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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自考本科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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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自考题

全国2007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B 2.A 3. D 4.B 5.C 6. B 7. D 8. A 9. C 10.B 11.A 12.A 13. C 14. B 15. B 16.D 17. A 18.C 19. A 20. D 21.A 22. D 23.A 24.A 25. A 26.D 27. B 28.B 29.D 30.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 ABCDE 32. ABC 33.ABDE 34. ABC 35. ABCD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国际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分类。 答:(1)普通管辖和特别管辖;(2)专属管辖、平行管辖和排除管辖;(3)强制管辖和协议管辖。 37.什么是领事婚姻?我国在涉外婚姻中对领事婚姻有哪些规定? 答:(1)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授权其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并成立婚姻的制度。 (2)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我国承认具有相同国籍的外国双方在其本国驻华使领馆成立的婚姻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凡双方为华侨,且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要求在驻在国的我国使馆结婚的,只要驻在国法律允许,我国使馆可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颁发结婚证书。凡驻在国法律不承认外国使馆办理的结婚登记为有效,以及该婚姻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的,我国使馆均不宜受理此类申请。 38.简述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主要内容: (1)公约适用于由一方代理人有权代表他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具有国际性的关系的准据法的确定。包括普通法上的“隐名代理”,也包括了大陆法律上的“间接代理”,公约既适用于商业代理,也适用于非商业代理。 (2)代理人与本人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适用建立关系时代理人营业地法律。 (3)公约关于被代理人(本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的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上适用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营业地的法律。 (4)支配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同样适用于代理人与第三人间由于代理人行使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进行无代理的活动所产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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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哪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对报考要求和院校专业有任何疑问,招生老师在线免费咨询: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可以登录猎考网查找。作为专门的在线教育平台,猎考网的备考指导栏目就专门收录有自考的历年真题和模拟练习题,还有备考的知识点指导。登录网址自考学习1全面提升学习兴趣,比机械记忆强太多学习兴趣是最关键的,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对于刚接触的学习材料抱有新鲜感,利用好这心态,进行最全面的学习备考材料,圈要点、查资料、做笔记。全面学习的趣味性非常高,考生也能基本掌握考试内容。兴趣是学习最大的动力。2深入学习,发掘重点当我们对所学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后,就要开始深入学习,对照考纲挖掘所学内容里的重点,最后将书里的重点内容,反复记忆、消化。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牢记于心,及格率大大增加。3熟能生巧,量化试题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在复习的时候,也不仅仅看书、做笔记这么简单,要知道我们是自考生!在读书复习的时候,大量做考卷做试题,才能让我们自己发现不足之处重点突破。4知识有共性,举一反三在我们不断进行学习、做习题的时候,还要学会总结,易错的地方马上纠正,并发现这些所学知识的共性,学会举一反三。以上是关于成人自考相关内容,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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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9国际私法2009年——2015历年试题及参考答案。

2008年的没有,太久远的参考价值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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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私法和本科国际私法区别

我是国际法的研究生,认真研究起来,都有一些疑难问题,难点不好比较公法在于离生活较远,且国家是主导,个人很难有创新私法在于案件复杂,冲突不断经济法在于体系庞杂怎么选凭兴趣吧,最好先看一看 你看你要考的学校制定什么教材啊,指定的教材必须都要看啊,其他的看你的精力和时间了,当然看得越多越好了

回答第一个问题:没有自考律师本科这种专业;第二考司法考试至少要求法律本科毕业;第三自考律师本科,可能是该教学机构对自考法律本科的另一种称呼,可能所学课程除了必选科目外,其他可选科目都倾向于司法考试而已,认真学自考吧。

自考是学历考试,司考是资格考试,差别相当大的。你有本科证么,有的话可以直接报司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司法考试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出来了就可以从事法律职业工作,例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啊等等(当然了,要做正式律师需要在考过后挂牌一年就行,关键是要考过)。基本上你考过了司法考,在法律业里就可以一本通行了,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别的需要再单独考的了,都可以用。司法考试简介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我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内容与题型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试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内容。报名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电〔2002〕第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2009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 各地报名时间会因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具体时间请点击查看考生所在地区的司法考试报名通知。点击查看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各地报名公告汇总>>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时间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09年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和20日。报名程序返回顶部↑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也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 (5)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授予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执业证,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试题参考答案异议返回顶部↑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司法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公布的同时司法部开通异议专区,考生如果对某些考题的答案存在异议,可以在该专区内提出。成绩查询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一般于当年11月中下旬发布,查询方式为中国普法网上查询、短信息查询或者声讯电话查询。届时法律教育网将第一时间提供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方式和网上成绩查询入口。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考试网上成绩查询的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逾期将不能查询。合格分数线 司法考试总分为600分,合格分数线分为全国线和照顾地区线两种,其中全国线为360分,照顾地区分数线低于全国线30分左右。 3

国际私法自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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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 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冲突法的国内立法方式上,我国主要采取的作法是( ) A.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 B.制订单行冲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编或专章,比较系统地规定冲突法规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学说为依据 2.现在,印度、土耳其、叙利亚等国,当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婚姻法从而可能产生法律冲突,这种法律冲突被称为( )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国际法律冲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适用范围很广。在下列各项中,唯一不适用的是( ) A.隐名代理B.商业代理 C.非商业代理D.信托代理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C.国际惯例规定D.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 5.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诞生后,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属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的《普鲁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D.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 6.提倡"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方法,以取代传统的"管辖权选择"方法的学者是( ) A.库克B.里斯C.艾伦。茨威格D.凯弗斯 7.在1928年召开的哈瓦那第六届泛美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关于解决本国法与住所地法冲突的公约》 C.《支票统一法公约》 D.《婚姻法律冲突公约》 8.被认为采用了英国学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权行为自体法"说的一个最有名的案例为( ) A.鲍富莱蒙案B.福哥案 C.特鲁弗特案D.巴蓓科诉杰克逊案 9.假设A国和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C国未加入,假如合同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对下述纠纷中国法院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国公司与A国公司缔结的合同B.中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C.中国公司与C国公司缔结的合同D.A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10.假设中国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发包人为韩国乙公司的桥梁建设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后甲与乙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应适用( ) A.中国法B.日本法 C.韩国法D.国际条约 11.在合同法律适用领域,最早采用的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是( ) A.缔约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则D.最密切联系原则 12.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的选择权常在( ) A.保险人B.被保险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13.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为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应该适用( ) A.财产所地在法B.当事人属人法 C.继承关系的准据法D.法院地法 14.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三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国和在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假如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15.规定了一种并不为大陆法系所熟悉的"国际证书"制的国际公约是( ) A.《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B.《遗产国际管理公约》 C.《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D.《关于婚姻财产制的海牙公约》 16.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是一条( ) A.无要求的选择性冲突规范B.有要求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 17.美国1971年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的报告员是( ) A.比尔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C.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D.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19.关于《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所实行的原则和内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前者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后者不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前者实行附要求自动保护原则,后者不实行附要求自动保护原则 C.前者实行版权独立原则,后者不实行版权独立原则 D.前者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后者不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 20.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D.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适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适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22.假设甲是A国人,在B国有惯常居所,乙公司是C国法人,其主营业地在A国,并在D国设分销商场。甲在D国商场买了乙公司的彩电带回A国使用,后彩电发生爆炸。假如上述四国均是《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成员国,依该公约,该案的准据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23.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一般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约定的法D.当事人的属人法 24.在国际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征履行作为判定合同与何地有最密切联系的根据的是( ) A.英国学者B.美国学者 C.瑞士学者D.法国学者 25.就最惠国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A.无要求的最惠国待遇 B.有要求的最惠国待遇 C.有要求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无要求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D.无要求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有要求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26.《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规定,涉外信托的准据法,首先适用( ) A.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B.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C.信托管理地国家的法律D.信托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27.法国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则规定依死者的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冲突法。现如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法定继承发生争讼,其结果为( )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两国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28.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地法"是( ) A.范围B.指定原因C.准据法D.连接对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调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调整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 C.调整仲裁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的法律 D.调整仲裁协议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 30.假设甲因出生而同时取得A国和B国国籍,而又取得C国和D国国籍,并且在D国设有住所。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规定甲的本国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依我国《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项是( ) A.婚姻B.收养 C.知识产权的转让D.监护 E.继承 32.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权内容包括( ) A.司法管辖豁免B.诉讼程序豁免 C.职能豁免D.强制执行豁免 E.绝对豁免 33.属《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的是( ) A.实用新型B.服务标记 C.原产地名称D.制止不正当竞争 E.商标 3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 ) A.平安险B.水渍险 C.偷窃险D.一切险 E.钩损险 35.在我国,合同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必须是( ) A.在订立合同时选择B.明示选择 C.选择实体法D.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选择 E.选择与合同有实质联系的法律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 37.简述夫妻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几种不同制度。 38.简述认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时的四种程序。 39.简述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主要特点。 四、论述题(12分) 40.试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特别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国丁公司与美国D公司签订一项从后者购货的合同,后因美方无力履行,征得丁公司的同意后,将合同卖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由瑞士G公司承担。G公司于1995年先后数次电传称:"货物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95年3月31日"等,门槛以该公司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最终提取了货款。丁公司不久见货到,乃于1996年向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门槛返还货款及赔偿银行利息、经营损失及其他费用。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基本上满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请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S市高级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而中国已加入1958年的《纽约公约》,因而原审法院无管辖权。 问:(1)若你作为中国丁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2)若你作为瑞士G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42.甲男与乙女均系A国人,并在A国内结婚后,又在B国购置了一批财产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国的乙根据A国法律在B国提起诉讼,门槛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甲在B国的遗产的一半和死者的地产四分之一的用益权。B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依B国冲突法规定,如认为本案乃属夫妻财产关系,则应适用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认为本案乃夫妻继承权问题,则对于不动产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作为结婚时当事人住所地法的A国法和作为不动产所在地的B国法虽承认该乙无论依上述何种认定,均可取得死者遗产的一半,但她对余下地产的用益权,如依B国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国法,她可以享有。最后B国法院对其定性为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为结婚当时的住所地法的A国法,满足了乙对其余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权的请求。 试问:(1)B国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识别时是以哪一学说为依据的?有无充分理由? (2)B国法院在这里能依"准据法说"进行定性吗?为什么? 试卷及答案见 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的

2012 年 7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司法考试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D 4B 5 D 6B 7C 8C 9C 10D 11C 12D 13 C 14 A 15D 16C 17A 18D 19B 20C 21A 22A 23B 24B 25A 26C 27C 28D 29C 30B 二多项选择题 31CD 32ACD 33BC 34CDE 35 ACE 三简答题 36.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或行为损害结果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 行为地法又可以分为: A.合同缔结地法。 B.合同履行地法 C.侵权行为地法 D.婚姻缔结地法 E.立遗嘱地法 37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 法律;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 我国法律为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民事行为能力。 4 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期所在地国 法律。 5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 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 38 对于当事人缔结合同的能力适用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主张: A 适用缔约地法 B 适用当事人属人法 C 在多种法律中选择适用 39. A 领事取证。 B 特派员取证。四论述题 40.1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就是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 能对它进行管辖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2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a 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b 是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 c 是司法权的独立。 d 是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承认蓑涉外法的域外效 力。 3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a 以本国的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B 依统一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 C 依统一实体法解决法律冲突。 4 目前上述三种调整方法各有其优势与缺陷,在解决国际民事法律冲突都是不可 或缺的。 五案例分析题 41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告的有效期限是 6 个月。 2 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律来处理。乙有权继承遗产。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乙是 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乙有权继承他的 遗产。 3 该财产应该依照我国法律处理,收归我国国家所有。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91 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 的外国人, 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和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 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42 1 有效的总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效力。 本案中,A 国公司与 B 国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含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当事人,法 院具有拘束力,A 国公司不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也不应该受力此案, 两公司均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故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2.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机构有:a 仲裁机构可以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b 法院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c 被请求承认和执行裁决的主管机关可确认仲 裁协议的有效性。 3 认定仲裁协议有效的法律依据有,a 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 适用仲裁协议 定理地法或当事人的属人法。c 仲裁地法是确认仲裁所适用的主要法律,特别是 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时候。

国际私法自考试题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学位英语考试题型有哪些?自考学位英语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的形式,客观题占65%,主观题占3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120分。1、词汇和语法题20道,总分20分。这个部分考查的是基础知识,基础知识只能靠记单词来提升,没有捷径。自考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注意单词的积累和语法的总结,每天重复记忆单词和语法知识点,不断扩充自己的词汇量。2、阅读理解20道,总分40分;完形填空10道,总分10分。这一部分就是考查自考考生对句子的理解,自考考生需要运用到语法的知识和句子的翻译技巧。自考考生不仅要理解句子的意思,还要联系上下文,推理和判断出句子中隐含的信息,从而在给出的选项中选出正确的答案。考生们要多读、多写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题,才能熟能生巧。3、英汉互译5道,总分20分。在自考学位英语考试中,翻译更注重于句子的本来意思,自考考生们在翻译的时候要注意符合汉语的用法习惯,确保句子的通顺与连贯,不要遗漏关键词。4、写作1道,总分30分。写作可以运用最常见的写法:总、分、总,也就是开头简单说明来意,中间解释细节,最后总结+祝福。自考考生在下笔之前要打好草稿,理清思路。在考前可以多看看一些好词好句。注意:自考学位英语是没有听力和口语考试的。自考学位英语考试题型自考学位英语考试内容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9年10月自考01184电视艺术片创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10.72KB 2019年04月自考00249国际私法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6.81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所有专业课程如下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大纲 0553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55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49 俄语(二) 14 任选1门 笔试 0244 日语(二) 14 笔试 0359 英语(二) 14 笔试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3266 诉讼实务 3 必考 笔试 3267 中国司法制度 3 必考 笔试 3268 国际金融法 3 必考 笔试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专接本加考课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大纲 0209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0320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033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055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最容易的是公共课,很好过关,不用担心0553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55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接下来是专业基础课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专业课较难涉及知识较多,你要下很多时间去记背做题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3266 诉讼实务 3 必考 笔试 3267 中国司法制度 3 必考 笔试 3268 国际金融法 3 必考 笔试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我认为加考课难度较大,英语你还有点底子,其余的你不会选择的,我估计你对这个应该有些担心。按顺序考效果好一些可以上下有衔接。教材的后面大纲有介绍课程的所处专业位置,你可以看看

自考法律专科需考以下课程:序号 类型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1 001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2 002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3 003 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5 005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6 006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7 007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8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9 009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10 010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1 0024 普通逻辑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14 014 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15 231 0031 心理学(A) 4 加考 笔试 16 232 8067 中国通史 8 加考 笔试 总学分 82.0 学分 必考课 14 门共 70.0 学分 选考课 0 门共 0.0 学分 加考课 2 门共 12.0 学分 备注:1、港澳考生可不考0001、0002,但必须加考0031、8067。2、原法律专业(专科,代码017)调整为本专业。 自考法律本科则要考以下课程:序号 类型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1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2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3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4 00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6 006 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7 007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8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9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11 011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12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14 01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15 015 8100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6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7 102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8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9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1 202 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2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3 204 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4 205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5 23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总学分 115.0 学分 必考课 15 门共 65.0 学分 选考课 4 门共 16.0 学分 加考课 6 门共 34.0 学分 备注: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中三门以上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所以这要看你是要考专科还是考本科了。而这些课程的难易程序都是差不多的,关键在于你个人的爱好与兴趣。自考一般都要考两三年的,你怎么说的只剩下两个月的复习时间呢?我觉得只有先考哪几科后考哪几科的问题。在选择报考科目时建议你先考专业课程,后考公共课程。因为公共课的开考机会多一些,这样有利于更早拿到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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