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自考专科没有学历、籍贯等要求,可以任意报读心仪的专业。而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也可以任意报考,不过需要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前,先拿到国家承认的任意一种专科毕业证书才可以申领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
南京大学自考的要求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江苏省的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
扩展资料:
所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居民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按规定的时间到预约的确认点办理人像、指纹采集和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
申请免试或加分录取的考生,必须递交在报名网上下载打印的《江苏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或《江苏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加分录取申请表》并按表上的要求出具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大学——南京大学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南京大学自考学位要求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2.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3.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取得70分(及以上)成绩。 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③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含听力)成绩合格。 ④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一般是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办理条件。1、一般情况下,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一年内可以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绊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办理,自考毕业之前参加考试取得的成绩才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在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申请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位时是不予认可的。
2、对于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学、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等本科专业,南京大学自学考试要求本科自考毕业生的五门学位课程考试总成绩在350分以上。
3、法律的五门学位课程是指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工商管理专业的五门学位课程是贸易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人力资源管理、数据模型与决策、企业经营战略。
4、行政管理学专业的五门学位课程是指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西方政治制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的木门学位课程是指操作系统、计算机系统结构、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5、此外,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对于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除了以上针对不同本科专业的学位申请条件外,还包括英语课程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毕业答辩的成绩在75分及以上。
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成人教育板块(ces.nju.edu.cn)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因疫情影响,江苏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为减小对考生的影响,江苏省在今年9月增加一次毕业办理(毕业日期为9月30日)。为了让9月另增批次毕业生也能够在下半年申请学位,我校2022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时间适当推迟,但发放学位证书的时间不变。9月另增批次若未能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可检索 南京大学20220930批次自考毕业证书号。我校2021下半年、2022上半年以及2022年9月另增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doc,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考生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请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11月8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注①:考生应该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填报,请勿使用手机、pad等设备。注②:如果学位申请页面不能正常显示,建议更换浏览器、电脑及网络环境进行尝试。注③:为避免出现网络拥堵,建议相关考生尽早完成学位申请,务必不要到了最后时刻才来上线办理手续。二、提交学位论文。考生须提交本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最终版的电子稿。(1)毕业论文须有封面(模板见附件)。封面相关内容应以考生参加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的实际情况为准来进行填写。(2)毕业论文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不应少于5000字。(3)在不改变整体框架及文字内容的前提下,考生可对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进行适当修正。三、缴纳学位评审费。在缴费时限以内,点击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 “缴纳学位评审费” 按钮,可以重新触发缴费流程。网上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的通知内容。(1)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缴费方式),逾期不予补缴。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学位申请手续即办理完成。支付成功的考生,不需要再提交书面的“学位申请表”,是否打印由考生自行决定。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准。凡是未缴费者,申请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是否完成在线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询(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说明.doc,附件2)。若有疑问,咨询电话为。(2)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疫情期间考生无法进入校园提交材料供审核。考生若确认本人符合条件(有其它成绩材料未能出示),请按照“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2下半年).docx,附件3”的流程进行办理。四、领取学位证书。按照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上半年在6月底发放、下半年在12月底发放。本批次学士学位证书将安排在本学期结束前发放。受疫情影响,发放证书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在2022年12月22日后关注我院网站(ces.nju.edu.cn)新闻公告相关通知,同时将公布每位考生学位证书编号的四位尾号。请考生牢记“证书四位尾号”,领取证书时须根据该号码翻找证书。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领取证书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我校档案馆不再拍摄学位服装照,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特此通知。附件1: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2: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说明附件3: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2下半年)附件4: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附件5: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附件6: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封面模板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南京大学自考的要求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江苏省的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
扩展资料:
所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居民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按规定的时间到预约的确认点办理人像、指纹采集和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
申请免试或加分录取的考生,必须递交在报名网上下载打印的《江苏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或《江苏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加分录取申请表》并按表上的要求出具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大学——南京大学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自考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业属学习。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江苏省的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京大学自考专科没有学历、籍贯等要求,可以任意报读心仪的专业。而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也可以任意报考,不过需要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前,先拿到国家承认的任意一种专科毕业证书才可以申领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
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成人教育板块(ces.nju.edu.cn)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因疫情影响,江苏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为减小对考生的影响,江苏省在今年9月增加一次毕业办理(毕业日期为9月30日)。为了让9月另增批次毕业生也能够在下半年申请学位,我校2022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时间适当推迟,但发放学位证书的时间不变。9月另增批次若未能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可检索 南京大学20220930批次自考毕业证书号。我校2021下半年、2022上半年以及2022年9月另增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doc,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考生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请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11月8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注①:考生应该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填报,请勿使用手机、pad等设备。注②:如果学位申请页面不能正常显示,建议更换浏览器、电脑及网络环境进行尝试。注③:为避免出现网络拥堵,建议相关考生尽早完成学位申请,务必不要到了最后时刻才来上线办理手续。二、提交学位论文。考生须提交本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最终版的电子稿。(1)毕业论文须有封面(模板见附件)。封面相关内容应以考生参加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的实际情况为准来进行填写。(2)毕业论文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不应少于5000字。(3)在不改变整体框架及文字内容的前提下,考生可对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进行适当修正。三、缴纳学位评审费。在缴费时限以内,点击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 “缴纳学位评审费” 按钮,可以重新触发缴费流程。网上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的通知内容。(1)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缴费方式),逾期不予补缴。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学位申请手续即办理完成。支付成功的考生,不需要再提交书面的“学位申请表”,是否打印由考生自行决定。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准。凡是未缴费者,申请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是否完成在线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询(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说明.doc,附件2)。若有疑问,咨询电话为。(2)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疫情期间考生无法进入校园提交材料供审核。考生若确认本人符合条件(有其它成绩材料未能出示),请按照“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2下半年).docx,附件3”的流程进行办理。四、领取学位证书。按照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上半年在6月底发放、下半年在12月底发放。本批次学士学位证书将安排在本学期结束前发放。受疫情影响,发放证书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在2022年12月22日后关注我院网站(ces.nju.edu.cn)新闻公告相关通知,同时将公布每位考生学位证书编号的四位尾号。请考生牢记“证书四位尾号”,领取证书时须根据该号码翻找证书。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领取证书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我校档案馆不再拍摄学位服装照,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特此通知。附件1: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2: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说明附件3: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2下半年)附件4: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附件5: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附件6: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封面模板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生落户南京政策有哪些?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2021年南京市对人才落户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根据2021年施行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自考生落户南京政策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据悉,夫妻双方均按(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此外,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一、取消就业及缴纳社保的年限限制条件,也就是不再以就业为前提。二、放宽了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才从35岁放宽到40岁,技术、技能人才没有年龄限制。三是放宽学历教育取得形式。
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第三条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