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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自学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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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自学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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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时间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二)注册流程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2.2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2.2次”。如考生未在8月10日18: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0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像素为640×480(高×宽),图像大小20KB-40KB。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要求,本次新生注册提交照片时对相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等有要求,请考生按照规定上传,以免影响后续申请毕业。二、课程报考我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5日举行。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序号为22.2次;10月24日至25日的考试序号为22.1次。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通告》(查询网址:)。(一)22.2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二)22.1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特别提醒:若考生同时报考22.1次与22.2次考试,务必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参考地,选择参考地区应尽量一致,避免因地域跨度、防疫要求等因素影响正常参考。(二)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三)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7.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同一个考生的10月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同1张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五、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卫健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特别提醒: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特别是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考前务必主动、及时关注报考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的,或当地(考点)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滞留异地或不符合参考要求而耽误考试。六、成绩公布及复核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14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不同考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分别写在对应考次的申请表上,22.2次与22.1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不得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预计2022年11月2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七、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确定2022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八个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6.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自考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试自考〔2022〕15号)精神,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两次考试,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二、报名及缴费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上半年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下半年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三、报名办法(一)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妥善保存。(二)首次报考考生信息确认。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三)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考生可进行修改,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四)缴费。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或网上银行缴费。特别提醒: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传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手机自拍照。图片上传后系统要进行质量检测并与公安部人口库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考生后期还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承诺书)。四、准考证打印我省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上半年:4月6日8∶00—4月16日18∶00下半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8∶00五、工作要求(一)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合理规划考生信息确认时间。审核过程中仔细比对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确保信息采集真实有效。工作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二)各市(区)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数量确认等工作(标准考场安排30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试,但原则上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4门课程。(三)各市(区)要完善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预案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否则,对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部自学考试通知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深圳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考考生:我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周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一)报名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二)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3)。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3.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网页端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3)已上传相片的新生,请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预报名网页端查询相片审核结果。(4)相片审核通过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生成准考证号,完成正式报名;相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要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上传相片。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上传相片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我办并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2月27日后不予受理。(5)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往期的预报名号无法使用。(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2.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11号)要求,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无相片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名期间,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补摄像后,方可报考。其他信息,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等情况的考生,请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办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省考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3.考生报考2023年4月自学考试因故而未能参加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对于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到我办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181999)。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5),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5-1),填写《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5-2)并在每场考试入场时提交。(三)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我办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我办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或深圳招考网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或深圳招考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在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留意我办公布的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事项(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我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微、官网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市招考办2023年2月22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获悉,21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确保吉林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报名和报考工作进行通知。5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以下简称8月份考试)。下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以下简称10月份考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1.8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2.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8月26日9时至9月10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10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3.报名、报考网址:zk_bmsq/。三、报名和报考办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对以往的报名方法进行了调整。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报考方式不变;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原有考生,报名程序调整如下:1.取消新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本次考试,新生网上报名后,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不再需要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⑥存储为“jpg”格式。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学籍建立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四、具体要求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3.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4.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5.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7.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五、收费标准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7月1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建议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五是吉林省籍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就医。外省籍考生需注册当地政府推广使用的健康监测程序,考试前两周每天填报个人身体健康和出行情况。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或相关健康监测证明。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八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七、其他事项1.8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8月份考试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09号)执行。考试课程按照“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的课程考试,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的课程考试,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午、下午)不变。网址:2019/1028/3079.html。8月份考试使用教材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1月2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26号)执行。网址:2020/0511/3216.html。2.10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日在官网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3. 8月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下旬,该批次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按教育部要求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毕业证书我省下发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4.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6.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现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安排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1.参加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2.参加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25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河北自考延期考试报考简章》。二、报考办法1.注册(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考生可进行报考、缴费。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2)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审验未通过的,属于原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不属于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按照提示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已完成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报考、缴费。(3)注册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报考。(4)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考、缴费(1)报考前,考生须熟读《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3)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5)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三、其他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4.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从2023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名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详见《河北省2022年自考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自学考试延迟通知

教务老师6月13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公告的要求,原定于4月份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按照以往做法我省省级命题课程同期举行,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据悉,我省确定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6月17日8时至6月23日18时(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1日18时)进行。自考报名缴费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4日18时,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为7月22日8时至8月2日18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避免人员聚集,我省取消首次报考考生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环节,改为网上注册报考(10月自学考试报名也执行此办法)。在籍考生报考办法不变。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成功后生成预报名号,考生牢记并保存。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制发,考生凭有效证件根据各市(区)要求按时领取。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要对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写或照片上传有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湖北省高校秋季学期开学实际情况,为统筹做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经研究决定,湖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延迟至9月6日中午12:00,社会助学新生注册截止时间延迟至9月5日中午12:00。 敬请广大考生关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1月江苏自考报名通告:【报名时间】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及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请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请点击“阅读原文”。【新生注册】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信息填报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下同)、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下同)或手机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江苏招考”手机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通讯信息作为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请考生牢记。2.身份验证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照、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以下称“三照”),系统自动进行比对,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即为注册成功,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身份验证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三照”进行身份验证。特别提醒:每人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当天不能再继续报考,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考办进行身份验证,也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考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请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过度PS或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课程报考】所有考生均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或“江苏招考”手机APP报考,网上缴费成功,方才完成报考。每次考试,考生每人每半天只能报考一门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考。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准考证打印】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用普通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考生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疫情防控须知】(一)申领“苏康码”。考生须在12月26日前申领“苏康码”,考前14天起,须在 “苏康码”中连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以备查验。(二)健康状况申报。考生须如实填写《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3),每场考试提供一张,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三)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考试前14天起,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四)考生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和《健康报告表》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全、“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五)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当地考办关于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校对 盛媛媛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2-25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4日16:30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2年7月16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1.续考生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4日16:30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至2022年7月16日16:30前完成报考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6日16:30前完成报考二、流程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三、相关提醒1.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其他部分停考专业或已变更主考院校专业的报考条件请关注报考简章。2.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能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须自行补填或修改;(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在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3.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4.请考生务必关注报考地所属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5. 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附件:1、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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