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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转江苏大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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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转江苏大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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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学考试每个省每个专业的主考院校都不一样。比如日语专业在北京主考院校就是北京大学,而如果你转到江苏省主考院校则是东南大学。自学考试只要你在一个省份通过了若干科目的考试,全国的自考办都是承认你所通过的成绩。如果你在一个省份通过了一个专业的若干科目,因为工作变动需要到另外一个省份工作,因此你回到原来自考的省份参加自考就不方便,因此你可以重新在新的省份以新考生注册,除去原来省份通过的科目,把剩下的科目考完,一般需要在新省份通过专科5门、本科4门课程,新省份才允许你把原来省份的成绩转入。比如日语本科一共14门课程,你在北京考日语本科通过了7门课程,而你工作变动需要去南京参加自考,你需要在江苏以新考生注册把剩下的7门课程考完,当你在江苏省通过4门课程的时候,江苏省就允许你把北京的7门课程转入江苏,然后再江苏申请毕业,毕业主考院校就不是北京的北京大学,而是江苏的东南大学。同一个专业的主考院校在每个省份是不一样的。最后毕业证上的主考院校公章以最后申请毕业的省份为准。转考办理流程是:你需要去新省份你所在市的自考办办一个同意转入介绍信,然后同意转入介绍信一起拿到原来省份当时发放你自考准考证的市自考办,把手续交给自考办的人,自考办的然后把你的申请上交到省自考办,然后省自考办会在每月月底的时候以机要的邮件寄给新省份自考办,大概两个月左右。你可以向新省份自考办查询是否转入。或者登陆新省份自考办网站查询是否转入。

先在江苏一自考办报名获取一个自考准考证号,在江苏参加考试至少有一科合格成绩,之后在上海你所报考得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在江苏你办理准考证的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自考转考办理手续(以江苏为例,各省份略有差异) 1. 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2. 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入办理门槛 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门槛”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4)2019年12月31日前分数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转入分数成绩”即可,无需登录。 3.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门槛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门槛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出办理门槛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名考试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证在报名考试的课程的,在课程分数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分数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门槛”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出)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门槛,自2019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5)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上海自考转江苏自考条件要求

自考转考办理手续(以江苏为例,各省份略有差异) 1. 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2. 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入办理门槛 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门槛”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4)2019年12月31日前分数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转入分数成绩”即可,无需登录。 3.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门槛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门槛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出办理门槛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名考试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证在报名考试的课程的,在课程分数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分数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门槛”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出)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门槛,自2019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5)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你好, 自考可以转考的,普通自考按照课程考过的都是可以的,同一个省内的不需要转考,直接就可以报考,只是选择考试地点就可以了;自考助学或是学校全日制的,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的,转到其他学校之后,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考试,曾经考过的课程,有些会承认的,具体按照你转入学校的要求办理或是咨询转入的学校。自考允许转考,自考助学的自考一般不可以到省外的其他地方考试,普通自考允许转考,你可以到其他地方考试,按照转入地区自考考试,申请毕业。普通自考办理转考需要本人到地区自考办办理的,办理时改一下就可以了,会给你个转考介绍信,拿这个到转入地区办理转入手续,你的档案会邮寄到转入地自考办。普通自考转考成绩要求必须是2个地区都开设的课程才可以转的,此外全国开设的公共课程和其他课程是可以转考的。助学自考的转考咨询你助学学校办理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按照各地区转考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上海自考转江苏大学

首先,自考是可以跨省报考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等需要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自学考试,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跨省转考手续。一般地,考生办理跨省转考应向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将考籍档案转出,然后到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继续参加考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可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咨询。 跨省自考的转考手续说明 1.转出 首先要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至少有一门课程合格。其次如果是调到外省的话,就要先到转入地报名,取得当地的准考证,把至少一门课程考合格,才能再去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 2.转入 不接受转考平台外的任何考籍档案/信息;转入考生应按照转入地的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来参加考试。 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制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好你可以将江苏的考过的转回上海。具体转入上海规定是:一、规定的报考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待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建立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二、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接受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三、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四、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5门以上(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

先在江苏一自考办报名获取一个自考准考证号,在江苏参加考试至少有一科合格成绩,之后在上海你所报考得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在江苏你办理准考证的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浙江自考转江苏大学要求

江苏自考跨省转考流程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 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 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 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本科报名后无需办理手续即可更换主考院校,考生只需按原考试计划进行考试并在毕业申请时选择心仪的院校即可。若考生是既需要换专业又需要更换主考院校的,需要持本人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浙江的市、县(区)提出申请和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并经自考办签署意见后方可改报专业。浙江自考本科学校有浙江传媒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嘉兴学院、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警察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考籍转入条件 1、由外省转入我省时,须在我省取得1门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考生未取得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我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2、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5、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6、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注:省际转考分由我省转出考籍及由外省转入考籍两类。转考手续由省级自学考试机构直接负责并实施,均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 二、考籍转考手续 (1)考生直接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后半年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网站自学考试网上转考,办理转考申请。 (2)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转考审核结果,通过完所有自考考试科目之后,在毕业申请时,将此单上交自考办即可。 (3)网上转考时间:上半年2月—5月,下半年8月—11月(具体以各省当年的公布的时间为准)2、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转江苏大专

考籍转移程序变更公告(2003年3月25日)2003-6-20现将对参加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取得课程合格成绩后,欲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办理考籍转移的具体程序变告如下:一、 自2003年4月1日起,由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受理考生考籍转移的工作。二、 受理考籍转移的登记时间为:每年的6、12月的下旬(双休日除外)。三、 考籍转移登记的具体程序为:1.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2.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经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介绍信。3. 考生持转考介绍信至转入地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特此公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2004年12月3日)2004-12-3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籍的转出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双休日除外),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2、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需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介绍信。3、考生持转籍介绍信至转入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按当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4、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予办理再转入手续。5、上海市内跨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学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即可。二、考籍的转入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2、凡考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4、每月15日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来自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网址:。考生在网上查有本人信息后,应及时与主考学校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学校来我处办理转考籍手续。5、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6、需在我市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在毕业前一年办妥转籍事宜。(2)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专业课程设置,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3)有关专业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三、其他为避免考生在上海市与外省、市之间交叉考试,上海市考籍的考生除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外,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也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课程考籍转入手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你好你可以将江苏的考过的转回上海。具体转入上海规定是:一、规定的报考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待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建立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二、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接受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三、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四、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5门以上(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

你好/自学考试每个省每个专业的主考院校都不一样。比如日语专业在北京主考院校就是北京大学,而如果你转到江苏省主考院校则是东南大学。自学考试只要你在一个省份通过了若干科目的考试,全国的自考办都是承认你所通过的成绩。如果你在一个省份通过了一个专业的若干科目,因为工作变动需要到另外一个省份工作,因此你回到原来自考的省份参加自考就不方便,因此你可以重新在新的省份以新考生注册,除去原来省份通过的科目,把剩下的科目考完,一般需要在新省份通过专科5门、本科4门课程,新省份才允许你把原来省份的成绩转入。比如日语本科一共14门课程,你在北京考日语本科通过了7门课程,而你工作变动需要去南京参加自考,你需要在江苏以新考生注册把剩下的7门课程考完,当你在江苏省通过4门课程的时候,江苏省就允许你把北京的7门课程转入江苏,然后再江苏申请毕业,毕业主考院校就不是北京的北京大学,而是江苏的东南大学。同一个专业的主考院校在每个省份是不一样的。最后毕业证上的主考院校公章以最后申请毕业的省份为准。转考办理流程是:你需要去新省份你所在市的自考办办一个同意转入介绍信,然后同意转入介绍信一起拿到原来省份当时发放你自考准考证的市自考办,把手续交给自考办的人,自考办的然后把你的申请上交到省自考办,然后省自考办会在每月月底的时候以机要的邮件寄给新省份自考办,大概两个月左右。你可以向新省份自考办查询是否转入。或者登陆新省份自考办网站查询是否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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