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台湾人报考自学考试

台湾人报考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

台湾人报考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

台湾人报考自学考试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 一、忘记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考生忘记本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的,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带的密码找回功能自行找回密码。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找回密码。 二、自学考试报考对年龄、学历是否有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自学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 四、如何获取当次自学考试的准考证? 当次考试开始前10天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 五、自学考试每年安排几次报名报考?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3次考试,分别定在1月、4月和10月,报名报考的具体安排会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六、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七、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 八、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开考安排汇总和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31号),省考办一般在6月、12月分别集中向考生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其他途径查询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九、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发现没有本人相片,无法报考,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应及早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齐照片等考籍信息变更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以上是“2022年广东省自考常见问题(二)”简要介绍,我希望帮助那些想在广东参加考试的考生。想了解广东自检结果查询、广东自检学士学位、广东本科自检、广东自检答案、广东准备复习、相关信息等,广东自检网络将继续更新。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参加四川自考怎么报名?拟在四川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四川省的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现场进行报名注册。注册地招考办工作人员检查考生身份后,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现场摄像并由考生签名确认信息无误后,完成报名注册审核。其中网报系统“注册证件号码”栏由报名注册地工作人员人工编码完成。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通知单(当地招考办不要求持有的除外)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时,除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考生本人提交“注册证件号码”修改申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实无误后方予以颁发毕业证书。四川自考报名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1810自考00536古代汉语真题 格式:PDF大小:179.8KB 2015年04月自考0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451.22KB 2019年04月自考11752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80.65KB 2019年04月自考00634广告策划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20.8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10月报名福建自考的考生预计在8月-9月左右可以进入报名入口,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提示完成报名和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报名福建自考的考生没有学历和年龄的限制,可以报名专科和本科层次。2023年福建10月自考时间安排2023年10月福建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预计在8-9月份左右报名,报名办法为网上报名,考生可以直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填写信息进行报名。考试时间在10月28日-29日。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福建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报考福建自学考试报考网址为福建教育考试院。福建自考报名条件有哪些凡在福建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护理学(专科)、护理学(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公安管理(本科段)、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等专业详见福建自考招生对象的规定。自学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二)福建自考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三)所有福建自考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台湾人怎么报自考

自考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二、现场报名流程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针对你的问题一一做答吧,一,报考专科,本来就没有学历限制。二,自考就是为成人准备的。而所谓的成人基本的状态都是已经在工作。所以报自考,只要你心目当中没有拟定的学校及专业,其他什么学校专业都是可以选择的。没有限定条件。三,时间长不长得看你怎么选择相关的专业了,有些专科专业课程十四门,考完所有的课程就得二年半,中间如果有挂科的,还得补考,时间又得相对应的增加,所以,别说四年,十四年的自考历程也不是传说。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学生都愿意找社会上的教育机构报名帮忙,毕竟我们也经验,挑出来的专业也有相对的优势。四,如果只是自己报考,费用不会太贵,除了书本费就是报名费。一本书按三十算,十本书也才三百,报名费是45一科,十科也才450,所以总的下来,一千块钱左右就行了。如果找机构报名,专科费用也不会过万。不过,自学的前提是,你真的能自己看完十多本书并通过考试吗?五,你的第五问题和第六问题应该一起回答,如果你的最终目的是取得本科的学历,那你专科学什么专业根本无所谓,你十六岁的时候身高一米五,你二十岁的时候身高一米八,谁还在乎你十六岁的时候为什么只有一米五的个子呢。你要知道,他们只看现在的你。就像学历一样,人们只在乎你的最高学历。所以,你的专科,不要限定专业,哪个好考学哪个就行。

自考不分年龄、性别、学籍、籍贯、种族限制均可报名,自考含金量高,认可度也高,学信网可查,国家承认,公司企业认可,希望回答能帮到你,你也可以追问。

为什么不可以呢?

台湾自学考试

网报目前只能通过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取得18位居住证好解决,可以具体咨询当地区县教育局自考办。

台湾只承认我国部分高校的统招学历,不认可自考学历。

我也想知道,宝岛的教学方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证书几乎是国际承认的,国内某些大学的文凭在外国都不被承认,主要是因为国外不认同我们国内大学的教育方式和理念。而自学考试的考试方式却是国外所承认的实力显示。所以对于自考的文凭可以说是国际承认的,台湾当然也不例外。

台湾人在大陆自学考试

何谓华侨联考

华侨生联考又称为“华侨港澳台联考”、“华侨港澳台联招”,其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已经有30年历史之久,是广大华侨、港澳台学生就读国内大学的最佳途径。该考试的主管单位是教育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广东教育考试院下设的“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该考试的政策制解读及日常管理。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参加华侨生联考?

除了港澳台身份之外,华侨考生必须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四年(每年截止报名之前)之内,有国外实际居住两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算)。

【马来西亚华侨生计划】——由南洋置业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申请中心提供专属优惠,将中国学子输送至大马留学,通过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以及IRESTA(马来西亚社会与教育国际关系协会)使得孩子在德、智、体得到全面发展。经过2年留学,及1年国内定向学习,并以“华侨”的身份参加联招高考(考试内容较普通高考相对简单),凭借“3次统考2次申请面试”的机会,轻松考入国内外相关知名大学。同时还可以选择加读“A-LEVEL”课程,有机会进入欧美名校深造。针对中国学子推出的国际化教育平台。

华侨港澳台高招联考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是平行于高考的另外一种针对华侨港澳台户籍的学生组织的一次高考,一本院校157所,二本院校140所,一本预科三所,二本预科14所,囊括了国内所有好大学。一本线400分,二本线300分,一本预科380分,二本预科280分。相对于国内高考,联考要容易得多,不过清华北大人大复旦上海交大难度比较大!可以查询北 ,京,学桥官网,里面有联考的所有信息,包括2016年联考分数线哦!

2023年4月四川自考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7:00;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2023年4月四川自学考试报名时间1.社会型专业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7:00。2.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安排请咨询主考院校。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7:00。22023年4月四川自学考试时间2023年上半年四川自学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考试内容根据各科考试大纲确定。试卷每年都会有所不同。四川自学考试有的是自主命题,大部分是国家统一考试命题。看考试大纲,统一考试是国家考试大纲,四川命题是四川省出的的考试大纲。32023年4月四川自学考试报名须知1、在四川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影响.年龄.民族.种族和受教育程度限制的,可以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台湾同胞、华侨及外国人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四川自考本科考生申请本科文凭时,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3、具体考生: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或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海外人员,首次申请时必须携带证件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登记,并使用注册后获得的门票号码在网上注册。如果您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请直接在网上注册。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不分年龄、性别、学籍、籍贯、种族限制均可报名,自考含金量高,认可度也高,学信网可查,国家承认,公司企业认可,希望回答能帮到你,你也可以追问。

台湾人参加大陆自学考试

自考大专没有学历限制自考本科需要专科毕业证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二、准备工作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4、选购教材 (参看每年统考教材表)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12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三、实施网上报名的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四、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jiao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五、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报名流程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是指:将考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按照一定比例计入考生最终成绩。由网上学习成绩按30%和同一课程全国自考统一考试笔试成绩按70%比例合成考生该课程的成绩,即: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成绩=网上学习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考生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成绩由实施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省市自考办认定和公布。六、可同时报考多个专业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合理安排。七、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八、本科与独立本科的区别“本科”和“专科”可同时报考,但在本科毕业时候需要拿到专科证进行本科毕业查验。“独立本科”要求有专科毕业证才可以报考,是专门为已经取得专科学历的人员开设的,但目前各省市在逐步取消限制。九、《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广东自考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广东自考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参加下一次考试。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发展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根据国务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或中专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初高中后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多层次多规格、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能遵守纪律、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批准后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第四条 自学考试应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逐步实行用人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第五条 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在总体上相一致。第二章 考试机构第六条 省设立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指导下负责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省考委由省教育、计划、财政、人事、劳动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由省人民政府一位副省长任主任。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制定本省有关自学考试的文件;(二)在全国考委的指导下,结合我省实际拟定和公布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四)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有关行业认定资格和水平的考试;(五)负责全省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六)指导和管理全省的社会助学活动;(七)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省高等教育局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省高等教育局设立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 市设立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筒称“市考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市考委的组成,可参照省考委成员的组成确定。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和管理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本地区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考籍管理,根据省考委的委托颁发高等和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四)负责组织本地区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工作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市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八条 县(含县级市)的自学考试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第九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第十条 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由省考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指导小组。专业指导小组由有关普通中专学校的校长、专业教师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组织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第十一条 委托开考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在省考委指导下协助考试部门做好本系统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系统应考者的助学辅导和教材订购,在专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委托开考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应指定有关机构或专人管理本系统的自学考试工作。第三章 开考专业第十二条 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审核后,属高等教育方面的报全国考委审批,属中等教育方面的由省考委审批。第十三条 凡我省急需而目前又无开考条件的专业,可以与兄弟省、市协作开考。第十四条 开考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二)有符合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主考学校或第十条规定的专业指导小组;(三)有符合要求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四)有保证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五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或中专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但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也可不受专业目录限制,依靠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或中专学校联合开考某些专业。第十六条 各单位、各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第十七条 凡经全国考委或省考委批准开考的专业,应在首次开考半年前向社会公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也应在该课程考试半年前公布。第四章 考试办法第十八条 自学考试的命题由省考委根据全国考委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中专为二至三年,大学专科为三年,本科为四至五年。第二十条 开考专业每年举行两次考试。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采取学分累计办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考试成绩由市、县自学考试工作机构通知应考者,不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在我省开考专业的范围内可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或委托开考此专业部门的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地域上必要限制的除外。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第二十二条 报考人员应按省考委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委托开考的专业,自学考试部门不接受个人报名,由有关系统按规定组织集体报名。在职人员报名考试占用工作时间的,所在单位应给予准假,并尽可能给予一定的复习时间。第二十三条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同类的第二专业时,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不同类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凡要求免考课程者,必须按照省考委有关考籍管理规定办理免考手续。第二十四条 自学考试一般以县(含县级市)为单位设考场。设考场的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和必要的工作人员;(二)有一支能胜任考场管理和监考工作的队伍;(三)有适合作考场的中等以上的学校;(四)考生在一百五十人以上。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县不能设考场。有条件的市也可以市为单位集中设考场。第五章 考籍管理第二十五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或市考委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六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自学考试中专或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七条 自学考试的在职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获取专业证书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合格的可取得专业证书。第二十八条 劳改、劳教人员应考者,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政治鉴定合格,才能取得毕业证书。第二十九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第三十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第六章 社会助学第三十一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我省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的单位和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依托单位承担办学责任;(二)有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必要的管理人员;(三)有一定的教学场地和设备;(四)有一定数量的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师资力量;(五)有正当的经费来源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凡举办与自学考试有关的刊授、面授等形式的辅导班、中心或学校,应按照省考委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所在地自学考试工作机构审批。第三十三条 举办社会助学的单位可以向被辅导者收取一定的学杂费,在财务管理上应接受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三十四条 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第三十五条 自学考试的中专和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第三十六条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的工资待遇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第三十七条 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获得者,其专业证书可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第八章 考试经费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所需自学考试经费,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任务轻重妥善安排。第三十九条 各业务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部门、本系统所需专业的,须向省考委提供考试补助费。具体标准可根据应考人数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同省考委商定。第四十条 自学考试的应考者应按省考委的规定缴交报考费。所收报考费由自学考试工作机构掌握,并用于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第九章 奖励和处罚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省考委给予奖励:(一)参加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二)从事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从事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第四十二条 凡管理不善、考纪考风差的考场,要限期整顿,经整顿仍无明显改进的,省考委可予以撤销。第四十三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第四十四条 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含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考委取消其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其所在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一)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二)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三)纵容他人实施本条(一)、(二)项舞弊行为的。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破坏自学考试工作行为之一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盗窃或泄漏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二)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告的;(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一九九〇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七月二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章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我省自学考试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自学考试简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已受教育程度、居住区域和身体条件等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可以边工作边自学边应考,也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否参加助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助学辅导班,工学矛盾较少,考试费用低廉。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 一、忘记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考生忘记本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的,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带的密码找回功能自行找回密码。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找回密码。 二、自学考试报考对年龄、学历是否有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自学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 四、如何获取当次自学考试的准考证? 当次考试开始前10天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 五、自学考试每年安排几次报名报考?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3次考试,分别定在1月、4月和10月,报名报考的具体安排会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六、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七、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 八、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开考安排汇总和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31号),省考办一般在6月、12月分别集中向考生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其他途径查询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九、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发现没有本人相片,无法报考,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应及早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齐照片等考籍信息变更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以上是“2022年广东省自考常见问题(二)”简要介绍,我希望帮助那些想在广东参加考试的考生。想了解广东自检结果查询、广东自检学士学位、广东本科自检、广东自检答案、广东准备复习、相关信息等,广东自检网络将继续更新。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索引序列
  •   台湾人报考自学考试
  •   台湾人怎么报自考
  •   台湾自学考试
  •   台湾人在大陆自学考试
  •   台湾人参加大陆自学考试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