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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自学考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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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自学考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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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自学考试专业

河南省从2021年上半年起调整了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类型和主考学校,具体如下: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各主考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和主考学校意见,决定从2021年上半年起调整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类型和主考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型从2021年上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颁发的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专业均为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的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型,不再用原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我省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见附件)我省现开考专业的专业类型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从2021年下半年起,我省自考考生报名报考、参加考试、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和电子注册等均使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专业清单》专业”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型。我省已停考且停止办理毕业手续的专业不作调整。二、专业合并变更主考学校从2022年下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将进行合并变更主考学校,被合并专业的原主考学校不再担当主考学校,承担主考任务。被合并专业的主考学校变更过渡期为一年半,过渡时间为2021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过渡期内主考学校不变。从2022下半年起,因专业被合并变更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专业,考生已取得的笔试理论课程、证书课程、免考课程和实践性环节课程(除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外)合格成绩继续有效,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成绩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三、专业考试计划暂不调整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我省再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附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专业有:中药学、新闻学、英语、汉语言文学、公安管理、律师、法律、行政管理、法律、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市场营销、采购与供应管理,商务管理,金融管理,涉外秘书,国际旅游管理、商务秘书、会计、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教育,学前教育,教育管理,电子政务,动漫设计与制作,日语,工商企业管理,建筑工程。 专科:国际贸易、计算机及应用、药学、销售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护理学、财税、金融、金融管理(中英合作专业)、会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商务管理(中英合作专业)、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公共关系、机电一体化工程、管理工程、电子政务?。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如何选择自考专业是困扰很多新自考生的问题。选择专业时要综合考量自身优势、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才能更加轻松、顺利地通过自考。自考生要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选择专业,避免用缺点应试。不同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基础知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文科类大部分课程要求有较高的英语和语文水平。 财经类对数学水平要求较高。工科类除对数学水平有要求外,可能还对物理、计算机等学科水平有要求。考生如果特别不擅长某一学科,可以选择专业设置中不包含该学科的专业,充分发挥优势,避开劣势,以免在某科上花太多时间,耽误整体学习进度。自考生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更加快乐地学习。 总之,自考生要慎重选择专业,结合自己的情况从多方面综合考量,不要盲从追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最新通知自学考试

教务老师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获悉,21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确保吉林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报名和报考工作进行通知。5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以下简称8月份考试)。下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以下简称10月份考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1.8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2.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8月26日9时至9月10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10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3.报名、报考网址:zk_bmsq/。三、报名和报考办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对以往的报名方法进行了调整。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报考方式不变;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原有考生,报名程序调整如下:1.取消新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本次考试,新生网上报名后,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不再需要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⑥存储为“jpg”格式。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学籍建立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四、具体要求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3.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4.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5.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7.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五、收费标准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7月1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建议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五是吉林省籍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就医。外省籍考生需注册当地政府推广使用的健康监测程序,考试前两周每天填报个人身体健康和出行情况。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或相关健康监测证明。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八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七、其他事项1.8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8月份考试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09号)执行。考试课程按照“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的课程考试,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的课程考试,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午、下午)不变。网址:2019/1028/3079.html。8月份考试使用教材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1月2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26号)执行。网址:2020/0511/3216.html。2.10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日在官网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3. 8月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下旬,该批次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按教育部要求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毕业证书我省下发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4.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6.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我省2020年4月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的通告根据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对机制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尽量减少疫情对自学考试的影响,现将我省202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通告如下:我省202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至10日如期开展,全部实行远程在线报名,暂停办理现场相关工作。 具体处理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现场工作包括无法远程在线自助完成新生报名和课程报考的,进行护理学、药学、中医药、监狱管理等特殊专业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是否推迟,我省将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适时公布。广大考生请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公众号“江苏省招生考试”发布的公告。特别提醒:报名期间,每日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与银行系统互动结算时间。 为确保报考成功,请考生妥善安排时间,不要在这个时间段报名和付款。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人种、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囚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以申请报考。二.办理报名手续(一)报名方式在线报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站: sdata.jseea.cn,下同),进行新生报名、认证、听课等工作。 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通过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进行访问。江苏高考(二)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为新生报名和身份证两个阶段。1 .新生注册新生可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号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江苏招考”手机APP进行新生报名。新生应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试管理和毕业申请唯一依据的通讯信息作为各级自考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性。填写错误和填写他人手机号码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注册成功后,将生成准考证号。 请考生记住并保存。 此准考证号用于处理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复试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2 .认证新生凭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以下称“三照”)。 要求及规格见附件),系统自动进行核对并进行认证。身份证合格者参加相关课程,能够支付相关考试费用的认证失败者,需要重新上传“三照”进行认证。1天只能进行3次认证,3次认证失败者,当天不能再继续报考。 考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试验室进行认证,也可以第二天继续在线认证和报考。需要注意的是,认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处理,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的标准电子证件照。 不这样做,结果就会变得自负。(三)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号信息服务平台或“江苏招考”手机APP进行报名,并进行在线缴费。考生未完成认证的,必须先完成认证再报考。每次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报考1-4门科目。 (每人半天只能考一门课。考生在确认考试费之前,应仔细检查所选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过确认,在线支付成功后,无法删除、更改。 支付的考试费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缴纳成功后,必须重新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报考成功”,确认是否报考成功。三.打印准考证如果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出现问题,考生可以咨询当地自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将相关信息如实录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考试违规处理理事前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寄送方式,将在下次报考时按照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邮寄,考生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领取《违章处理决定书》的,全部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他事项,考生可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江苏招考”APP )、手机扫描下的二维码、官方微信( wechat:jszsksb ),查阅相关文件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2月24日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照电子照相要求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流程图3 )自考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农业银行咨询电话、各市自考咨询电话和地址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最新自考本科专业目录

内江自考专业名称和代码与四川其他县市一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2023年6月28号公布了四川省自考第三批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对现有的自考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了调整了,同时部分专业将停招。 原通知内容如下: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第三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要求,我省启动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工作(详见川招考委〔2018〕15号)。结合各有关高校具体办学情况,以及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为进一步强化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将第三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规范工作,从2021年1月起铁道与道路工程等46个专业(见附件1)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执行。调整后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学科分类一致。专业课程设置仍沿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原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停止注册新生。本次调整后,行政管理(专科,乡镇管理方向)等4个专业方向从2023年10月考试起停止新考生报名注册,应用电子技术(专科,电子信息工程方向)等16个专业方向从2021年4月考试起起停止新考生报名注册(见附件2)。 各市(州)招考委和有关高等学校要及时周知广大考生,确保专业调整规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2020年如下:

01 学科门类:哲学

0101 哲学类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K 宗教学

02 学科门类: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0202 财政学类

020201K 财政学

020202 税收学

0203 金融学类

020301K 金融学

020302 金融工程

020303 保险学

020304 投资学

0204 经济与贸易类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2 贸易经济

03 学科门类:法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K 法学

0302 政治学类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202 国际政治

030203 外交学

0303 社会学类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4 民族学类

030401 民族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30501 科学社会主义

030502 中国共产党历史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6 公安学类

030601K 治安学

030602K 侦查学

030603K 边防管理

04 学科门类: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科学教育

040103 人文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40105 艺术教育(注:可授教育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

040106 学前教育

040107 小学教育

040108 特殊教育

0402 体育学类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K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4K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5 运动人体科学

05 学科门类: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来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斯洛伐克语

050231 罗马尼亚语

050232 葡萄牙语

050233 瑞典语

050234 塞尔维亚语

050235 土耳其语

教育部自学考试新旧专业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3年下半年关于调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有关事项的通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确保新旧专业过渡平稳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一)专业名称和代码。我区现开考专业均调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专业,专业名称和代码具体调整详见《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附件1)。(二)专业课程考试计划。现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计划均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要求,经主考学校专家论证,重新制定了课程考试计划。新旧专业课程考试计划和顶替规则详见《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考试计划顶替表》(附件2)。(三)停考专业。2022年以前停考的专业,不在本次专业调整范围内,停考专业名称、代码和课程考试计划不作调整。二、调整时间(一)2023年下半年开始,开考专业统一使用新专业名称、代码和课程考试计划。在籍考生按新专业名称、代码报名报考,并申请毕业。(二)2023年10月和2024年4月,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陆续实施新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具体统考课程安排以正式公布的当年年度统考课程考试安排为准。(三)2023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三、其他事项(一)2023年下半年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注册相近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可顶替该专业名称相同或学分相同课程的成绩。报考专业不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的在籍考生,参照上述办法执行。(二)2023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英语顶替课程考试,新生不再执行英语顶替课程政策。在籍考生已通过的英语顶替课程可顶替英语,或顶替新专业课程组中课程(见附件2)。(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向考生宣传专业调整的有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助学机构,详见《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4)。1.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考试计划顶替表3.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4.各单位咨询电话

自2019年8月起,广西所有主考院校和开展专本衔接、网络助学的单位按新专业考试计划开展报名报考、考籍管理、助学工作指导及毕业资格审核认定等工作。桂林自考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调整情况如下:1、旧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本次专业名称和代码调整后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保持一致。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对照情况详见《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换明细表》(附件1)。已经公布即将停考的专业不再公布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对应关系。从2019年8月份起,所有旧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老考生(指2019年7月前已取得旧专业计划1门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下同)可以按旧专业计划继续报考相关课程,办理毕业证课程顶替已做相关说明。新生必须按新专业计划报考。2、使用新的专业代码及名称我区现有专业代码及名称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进行调整,转换成新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原专业考试计划不变。2019年8月份起,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有考生都须按照新的专业代码、名称及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主要涉及44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见附件1)。3、部分旧专业合并成为新专业根据专业清单,将部分相近旧专业合并成为新专业,但仍保留旧专业考试计划和主考学校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后,旧专业计划仅供老考生自行选择是否继续选择旧专业计划参加考试,但老考生须采用新专业名称申报毕业。2021年7月1日以后,未毕业老考生不能再按原专业计划参加考试及申请毕业,可以转换到相近专业继续考试,原专业计划中已经通过的课程顶替方法详见对应的新专业顶替说明。主要涉及我区7个本科专业和10个专科专业。4、停考部分不适应我区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根据专业清单以及我区经济发展实际,停考部分专业。专业停考过渡期内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安排专业课考试,在籍考生仍可报考公共课程;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只允许老考生按照原有专业考试计划继续考试并按原专业申请毕业。自2021年7月1日起,不再颁发已停考专业毕业证书。主要涉及我区5个本科专业和7个专科专业。调整部分专业主考学校2019年下半年起,新专业 690206行政管理(专科)的主考学校由广西师范大学变更为广西民族大学,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主考学校由南宁师范大学变更为广西艺术学院,130503环境设计(本科)主考学校由广西师范大学变更为广西艺术学院,其他新专业的主考学校维持不变。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自考改革最新消息新闻

1. 2023年将一步一步取消本科院校的成人大学专科招生,自考成教网教三库合一,统称为继续教育,拿证难度加大。2023年2月份,中专和高中将上学信网,以后将不出现没有中专或者高中文凭报考专科的情况。2.从2022年开始,很多高校开始停止授予部分专业学位证书或者增加学位证书授予条件。3. 自考改革后无学信网可查高中或中专学历,将不能报考大专。也就是说报考大专之前需要大家先去的高中学历才能够报考,否则不能进行报考。

《关于自考本科的新政策》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近年来,随着自考本科的普及,自考本科的新政策也随之出台,以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一、什么是自考本科新政策自考本科新政策是指针对自考本科教育的一系列新政策,包括自考本科考试改革,自考本科学分制度改革,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等。二、自考本科考试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考试改革进行了多项调整,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考试统一准考证,实行统一管理;2、实行自考本科考试联考,提高考试质量;3、实行自考本科考试地点统一,提高考试效率;4、实行自考本科考试科目统一,方便学生备考。三、自考本科学分制度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学分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学分制度,使学生更容易获得学分;2、实行自考本科学分共享,让学生可以在不同院校间自由转学;3、实行自考本科学分转换,让学生可以在不同专业间自由转换;4、实行自考本科学分统计,方便学生查询学分。四、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进行了多项调整,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机构,实行统一管理;2、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考试,提高认证质量;3、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地点统一,提高认证效率;4、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科目统一,方便学生备考。总之,自考本科的新政策旨在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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