认为,消除法律规则静态性的规则是( )A.承认规则 B.改变规则C.审判规则 D.举证规则8.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9.《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A.洛克 B.斯宾塞C.孔斯坦 D.孔德10.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C.意大利 D.法国11.提出"原子论"的思想家是(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C.德谟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12.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 )A.霍布斯 B.洛克C.卢梭 D.狄德罗13.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C.凯尔森 D.富勒14.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 )A.庞德 B.路德C.康德 D.达维德15.《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A.孟德斯鸠 B.卢梭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16.《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 )A.黑格尔 B.费希特C.康德 D.边沁17.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 )A.西塞罗 B.塞涅卡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18.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 )A.庞德 B.狄骥C.弗兰克 D.霍姆斯19.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20.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C.阿奎那 D.布丹21."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 )A.卢梭 B.伏尔泰C.狄德罗 D.爱尔维修22.斯宾诺莎认为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 )A.已所不欲,勿施于人B.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C.两利相权取其轻,两害相权取其大D.已所不欲,必施于人23.《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 )A.潘恩 B.杰弗逊C.杰伊 D.华盛顿24.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25.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 )A.洛克 B.卢梭C.孟德斯鸠 D.霍布斯26.耶林的法学是(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27.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28.《用唯物史观观点看经济和法律》的作者是( )A.施塔姆勒 B.耶林C.萨维尼 D.康德29.提出"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的思想家是( )A.塞涅卡 B.西塞罗C.波里比阿 D.索尔兹伯里30.二战后放弃了原来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并转向自然法学的思想家是( )A.拉德勃鲁赫 B.罗尔斯C.马里旦 D.富勒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 )A.《法理学大纲》 B.《道德与立法原理》C.《法理学讲义》 D.《论自由》E.《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32.英国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洛克 B.杰弗逊C.卢梭 D.霍布斯E.边沁33.马里旦的主要著作有( )A.《人和国家》 B.《真正的人道主义》C.《人权和自然法》 D.《法律的道德性》E.《社会秩序的原则》34.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有( )A.埃利希 B.庞德C.弗兰克 D.凯尔森E.哈特35.罗伯斯比尔的司法原则有( )A.民主司法原则 B.法律平等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 D.注重证据原则E.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37.客观法38."整体性法律"39.自然状态(洛克)40.《国家六论》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简述汉密尔顿的联邦制思想。42.简述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43.简述亚里士多德的立法原则。五、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45.试论马里旦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C 2.C 3.A 4.A 5.D6.C 7.B 8.D 9.C 10.A11.C 12.C 13.B 14.C 15.A16.C 17.C 18.B 19.B 20.B21.A 22.B 23.C 24.D 25.C26.A 27.C 28.A 29.B 30.A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AC 32.AD 33.ABC 34.DE 35.ABCD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研究西方历史上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以及他们的产生,发展和历史沿革规律为对象的独立的法律理论史学学科。37.(1)客观法是法国社会法学家狄骥提出的法律概念(2)客观法基于社会连带关系而存在,它是社会的最高准则,人们只有服从客观法的义务,而无违反客观法的权利,客观法是社会事实的表述。38.德沃金将法律定义为"整体性法律";他认为,法律不仅包括规则,而且包括原则,甚至包括政策;法律是根据政治道德的要求,基于原则,以前后一致的方式对待社会所有成员的整体。39.(1)自然状态是古典自然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2)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为完备无缺的状态,但也存在着三种缺陷,即没有立法者、执行法律机关和裁判者。40.(1)《国家六论》是16世纪法国思想家布丹的著作。(2)《国家六论》主要内容是提出君主主权思想,包括宗教自由、国家的起源和定义、主权及对主权的限制等内容。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1)汉密尔顿主张联邦制,反对邦联制。(2)他认为,联邦制有利于保障国家统一,避免分裂;保证美国安全,避免外来入侵;防止内乱;集中优秀人材,有效利用资源;避免军事专制主义,减少军队数量;防止国内党争,镇压叛乱。42.(1)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2)哈特提出了"最低限度内容自然法"5条公理,即人的脆弱性,大体上的平等,有限利他主义,有限资源,人类有限的理解力。(5分)43.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并论述的立法原则主要有(1)注意国境的大小;(2)城邦居民人数的多少;(3)财产的限额和各家庭子女人数;(4)法律必须变革,但变革应慎重。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1)同客观精神发展阶段相适应,黑格尔法哲学体系由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构成。(2)抽象法阶段:抽象法是客观法,包括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部分内容。(3)道德阶段:道德是主观法,是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包括解决故意和责任、意图和福利、善和良心等问题。(3分)(4)伦理阶段:伦理是主观法与客观法相统一的法,主要解决家庭、社会和国家方面的问题。45.(1)马里旦人权思想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2)他强调人所享有的每一项权利都来自上帝的权利,即纯粹正义。(3)马里旦将权利分为三类,即人的权利,市民的权利和劳动者的权利。(4)马里旦区分"新""老"人权。"老"权利强调个人自由,"新"权利强调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5)马里旦反对国家主权,提倡世界主义。(6)马里旦强调人权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世界人权宣言》。好多年的 你去自己看吧!http://www.baidu.com/s?cl=3&wd=%CE%F7%B7%BD%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102751.html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D6%D0%B9%FA%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sr=&z=&cl=3&f=8&wd=%D6%AA%CA%B6%B2%FA%C8%A8%B7%A8%BF%BC%CC%E2&ct=0...我不敢乱上网站 怕被盗号 回头再帮你找找

法律基础自考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法律大专有哪些科目?自考法律大专需要考的科目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中国法制史。以上考试科目参照北京理工大学法律专业大专考试计划,各个院校即使同专业其考试科目仍有差异,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最新的专业计划为准,仅供参考。自考法律大专能参加司法考试吗?自考法律大专是不能考法考的,参加司法考试最低学历要求本科。另外,2018年司法部新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为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对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做了新的规定,《实施办法》发布前已经在考或者考完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自考)是可以考司法考试的,《实施办法》之后才开始考的自考生不能考司法考试。也就是说,2018年以前报考了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的自考生,毕业以后可以考司法考试;2018年以后报考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的自考生,不能考司法考试。自考法律大专专业好过吗?法律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自考法律专业不考考数学,也可以不考英语,相比很多自考的专业来说可以说比较简单的了。在不考英语数学的前提下,考生只需要大量的背诵复习考试要考的科目就可以了,不过自考法律专业需要记忆的东西是真的很多,这相当考验学员的记忆力和理解力了。自考法律大专专业的就业方向有哪些?法律专业的考生除了可以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还可以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等,不过这些都是需要通过司法考试的。还有一些大的公司因为公司业务需要和法律权益的维护,会聘用专门的法律从业者担任法务,处理公司跟法律相关的事务,同时大公司的合同金额巨大,涉及交易复杂,因此类似合同协议等文书必须要有专业法律人士给予指导意见。自考法律大专的复习方法?1、网上下载历年试卷和考试大纲,把答案在教材书上找出来。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背下来,一般及格没有问题。2、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3、考试时,要把名词解释当简答题回答,凡是能记住的内容只要卷面允许,都写上去。4、自考的题目范围广,但难度不大,所以要记住的内容比较多。自考法律大专报考条件及要求: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自考大专。2、报考自考本科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否则无法申领自考本科毕业证。3、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自考法律专业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04月自考02653高电压技术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59.92KB 201804自考00182公共关系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9.93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大专法律专业要考的一些科目就是法学,民法,诉讼学,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等等;沈阳的一些自考大专院校就是沈阳工业学校等等。

自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不难,考生只要能够自觉对教材内容进行学习,复习的时候刷一刷真题,一般都能考过。 自考到底难在哪 1、自考最难的地方,就是搜集信息。自学考试是举手制,任何事情都是要自己主动去关注,包括报名,买资料,备考,考试,申请论文,毕业,学位等等信息,没有人通知你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你自己如果没有关注到,很可能就会错过时间点。 网上的信息非常庞杂,教育考试院官网的信息有时候也不好找。 2、英语和数学。英语是所有专业都需要考的。数学的话,理科,工科,经济金融这些专业一般要考高等数学。学不会数学的话,可以选择不考数学的专业,也有很多选择的空间。至于剩下的,没啥难的,只要你能识字,一般的教材都能看懂,自考的教材都不深,都是一个领域最基础的知识。多看看教材,考前刷几套真题,一般没问题。 3、坚持。自考坚持难,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事实,也是自考整体通过率低的主要原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大专法律专业需要考的科目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自考大专专业的学校为辽宁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

自考法律基础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法律大专有哪些科目?自考法律大专需要考的科目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中国法制史。以上考试科目参照北京理工大学法律专业大专考试计划,各个院校即使同专业其考试科目仍有差异,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最新的专业计划为准,仅供参考。自考法律大专能参加司法考试吗?自考法律大专是不能考法考的,参加司法考试最低学历要求本科。另外,2018年司法部新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为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对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做了新的规定,《实施办法》发布前已经在考或者考完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自考)是可以考司法考试的,《实施办法》之后才开始考的自考生不能考司法考试。也就是说,2018年以前报考了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的自考生,毕业以后可以考司法考试;2018年以后报考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的自考生,不能考司法考试。自考法律大专专业好过吗?法律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自考法律专业不考考数学,也可以不考英语,相比很多自考的专业来说可以说比较简单的了。在不考英语数学的前提下,考生只需要大量的背诵复习考试要考的科目就可以了,不过自考法律专业需要记忆的东西是真的很多,这相当考验学员的记忆力和理解力了。自考法律大专专业的就业方向有哪些?法律专业的考生除了可以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还可以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等,不过这些都是需要通过司法考试的。还有一些大的公司因为公司业务需要和法律权益的维护,会聘用专门的法律从业者担任法务,处理公司跟法律相关的事务,同时大公司的合同金额巨大,涉及交易复杂,因此类似合同协议等文书必须要有专业法律人士给予指导意见。自考法律大专的复习方法?1、网上下载历年试卷和考试大纲,把答案在教材书上找出来。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背下来,一般及格没有问题。2、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3、考试时,要把名词解释当简答题回答,凡是能记住的内容只要卷面允许,都写上去。4、自考的题目范围广,但难度不大,所以要记住的内容比较多。自考法律大专报考条件及要求: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自考大专。2、报考自考本科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否则无法申领自考本科毕业证。3、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自考法律专业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04月自考02653高电压技术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59.92KB 201804自考00182公共关系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9.93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法学专业要考哪些课程?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在十四门左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综合英语(四)、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大专自考法律考试科目有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自考法学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1、公务员对法学毕业生来讲,进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是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但是,如果想进入公检法机关至少要通过公务员考试,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关员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被公认为是中国最难的四大考试。2、律师律师是一个对经验要切比较高的行业,基于此,律师之间的的收入也会有非常大的差别。在最初的三至五年,因缺乏专业经验和业务积累,律师收入一般会比较低。我国对律师采取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即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公司法务人员大多数法学毕业生选择了去公司做法务人员,他们在公司的法律咨询部或法律事务部专门处理公司运作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事务。公司法务人员以普通本科生居多。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索引序列
  •   无法律基础自考法学本科
  •   自学考试法律基础无因管理
  •   自考法律本科法律基础试题
  •   法律基础自考
  •   自考法律基础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