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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高教自学考试简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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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现公布“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特别提示:请考生认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第一、请考生根据“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点击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点击下载)及“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点击下载)选择相应的考试课程和教材。 一、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一)面向非在校生开考专业 1.本科层次(18个专业):经济学(02010100)、金融学(02030100K)、法学(03010100K)、思想政治教育(03050300)、教育学(04010100)、人文教育(04010300)、学前教育(04010600)、汉语言文学(05010100)、英语(050201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00)、消防工程(08310200K)、工商管理(12020100K)、市场营销(12020200)、会计学(12020300K)、行政管理(12040200)、采购管理(12060300T)、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32010100)、教育管理(34010100)。 2.专科层次(18个专业):园艺技术(51010700)、建筑工程技术(54030100)、护理(62020100)、金融管理(63020100)、会计(63030200)、工商企业管理(63060100)、市场营销(63070100)、采购与供应管理(63090700)、旅游管理(64010100)、学前教育(67010200K)、小学教育(67010300K)、消防指挥(68020500K)、法律事务(68050300)、公共关系(69010500)、行政管理(69020600)、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93010100)、汉语言文学(97020100)、英语(97020200)。 (二)面向高职高专和中职学校在校生开考专业:以下专业非在校生不能报考,若错报,成绩将不予认可且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1.本科层次:商务英语(050262A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A0)、机械电子工程(080204A0)、汽车服务工程(080208A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A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A1)、物联网工程(080905A0)、土木工程(081001A0)、测绘工程(081201A0)、交通运输(081801A0)、园林(090502A0)、园林(090502A1)、药学(100701A0)、护理学(101101A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A0)、工程管理(120103A0)、工程管理(120103A1)、工程管理(120103A2)、工程造价(120105A0)、会计学(原财务会计与审计)(120203A2K)、财务管理(120204A0)、国际商务(120205A0)、人力资源管理(120206A0)、电子商务(120801A0)、旅游管理(120901A0K)、酒店管理(120902A0)、视觉传达设计(130502A0)、环境设计(130503A0)、数字媒体艺术(130508A0)、网络营销与管理(420201A0)。 2.专科层次:工程造价(540502A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A0)、数控技术(560103A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A0)、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A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A0)、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A0)、药学(620301A0)、财务管理(630301A0)、酒店管理(640105A0)、应用化学(870201A0)。 二、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性别、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遵纪守法,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1.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如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 2.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报考医学类护理专业(专科)人员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四)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五)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考试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需在州(市)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 (二)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和《刑九修正案》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五)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考2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0342、00343)。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 技术和 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277、02278)。 (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决定。 (八)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九)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十)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四、订购教材请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教材部联系 教材部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电话:、65168918。 五、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层次,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云教自字(86)第10号《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报考相同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 (二)报名考试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2元(人民币)。 (三)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四)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中的有关规定,我省的体育教育专业(专科)不属于专业清单内的专业,故该专业已于2020年4月停考,2021年上半年最后一次办理毕业证。

云南省2023年4月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详见附件1、2、3)。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并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1. 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2. 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三)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三、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温馨提示:1. 请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注册及报名流程。2.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3. 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一)新考生报名流程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3.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二)老考生报名流程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2. 2022年10月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说明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进入“选择课程”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四)考试地点选择请考生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五)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课程报考费为32元/门。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若课程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不可再更改和退费,只能重新注册一个新考号,重新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六、考试(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二)应考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查处。(三)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七、查询成绩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统一到省招生考试院查分后通知考生。省招生考试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八、其他事项(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1. 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2. 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3. 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342、00343)。4. 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277、02278)。(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1. 参加过PETS二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2. 参加过PETS三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三)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报考相同课程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四)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学校联系实习考核等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五)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云教自字〔86〕第10号)文件执行。(六)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七)考生可根据《2022年4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附件2)自行购买教材。九、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报名咨询电话:附件(点击下载查看):1.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2.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州市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往届高教自学考试简章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您想要了解自考,首先要知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定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 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二、高自考考试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60分为及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委直接领导。 三、如何选择助学单位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四、自考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工资标准执行

肯定够详细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第二章 考试机构第六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 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参照全国考委的组成确定。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九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在地区行署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地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组织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十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第三章 开考专业第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第十二条 可以实行省际协作开考新专业。第十三条 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主考学校;(三)有专业考试计划;(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四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第十五条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或由全国考委协调办理。第十六条 全国考委每年一次集中进行专业审批。省考委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报办理。审批结果由全国考委于当年第三季度内下达。凡批准开考的专业均可于次年接受报考,并于首次开考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开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第四章 考试办法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第五章 考籍管理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第六章 社会助学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第二十九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第三十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第八章 考试经费第三十三条 县以上各级所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妥善安排,予以保证。第三十四条 各业务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部门、本系统所需专业的,须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提供考试补助费。第三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收缴的报名费,应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第九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第三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第三十八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和考试组织工作参与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单位取消其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一)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的;(二)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三)纵容他人实施本条(一)、(二)项舞弊行为的。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破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盗窃或泄露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二)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和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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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高教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自考招生的官方网站: 西南交通大学二〇〇八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助学班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是一所著名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我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连年被评为四川省自学考试年度工作达标一等奖。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助学班,是经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普通高校办在校内的自考助学形式。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规定,我校2008年将招收业余性质的自学考试助学班。西南交通大学作为全国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等多个自学考试专业的主考学校,具有多年来成功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的丰富经验。一、招生对象专 科: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职工,各界各业人士及待业青年。专升本:具有专科(国民教育系列)以上文化程度者者;尚未取得专科学历者也可报考,但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须交验原所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二、学习形式及教学组织管理自学考试的学习形式有二种:业余形式 ­­­­­ 晚上、周末到校学习,或每学期到校集中学习约十周,其余自学为主。函授形式 ­­­­­ 每学期有定期的集中面授时间,其余以自学为主。 我校开设的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助学班均在成都九里总校校区学习,教学组织管理由各院系具体负责,由本校教师授课。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我校自考助学班自考生,在有效年限修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则获得四川省自考委颁发的由西南交通大学副署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本人提出申请,可获得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四、报名、入学1、报名办法:凭身份证、学历证书、高中学习成绩到学校各办学院系办理就读相关手续,2、入学:自学考试助学班无须入学考试,学生报名后经审核合格,学校发给加盖有西南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印章的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入学; 五、学费标准类别 专科 本科文史类(半脱产、函 授) 2460/学年 2460/学年理工类(半脱产、函 授) 2460/学年 2460/学年 艺术类(半脱产、函 授) 3300/学年 3300/学年六、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9月15日止报名地点:校内各办学院系报名点(见招生专业目录表) 学校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网 址:成人教育 咨询 投诉、举报电话: 邮编:610031 自考专业、学制、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招生单位 招 生 专 业 层次 学制 学习形式 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馆1201室 87600621 87600614 铁道与道路工程 专 科 二年 业余 铁道与道路工程 专升本 二年 业余、函授 房屋建筑工程 专 科 二年 业余 建筑工程 专升本 二年 业余、函授交通运输学院 信息楼01109室 87601993 交通运输管理 专 科 二年 业余 交 通 运 输 专升本 二年 业余、函授 物流管理 专科 二年 业余 物流管理 专升本 二年 业余、函授艺术传播学院 信息楼01221 87600143 艺 术 设 计 专 科 二年 业余 艺 术 设 计 专升本 二年 业余 文化产业 专升本 二年 业余 力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馆2509室 87600853 87600794 工程造价 专升本 二年 业余 公共管理学院 信息楼0404C室 87601551 87601925 行政管理 专 科 二年 业余 公共事业管理 专升本 二年 业余 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 二年 业余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信息楼0818室 87600818 贸易经济 专 科 二年 业余 市场营销 专 科 二年 业余 市场营销 专升本 二年 业余、函授外国语学院 信息楼0905室 87603327 87601703 商贸英语 专 科 二年 业余 英 语 专升本 二年 业余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成教办公室 87600766 电 子 商 务 专 科 二年 业余 电 子 商 务 专升本 二年 业余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楼0623室 87600123 财锐与金融 专 科 二年 业余 会计电算化 专科 二年 业余 会计 专升本 二年 业余

河南自考招生简章在哪查看?河南自考招生简章一般需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网址:。点击进入: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河南自考报名缴费相关事项1. 考生如何进行报名费用支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费用全部实行网上支付。按照网上支付平台操作提示缴纳报名费用。2.考生已报考课程并缴费成功,发现课程报考有误,如何修改重新报考?考生已报考课程并缴费成功,发现课程报考有误,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取消网上支付。如当次仍需要报考课程可重 新报考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提出取消网上支付的费用退回考生个人帐户周期比较长,大概在一个月左右。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助学班招生简章 开设专业: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会计、法律、英语、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室内设计、通信技术+3G、计算机信息管理+3G、计算机应用+3G、电子技术+3G、计算机通信工程+3G、机电一体化等等专业,(在此不一一列出,详情可以向我咨询)。其中3G可自由报读。 学员释疑 1、 自考文凭国家是否承认学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举办的权威性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25条、32条规定,国家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必须承认自学考试文凭。在我校学习获得署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毕业证书,社会认可度更高。 2、 自考毕业生与普通毕业生待遇有何异同? 答: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规定:自考文凭与普通生的毕业文凭具有相同的效力,享受同等的待遇。成绩符合要求者要授予相应学位,国家承认其具有同等的学历 3、 自考考试有形式如何? 答:考试分为区考和沟通考(一年共四次)。 区考:每年(1月、4月、10月)3次考试,在本校参加区自考委组织命题考试,每次可考4门以内(包括4门) 沟通考:经广西自学考试招生考试院同意,我院自学考试助学班部分专业有1/3的课程可参加我校其它教育形式的课程考试,自主命题,大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这些课程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未通过的还可以参加补考,参加补考不影响文凭效力,考试全部通过发予相应文凭。 4、 自考本科能否考研及考公务员? 答:可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此获得自考本科文凭者同样可以参加公务员或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 5、 学习周期结束后,考试尚未全部通过怎么办? 答:无需再交学费,免费学习,继续参加区自考委组织的统一考试直至考完获得毕业文凭。 1、 专科:两年 2、 本科:两年 3、 专本可连读或同时读。 4、 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关于就业如何解决? 学院自考办通过与润建通信公司(两广地区最大的通信维护运营商),共同打造的学生实习基地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入学即可签订就业协议,保障学生就业。保底工资为1300到1800每月。 招生对象: 应届或历届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相当高中毕业学历或自学能力强,思想品德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名时间:每年6月至9月10日

往届高教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简称全日制自考,是指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权的高等学校为有脱产学习条件的自学考生提供的一种重要助学方式。全日制自考有何报考条件?如何报名? 全日制自考这种教学教学形式最适合应届高中、中专、中职毕业生,对于刚上第三、四批录取分数线的学生,能够直接就读全日制自考本科则是最理想的。一般成绩差的学生,考不好的往往是英语和数学,全日制自考有一个特点,有些专业可以不考英语,有些专业没有数学,所以这两门课差的同学,可以避开这些课程选择专业。全日制自考学生持身份证,高中或中专、中职毕业证,高中毕业生须带毕业合格成绩单,高考成绩单直接到学院招生办报名或通过上网在我院的报名网页上直接报名。全日制自考与社会自考有什么不同?● “教”、“学”、“考”的结合程度不同。自学考试几乎完全靠自学,不少考生片面为考试而考试。全日制自考则要求在校学习,重视“教”和“学”的过程,强调老师的指导和学生自学相结合,通过请好老师、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考试检验教学质量。使三者实现有机统一。 ● 入学门槛不同。社会自考对考生的年龄、学历、职业等没有任何要求,入学不进行电子注册,全日制自考则要求考生高中毕业、无违法犯罪记录、主办院校还可以附加条件(如高考成绩要求)。入学须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这里需指出:由于全日制自考入学有一定门槛,故其毕业难度应当比社会自考略低) ● 学习期间所享受的待遇不同。社会自考生只是一名自考考生,不享有学校学生的待遇。而全日制自考生即是一名自考考生,又是所在就读高校的一名大学生,根据省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指出:全日制自考生与全日制大学生实行无差别管理,应享受所在高校规定的相关待遇(如评选三好学生、入党等)。 ● 专业和培养目标各有侧重。社会自考侧重对基础理论的培养,而全日制自考专业通常是市场需求量大而社会自考所没有的专业,更强调对考生知识面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这是南京邮电大学对于全日制自考的一点说明,我直接拷贝过来了。尽管说应届毕业生最适合参加全日制自考,不过,我认为楼主要报名应该也不会有很大的问题的。你可以直接给你想报考的学校打电话咨询。

我是四川的,我学的专业也是国际经济与贸易,我在自考二学位,考的是工商管理,自考不是很难,只是需要很大的毅力,程序比较麻烦,考试倒是不难,只要你认真一点是没问题的,用人单位是承认这个学士学位证的,拿到了就是双学历了,还有我同学考的是会计,自考在学校代理报名的话要几百元,不过比较方便,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每次的报名都会通知你就在学校完成,如果你是在教育局报名的话只要几十元,不过什么都要自己去拿,比较麻烦。教材在卖自考书的书店都能买得到,而且都是打折的,不需要在自考中心买,更贵。你最好每次报的生命课程就买什么书,不用一次把所有的教材都买齐。只要你通过了所有的考试,通过了论文和论文答辩,办理了毕业证,通过了学位英语的考试,就可以去申请学位证了,平均分在65分就可以了,我们是怎样,不知道广州的是不是,你最好去官方网站上查查,地区不一样,有些政策可能就不一样。不过与其去自考一个二学位,不如考研,双学位还是比不上研究生,如果不想考研的话,可以去考一下,工作了可以以此为跳板做其他的事。

可以的,但是年龄一般不能超过21岁左右。不过也要看你报名的学校的具体要求的,这个是以全日制的模式在学校里读书的自考本科班制,学制是4年的,有大学的老师教学。基本是一些本科的院校有招收

自考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的授予对象是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的,考生们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其次,关于学位证书是否可以补授,考生们要明确,目前是没有这样的补授程序的。一、学位证的不授予对象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二、授予学位程序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三、补授情况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一律不再补授。各地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四、自考学历证书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算往届吗

自考毕业算应届毕业生吗?自考毕业不算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的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应届毕业生,自考不在此范围内,所以不算应届毕业生,不过与统招考生拥有相同效,可以考研和考公务员。自考是没有学制限制的,只要考生考完报考专业的所有专业就能申请毕业,如果你两年考完就两年毕业,五年考完就五年毕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有自考生不分往届毕业生以及应届毕业生的,所有自考毕业不算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分为以下两种:1. 即将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处于实习或待业状态的;2. 已经拿到毕业证,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在择业期内。所以,应届生不仅仅是指专科大三或本科大四的学生。只要是在择业期(国家规定为2年,部分地区3年)内,你的档案、党团关系等依然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都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自考毕业证的用处:1、可以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教育水平普遍提高,本科学历的人随处可见,职场上是最看重学历的,没有学历的人找工作愈发困难。自学考试是一个跟上时代、提升学历的好选择,因为自学考试是国家认可的学历,毕业证书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到。2、自考学历可以参加研究生考试。对于没有学历的人来说,如果想要重新进入校园学习,甚至能够成为研究生进行深造,自考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自考学历是可以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而且待遇跟普通本科是一样的,不用加试。根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可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可以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3、自考学历可以参加各种编制的考试。自考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学历信息在学信网可查,所以自考是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的,但是由于很多人没有自考学位证书,能选择的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岗位就比较少,所以能拿到自考学位证书,就最好拿到。4、自考学历可以报考职业资格证书。不管考什么样的职业资格证书都是有学历要求的,而且最低也是要求专科学历,像高中学历的人是没有资格考职业资格证书的。所以这就要提升自己的学历,自考就是一个不错的途径,有了自考学历之后,考什么职业资格证书都有基本的资格。5、自考学历可以出国留学。我国的本科学历拥有申请出国留学的资格,没有学历的人可以通过自考来获取本科学历,从而申请出国留学。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有了自考学士学位,你可以直接在国外申请攻读更高的学位。6、自考学历可以帮你评定职称。如今,各种职称评定都与学历挂钩。就比如,很多单位的领导都是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高级职称评定时,大专以下学历没有机会,所以这个时候学历的重要性就出来了!自考学历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学历信息可在学信网查阅,可用于各种职称评审。自考毕业证书示例图: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生考研属于应届还是往届?自考生考研没有应届、往届的区分,全部按照往届考生报名;因为自考是没有学籍的,应往届是针对全日制普高生设定的(因为有些学校、比如军事类、公安院校只收当年应届毕业生),对大部分院校应往届其实区别不大。自考生考研的报考条件:自考本科毕业生: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可以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自考专科毕业生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报考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每年12月份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到本地招考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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