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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概论自考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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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是指流行于西欧北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它是15世纪西方经济学产生,18世纪西方经济学建产以来,特别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一直到目前为止认为是能够说明当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国家调节的重要理论、概念、政策主张和分析方法进行了综合和系统化形成的。被称为“社会科学之王”。《西方经济学》是我国高等院校财经类和管理类专业必开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主要介绍流行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现代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它既研究古老而又现代的家政管理,又研究多姿多彩的企业经营,还大胆解说政府日益加码的经济调控。它既赞美 价格机制 这只“ 看不见的手 ”的效率优势,也无情的剖析市场机制在不少领域资源配置上的诸多缺陷。主要包括 微观经济学 和 宏观经济学 。 发展经济学 development economics 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 方国 家逐步形成的一门综合性经济学分支学科,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为主要研究对象。 国际经济学 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研究对象有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收支理论、汇率理论、要素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理论、开放的宏观经济均衡等。国际经济学理论渊源久远,对国际经济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至 亚当·斯密 、 李嘉图 为代表的 古典经济学 说中的 国际贸易理论 ,其比较利益的思想是现 代国 际经济分析的 起点 ,古典经济学说之后的“边际革命”在一定程度上为国际经济学形成提供了重要方法。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一门系统的和独立的理论,它的出现大约在本世纪四十年代, 即以 凯恩斯 为代表的 新古典主义 学派兴起后不久,几十年来,国际经济学研究吸引了西方许多经济学者的注意力并不断得以发展,新的方法和学说层出不穷。国际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贸易基础、 贸易条件 以及贸易利益的分配)、国际金融理论和国家货币政(汇率理论与制度、国际收支调 节理 论与政策,以及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要素流动(资本和劳动力的国际流动以及跨国公司理论)等。最近几十年来,在以 克鲁格曼 、弗里德曼等经济学家的推动下,国际经济学一般理论各个方面方面均获得了持续和富有成效的发展。

经济学专业考试必考科目有经济学基础、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金融经济学;

以及计量经济学、公司理财、经济史、经济思想史、当代中国经济、劳动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网络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公司财务、市场营销、企业经济学、会计统计与核算

经济学专业其主干学科有经济学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资本论》、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线性代数、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

扩展资料:

经济学专业学生需掌握的基本技能知识。

1、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2、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

3、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

4、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5、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

6、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济学专业

专业代码:020401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主考院校:湖北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适应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了解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和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法律与惯例,了解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通晓国际贸易业务运作方式与基本操作技能,能够无障碍地进行英语交流,具有国际视野、创新和开拓精神的应用型国际经贸人才。课程类别课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最低学分/学分小计公共基础课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16/3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300015英语(二)14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408118法律基础5506779应用写作学5专业核心课6*00055企业会计学6学位课程35/377*0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5学位课程800140国际经济学6学位课程9*00097外贸英语写作810*00100国际运输与保险611*05844国际商务英语6推荐选考课12*00045企业经济统计学613*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3*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11400067财务管理学615*00102世界市场行情41600186国际商务谈判517*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18*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4毕业考核1911544国际经济与贸易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其他要求1.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2.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文化基础课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经济思想史 专业课、西方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 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选考科目有:对外经济管理概论、国际金融、世界市场行情、公共政策。

国际经济概论自考重点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法概说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 (1)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 (2)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二、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 (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分支机构,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这种类型的服务提供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二是服务的提供者必须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具有长期性。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到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三、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主要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 第二,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涉及法律、政策的复杂性; 第三,贸易过程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 第四,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主要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关税的方法进行,但却可以通过国内法规和众多其他行政机构进行。 第二节GATS的法律体系和主要内容 一、GATS的法律体系 GATS的法律体系由GATS的正文、GATS的附件、各成员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表和部长会议决议及谅解四个部分所构成。 GATS的正文包括前言及6个部分共29个条款。 (一) GATS的正文 第一部分:协定的适用范围和服务贸易的定义;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 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及机密信息的披露、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国内法规、承认、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商业惯例、紧急保障措施、支付和转移、保障国际收支的限制、政府采购、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补贴等内容。这些内容构成协定的核心部分。 第三部分:具体; 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附加。 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 包括具体的谈判、具体减让表和减让表的修改。 第五部分:机构条款; 主要规定了磋商、争端解决和执行、服务贸易理事会、技术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第六部分:最后条款。 规定了成员方可拒绝给予协定项下利益的若干情况,对协议中的关键词语下了定义,指出附件为协定的组成部分。 (二) GATS的附件 GATS的附件是协定的组成部分。包括: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的附件、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第二附件、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附件、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和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附件。 (三)成员方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 表包括水平和具体。 二、GATS正文的主要内容 (一)最惠国待遇义务及其例外 GATS第2条规定:关于本协定涵盖的任何措施,每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任何成员的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例外: 第一, 申请义务豁免的例外。 义务豁免的申请应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出并由其在90天内考虑后向部长会议提交一份报告,部长会议应以3/4的多数成员作出决定。 第二, 边境地区交换服务的例外。 一成员对邻国提供了优惠待遇可不必依最惠国待遇给予其他成员。 第三,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例外。 成员方为了达到经济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目标,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的自由化服务贸易协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并作出某些特殊的安排,这些特殊的安排不受最惠国待遇义务的约束。 第四, 政府采购例外。 一成员以政府运作为目的而对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只要这种服务不是为了商业性转售,或在用于商业性销售的服务提供中使用,该项采购服务则不受最惠国规定的影响。 (二)透明度义务及例外 GATS第3条对透明度义务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各成员应尽如下义务: 第一,每一成员立即或至迟措施生效之时公布有关或影响协定的实施的所有普遍适用的措施; 第二,每一成员采用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新法律、法规、行政准则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行政准则的任何变更,都应立即并至少每年一次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 第三,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就以上措施提出具体资料的要求应立即予以答复; 第四, 每一成员应在协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发展中国家成员经同意可处长一些)设立一个或多个咨询点,以方便其他成员查询上述措施的执行及索取具体资料。 透明度义务的例外,即任何成员对那些一旦披露即会妨碍执法或违背公共利益、安全利益或损害特定公私企业或个人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信息,则可以不予披露。 (三)国内法规合理性义务 要求:首选,各成员在已作出具体的部门中,应确保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普遍适用的措施以合理、客观和公正的方式实施。其次,各成员应维持或尽快设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机构或程序,根据受影响的服务贸易提供者的请求,对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进行迅速审查,并在请求被证明合理的情况下提供适当的补偿。再次,任何成员实施的有关资格条件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不致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最后,各成员的主管机关在对已作出具体的某项服务进行批准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有关申请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四)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1.市场准入 对于市场准入,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具体减让表中同意和列明的条款、限制和条件。 一成员不得在其境内或某一地区维持或采取的六项措施,除非有关措施已在表中列明。这些措施:(1)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2)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的总值;(3)限制服务业务的总数或服务产出总量;(4)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用自然人的总数量;(5)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形式的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6)以限制外国股权的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 2.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每一成员在其表所列的部门或分部门中,依该表列明的条件和资格,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GATS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具有三个特点:首先,它并不当然适用于所有服务部门,而仅适用于成员方在其表中所列的部门,这显然是一项有限制的国民待遇规定。其次,GATS的国民待遇规定,允许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以“超国民待遇”,即高于国民的待遇。 (五)逐步自由化 自由化进程的进行应适当尊重各成员的国家政策目标及其总体和各部门的发展水平,各个发展中国家成员应有适当的灵活性,允许其少开放一些部门或类型的交易,以符合其发展状况的方式逐步扩大其市场准入。 三、GATS附件及部长决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自然人流动问题 (二)关于空运服务问题 (三)关于金融服务问题 (四)关于电信服务问题 (五)关于海运服务问题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后服务贸易谈判的进展 第四节GATS规则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 一、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现状 (一)关于基本原则和待遇标准的规定 一是有条件开放市场原则。二是互惠对等原则。 (二)关于服务市场准入的规定 关于市场准入问题,主要由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作出规定。 二、中国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法律 (一)的部门和分部门 中国对于《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中所列的11个大类仅了9类。 第8类健康与社会服务和第10类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我国尚未作出。 (二)水平 水平是指表中列明对外开放的所有部门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两个方面对外资开放的程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自考的备考方法1、制定明确可行的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去执行。注意制定的计划一定要有可行性,计划难度不要太高,因为完不成会容易产生“反正我也做不到,难就放着不做”的心理,打击自信心;2、自考一次不要报太多学科,建议一次4门,备考时间充足,通过率自然会更高;3、自制力要强,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起来就学一下是不行的。对于自制力差的考生,建议报班学习,因为报班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监督和指导,学习效率更高。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书后面有大纲的啊!那就是重点啊!祝你好运!!!

国际经济学概论自考重点

提高记忆力,实在不行就死记硬背下来

呵呵 毫无疑问国际经济法概论是律师和法律专业最为难考的一门课程了,因为它的考纲和别的课程不一样很宽泛,教材呢像是在漫谈 我这次也考了,报了四门,比较懒,复习两个星期,国际经济法过了 本人的经验就是 这种科目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不要求你死记硬背,而强调你理论的掌握,因为它没有名词解释,省了不少时间,但是如果像上面这位所说的死记硬背的,我想下次考也不会通过,因为没有这个精力,也不利于真正掌握该科的核心思想 1 不知道你将国际经济法概论的真题做了几套,如果你分析还是会发现一些规律的,比如从06年4月到08年7月的真题的最后一道案例题都是关于国际贸易法的(除07年4月的是技术贸易),而且都是货物贸易,考核的都是关于《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以今年的也不例外,当然4月的也没有脱离这个规律。而这是否对你的复习有小小的帮助呢? 所以国际货物贸易这是非常重要的,选择题,论述,简答题一般也会考到 2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GATS了,个人感觉这个非常的重要,主要集中在第二节,建议你将GATS的法律体系,和GATS的主要内容,附件及部长决议,这几个的内容多看,熟练的记忆下来。因为选择题经常会考到 3 国际技术贸易这一章重点复习第四节国际技术许可合同,这个主要就是选择题 4 国际投资法重点看第七第八节,主要就是ICSID和MIGA 5 国际货币金融法看起来很多,但是只要用笔划出重点,多看多读。因为这张的内容主要就是在选择题,只有在07年4月在简答和论述中考过。怎样画重点呢?比如先决条件的内容,你把他们画上线重点复习就可以了,其他的依照你的时间和精力安排了,还有比如那些属于意愿书,什么是浮动抵押等,这里就不一个个说了,在教材的目录里你可以看到的 6国际税法也是选择题和简答论述常考的了,有国际重复征税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逃税避税的方法是要点。多看几遍 7国际经济组织法就显得不是很重要了,不过要熟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 8 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 就要了解争端解决的主要方式,还有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内容 说了这么多,其实当你真真熟悉了这本书的知识后 发现我说的就是一些废话了,不过对于不容易通过考试的考生可能会有一点帮助吧,最后要说的就是要认真做一下真题,但是不要现在就把真题研究的滚瓜烂熟,最好在考试的前几天效果最好 还有就是试题上字迹工整一点,论述简单稍微多写一点,很多自考朋友跟我说真的写不出来,我的建议就是就像谈恋爱对你女朋友说的情话一样,不要怕多不要怕丑,你写错了不会倒扣分,要是观点有道理反而会加分!哪怕和评分参考不一样也会加分,选择题老师没有多给的权利,但是主观题老师的权利还是蛮大的,字迹工整,答案稍多老师的第一印象就会好一点! 有时间就把这本教材从头到位看一遍或几遍,不要求刻意去记忆其中的内容,只看就可以了,这样会有用处的,你似乎觉得没有记住东西,其实有一部分内容已经在你脑海深处了,做选择题的时候会显示出它的作用的,再有就是可以起到一个心理暗示的作用,哪怕你知道这是心理暗示,它也会有作用 有用给个分,或追加点分吧,没用就当上面的话是空气,也祝愿你能摸索出通过国际经济法概论的方法,总之努力还是最重要的 祝下次考试顺利 自考qq群34302526

把可能会考的题缩印,裁成纸条放口袋里。五年都不过,你绝对有理由这么做!

“自学很难考,方法是王道”。《国际经济法概论》是自学考试法律本科阶段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学科。在复习备考中,考生必须系统学习和理解相关基础理论,全面掌握相关规定,切实提高案例分析解决能力,为考试打下坚实基础。大家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方法和技巧。我结合教学中的一些成功案例,帮大家总结了“三阶段”复习备考的策略。具体内容大家也可以到“喜马拉雅FM”查找吕振宇老师的《国际经济法概论》来进一步的详细学习。(一)“三读”教材。教材是自学考试的基础。自学考试主要还是围绕教材进行出题。“三读”教材不是让大家只读三遍,而是按照“三读”的顺序循环进行,尽量多读几个循环。第一遍要把教材“读懂”。在第一遍学习教材的过程中,同学们一定会遇到很多难理解的知识点。看不懂的时候,一定不要急于赶进度,而是要慢下来查找相关资料,彻底读懂知识点。第二遍要把教材“读薄”。在读懂教材的基础上,大家的任务就是要梳理出知识框架,通过知识框架形成每一个专题的思维导图,最后把各个专题串起来形成国际经济法概论的整体思维导图。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要去粗取精,提取知识点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可以用“关键词记忆法”来整理和记忆大块的知识点。第三遍要把教材“读厚”。读懂教材、梳理出思维导图之后,再去读教材,我们就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自然而然的就会主动思考、联想与国际经济法概论相关的知识点,思考法律规定背后的法源、法理、深层次的含义。这一点对于我们做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非常重要。因为,只有理解了法条才能用自己的语言论述对应观点,才能在具体案例中自由的应用法律规定解决国际经济法概论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二)“细做”真题。要把真题作为检验学习成绩的重要标准,通过做真题发现问题、找准症结、不断提高。具体要注意四个方面:一是要选择质量好的真题资料。尽量不要做模拟题,有些模拟题出得不是很严密,反而在学习中造成误导。二是要慎重对待网上的参考答案。自学考试没有网上标准答案。网上公布的答案主要是辅导机构、个人发布的,有些答案有明显错误,大家只能作为参考。三是要讲求方法。可以按照每道题“审题---试做---对照教材找答案”的“三步循环法”做题。这样可以边做题边复习教材对应知识点,防止错一遍下次再做还是错的怪现象。四是要“巧做”案例分析题。要在背诵简答论述题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按照得分点回答问题。缺少任何一个都会失分。(三)“重点”冲刺。考前冲刺阶段要突出考试重点,针对前期“三读”教材、“细做”真题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查漏补缺,找准重点疑点,集中攻克难点。建议大家在前期学习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重要知识点。比如,在前两个阶段学习每一章的时候,大家就要梳理出需要背诵的简答题、论述题,进行归类、整理。特别是以前真题中没有出现过的重点题目,可以大胆的作为今年的预测题,在冲刺阶段重点背诵。同时,在这个阶段,大家还要对照“三读”中梳理出来的思维导图,找出几乎每年都会考到的“高频考点”进行重点记忆,确保高效复习、科学备考、顺利过关。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1,把历年的真题都给找出来做一遍,有不明白的就查书找答案,这样能够加深记忆。2,把试卷后面的简答论述题从书上找出来,然后坐上标记。这样你就能够发现那些章节是重点章节,哪些是重点章节的重点了.3,看书!课本是根本,最少要把课本看三遍,充分了解里面的内容。应该配合大纲看,考试都是从大纲里面出题。4,考试时选择题只要把课本看透了就没什么问题了,简答论述如果遇到了不会的可以先跳过去,放最后在做。千万不要留空白,那怕是你随便写点什别的呢~历年的真题试卷与答案我都有,是我自己一道道做的,都是从网上与课本上找出来的。。 还有后面的简答论述答案,我也留着呢,都标着页码呢(课本上的页码)。 4月份成绩下来了国经64,我只看了20天左右的课本,没想到过了,虽然成绩不算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自考的备考方法1、制定明确可行的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去执行。注意制定的计划一定要有可行性,计划难度不要太高,因为完不成会容易产生“反正我也做不到,难就放着不做”的心理,打击自信心;2、自考一次不要报太多学科,建议一次4门,备考时间充足,通过率自然会更高;3、自制力要强,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起来就学一下是不行的。对于自制力差的考生,建议报班学习,因为报班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监督和指导,学习效率更高。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把可能会考的题缩印,裁成纸条放口袋里。五年都不过,你绝对有理由这么做!

提高记忆力,实在不行就死记硬背下来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呵呵 毫无疑问国际经济法概论是律师和法律专业最为难考的一门课程了,因为它的考纲和别的课程不一样很宽泛,教材呢像是在漫谈 我这次也考了,报了四门,比较懒,复习两个星期,国际经济法过了 本人的经验就是 这种科目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不要求你死记硬背,而强调你理论的掌握,因为它没有名词解释,省了不少时间,但是如果像上面这位所说的死记硬背的,我想下次考也不会通过,因为没有这个精力,也不利于真正掌握该科的核心思想 1 不知道你将国际经济法概论的真题做了几套,如果你分析还是会发现一些规律的,比如从06年4月到08年7月的真题的最后一道案例题都是关于国际贸易法的(除07年4月的是技术贸易),而且都是货物贸易,考核的都是关于《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以今年的也不例外,当然4月的也没有脱离这个规律。而这是否对你的复习有小小的帮助呢? 所以国际货物贸易这是非常重要的,选择题,论述,简答题一般也会考到 2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GATS了,个人感觉这个非常的重要,主要集中在第二节,建议你将GATS的法律体系,和GATS的主要内容,附件及部长决议,这几个的内容多看,熟练的记忆下来。因为选择题经常会考到 3 国际技术贸易这一章重点复习第四节国际技术许可合同,这个主要就是选择题 4 国际投资法重点看第七第八节,主要就是ICSID和MIGA 5 国际货币金融法看起来很多,但是只要用笔划出重点,多看多读。因为这张的内容主要就是在选择题,只有在07年4月在简答和论述中考过。怎样画重点呢?比如先决条件的内容,你把他们画上线重点复习就可以了,其他的依照你的时间和精力安排了,还有比如那些属于意愿书,什么是浮动抵押等,这里就不一个个说了,在教材的目录里你可以看到的 6国际税法也是选择题和简答论述常考的了,有国际重复征税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逃税避税的方法是要点。多看几遍 7国际经济组织法就显得不是很重要了,不过要熟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 8 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 就要了解争端解决的主要方式,还有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内容 说了这么多,其实当你真真熟悉了这本书的知识后 发现我说的就是一些废话了,不过对于不容易通过考试的考生可能会有一点帮助吧,最后要说的就是要认真做一下真题,但是不要现在就把真题研究的滚瓜烂熟,最好在考试的前几天效果最好 还有就是试题上字迹工整一点,论述简单稍微多写一点,很多自考朋友跟我说真的写不出来,我的建议就是就像谈恋爱对你女朋友说的情话一样,不要怕多不要怕丑,你写错了不会倒扣分,要是观点有道理反而会加分!哪怕和评分参考不一样也会加分,选择题老师没有多给的权利,但是主观题老师的权利还是蛮大的,字迹工整,答案稍多老师的第一印象就会好一点! 有时间就把这本教材从头到位看一遍或几遍,不要求刻意去记忆其中的内容,只看就可以了,这样会有用处的,你似乎觉得没有记住东西,其实有一部分内容已经在你脑海深处了,做选择题的时候会显示出它的作用的,再有就是可以起到一个心理暗示的作用,哪怕你知道这是心理暗示,它也会有作用 有用给个分,或追加点分吧,没用就当上面的话是空气,也祝愿你能摸索出通过国际经济法概论的方法,总之努力还是最重要的 祝下次考试顺利 自考qq群34302526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法概说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 (1)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 (2)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二、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 (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分支机构,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这种类型的服务提供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二是服务的提供者必须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具有长期性。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到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三、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主要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 第二,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涉及法律、政策的复杂性; 第三,贸易过程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 第四,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主要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关税的方法进行,但却可以通过国内法规和众多其他行政机构进行。 第二节GATS的法律体系和主要内容 一、GATS的法律体系 GATS的法律体系由GATS的正文、GATS的附件、各成员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表和部长会议决议及谅解四个部分所构成。 GATS的正文包括前言及6个部分共29个条款。 (一) GATS的正文 第一部分:协定的适用范围和服务贸易的定义;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 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及机密信息的披露、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国内法规、承认、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商业惯例、紧急保障措施、支付和转移、保障国际收支的限制、政府采购、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补贴等内容。这些内容构成协定的核心部分。 第三部分:具体; 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附加。 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 包括具体的谈判、具体减让表和减让表的修改。 第五部分:机构条款; 主要规定了磋商、争端解决和执行、服务贸易理事会、技术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第六部分:最后条款。 规定了成员方可拒绝给予协定项下利益的若干情况,对协议中的关键词语下了定义,指出附件为协定的组成部分。 (二) GATS的附件 GATS的附件是协定的组成部分。包括: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的附件、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第二附件、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附件、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和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附件。 (三)成员方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 表包括水平和具体。 二、GATS正文的主要内容 (一)最惠国待遇义务及其例外 GATS第2条规定:关于本协定涵盖的任何措施,每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任何成员的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例外: 第一, 申请义务豁免的例外。 义务豁免的申请应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出并由其在90天内考虑后向部长会议提交一份报告,部长会议应以3/4的多数成员作出决定。 第二, 边境地区交换服务的例外。 一成员对邻国提供了优惠待遇可不必依最惠国待遇给予其他成员。 第三,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例外。 成员方为了达到经济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目标,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的自由化服务贸易协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并作出某些特殊的安排,这些特殊的安排不受最惠国待遇义务的约束。 第四, 政府采购例外。 一成员以政府运作为目的而对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只要这种服务不是为了商业性转售,或在用于商业性销售的服务提供中使用,该项采购服务则不受最惠国规定的影响。 (二)透明度义务及例外 GATS第3条对透明度义务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各成员应尽如下义务: 第一,每一成员立即或至迟措施生效之时公布有关或影响协定的实施的所有普遍适用的措施; 第二,每一成员采用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新法律、法规、行政准则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行政准则的任何变更,都应立即并至少每年一次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 第三,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就以上措施提出具体资料的要求应立即予以答复; 第四, 每一成员应在协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发展中国家成员经同意可处长一些)设立一个或多个咨询点,以方便其他成员查询上述措施的执行及索取具体资料。 透明度义务的例外,即任何成员对那些一旦披露即会妨碍执法或违背公共利益、安全利益或损害特定公私企业或个人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信息,则可以不予披露。 (三)国内法规合理性义务 要求:首选,各成员在已作出具体的部门中,应确保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普遍适用的措施以合理、客观和公正的方式实施。其次,各成员应维持或尽快设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机构或程序,根据受影响的服务贸易提供者的请求,对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进行迅速审查,并在请求被证明合理的情况下提供适当的补偿。再次,任何成员实施的有关资格条件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不致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最后,各成员的主管机关在对已作出具体的某项服务进行批准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有关申请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四)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1.市场准入 对于市场准入,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具体减让表中同意和列明的条款、限制和条件。 一成员不得在其境内或某一地区维持或采取的六项措施,除非有关措施已在表中列明。这些措施:(1)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2)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的总值;(3)限制服务业务的总数或服务产出总量;(4)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用自然人的总数量;(5)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形式的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6)以限制外国股权的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 2.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每一成员在其表所列的部门或分部门中,依该表列明的条件和资格,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GATS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具有三个特点:首先,它并不当然适用于所有服务部门,而仅适用于成员方在其表中所列的部门,这显然是一项有限制的国民待遇规定。其次,GATS的国民待遇规定,允许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以“超国民待遇”,即高于国民的待遇。 (五)逐步自由化 自由化进程的进行应适当尊重各成员的国家政策目标及其总体和各部门的发展水平,各个发展中国家成员应有适当的灵活性,允许其少开放一些部门或类型的交易,以符合其发展状况的方式逐步扩大其市场准入。 三、GATS附件及部长决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自然人流动问题 (二)关于空运服务问题 (三)关于金融服务问题 (四)关于电信服务问题 (五)关于海运服务问题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后服务贸易谈判的进展 第四节GATS规则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 一、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现状 (一)关于基本原则和待遇标准的规定 一是有条件开放市场原则。二是互惠对等原则。 (二)关于服务市场准入的规定 关于市场准入问题,主要由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作出规定。 二、中国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法律 (一)的部门和分部门 中国对于《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中所列的11个大类仅了9类。 第8类健康与社会服务和第10类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我国尚未作出。 (二)水平 水平是指表中列明对外开放的所有部门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两个方面对外资开放的程度。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题1.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义务。 2.信用证。3.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4.国际许可合同。5.MIGA6.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7.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8.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案例第三章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难点第一章 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性质 2、国际经济法经历了哪三个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的代表是什么 第二章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首要的是什么 2、经济产权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世纪之交的争论的要点是什么 3、为什么说实行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有助于贯彻公平互利原则 4、以洛美协定为例分析南北合作、以七十七国集团为例分析南南合作的依据 5、有约必守的内容及两个限制 第三章 1、国际货物买卖法有哪几部分组成 2、公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公约适用的、不适用的、不涉及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4、公约允许各国有哪三项保留、我国有哪两项保留 5、公约对买卖合同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是如何规定的、中国合同法与之有何区别 6、公约对发价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撤回、撤消、消灭及发价邀请 7、公约对接受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撤回、撤消、消灭及发价邀请 8、公约对买卖双方的义务 9、违约与逾期违约的概念、违约时担责(归责)与免责的原则。根本违约的概念及结果 10、买方、卖方及共同可采取的违约补救措施有哪些 11、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 12、买卖合同消灭的情况 13、国贸惯例的性质、常用的三种术语 FOB 、 FCA 、 CIF 的规则 14、中国合同法与外贸法的主要内容、倾销与反补贴的概念 15、国贸支付的三种方式、每种又可分为哪几种 16、信用证( L/C )的概念、种类、当事人 第四章 1、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内容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2、TRIPS 协议的特点和规则 3、禁止对技术受让、限制性商业条款的内容 4、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标的、类型 5、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6、国际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第五章 1、发展中国家对外贸的管制与鼓励措施各包括哪几方面 2、国有化征收及补偿的政策如何 3、发达国家鼓励海外投资的措施 4、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有哪三种种类 5、区域性世界性的国际投资法有哪些 6、TRIMS 、 GATS 、 ICSID 、 MIGA 的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第六章 1、 国际金融法由哪三部分组成 2、《基金协定》关于国际货币亿兑、鉴金支持,关于货币储备的规则 8 、 14 条 3、特别提款权的概念特点、定值分配、使用、限制 4、国际融资协议有哪几项共同条款、各自的内容有哪些 5、国际定期信货协议有哪几种、欧洲货币货款的概念、特点及特殊条约 6、国际银团及项目货款协议的概念及种类 7、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8、国际证券的发行的两种审批制度、上市条件、禁止行为 9、国际融资担保制度有哪种形式 见 即付但的概念、特点 10、跨过银行有哪种形式 东道国在哪些管制措施 第七章 1、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与特点 2、税收管辖权如何分类,自然人的居民身份、公民身份、法人的居民身份如何确定各种所得的来源地如何确定 3、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法律上、经济上)产生原因、构成要件及危害 4、国际税收协定中营业所得及劳务所得、征收权的划分 采取什么原则 5、避免国际重复 征税两种方法的含义、分类、优点、缺点、采用 6、国际逃避与避税的概念、特征、方式、管制 第八章 1 、《基金协定》《世行集团、世贸组织、贸易会议、的员资格组织机构 表决方式 3、 欧盟、东盟、欧配克的成员资格、组织机构、表决制度 第九章 1、处理国经争端的规范有哪两种、解决方式有哪三种 2、国际司法解决方式的管辖权及局限性 3、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优点、方式、机构程序及效力 4、仲裁与调解诉讼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撤销裁决 5、对国内及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如何规定的

哈哈... 你出的分数真是高啊。首先你不要急了。我想要告诉你的是:只有先看书,把书的整体结构熟悉了再说,不是7月份么,每天看一章的书,然后买《一考通》或是《自考通》等,再用一天完成一张的题,因为它们的命中率很高的,你就按照它上面的题做,你考不过才怪!两天完成一章,或是根据你的进度调快。最后在做模拟题,就能解决问题。朋友,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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