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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自考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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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自考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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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自考重点总结

百科名片《建筑法规》从建筑学专业的知识体系出发,系统地介绍了与建筑设计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知识,对我国现行的建筑法规从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工程建设程序、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招标投标法规、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筑师条例、著作权法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该书共计八章八十五条,包括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目录概念图书信息图书目录编辑本段概念建筑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相关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获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编辑本段图书信息书 名: 建筑法规 作者:常丽莎 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05月 ISBN: 9787308065665 开本: 16开 定价: 24.00 元编辑本段图书目录第一章建筑法规概述 第一节建筑法规的概念 第二节建筑法律关系 第三节建筑法规体系 第二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第一节城乡规划法规概述 第二节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三节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第四节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管理 [案例分析] 第三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节土地的利用和保护 第四节建设用地 [案例分析] 第四章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三节房地产开发 第四节城市房屋拆迁 第五节房地产交易 第六节物业服务 第七节房地产管理中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第五章工程建设程序法规 第一节工程建设程序法规概述 第二节工程建设程序的划分 第三节工程建设程序的步骤与内容 [案例分析] 第六章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第一节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概述 第二节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 第四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 第五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案例分析] 第七章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第一节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制度 第三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 第四节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投标 [案例分析] 第八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第一节工程建设单位资质管理 第二节建筑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管理 第三节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第四节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管理 [案例分析] 第九章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知识产权 第三节建筑作品的著作权 [案例分析] 附录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附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附录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附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附录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录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附录8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附录9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 附录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参考文献自己挑选里面有用的内容吧!如果想成为行家,就全面系统的学习一下。你这种问题其实不需要在这里问,百度搜素一下,什么都有。

◆法规体系定义: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各主体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意它不是独立体系,是分散系建设法规的体系-----注意下位法应服从上位法宪法法律:建筑法、招投标法、土地法…行政法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建筑师条例部门规章:监理收费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等规定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筑条例地方政府规章体系:法律法规、规章等形成关联、补充、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其中:法律:全国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主席令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依法制定颁行总理令发布部门规章:建设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依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依法独立或联合制定并颁布◆划拨出让概念特点一、土地使用权出让1.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交出让金的行为。2.特征:民事合同、有期限、有偿(交出让金)--成本高、可交易、地下资源属国有。二、土地使用权划拨1.划拨:指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或无偿将该幅土地使用权交付其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划拨的5特征:具有行政性、无偿性--成本低、无期限性、不可交易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地下资源国有性。◆法规关系构成要素二、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⑴国家机关⑵社会组织⑶公民个人。客体: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分为:财、物、行为和非物质或智力财富内容:即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房地产转让条件房地产转让 指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1、转让的一般条件(出让土地):3条(1)已支付全部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按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开发,属房建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时建成房屋还应持有房产证。2、房产转让的额外条件(划拨土地)。(1)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查批准。(2)应变性的,政府批准后由受让方缴纳出让金并办出让手续和使用权证书。(3)不变性的,转让方将转让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3、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性条件---不得转让(1)司法裁定和行政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转让的情形。 注意:出让土地时,转让其房地产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出让合同约定年限-此前已过年限◆工程设计一般原则工程设计原则----以下6方面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综合利用资源,满足环保要求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公共建筑和住宅要注意美观、适用和协调◆竣工验收具备条件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共5条---据《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 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如下法定过错情形之一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2条 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大抗辩权概念: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依法对抗对方请求的权利。其结果可以使对方的权利延期发生或者消灭,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6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业主方每月按照施工方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若施工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则业主方可以拒绝支付当月相应工程的工程款。(3)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中止履行其债务: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规划条件概念关于规划条件的概念:规划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向建设方提出的关于出让地块的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的规划条件。 该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规划一书二证得概念和办理节点⑴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核准与备案制前,建设单位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规划法36条:按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出让土地?--无需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用地申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规划法40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县规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认其项目符合控规和规划条件要求的证件。是申请开工的必备证件。 ----乡村另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申办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规的项目,还应提交修建性详规。对符合控规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城乡规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概念新、扩、改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间、申领人、范围及审批无证不得开工。已开工者立即停工,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施工许可表现形式开工报告: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程序批准施工许可证: 规模限额以上须办 规模限额以下可不办 规模限额:300m2以下、或30万元以下●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 据99101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规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合规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应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原则≮合同价50%、否则≮合同价30% 。业主出具银行证明、付款保函或第3方担保(8)应委托监理的已委托;(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与延期 建设单位应自领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延或超过延期时限----自行废止。●施工许可证终止与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有效期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预售许可证概念办理条件程序预售条件(要同时满足):(1) 已交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 按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目前有变化)。(4) 向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工程招标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一)强制招标范围与规模标准: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科、教、文、卫、社会福利、商品住宅等项目。3.使用国有资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等项目。4.国家融资等项目。5.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资金等项目。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2.重要设施材料等采购的单项合同估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4.单项合同估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招投标条件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3.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4.土地征用已完,已达三通一平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投标方式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公开与邀请1、公开 :无限竟争性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 :有限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人)。3.两者主要区别 : (1)发布信息方式、阶段不同:(2)选择范围不同:(3)竞争激烈程度不同:(4)招标工作量与成本、时间不同◆招投标有关时限,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规定》第11条: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45日;二级以下建筑工程≮ 30日;概念设计招标; ≮ 20日。停售资格预审或标书时间 :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自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保函或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保证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保证金有效期:到签订合同或提供履约保函为止,《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退还:63条签合同后5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保证金被没收情形:(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按期交履约保证金或签合同。◆评定标、中标评标1.评委会组成:招标人代表+有关(社会)技术、经济等专家。成员总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成员总数的2/3。专家确定: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般项目)与直接确定(特殊项目)。实行专家回避制。评委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评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以外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3.投标文件矛盾处理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明显小数点错误除外;不同文字文本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为准。4.投标文件澄清投标文件内容含义不明、不一致、或明显文字错误,或纯计算错误等情形,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必要澄清说明--应书面。但这仅是对问题的解释补正,不能对投标文件构成实质性影响。5.评标报告或结果依招标人委托权限:一是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1-3人(按序谈判),二是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1.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法》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2.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提供履约担保和付款担保履约担保: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可采用履约保证金,还可采用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通常为建设工程合同金额的10%左右。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其已提交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付款担保:《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48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生效时间、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等▲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附条件合同:生效/解除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失效。不当地阻止/促成,则视为成就/不成就 。附期限合同:生效/终止期限合同,自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失效。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已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如缺乏缔约能力、处分能力和代理资格),其效力能否发生还尚未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由法定代理人追认---1月内;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此条另见下片③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追认、获处分权,则合同有效,否则无效。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无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无效,可1月内追认。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责任由行为人承担。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表见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越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无效合同指虽然己经双方当事人订立、成立,但因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集体、第三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免责合同条款 : 《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等概念:指虽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因非对方的过错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情形之一,撤销权消灭:①撤销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②撤销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及面积差异处理原则、商品房计价方式1、含义指房地产流通交易活动(如土地出让、出租、抵押和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等)的总称。2、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与面积误差处理:计价方式:套(单元)、套内建面、建筑面积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与合同建筑面积之差/合同面积)×100%面积误差处理:(1)按套(销售单元)计价时,房价不受影响。(2)按套内建面或套建筑面积计价时:建面误差比绝对值≤3%时,据实结算;建面误差比绝对值>3%时,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与不退房。建面误差比绝对值>3%时,买受人有权选择 退房与不退房。当不退房时,误差比绝对值≤3%的部分,据实结算;> 3%的部分:当登记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时,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当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质量保证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概述根据《质量管理条例》,政府对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政府委托质监部门专门管理工程实施…(质量保证规定所对应的知识点没有确切把握,请自行更改或补充完整答案)

主要的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法规自考重点总结笔记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建筑经济法规教材,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自考重点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需要哪些辅导资料? (专业建筑学) 考试科目是什么?筑学是一门艺术,但不是纯粹的艺术,是与国家的物质和技术资源发展水平紧密的联系。建筑设计在建筑师,但建筑作品花费是业主而不是建筑师,所以建筑设计是极受束缚的,面临中国特有的问题,那就是业主和政府意志过于强大,建筑师就是无法正常发挥创造性,无法进行正常的设计,这造成的后果就是建筑师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同时下降。在中国做建筑设计,建筑设计的主导权并不是在建筑师。1.公共必修课画法几何、建筑制图、阴影透视、工程测量、建筑力学(一)专业基础平台必修课:建筑设计基础(一)、建筑设计基础(二)、建筑构成、计算机绘图与表现、建筑材料、建筑构造(一)、中外建筑史(中建史部分)中外建筑史(外建史部分)、中外城市建设史、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一)、建筑设计(一)、建筑设计(二)、建筑设计(三)、建筑设计(四)2.专业基础课城市设计概论、建筑绘画技法、专业外语阅读、风景园林建筑、建筑项目管理3.专业必修课建筑力学(二)、建筑物理、建筑结构、建筑法规与业务、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五)、建筑设计(六)、地基基础、建筑施工、室内设计、建筑设备4.专业选修课工业建筑设计、建筑构造(二)、智能建筑概论、生态建筑概论、水工建筑物景观设计、建筑防灾、古建筑保护、建筑与城市摄影老师成考院校有没有这些必修课成考的话,我们这里一般是发书籍给你,然后,我们自己网站上有老师讲课的视频,都是根据老师上课计划来录制的,别的学校有没有这我就不清楚了一建建筑自学,四本教材该从哪本教材开始学习?烦请排列个先后顺序。一级建造师科目学习顺序的建议:一、先看公共课:1、先看容易掌握的,后看难掌握的;2、先看分数多的重点章节,后看分数少的次要章节;3、先看三门课(项目管理、法规、实务)都要考的,后看本科目独有的。因此,建议先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还要记得二八法则,80%的分数,一定是你在20%的时间里挣到的,所以要把最重要、分数最多的章节,放在第一时间学习。考试的重点,必定反映在历年真题里,所以第一时间做真题。d关于实务案例的复习建议1、实务案例占120分(总分160分),与案例有关的内容占教材篇幅不超过100页。每道案例通常有若干小问,每问通常4-6分,这就说明要高度重视教材中那些还没考过的短小精干的段落,特别容易出多选或案例。2、案例先看一级真题,后看二级真题;先看本专业,后看外专业。3、案例务必要做一遍,让自己的答题有章法。4、对重要段落,学会找到关键词来背。考场上记得住关键词就够了,印象模糊不清的地方就发挥一下,一个小问只要关键词答到了,即使回答不够准确,最多丢个1、2分。5、实务考试有10道多选题,20多个案例小问,至少要准备背7、80段才能游刃有余吧。要想背的段落比别人多,就只有一个办法:注重点、记关键词。从教材出发,从传统重点出发,加强训练,多动笔,多抄写重要段落多研究去年的真题试卷,看看究竟问题出在哪里。5一级建造师考生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讲求方法,光有一股子蛮劲是不行的,很多考生为此绞尽脑汁的想怎么才能成功,有没有捷径可走。其实,偷懒耍滑、一步登天的复习捷径是没有的。但所有的成功大抵都是共通的,有些成功经验却是一建考生可以复制的,只要考生利用的好,离成功也就不远了。了解各科难度建设工程法规应该是最容易通过的,书上也没有什么深奥的内容,但应该注意部分内容必须要重点掌握,记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多是概念性的问题,如果记忆力好的话会有很大优势。建设工程经济和案例是建造师考试比较难的科目,因为出现了大量平时工程人员很少接触的东西,看书时重要的是把那些概念名词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专业工程管理与务实包括法律法规、工程经济、项目管理以上三科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应该来说是难度最大要求最高的,考生不仅需要书上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考生如果对一级建造师考试了解不深,不擅长于记一些文科类的知识,可以先上网查各种资料,尤其是历年真题和视频课件。每天利用工作之余的各种时间播放视频课件,看完后在拿历年真题来练习研究,边做边查书,边记边理解,同时把做错的题整理成笔记,每天抽时间反复复习记忆。当然教材也不能忘,要学会精简教材知识点,做到全面掌握,重点攻克,不浪费时间在偏僻知识点上。把握复习节奏不管是一建考试还是一建复习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考生在规划复习时要合理安排时间。往大的方面说要分成四阶段:预习、基础、强化、冲刺。往小的方面说,每天看完几页书,几天看完一本书,都得有明确规划。考生不要人云亦云,盲目和别人比进度,要主动掌握自己的复习节奏,避免前松后紧,临阵慌乱。其次考生要明白有了相关工作经历的加成,一级建造师考试并没有那么难,要对自己有信心。其次,考试中得分率最高的是基础知识部分的试题,所以答应我,别花什么时间和心思去研究什么深奥的问题。书上的内容看两遍你就能记住大概意思的,千万要把它拿下,花半个月都搞不懂的请放过它,一建考试看得是合格标准而不是满分,去确保有把握的地方多得点分。一级建造师考生复习的时候,千万不要一心只读圣贤书,除了知识的储备,学习方法和习惯也会对最终的结果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考生在复习的时候,更加要注意纠正自己的学习方式和生活习惯,只有掌握了合理的学习方式和生活习惯,才能获得更高效的学习效率。建筑法规项目管理建筑经济实务是什么考试的科目?这是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的考试科目。会计专业自考教材和统招教材一样么?会计专业自考教材和统招教材一样会计专业自考教材和统招教材,内容差不多,统招的深度要难一些,自考的略微简单点。1.自考相对来宽进严出,而国家统招的本科需要参加高考并且分数上线才能被录取~!2.自考本科要通过大约33门功课才能拿毕业证!统招生是在学校上学,得上课,有老师教学,统招生的试卷通常都是学校出卷,相对来说好考一些,;3.自考生是大都是自己边工作边自学,不用上课,没有老师教,自考的话基本上都是全国统一卷,比较难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一、施工人员素质低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民工,这些民工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四、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五、防护设施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二、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与协调 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五、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建筑法规自考重点笔记总结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本建筑法规教材,湖北自考建筑法规历年真题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建筑学本科需要哪些教材自考本科?你要考什么学校,按道理本科只需要一定的文理知识和“必要”美术基础就行,个人认为文科基础比理科基础更重要,如果要教材的话,只能说一些本科中会用到的教材。注意,这些都是教材而已,学建筑的书是知识面很宽,理论很深奥的,需要大量历史、哲学、社会学、美学、科学技术知识做基础。素描、色彩之类的入门,关键是训练《建筑初步》田学哲《外国建筑史》陈志华《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罗小未《中国建筑史》《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建筑力学》《建筑图学》亦称画法几何《建筑构造基础》《建筑结构选型》《建筑物理》至于深度阅读就先不说了想学建筑工程,但要参加成人自考,,请问需要看些什么书你好,自考书籍主要是教材、大纲和辅导书模拟题。自考书籍要根据你报考的科目来选择教材,所有课程的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根据考试科目安排报考科目根据报考科目和科目的教材信息购买教材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报考时在购买。查询你报考课程的教材信息,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可以在网上购买也可以到自考办问问,或是大型书店都有。一、自考教材都是全国自考办指定的教材,一般考试大纲都是根据指定教材来出的,所以教材一定不能买错。自考教材一般在每次考试前发布考试安排与计划时同时公布各科目的指定教材,考生在选购时根据办发布的各课程的代码、主编、版本号等信息进行选购就可以了~二、购买自考教材或辅导教材的方式一般有三种:1、自考办教材服务部:正版教材、一般原价出售,无折扣2、自考实体书店:一般都是6~9折左右,根据书的质量有些差异,每个地区基本上都有几个自考书店的3、网上书店购买:个人比较推荐的方式,一般网上都还是非常容易购买的,而且折扣也比较大。你直接网上搜书名就可以了。以上,满意的话别忘了采纳会计基础与财经法规的教材与一样吗?给你推荐一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光盘——快易通学习软件,里面添加最新考试题型,配有专家精准解析,系统里有2000多道经典考题,可以组能组卷,和考试系统是一样的,里面的题目多练习,过就没问题了。系统里还有历年的考题,让你掌握历年重点、考点。自考用人教版教材可以吗自考教材有什么?自考用人教版教材可以吗自考那要看你是要考成教呢?还是自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建筑法规自考考试要准备些什么? 1、自考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这个一定要带,一定要带,一定要带!没有准考证,你连考场都进不去!还没打印准考证的同学尽快打印,建议可以提前多准备几份,分开放在不同位置,防止临时找不到。 2、中性笔、2B铅笔、橡皮、圆规、三角板 3、健康证明材料 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打卡记录、健康状况报告表/承诺书(考几门打印几张)、48小时或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自考考场须知 1、在进入自考考场之后,各位考生要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摆放在桌子右上角。等待开考信号发出之后,考生才可以进行答题。 2、考生在领取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若发现破损、印刷歪斜、字迹模糊、折皱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3、答题前,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试题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相应位置(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面的信息点涂黑。 4、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签字笔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内容,如未按要求填写,成绩无效。 5、考生必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题和草稿纸上的无效。 6、试题的作答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7、选择题作答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试题题号后的答案选项涂黑,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8、每个考生每科只限一张答题卡,不得增加答题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考生应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题内容写在其它位置无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

建筑工程知识点总结

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和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效果的控制两个方面。下面是我收集的建筑工程知识点总结,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一方面,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主要是指对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又可分为施工准备方面控制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条件控制。施工准备方面控制,应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因素进行控制。例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装备、人员素质进行了解,以便制定相应措施。又例如:对现场材料必须进行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条件控制,主要抓好对投入物监控,对施工操作和工艺过程控制以及其它相关方面控制;另一方面,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效果的控制: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效果控制主在实施步骤上为:实测—分析—判断—纠正或认可。实测:也就是采用检测手段。如看、摸、敲、照、靠、吊、量、套或见证取样,通过试验室测定其质量特性指标。分析:根据实测数据进行整理,达到与标准对比条件。判断:与标准对比判断该建筑工程施工工序产品是否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纠正或认可: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若符合给予认可签认。

一、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要点监理工程师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质量监控应分清主次,抓住关键,依靠完善质量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

首先,确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计划要明确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和质量检查制度。

其次,要设置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控制点设置原则,主要视其对质量特征影响大小、危害程度以及质量保证的难度大小而定。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就是生产和检验、材料、零部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阶段。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是企业中最经常、最大量的质量管理活动,是企业实现质量目标的基本保证。

二、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现实分析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主要特点是施工周期较短,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较广,项目多、杂,这些给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带来一定难度。然而,一个施工项目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是保证该项目的为企业创造效益的最根本的保证,也是我们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施工项目业务服务的先决条件,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是直接制约着企业自身一些业务发展的。所有这些给从事施工项目项目建设及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了更加尖锐的问题,如何把我们负责建设的工程质量与企业的命运相联系,如何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是我们在新的建设现状下面临的新课题。实践证明,有效的工程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方法。

(一)质量控制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的关系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是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重要控制目标,这三个管理目标之间有着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以较少的投资,在预定的工期内,完成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指标的建设项目。然而,单纯的过高的质量要求会造成投资的加大和进度的延长;相反对质量要求过低,将会导致质量事故剧增,严重的也会拖延工期,造成投资费用增加,且对整个项目的产出质量造成严重后果,如图1所示。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建设项目的类别和建设规模,确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质量标准。

(二)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的主要因素影响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因素很多,我们常说的五个大的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参与施工项目建设项目的人员主要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项目建设所用材料也种类繁多,五花八门,有时受特殊环境制约甚至使用非标材料和设备;施工用机械的设备性能和操作者的熟练程度;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参与者的管理思路、设计方安、施工组织等方式方法。施工项目建设工程还有它同于其他行业建设项目的不同之处,例如:大型施工项目建设项目涉及的地域广泛,有时甚至非常复杂;施工用机械设备大都具有行业专用性;施工用材料工具多数也属于行业专用。

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对策针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监控的难点,我认为控制应达到的效果是:全面、实时、有效。要实现这一控制目标,务必在控制过程中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监控,并在控制过程中适时采取管理、组织、技术等方面措施。为减小由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质量偏差带来的损失,必须以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下面笔者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过程来对质量监控提出对策:

(一)做好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开展前的质量监控工作

1.熟悉工序操作要点,通过工序分析掌握重点。如砌砖工程的砂浆饱满度、灰缝水平度及厚度、拉结筋的布设。又如混凝土浇筑时的振捣插点及振捣时间。这样使监理人员在以后工序的监控中有了明确的标准及重点目标,控制工作将更具方向性及针对性。

2.检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重点在于人员是否各就其位、责任是否明确到人。务必要落实质量员及收料员人选,因为在实践中承包商出于节约管理费考虑,常会有质量员与施工员、材料员与收料员相替代的情况。但这两类工作责任常有相矛盾的地方,十分不利于质量控制的实施。

3.两个制度的建立,即材料样品制度与奖惩制度。建筑施工工程工序质量监控中人及材料因素的控制犹为重要,这些问题的控制难点就是面广量大,不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是难以达到预期控制效果的。现对笔者在监理工作中极力推行的样品制度介绍如下:该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第一,样品档案库的建立,即对于进场材料建立书面技术档案及实物样品档案。第二,对进场材料按样品标准检查,达到标准接受,否则拒收。这样规范了进场原材料应达到的标准,而且直观、明了可操作性较强。材料检查的职责在于收料员,监理工程师应对此进行经常性的核查。对于出现的偏差则通过奖惩制度加以规范解决。这样通过监控样品制度的实施,质量监控难点中材料的因素得以基本解决。对于奖惩制度的实施,对于操作者的违规操作进行处罚。检查及处理职责在于质检员,使质检员具有相当的'质量否决权及控制力度。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控制奖惩制度的落实,质量监控难点中人的因素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开展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工作

1.样板制度的落实。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中,往往不能通过设立控制点来超前控制工序质量,实践表明实行样板制度是很有效的措施。在大面积工序活动展开前,通过样板的质量检查、分析可起到下面4个作用:第一,通过分析可确定在以后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以后操作中实行重点控制;第二,可对操作者的素质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处理,减轻以后质量控制负担;第三,使操作者及检查者在以后的工作中有了明确、直观的实物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标准;四、避免因普遍性操作问题,而工序大面积展开引起大范围的返工。故监理工程师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展开前要做的工作必须有样板工序产品的检查及验收工作,为杜绝大范围返工做出必要的工作;同时也对工序操作者的素质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2.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力争掌握第一手资料,努力实现及时控制,对发生的问题务必做到早发现、早纠正,避免积重难返,避免大的返工损失。比如砌体工程中的拉结筋的检查,若采取砌体完成后开洞检查,不仅不易检查,还有查出问题也难以补救,但在现场巡查中及时予以解决,既能保证质量避免较大损失,也易得到承包商的合作,这也有力地解决了在上文建筑施工工程工序质量控制难点中提出的难题。

3.对承包商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活动中的质量管理体系、样品制度、奖惩制度的实施情况监控。笔者发现承包商往往均具有完善的质控体系以及配套质量管理制度,但如得不到贯彻,则收效甚微甚至不起作用,而这将会对工序活动效果带来严重影响。故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对承包商的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从而确保建筑施工工程工序活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杜绝质量失控情况的发生。

4.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控中应注意的工作方法。事实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如得不到承包商的合作是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故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务必要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处理、监帮结合,工作中坚持以理服人、让事实讲话,这样有了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工作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三)加大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完成后的质量监控工作主要工作是:工序产品效果的评价以及产品质量隐患的全面排查,重点在于尽可能减少质量隐患的漏查。笔者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在检查过程中推行多级检查及交叉检查制度。现对两个制度介绍如下:多级检查制度即操作班组自检、质检员检查、下道工序操作者的核检、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检查。交叉检查制度是工序产品完成后各操作班组相互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对于工序产品进行检查,这样有利于多角度、多视点检查问题。实践证明了两类检查制度的推行基本上实现了对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的全面检查,有力的解决了上文建筑施工工程工序质量控制难点提出的难题。

四、结语长期以来,大多数企业比较普遍的做法是把工程质量的控制放在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而不重视其他几个阶段的控制。我们知道,施工项目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想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应该从影响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进行工程控制。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我们还应该认真总结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控制的质量管理经验,探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建设的工程质量。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质量监控应分清主次,抓住关键,依靠完善质量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确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计划,设置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质量控制点,进行预,切实实现工程的最优化。

中国建筑法的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建筑许可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4、建筑工程监理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7、法律责任8、附则八部分内容。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扩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法》的立法目的:1、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3、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4、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设法规基本特征:1、科学性:建设技术法规的制定来自大量的科学论证与工程实践检验,是建设业执业人员普遍遵守的科学规范。2、标准性:所规定的内容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专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所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方法是规范统一的。3、系统性: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作为一个工程项目,从项目论证到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法规相互衔接、相互制约。4、稳定性:作为法律,一方面体现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另一方面建设技术法规作为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科学总结,又是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可的统一规范。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法规自考重点

建筑法规自考考试要准备些什么? 1、自考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这个一定要带,一定要带,一定要带!没有准考证,你连考场都进不去!还没打印准考证的同学尽快打印,建议可以提前多准备几份,分开放在不同位置,防止临时找不到。 2、中性笔、2B铅笔、橡皮、圆规、三角板 3、健康证明材料 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打卡记录、健康状况报告表/承诺书(考几门打印几张)、48小时或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自考考场须知 1、在进入自考考场之后,各位考生要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摆放在桌子右上角。等待开考信号发出之后,考生才可以进行答题。 2、考生在领取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若发现破损、印刷歪斜、字迹模糊、折皱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3、答题前,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试题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相应位置(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面的信息点涂黑。 4、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签字笔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内容,如未按要求填写,成绩无效。 5、考生必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题和草稿纸上的无效。 6、试题的作答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7、选择题作答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试题题号后的答案选项涂黑,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8、每个考生每科只限一张答题卡,不得增加答题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考生应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题内容写在其它位置无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划拨出让概念特点◆法规关系构成要素◆房地产转让条件◆工程设计一般原则◆竣工验收具备条件●缔约过失责任●三大抗辩权●规划条件概念●施工许可证概念●开工报告有效期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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