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国防信息学院本科自考招生简章

国防信息学院本科自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国防信息学院本科自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国防信息学院本科自考招生简章

建议您报读普通高校面向社会招生的自考相关专业

很多学生问下面就解答一下,军自考自考学历是国家承认学历,经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的学历的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查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简称国防信息学院(原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一所中级计算机通信指挥类高等院校,隶属总参谋部,副军级。是由国家教委、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批准的高等教育本科院校。

国防科技大学的招生要求如下:

1、高考录取成绩至少高于一本线80分。并且国防科大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2、国防科大审查考生及家庭成员政治面貌,有无犯罪情况。

3、组织严格的身体检查,来看国防科技大学对学生身体素质的要求:身高标准:男生≥1.62米,女生≥1.60米;体重标准:男生体重在0.85-1.25标准体重之间;女生体重在0.85-1.15标准体重之间。

4、对身体素质相应的标准要求:头部、颈部、胸部、四肢、下肢、指(趾)、脉管、伤痕、刺字、泌尿生殖器官、血压.....等等体质方面的要求不合格都不能够被录取。

5、视力标准:裸眼视力低于4.5,矫正视力低于4.9;红绿色弱、色盲及其他眼部毛病均不能被录取等等。

6、听力标准:听力低于5米,不能被录取等。

学校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se Technology),创建于1953年,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直属,位列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156项重点建设工程”“211工程”“985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军队“2110工程”高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的前身是1953年创建于哈尔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1970年,学院主体南迁长沙,改名为长沙工学院。1978年,改建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1999年,组建新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以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防信息学院、西安通信学院、电子工程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简称国防信息学院。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一所中级通信指挥军事高等院校,一大部分学员就是从高考入学的。

国防信息学院自考

不能进行补办。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证遗失是不能进行补办的,考生可以去原发证部门开具相关学历证明。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条件: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3、《毕业证书》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交验两张和原证件同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

没有办法只有跟老师或者学生请教学问了,这些信息是可以学到的。

依据市场需求改变和授权委托考试企业的需求,本地自考办可酌情考虑确定禁考一部分专业,并且通过曾经的《报考简章》对外公布。禁考专业中并未毕业考生能转至相仿专业再次报考,已取得的名字同样的课程合格证继续有效。

禁考专业某些考生按照考试计划若缺乏数几科课程并未大学毕业,可去当地自考办申请参加独特测试,本地自考办将按照申请办理注册的归纳状况,酌情安排报名考试。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是如何所组成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一般分基础理论课程、实践活动阶段课程两类。基础理论课程含有公共性政冶课程、专业基本课程、专业课程和选择课程等;实践活动阶段课程有课程设计方案、课程见习、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论文、技能考核等。

没问题的,国防信息学院自学考试归属于军自考,军自考文凭归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军自考报名:报名工作中每一年2次,分别是1~3月和7~9月,报名包含在网上报名和审核确认两阶段。考生登陆军队自学考试网报名申请注册,按照要求填好精确信息内容,自行打印《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表》,

所属基层党支部须立即审批考生递交的《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表》并报旅(团)级及以上(含)企业练习单位审核,审批后由考生提交该表扫描文件;军队自考办统一组织审批报名信息内容,考生于4月和10月登陆军队自学考试网查看审批结果,获得准考号。

军自考招生目标军队自考考试推行自愿参加与机构准许结合的报名规章制度,报名对象是军人、军官和文职,报名考生应政治思想表现、练习考试成绩、作风纪律达标,报名专业正常情况下与岗位相符合。报考专科不会受到文凭限定,考本科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以上学历。

那么可以改一个专业,也可以重新进行学习。可以查到的,而且只要是自考的学历,并且经过了专业的报名都可以查到。

国防信息学院本科自考

没有办法只有跟老师或者学生请教学问了,这些信息是可以学到的。

那么可以改一个专业,也可以重新进行学习。可以查到的,而且只要是自考的学历,并且经过了专业的报名都可以查到。

这个和省考试院那个自考有区别吗? 这个是军自考,军自考是有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主管就和省考办一样,但是军自考只能是军人或军人家属才能考,如

自考专业停了,一般省份在停考一个专业之前,会先设置两年过渡期,自考属于国民教育系列,通过自考学习毕业获得的学历,属于国家承认的文凭, 在学信网能查询到学籍和学历

国防信息学院自考本科

不能进行补办。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证遗失是不能进行补办的,考生可以去原发证部门开具相关学历证明。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条件: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3、《毕业证书》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交验两张和原证件同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

可以。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毕业生属于国家承认学历,是可以考研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考学历国家是承认的。经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的学历的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查询。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

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

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

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扩展资料:

自考专升本科报考资格

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自考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是所有专升本途径中最难的一种,全国每年有一千多万人报自考,拿到毕业证的不到1/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防科技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防科技大学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是中央军委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高等教育院校,也是军队唯一纳入国家首轮“ 双一流 ”建设支持的院校。我校校本部位于 湖南 省长沙市。

第三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统一国标代码91002编制计划和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无军籍本科 新生 全部在我校长沙校区就读。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无军籍本科学员, 毕业 时所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证 书 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无军籍本科学员毕业后 就业 方式与地方高校相同。

第五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和军队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实施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在学 校招 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作整体部署,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与相关学院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招生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遴选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下同)招生组,招生组在招生办公室指导下在各省开展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我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工业部门人才需求趋势、 毕业生 就业质量和去向、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无军籍本科学员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无军籍本科学员在本科一批次实施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00%。

第十二条 在符合报考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 高考 成绩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学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投档成绩、分数相同且我校在本省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录退。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录取时,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 党员 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将按照国家、军队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审工作。复审包括身体复查、政治及资格条件复核。复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军委机关、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73);

网址:或http://www.nudt.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招生组联系方式。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要求,因属于军事院校,所以统一招生要求标准。见国防科技大学告家长注意通知家长考生请注意,军校招生政策有调整教育部、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今年招生工作展开之际,本报记者就广大考生高度关切的问题专访了全军招生办公室,邀请有关负责人对招生政策作出权威解读。■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总体情况2015年拟安排军队和武警院校招生2.1万名,73所签约高校招收国防生0.6万名。今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在招生计划投放上,坚持向生源大省、教育大省重点倾斜,兼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升学需求。■今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对象条件调整从今年起,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政策调整一是调整了政治考核的组织时间。为了增强政治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人力、物力浪费,政治考核主要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并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投档录取前将考生政治考核结论与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结论一并送交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二是简化政治考核组织流程。明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为政治考核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政治考核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按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军检政策调整及其主要考虑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从军队院校和驻普通高校选培办抽调人员具体实施。主要有3个方面调整:一是严格控制军检数量比例。参加面试考生数量由以前的“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调整为“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掌握”,并规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二是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三是明确军检结果查询及申诉复议渠道。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招生投档录取政策调整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4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三是严把退档条件及程序。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今年在招生信息公开及监督方面有重大改进今年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军队生长干部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主要有3个方面的改进:一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依托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网(Gaokao.Chsi.com.cn)、中国军网(www.81.cn)、军队人才网()建立招生宣传网络平台,实现招生政策信息的及时发布及关键环节的信息查询。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在军地有关媒体上播发招生政策、院校情况、学科发展等内容。5月中旬,军区级单位指导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开展“军队招生宣传月”活动,组织招生政策咨询会,依托部分重点中学建立生源基地,及时掌握优质生源情况,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咨询。三是畅通信息咨询及下载渠道。省军区及招生院校开辟网络专栏、开通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计划,以及军检安排等信息咨询,政治考核表和军检工作手册等文件可通过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军检结果可通过网络查询,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招生全程舆论监督。组织军队新闻媒体对省军区、院校年度招生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并对新生复查复试、入学军训、新生教育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将招生工作全程纳入舆论监督之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有关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艺术类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简章中会作出具体明确。■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的区别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同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三者主要区别在于:①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②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③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要求,因属于军事院校,所以统一招生要求标准。教育部、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今年招生工作展开之际,本报记者就广大考生高度关切的问题专访了全军招生办公室,邀请有关负责人对招生政策作出权威解读。

■政治考核政策调整一是调整了政治考核的组织时间。为了增强政治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人力、物力浪费,政治考核主要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并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投档录取前将考生政治考核结论与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结论一并送交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二是简化政治考核组织流程。明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为政治考核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政治考核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按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总体情况2015年拟安排军队和武警院校招生2.1万名,73所签约高校招收国防生0.6万名。今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在招生计划投放上,坚持向生源大省、教育大省重点倾斜,兼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升学需求。■今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对象条件调整从今年起,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检政策调整及其主要考虑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从军队院校和驻普通高校选培办抽调人员具体实施。主要有3个方面调整:一是严格控制军检数量比例。参加面试考生数量由以前的“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调整为“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掌握”,并规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二是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三是明确军检结果查询及申诉复议渠道。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招生投档录取政策调整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4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三是严把退档条件及程序。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今年在招生信息公开及监督方面有重大改进今年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军队生长干部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主要有3个方面的改进:一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依托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网(Gaokao.Chsi.com.cn)、中国军网(www.81.cn)、军队人才网()建立招生宣传网络平台,实现招生政策信息的及时发布及关键环节的信息查询。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在军地有关媒体上播发招生政策、院校情况、学科发展等内容。5月中旬,军区级单位指导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开展“军队招生宣传月”活动,组织招生政策咨询会,依托部分重点中学建立生源基地,及时掌握优质生源情况,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咨询。三是畅通信息咨询及下载渠道。省军区及招生院校开辟网络专栏、开通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计划,以及军检安排等信息咨询,政治考核表和军检工作手册等文件可通过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军检结果可通过网络查询,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招生全程舆论监督。组织军队新闻媒体对省军区、院校年度招生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并对新生复查复试、入学军训、新生教育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将招生工作全程纳入舆论监督之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有关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艺术类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简章中会作出具体明确。拓展资料

■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的区别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同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三者主要区别在于:①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②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③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国防科技大学有什么要求和限制呢?无军籍本科招生章程是什么呢?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国防科技大学招生的要求和限制以及无军籍本科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目录▼▼

国防科技大学的要求和限制

国防科技大学无军籍本科生招生章程

国防科技大学2022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国防科技大学有什么要求和限制?

首先,国防科技大学目前招收无军籍和生长军官两种类型的学生,大部分招收的是军籍学员,从入学开始就是现役军人, 毕业 后,授中尉衔,统一分配到部队里各个部门,其次就是无军籍学员,这两年才开始从高考中招收,和军籍学员一样接受国防科技大学的课程,但不是军人,不接受部队日常的军事训练,属于普通的大学生,报考国防科技大学,主要要过的是“三关”:政审关、成绩关、体检关。

其次,政审关和其他军校都是一样的,都是要进行的一关,而且这是第一关,这一关通过不了,后续的就不会再进行了,看个人表现,是否有案底,是否有一些其他不适宜的行为,成绩关,科大是军校里面唯一的985,教学实力也非常的雄厚,你的分数要够高,如果这条达不到,也不用考虑了,体检关,国防科技大学体检标准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主要是视力这一块标准低,只要求在4.5以上就可以,除了体检之外还有 面试 、心理测试,这个一般情况下刷下来情况很少,不过也要有个准备。

最后,国防科学大学入学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即为现役军人,学习期间着陆军学员制服,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学习、生活费用均由军队承担,每月另发给1000元-1300元津贴,报考军籍学员,要成绩超出一本线至少90分,其次体检符合要求,政审通过,就可以,报考无军籍学员,和地方大学录取一样,只要成绩过了录取线,就可以录取。

>>>

国防科技大学无军籍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防科技大学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是直属中央军委的军队综合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 “211工程”建设计划的院校,是军队唯一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行列的院校,也是军队唯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大学建设支持的院校。我校校本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

第三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统一国标代码91002编制计划和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无军籍本科新生全部在我校长沙校区就读。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无军籍本科学员,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无军籍本科学员毕业后就业方式与地方高校相同。

第五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和军队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实施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作整体部署,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处(室)与相关学院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招生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遴选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下同)招生组,招生组在招生办公室指导下在各省开展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工业部门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无军籍本科学员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无军籍本科学员在本科一批次实施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00%。

第十二条 在符合报考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学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投档成绩、分数相同且我校在本省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录退。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B+;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实行“分数清”原则。

第十五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录取时,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按照国家、军队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审工作。复审包括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复核。复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军委机关、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73);

咨询电话: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招生组联系方式。

>>>

国防科技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强基计划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和贵州等7个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我校招收的强基计划考生为无军籍学员,申请报考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此类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作用,2022年强基计划安排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专业和物理学(070201)专业招生。实施“3+3”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实施“3+1+2”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为理科生;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2、我校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确定无军籍本科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且计划单列。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01、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0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须在报名平台进行确认并签订诚信 承诺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签订诚信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04、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在所有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

05、学校考核

6月底7月初(不晚于7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期间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经典物理基础(每门科目150分,总分300分)。

2、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和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档案是面试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 跳远 、1000米跑(男生)或800米跑(女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考生参考的各项体测成绩平均分须达到60分。体测为合格性测试,体测成绩不纳入综合成绩。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测者,须提交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由体测现场医疗组根据证明和考生身体状况确定豁免单个或多个体测项目。无故不参加体测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资格。

4、根据教育部对强基计划实施高校关于“严格校考管理”的统一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包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5、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06、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 *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加权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高考加权总成绩为高考各单科成绩分别加权后的总成绩,具体为:

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成绩(高考改革省份为高考物理成绩))*120%+高考其他单科成绩总分*100%。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各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和考生填报志愿,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相应省份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01、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1、本科阶段。强基班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退出,回到普通班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降/留条件者。第三学年初学生可选择研究方向,鼓励选修该方向研究生课程,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第三学年末取得研究生资格的学生,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2、硕博阶段。第一学年末启动开题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可适当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修读任务并开题通过者,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未通过者转为硕士生培养。第三学年末组织完成中期考核,对品德修养、课程学习、创新研究、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未通过者,如满足硕士学位要求则授予硕士学位准予毕业,如不满足硕士学位则按硕士肄业处理。

02、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课程衔接:从第三学年开始,由导师指导学生设计其本硕博一体化课程修读方案,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阶段承认其学分。

课题衔接: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科研创新能力。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开展科研工作。取得研究生资格即确定研究生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设计,并初步确定研究生课题。

本硕博衔接:本科阶段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籍转段”攻读硕士研究生;成绩突出者,可攻读博士研究生。

03、激励机制

1、实施学分制,个性化培养。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军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学分制,兴趣引领,由学术导师针对学生特点及 兴趣 爱好 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激励学生提前完成课程。学分构成满足毕业条件,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攻读硕博。

2、单独开班,小班教学。构建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以及特色课程组成的课程新体系。汇聚国家级教学团队,创新构建“教、学、管、创”四位一体教育教学模式。由国家/军队名师引领的高水平教师团队授课,由热爱学生、知识面广、管理能力强的人才担任班主任。

3、学业导师全程指导。每名学生配备由博导、青年骨干和管理专家构成的导师组,对其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生活以及其他方面的困难予以及时沟通和解决。

4、开放办学,联合育人。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和名师来校授课、研讨,参与学生教学与指导工作。以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性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

5、科教合作,协同创新。建立优秀学生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机制,允许学生深入参与导师课题。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提前接受科研实践,实现前沿课题、一流导师和优秀学生的有机结合。

6、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

五、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学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 措施 的权利。

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 方法 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国防科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国防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73

>>>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都有什么要求和限制_无军籍本科招生章程相关 文章 :

★ 2021国防科技大学秋季开学时间

★ 国防大学和国防科技大学的区别

★ 国防科技大学毕业如何进行分配,都有哪些王牌专业,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 国防科技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及预计招生计划!

★ 国防科技大学录取条件

  •   索引序列
  •   国防信息学院本科自考招生简章
  •   国防信息学院自考
  •   国防信息学院本科自考
  •   国防信息学院自考本科
  •   国防科技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