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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自考助学机构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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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电话(0532) 邮政编码� 青岛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延安三路37号 266022� 市南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莱阳路22号 266003� 市北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东光路16号 266021 四方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嘉兴路10号 266031 李沧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李村峰山路106号 266042� 崂山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东路268号 266071� 城阳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明阳路中段城阳宾馆西侧 266100 黄岛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海南岛路18号 266500 即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即墨市振华街142号 266200 胶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胶州市广州路127号 266300 平度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平度市人民路中段 266700 胶南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胶南市东风路(市联社招待所) 266400 莱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莱西市黄海路9号 266600

青岛市(0532)单位地址电话(0532)邮政编码�青岛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延安三路37号0532-3624274266022�市南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莱阳路22号0532-2867969266003�市北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东光路16号0532-3648319266021四方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嘉兴路10号0532-3711365266031李沧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李村峰山路106号0532-7890004266042�崂山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香港东路268号0532-8996515266071�城阳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明阳路中段城阳宾馆西侧0532-7868246266100黄岛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海南岛路18号0532-6852267266500即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即墨市振华街142号0532-8511126266200胶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胶州市广州路127号0532-7210528266300平度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平度市人民路中段0532-7362332266700胶南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胶南市东风路(市联社招待所)0532-8180245266400莱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

2011年1月和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别将于2011年1月8日-9日和4月16日-17日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1年上半年自考报名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市自考报名、实践环节报名、毕业证书办理、免考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望周知。一、报名时间、地点、方法(一)现场报名时间:1、2011年1月自考报名:2010年11月27-28日。2、2011年4月自考报名:2010年12月18-24日。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时考生必须带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要求于考前公布。各系统和社会助学单位的报名开始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但截止时间不能提前和延后。(二)现场报名地点:1、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所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报名。2、各助学单位和系统单位:组织本单位考生和有关特殊专业的报名(注意简章“限地市开考专业”和“停考专业”部分)。(三)现场报名方法:1、首次报考的考生(含已有档案号,但无准考证的考生)需要通过填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报名,同时现场照相、采集信息,办理准考证有关手续。2、老考生持准考证报名。3、2011年1月自考报名不组织教材征订工作。2011年4月自考报名可以预定当次考试教材。没有教材的考生应该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规定,在报名前订购国家指定的正版教材,自觉抵制盗版教材。各考点要充分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要做好《现代教育》自考专刊的宣传工作。考生自愿购买。(四)网上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资格和网址。有准考证的考生(老考生)可以登录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考生(新考生)必须到青岛市各报名点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11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27日-30日(24:00),4月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8日-2011年1月31日(24:00)。网上报名系统不受理教材预订,考生如需征订教材,可于2010年12月18-24日期间到就近的区、市招考办征订。3、选择考点。网上报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在市区或开发区参加考试。4、网上支付。考生网上报名,须通过“网上支付”支付报名费用。报名前请持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国内银行卡或信用卡(详情查阅“青岛自考网上支付说明”),并开通网上支付(网上支付不同于网上银行,不同银行网上支付的开通方式和支付方式不同,可咨询持卡银行),方可进行网上报名。5、注意事项。考生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之前,须认真阅读《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1月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4月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及有关注意事项。为保护考生信息的安全,考生须先输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姓名,经系统校验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报名时务必认真核对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报名成功后的信息将无法删除或修改。6、打印订单号。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本次报名,请记录屏幕显示的订单号并可根据屏幕内容打印确认单(此确认单仅作为报名成功凭据,并非考试通知单)。7、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考前一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8、网上报名考生单科合格证领取办法:(1)选择在青岛市区考试的考生到青岛市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市南区新昌路36号,联系电话:85786291);(2)选择在开发区考试的考生到开发区招考办领取(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联系电话:86883586)。山东自考查分热线:16889266.(五)报考费:1、2011年1月自考报名费:40元/科。2、2011年4月自考报名费:32元/科;教材预定30元/本。二、报名要求1、所有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名。系统报考专业由系统单位严格把关,特别是公安、医药、护理类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报名。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考试报名由青岛卫生学校负责,其他报名点不得组织报名;中药、中医护理专业老考生由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报名,新考生必须经过市卫生局中医处审查并开具证明方可报名。2、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科、本科专业,但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要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3、必须按照简章公布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进行填报。4、各报名点要严格审核新生报名资格。各专业的本科段,不能接收非国民系列的专科毕业生的报名。自考及普通高校专、本科在读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准考证可以报考本科,但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考生完成本科段课程即可办理毕业。5、关于学历文凭未毕业考生转自学考试的报名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尚未毕业的学历文凭考生可以自愿转入自考有关专业继续学习,并最终取得自考毕业证书,具体要求参照鲁招考办[2007]1号文执行。为做好学历文凭考生转入自考的工作,各报名单位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主动为考生服务。注意以下几点:(1)尚未毕业的我市学历文凭考生只能在我市办理使用学历文凭课程的自考毕业手续。校考课程有效期为6年(2004年注册的学生最后一次办理)。(2)学历文凭考生转入自考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课程对顶计划参加考试。(3)学历文凭考生参加自考需要办理自学考试准考证(学历文凭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6、关于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考生报考的几点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2010]35号)规定,今后不再按鲁教考办[2003]98号文件注册新考生,已注册的考生按原方案执行。已注册考生报考注意以下几点要求:(1)已注册的过程性考核专业考生,由试点院校统一管理,考生注册满两年方可办理毕业手续。(2)考生国考课程档案由市招考办统一管理,校考课档案由试点院校统一管理,办理毕业手续时以各院校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毕业生校考课档案。(3)过程性考核专业的校考课档案不得转入和转出。过程性考核专业考生只能在我市办理使用校考课课程的自考毕业手续;已通过的国考课程可以转档。7、关于准考证有关问题。(1)新考生必须办理全省统一准考证,考生报考不同专业只需办理一张准考证。新生准考证免费办理,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在12月18日-24日到报名点补办。(2)考试前丢失准考证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于考试当周到市招考办开具临时证明。8、各报名点必须严格执行报名信息校对制度,打印一式两份确认单,要求考生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并在校对单上签字确认。三、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每年安排两次有关专业的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报名和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为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试内容以公布的简章为准。考试时间、地点、要求以考试通知单为准。毕业考核只允许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课程的同时报考,报名时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办理报名手续,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详见《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四、关于几项免考规定(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一):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2、具有2005年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二):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2、具有2005年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2、通过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1021模块的。(五)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鲁教考委[2008]4号)。五、关于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以下各类毕业证书办理工本费40元/人。(一)自考考生(教师助学考生)1、办理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2、办理地点:各区、市招考办。护理学(专、本)专业在青岛卫校办理。(二)自考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考生1、市南区招考办办理青岛滨海学院和青岛黄海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时间:2010年12月3日-4日。地点:市南区招考办(观海一路27号),联系电话82867969.2、四方区招考办办理其他试点院校(除青岛滨海学院、青岛黄海职业学院之外的所有试点院校)毕业证书。时间:2010年12月6日-7日。地点:四方区招考办(四方区杭州路39-1号),联系电话83711365.(三)原学历文凭考试考生转自考办理毕业考生1、办理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2、办理地点:市南区招考办(观海一路27号),联系电话82867969.(四)上交材料:1、自考各专业:12月3日,各办证单位上交毕业生材料。2、过程性考核专业:11月29日,试点院校上报毕业生校考课档案。六、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有关工作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的办学资质认定、注册审批、招生及经费管理、教育教学、考核评估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市招考办采取定期年检与常规性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到助学单位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助学单位办学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请各助学单位认真组织好自考助学工作,促进我市自考助学工作健康、和谐发展。七、青岛市各区、市招考办一览表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市南区招考办 82867969 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 266071市北区招考办 83648319 市北区大成路122号 266000四方区招考办 83711365 四方区杭州路39-1号 266031李沧区招考办 87890004 李沧区果园路27号 266100崂山区招考办 88996516 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西塔楼530室 266061开发区招考办 86883586 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 266555城阳区招考办 87866066 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266109胶州市招考办 82233855 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266300即墨市招考办 81726300 即墨28中西100米 266200平度市招考办 88368332 平度市人民路中端 266700胶南市招考办 86178635 胶南市珠海路89号 266400莱西市招考办 88483778 莱西市黄海路9号 266600

青岛市胶州招考办 胶州市广州南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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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和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别将于2011年1月8日-9日和4月16日-17日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1年上半年自考报名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市自考报名、实践环节报名、毕业证书办理、免考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望周知。一、报名时间、地点、方法(一)现场报名时间:1、2011年1月自考报名:2010年11月27-28日。2、2011年4月自考报名:2010年12月18-24日。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时考生必须带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要求于考前公布。各系统和社会助学单位的报名开始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但截止时间不能提前和延后。(二)现场报名地点:1、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所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报名。2、各助学单位和系统单位:组织本单位考生和有关特殊专业的报名(注意简章“限地市开考专业”和“停考专业”部分)。(三)现场报名方法:1、首次报考的考生(含已有档案号,但无准考证的考生)需要通过填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报名,同时现场照相、采集信息,办理准考证有关手续。2、老考生持准考证报名。3、2011年1月自考报名不组织教材征订工作。2011年4月自考报名可以预定当次考试教材。没有教材的考生应该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规定,在报名前订购国家指定的正版教材,自觉抵制盗版教材。各考点要充分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要做好《现代教育》自考专刊的宣传工作。考生自愿购买。(四)网上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资格和网址。有准考证的考生(老考生)可以登录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考生(新考生)必须到青岛市各报名点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11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27日-30日(24:00),4月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8日-2011年1月31日(24:00)。网上报名系统不受理教材预订,考生如需征订教材,可于2010年12月18-24日期间到就近的区、市招考办征订。3、选择考点。网上报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在市区或开发区参加考试。4、网上支付。考生网上报名,须通过“网上支付”支付报名费用。报名前请持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国内银行卡或信用卡(详情查阅“青岛自考网上支付说明”),并开通网上支付(网上支付不同于网上银行,不同银行网上支付的开通方式和支付方式不同,可咨询持卡银行),方可进行网上报名。5、注意事项。考生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之前,须认真阅读《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1月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4月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及有关注意事项。为保护考生信息的安全,考生须先输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姓名,经系统校验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报名时务必认真核对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报名成功后的信息将无法删除或修改。6、打印订单号。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本次报名,请记录屏幕显示的订单号并可根据屏幕内容打印确认单(此确认单仅作为报名成功凭据,并非考试通知单)。7、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考前一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8、网上报名考生单科合格证领取办法:(1)选择在青岛市区考试的考生到青岛市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市南区新昌路36号,联系电话:85786291);(2)选择在开发区考试的考生到开发区招考办领取(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联系电话:86883586)。山东自考查分热线:16889266.(五)报考费:1、2011年1月自考报名费:40元/科。2、2011年4月自考报名费:32元/科;教材预定30元/本。二、报名要求1、所有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名。系统报考专业由系统单位严格把关,特别是公安、医药、护理类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报名。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考试报名由青岛卫生学校负责,其他报名点不得组织报名;中药、中医护理专业老考生由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报名,新考生必须经过市卫生局中医处审查并开具证明方可报名。2、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科、本科专业,但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要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3、必须按照简章公布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进行填报。4、各报名点要严格审核新生报名资格。各专业的本科段,不能接收非国民系列的专科毕业生的报名。自考及普通高校专、本科在读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准考证可以报考本科,但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考生完成本科段课程即可办理毕业。5、关于学历文凭未毕业考生转自学考试的报名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尚未毕业的学历文凭考生可以自愿转入自考有关专业继续学习,并最终取得自考毕业证书,具体要求参照鲁招考办[2007]1号文执行。为做好学历文凭考生转入自考的工作,各报名单位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主动为考生服务。注意以下几点:(1)尚未毕业的我市学历文凭考生只能在我市办理使用学历文凭课程的自考毕业手续。校考课程有效期为6年(2004年注册的学生最后一次办理)。(2)学历文凭考生转入自考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课程对顶计划参加考试。(3)学历文凭考生参加自考需要办理自学考试准考证(学历文凭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6、关于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考生报考的几点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2010]35号)规定,今后不再按鲁教考办[2003]98号文件注册新考生,已注册的考生按原方案执行。已注册考生报考注意以下几点要求:(1)已注册的过程性考核专业考生,由试点院校统一管理,考生注册满两年方可办理毕业手续。(2)考生国考课程档案由市招考办统一管理,校考课档案由试点院校统一管理,办理毕业手续时以各院校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毕业生校考课档案。(3)过程性考核专业的校考课档案不得转入和转出。过程性考核专业考生只能在我市办理使用校考课课程的自考毕业手续;已通过的国考课程可以转档。7、关于准考证有关问题。(1)新考生必须办理全省统一准考证,考生报考不同专业只需办理一张准考证。新生准考证免费办理,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在12月18日-24日到报名点补办。(2)考试前丢失准考证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于考试当周到市招考办开具临时证明。8、各报名点必须严格执行报名信息校对制度,打印一式两份确认单,要求考生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并在校对单上签字确认。三、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每年安排两次有关专业的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报名和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为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试内容以公布的简章为准。考试时间、地点、要求以考试通知单为准。毕业考核只允许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课程的同时报考,报名时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办理报名手续,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详见《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四、关于几项免考规定(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一):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2、具有2005年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二):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2、具有2005年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2、通过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1021模块的。(五)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鲁教考委[2008]4号)。五、关于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以下各类毕业证书办理工本费40元/人。(一)自考考生(教师助学考生)1、办理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2、办理地点:各区、市招考办。护理学(专、本)专业在青岛卫校办理。(二)自考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考生1、市南区招考办办理青岛滨海学院和青岛黄海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时间:2010年12月3日-4日。地点:市南区招考办(观海一路27号),联系电话82867969.2、四方区招考办办理其他试点院校(除青岛滨海学院、青岛黄海职业学院之外的所有试点院校)毕业证书。时间:2010年12月6日-7日。地点:四方区招考办(四方区杭州路39-1号),联系电话83711365.(三)原学历文凭考试考生转自考办理毕业考生1、办理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2、办理地点:市南区招考办(观海一路27号),联系电话82867969.(四)上交材料:1、自考各专业:12月3日,各办证单位上交毕业生材料。2、过程性考核专业:11月29日,试点院校上报毕业生校考课档案。六、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有关工作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的办学资质认定、注册审批、招生及经费管理、教育教学、考核评估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市招考办采取定期年检与常规性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到助学单位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助学单位办学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请各助学单位认真组织好自考助学工作,促进我市自考助学工作健康、和谐发展。七、青岛市各区、市招考办一览表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市南区招考办 82867969 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 266071市北区招考办 83648319 市北区大成路122号 266000四方区招考办 83711365 四方区杭州路39-1号 266031李沧区招考办 87890004 李沧区果园路27号 266100崂山区招考办 88996516 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西塔楼530室 266061开发区招考办 86883586 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 266555城阳区招考办 87866066 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266109胶州市招考办 82233855 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266300即墨市招考办 81726300 即墨28中西100米 266200平度市招考办 88368332 平度市人民路中端 266700胶南市招考办 86178635 胶南市珠海路89号 266400莱西市招考办 88483778 莱西市黄海路9号 2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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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建议你打电话到青岛自考办咨询下,现在有的可以在网上报名,有的不可以 成人教育的报名你直接登录山东招生考试信息网,到8月下旬应该就可以报名了,报名的时候需要选择区域,你可以选择一个离你比较近的,这样的话考试分配的地方也不会很远的,祝你好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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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自考助学机构简介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山东自考助学机构是指专门针对山东地区的自学考试考生提供专业的自考培训服务的机构。山东自考助学机构的学习模式以实体课程为主,结合网络课程,满足考生的不同学习需求,为考生提供专业的自考培训服务,并且拥有专业的教师团队,提供优质的自考培训服务。二、山东自考助学机构类型山东自考助学机构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四类。1.国家级自考助学机构:国家级自考助学机构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较强的实力,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的自考助学机构,通常具有较强的资源、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考生提供全面的自考培训服务。2.省级自考助学机构:省级自考助学机构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拥有较强实力,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的自考助学机构,通常具有较强的资源、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考生提供全面的自考培训服务。3.市级自考助学机构:市级自考助学机构是指在山东省各个城市范围内拥有较强实力,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的自考助学机构,通常具有较强的资源、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考生提供全面的自考培训服务。4.县级自考助学机构:县级自考助学机构是指在山东省各个县区范围内拥有较强实力,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的自考助学机构,通常具有较强的资源、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考生提供全面的自考培训服务。三、山东自考助学机构主要服务山东自考助学机构主要为自考考生提供自考辅导课程、自考报名咨询、自考复习资料、自考联考模拟考试、自考考前准备等服务。1.自考辅导课程:山东自考助学机构为自考考生提供专业的自考辅导课程,包括学科课程、语言课程、职业资格课程等,以满足考生的不同学习需求。2.自考报名咨询:山东自考助学机构为自考考生提供自考报名咨询服务,包括自考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报名费用等,为考生提供报名咨询服务。3.自考复习资料:山东自考助学机构为自考考生提供专业的自考复习资料,包括学科课程资料、语言课程资料、职业资格课程资料等,以满足考生的不同学习需求。4.自考联考模拟考试:山东自考助学机构为自考考生提供自考联考模拟考试服务,通过模拟考试,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自考考试的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及考试难度,为考生提供自考联考模拟考试服务。5.自考考前准备:山东自考助学机构为自考考生提供自考考前准备服务,包括考前复习、考前押题、考前练习等,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自考考试,为考生提供自考考前准备服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吉林自考助学机构有哪些?吉林自考助学点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吉林自考助学机构有哪些?吉林自考助学点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吉林自考助学机构有哪些?我知道几个,有通汇教育,四方教育,天运机构。我有朋友在四方教育考过。自考正规的助学机构有哪些?武汉这边有很多,比如武汉震旦法商学院,武汉时代专修学院长春自考办在什么地方?吉林省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 2005年 09月 09日 21:03 自考365 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吉林省自考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 长春地区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长春市自考办 462888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6区20栋 130033 南关区招生办 南关区大经路79号 130041 宽城区招生办 长春市天津路12号 130052 朝阳区招生办 长春市同光路36号 130062 二道区招生办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130031 绿园区招生办 长春市西安大路185号 130062吉林市自考什么时间可以知道在哪个考点考试,如何查询jlste_index.asp这是吉林省自考办的网址,你可以详细地了解一下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邮编:130031电话: 传真: 邮箱:吉林每年上下半年自考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分别都是什么时候啊?大概说一下就好~吉林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上半年定于2月下旬至3月中旬,在下半年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中旬(周六、周日正常办公)。对于1月份和7月份加考报名报考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一般为一年两次,分别4月和10月的倒数第二个星期六和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1月和7月另行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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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考办: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邮政编码:518024长途区号:0755办事窗口咨询电话:82181999

网址:

微信公众号:szzkb82181999

传真号码:82294042

深圳市招考办领导班子及分工:

殷刚主任主持招考办全面工作;

曾广培副主任分管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助主任分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

李雅萍副主任分管中考中招工作;协助主任分管教育类社会考试、中职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工作。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简介: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深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深圳市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关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三定”方案,深圳市招考办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汇总、公布在本市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招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四、承担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报考、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工作。

五、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职技能课程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录取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本市教育考试及招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八、开展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

九、负责本市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市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及市属普通和成人本、专科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工作。

十一、深入研究基础教育,协助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十二、负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扩展资料:

实践环节和毕业考试的报考有什么具体要求:

考生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以后,应及时办理毕业考试和毕业实践课考核(自考办不另行通知)。有关课程的实践考核或毕业论文,请在这门课的理论考试合格或全部理论课通过后及时与主考院校联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考的外语类(英语、日语)实践考试及毕业考试的报名办法: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各专业实践类课程的报考和考试均由主考院校主办。过去,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考的专业中的实践课程考核的报考工作,均由“广外”委托各市自考办办理,现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办通知,2004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考的自学考试专业实践课程考核的报考业务均授权代理广东省自学考试网,市自考办不再接受这些课程的报考。请需报考这些课程的考生与上述单位联系。

附:广外主考的自考实践课程清单:

根据有关主考院校通知,以下部分院校主考的部分专业的实践课考核及毕业论文申报,委托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办理:

1.华南师范大学主考的汉语言文学教育(专、本科)专业、秘书(专科)专业的课程实践考核、毕业教育实习及本科毕业论文申报;汉语言文学教育专科毕业教育实习和本科毕业论文;秘书专科专业的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考核。

2.华南理工大学主考的电子商务专科专业的上机考核。

3.中山大学主考的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论文的申报;法律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的申报。

请需申报以上考试考核的考生,直接登陆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办理,按照该网的提示办理。

参考资料:深圳招考网-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简介  深圳招考网-深圳市实践环节和毕业考试的报考具体要求

深圳自考办电话号码是。依据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可知,该自办考的具体地址是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

深圳市自考办隶属于深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区域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以及考试工作。

2023年深圳市自考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1、新生预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7:00。

2、考生报考时间:2022年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3、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

以上内容参考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领取2022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23年1月我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自考办 、82197626 深圳市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 自考报名流程和时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接受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报考。应考者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开考专业和安排参加考试。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报名报考手续 考生可以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报名报考点报名报考,也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报名报考。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旧生在每次考试前只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考手续。报名 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 新生自行登录到广东省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网站 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可得到一个唯一的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 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报名参加各专业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下同)的应考者,须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出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尚未毕业的应考者,也可凭本人专科自学考试准考证或高等学校学生证报名。 考生正式报名时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报考。报考 考生报考时选定当次参加考试的课程和考试地点。未曾提供电子像片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提供指定规格的电子像片(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新生在正式报名时已采集电子像片,报考时不用提供)。为考生提供的报考方式有: 1、到市、县(区)指定的报考点通过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报考时使用广东银联帐号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2、登录到网站 报考。报考时使用广东银联帐号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3、通过电话96040报考。报考前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邮政储蓄存折到当地邮储营业点办理开通自学考试电子报名委托付款手续。考生可任意选择上述一种方式报考,每次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一、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二、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三、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四、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12位准考证号码,准考证号码命名规则按照教考试办[2001]30号文件中规定的命名,具体命名规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地市代码(2位国标)+县区代码(2位国标)+年度码(2位)+考次码(1位)+流水号(5位);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准考证:注册年度末两位+院校代码(3位)+专业代码(3位)+流水号(4位)。”五、存储要求:图像要按照一定的目录结构存储,具体目录结构为:地市县区代码为第一层目录,年度码+考次码为第二层目录,流水号的前3位为第三层目录,流水号的后2位为第四层目录。报名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每年的4月、10月各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大规模考试,并于每年的1月、7月各组织一次面向全体考生的全国统考课程加考,以及独立办班专业、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考试。 4月和10月的考试、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和毕业水平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5日至10日,7月15日至20日。 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课程实验、设计、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由专业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的报名时间由各市、县卫生局通知。 有关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含课程实验、实习、设计、技能考核、毕业论文等)的报名、考试地点由该专业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报名地点在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卫生局。考试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专业分课程进行。课程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课程实验、实习、外语听说、技能考核、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笔试课程考试成绩由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应考者本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通知应考者本人,成绩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收不到成绩通知或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当次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到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逾期不受理。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考试,重考次数不限。考试时间 4月的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倒数第二个星期六、星期日两天;10月的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最后的星期六、星期日两天。 1月、7月的具体考试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不含日语听说)时间为每年6月、12月;日语专业听说考试、英语本科毕业水平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除《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外,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另行通知。考试地点 省内考生的考试地点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 港澳台和海外考生的考试地点在深圳市、珠海市或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具体由深圳市、珠海1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局通知。 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毕业水平考试的地点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地点由主考学校另行通知。考试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标准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或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制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由全国考办或省考办组织专家依照《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命制,注重考核应试者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考试计划》是考试机构颁发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历考试标准的重要考试文件,它对各专业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和考试质量进行总体控制。每个开考专业均有一个《专业考试计划》。其内容包括专业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和规格、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学分、考试方法及要求、所设课程说明、课程考试安排、必读教材书目等。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考试机构指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确定课程考试要求、编写教材和指导书、编制课程命题大纲、命题试题的依据。各开考专业的每门课均有一个《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其内容包括课程的性质、设置课程的目的要求、考试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考核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求)、考试方法等。 考生应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按照省考委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学习方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以应考者个人自学为主。 为帮助应考者学习,有关学校、社会团体根据考试机构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其形式主要有授函、刊授和面授,既有全脱产,半脱产班,也有业余班,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是否报读。转 考 省内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续)。外省转入或转出外省的考生须办理转考手续。 1. 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 2. 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以上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手续,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一个准证号中,以后只须持该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转入市考办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核盖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 外省转入 考生在转入市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且确知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两地准考证和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入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并附转出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转出市考(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4、转出外省 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给考生开具《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介绍信》交考生,并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一份连同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转入省考办,一份退回转出市考办,两份留省考办备案。考生持《考生转考介绍信》和课程合格证到转入省办理手续。免 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免考手续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使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2.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 4.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5.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1项要求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鉴表 考生类型 报考自学考试学历层次 可免考课程 1.研究生2.本科毕业生 本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2.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1. 研究生2. 各类本科毕业生 专 科 1.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2.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各 类 专科毕业生 专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2.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 本科、专科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肄业生、退学生 专 科 说明: ① 公共基础课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邓小平理论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报考不同专业的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日语;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凡取得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英语(二)课程。毕 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署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在押人员应考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 本科专业不考公共英语课程的考生,须加考若干门课程后方可毕业,但不授予学位。毕业手续 一、 考生可根据自己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市、县(区)考办办理,经市、县考办审核后,进行电子摄像,获取考生的近照,并填写《毕业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外或乡人民政府填写。 二、考生必须使用新准考证(12位准考证)申办毕业,并准确将申办毕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告知办理毕业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专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时使用大学专科的《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时使用大学本科《 毕业生登记表》。 四、《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由市、县(区)考办打印,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打印的专业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及各门考试课程的成绩等栏目,若发现错误,应立即告知市、县(区)考办。 五、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后,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交如下资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市、县(区)考办提供的考生名册中没有成绩的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来不及办理合格证书的个别课程可用成绩通知书代替);转考、免考、改报专业的课程须同时附上审批表; 3.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代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免考审批表。 4.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专科段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核验后退回本人);专科毕业证书上姓名与现用名不符的,须上交有关证明材料。 5.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而持有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的《毕业证书鉴定证明》;《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认定并出具(联系电话:,37627335),费用由考生支付;考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将《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交市、县(区)考办,市、县(区)考办验核原件后,将原件交回考生,并在复印件上盖章,附在毕业生材料中。 6.专科段所学专业与本科段所学专业不同的考生的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应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 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市、县(区)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填涂毕业地点,毕业时方能到该市、县(区)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只能到第一次报考的市、县(区)办理毕业手续。 七、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申请办理转考、免考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申请办理转考、免考手续;未办妥转考、免考手续的,不受理毕业登记。 八、遗失毕业证书的,按国家教委(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考生可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手续时须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申请竖和大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学 位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由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均有学士学授予权。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2. 已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3. 符合主考学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 申请学位条件的说明: 1. 上述前两个条件是具备学位的基本条件,第三个条件可由主考学校根据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前两个条件的标准。 2. 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 3. 授予学位的条件由主考学校自行规定。违纪处罚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在考试中有夹带、旁窥、抄袭、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换卷传抄、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推迟1~3年毕业、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社会助学 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合法设立的自学考试辅导机构,根据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要求开展的辅导活动。社会助学机构可通过电视、广播、刊授、函授、面授等形式进行助学辅导,提倡业余助学与脱产助学、长期助学与短期助学相结合。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是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主管部门,各类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须自觉接受省、市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未获得教育厅行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助学机构,一律不得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任何助学机构都不能自行发放与自学考试有关的合格证书、专业证书及毕业证书。 社会助学单位必须按省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必读教材进行辅导。考生在参加辅导过程中,如发现助学单位不按省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必读教材进行辅导的,应向其指出,并及时向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反映。应考者参加社会助学,宜先到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了解情况后,根据本人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助学和选择助学机构 。教材供应 使用正版、合法教材是自考生的义务,也是自考质量的保证。根据教育部与全国考委文件精神规定,自考考生教材实行系统内部供应,全国考办、省考办、市、县(区)各级自考办为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的主要渠道。 为做好自学考试教材主渠道供应工作,帮助社会助学机构及考生订购教材,广东省考试中心设立了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资料供应服务部,专门组织供应自学考试教材、辅导书及有关资料。该供应部的地址是: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电话:37627787;广州市广仁路10号,电话:83340695。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及部分委托开考部门也办理教材及有关资料的订购工作。 除部分由系统委托开考并自行解决教材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大纲、教材、辅导书及《广东自学考试》杂志等,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服务部均组织订购,向考生和社会助学单位供应。由于考试标准、命题要求不同,不是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大纲、教材和辅导书,不适合考生使用,考生一般不宜到未经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批准的其他单位去订购大纲、教材和辅导资料,更不要随便购买不是省考委指定的大纲、教材和辅导资料,以免影响学习和考试。 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教材资料供应部实行常年供应教材及相关资料。凡社会助学机构、社会团体集体订购教材等相关资料者,需在提书前的10-15天内向教材资料供应部进行预订,将所需用书的种类、册数交教材供应部,并按每册图书20元交预付款(取书时多退少补)。凡个人需订购教材、辅导资料的,可直接到教材资料供应部购买或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预订手续。《广东招生考试报(自考版)》 《广东招生考试报(自考版)》是广东省考试中心产办的唯一的自学考试指导报刊,其主要内容是:宣传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公布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公布考试的重要信息;公布每年专业开考课程安排及必读教材书目;交流自学考试信息和自学经验;报道自学考试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刊载试题分析、课程自学辅导材料和理论研究文章等。由于自学考试考生分布广、社会性强,有关考试方面的信息考试机构难以一一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因此,考生应密切留意该报刊。该报刊由各市、县(区)考办提供。广东自学考试信息网 广东省自学考试信息网(网址:或)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的专门网站,负责发布我省自学考试最新动态、开考信息,从2003年起,网站将逐步提供网上报考、在线成绩、档案查询,在线办理各类自学考试手续等服务。网站同时建立省考办、各市考办、主考学校和各助学机构专栏,接受考生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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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师大自考,自考你去不去上课都没事,只要你跟辅导员讲下情况就可以,考试能过就行了,他那边是国家办的学费比较便宜好像就3600左右,住不住学校你可以自己选择,报名条件我就不大清楚了,应该是高中毕业证明或中专毕业证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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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学习培养

1、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授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2、学生修完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教育部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其学历,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3、毕业生还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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