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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艺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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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艺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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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艺专升本招生简章

前辈,我现在面临和您同样的问题,您当时是怎么解决的啊?

2020江苏专升本院校招生计划是什么?江苏专转本计划扩招13635人,招生计划总数为30285人。专转本院校58所,比原计划新增14所。具体名单如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 南京晓庄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江苏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常州大学 江苏理工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 苏州科技大学 常熟理工学院 南通大学 盐城工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 江苏海洋大学 徐州医科大学 徐州工程学院 淮阴师范学院 淮阴工学院 宿迁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泰州学院 扬州大学 三江学院 南通理工学院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南京传媒学院 (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 无锡太湖学院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020招生院校50+,招生计划大规模扩招 新增:泰州学院(公办) 经确认:泰州学院招收三年制专转本和五年制专转本,招生专业及计划已上报教育厅待批,具体招生专业为三年制:秘书学、商务英语;五年制:学前教育;招生计划约220人。 新增:南京邮电大学(公办) 经确认:南京邮电大学招收三年制专转本,招生专业及计划已上报教育厅待批,具体专业尚未公布。 新增:扬州大学(公办) 经确认:扬州大学招收三年制专转本,招生专业及计划已上报教育厅待批,具体招生专业有农林经济管理等,其中农林经济管理招生计划30人; 新增: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民办) 经确认: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收三年制专转本,招生专业及计划已上报教育厅待批,招生计划约400人。 新增计划:常州大学(公办) 经确认:常州大学招收“护理学”,招生计划70人。 新增计划:南通理工学院(民办) 官网已更新!扩招近3倍,原计划380人,现计划1100人,新增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具体招生简章详见上期推文! 注:因教育厅最终计划尚未出台,各高校招生计划仍存在调整可能,以教育厅最终发布为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报考,不属于专升本,南艺多数专业面对全社会招生,年龄不限、学历不限,学习方式和地点没有另类。通常情况下,南艺即南京艺术学院,其中包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本、二本、继续教育、中专和附属中学,视你所选择的报考目标而论。详见南艺官网招生简章。

南艺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一、艺术院校院校专业招生范围名额科类考试科目1.中国美术学院书法学全国20人文理1.书法创作:同一内容用楷书、隶书、篆书各写一幅,纸张四尺竖开;2.篆刻(古汉语):1.创作白文印稿一方;2.背临名家印一方;3.辨识小篆10个4.默写唐诗一首并翻译。2.中央美术学院绘画(书法)全国10人文科1.书法临摹;2.书法创作:1.楷书、隶书任选一体创作;2.行书、草书任选一体创作;3.篆刻创作:刻印一方,朱文、白文任刻;3.鲁迅美术学院绘画(书法)全国20人文科1.楷书、行书临摹;2.篆书、隶书临摹;3、命题创作。4.天津美术学院绘画(书法)全国--文理1.素描:画人物上半身;2.速写:三个姿态的速写;3.书法创作:1.命题创作:篆书、隶书、楷书任选;2。自由创作:字体任选。5.湖北美术学院绘画(书法)全国20人文理1。书法:1.临摹两种碑帖;2.创作:背临《兰亭序》篆刻:两字、四字印稿各写一方,朱文、白文任选。6.南京艺术学院绘画(书法)全国20人文理1.楷书临摹:根据所提供的四种碑帖范本任选一种;2.创作:行书、隶书、篆书、草书各体任选一体。7.广西艺术学院美术学(书法)山东、河南、湖南20人文理1.临摹两幅;2.命题创作:书体不限。8.山东艺术学院美术学(书法)山东20人文理1.书法创作;2.篆刻:印稿设计。9.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绘画(书法)山东---文理1.碑帖临摹;2.书法创作。10.兰亭书法艺术学院书法学浙江、广东、福建、云南、山东、山西、湖北、陕西、四川、广西、河北、江西、安徽、湖南、天津、甘肃、黑龙江、重庆、辽宁、吉林、江苏、贵州40人文理(1)临帖(占50%)学校提供临帖复印件,考生按复印件原有章法临写。命题范围为:①褚遂良《雁塔圣教序》②颜真卿《自书告身帖③柳公权《玄秘塔碑》④欧阳洵《九成宫醴泉铭》⑤《张猛龙碑》⑥《张黑女墓志》(2)创作(占50%)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内容(古诗一首),自选书体进行创作。说明:除宣纸外,其它考试用品(毛笔、墨汁、毡毯等)自带。考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考南京艺术学院的要求,《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规定: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3、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四)、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二、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一)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音乐统考专业(声乐、器乐)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对江苏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和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均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5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5、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外[2017]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学校的通知》,我校为该项目院校之一,参与项目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四年制)”项目工艺美术专业,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9、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20、在江苏省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1、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一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22、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 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必须按照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江苏省考试院 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如有与江苏省招生机构公布内容不同的,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二)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对口单招江苏省录取办法:

1、我校对口单招各专业均使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三)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外省录取办法:

1、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东、四川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具体招收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各省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 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音乐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3)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4)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15)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答: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已经启动,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2、江苏省考生注意事项: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成绩无效。③报考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江苏省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④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的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考生只须在校内考点参加校考。⑤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 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3、外省考生注意事项:①外省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省级统考(或联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②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艺术文、艺术理科考生均可报考。③我校除南艺校内考点外,有部分专业在外省设有专业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凡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的专业,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外省考点所在省份有专门规定的,考生须遵照执行。4、我校2017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琵琶、古筝、古琴、扬琴、竹笛、唢呐、笙、柳琴、中阮、民乐低音(限大提琴、低音提琴报考);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中音号、萨克斯、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贝斯(含电贝斯、爵士低音提琴),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合成器, 爵士钢琴,爵士鼓,双排键电子管风琴。5、我校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地点,录取方式等信息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南艺校本部考点网上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2日,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1月中旬开始,具体事宜我校将提前公告。注: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艺术学院二○○九年本科招生简章学院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邮政编码:210013联系电话:(025)8349805583498382学校网址:招生网址:南京艺术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计划表教学单位专业序号招生专业及方向学制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录取办法(摘要)美术学院05绘画(书法)4年2010000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江苏省考生考试科目、报考时间绘画(书法)①楷书临摹:根据所提供的四种碑帖范本,任选一种,四尺三开竖式②命题创作:行书、隶书、篆书、草书各体任选一种,四尺三开竖式2009年1月2—4日报名,6日考试(上午:楷书临摹,下午:命题创作)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考试科目、报考地点时间绘画(书法)①楷书临摹:根据所提供的四种碑帖范本,任选一种,四尺三开竖式②命题创作:行书、隶书、篆书、草书各体任选一种,四尺三开竖式报名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

山师艺术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学历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人才的基本标准。高学历有助于今后的就业、升职、积分加入、公务员考试、海外留学等。提高学历如此重要,我绝对不能错过山东师范大学的自学考试。一.山东师范大学简介山东师范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目前,学校在历下区和长清区两地办学,总占地面积4000亩(约258.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1.05万平方米。学科齐全、学位体系健全、师资人才济济、社会声誉卓著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自创办以来,已陆续向社会输送了近40万名合格人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二.山师文化产业专业课程设置三.山师自考报名方式1 .申请时间每年6月和12月有两次申请机会( ps )具体取决于山东师范大学官方通知时间) )。2 .登记形式统一申请官方指定的网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 .信息收集21—23日,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地区自考现场信息采集—需拍照!四.文化产业专业就业方向既能从事文化产业管理的理论研究,也能在宣传文化系统、文化管理部门、文化产业各行业综合管理层中从事相关实际工作; 我国文化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产业规模小,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占GDP的份额不到3%。 同时,由于传统文化体制碎片化的制约,我国文化产业的完整产业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各地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许多行政行为党的十七大对更加自觉、更加积极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文化市场,如何把文化产业和金融资本融合起来,把极其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巨大的文物,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尊重文化生产力的发展规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进行持续改革和探索,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立良好的体制机制有志者事竟成,与老师共商如何提高学历,斩断学历在职业道路上的枷锁伙伴们如果对山东师范大学文化产业专业感兴趣的话,记得私信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二专业 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2法学法学法学院 3社会工作法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4英语文学外国语学院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6工商管理管理学商学院 7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8行政管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院 9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一条、为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5。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性质类别:师范院校。

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地点:校本部(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第七条、学校概况: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久远,文脉深厚,远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的师范馆。其前身山东师范学院成立于1950年10月。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齐鲁大学物理、化学、生物三系同时并入。1981年8月,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2622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1839人,教授、研究员329人,副教授、副研究员77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8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31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5000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15000余人,长短期留学生400余人。

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发展并举,追求科学真理,传承齐鲁文化,培育优秀人才,熔铸了“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形成了“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和“爱国爱校、为人师表、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彰显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办学条件完备学校分校本部、长清校区两个校区办学。学校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建筑面积120.6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54亿元。有各类教学实验室78个。有校级实习实训基地330个。图书馆总建筑面积24870平方米,藏书近370万册,电子资源2.25万GB。建有电子文献检索中心、高速宽带校园教育科研网。建有多功能体育馆、田径场、足球场等现代化体育设施。

学科门类齐全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相协调、结构合理、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布局和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教学成果丰硕学校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效果显著。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引领教学改革,以系统的教学改革工程培育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9项。建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9个专业分别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精品课程37门,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12个,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1个。主编、参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564部,其中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28部,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15部,有154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科研实力雄厚“十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862项,主持承担国家“863”、“97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27项,省部级项目977项。出版学术专著1387部,发表学术论文10140篇。高层次获奖成果数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先后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23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山东省社科重大成果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16项。

校园文化繁荣学校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传承齐鲁文化,熔铸校园精神,形成了健康高雅、诚信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已连续举办8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12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19届“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校园文化活动、8届人才素质培养百优学生大赛。1999年启动的“新世纪讲坛”活动,成为学校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品牌,获山东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连续19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交流合作广泛学校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单位的交流不断加强。先后与16个国家和地区的75所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在联合办学、教师和学生互派、文化学术交流、共同举办国际会议等方面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育人质量过硬严谨治学、从严执教的优良传统,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保证了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平。在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全国优秀教师、知名学者、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广大毕业生辛勤工作,建功立业,为国家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学校正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干事创业,开拓创新,为建设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招生录取

第八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九条、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公布: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我校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会考等级、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及体检情况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投档比例不超过1:1的,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3、投档比例超过1:1的,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为止。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依次录取,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体育教育(中俄合作办学)专科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在山东师范大学网站(http://)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二条、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三条、1、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文史类专业3400元(每生每年,下同);理工类专业3600元;外语、体育类专业4800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中韩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8000元、专科专业17000元。校企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服务外包)专业8000元。中俄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专科专业、中美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专科专业学费暂未批复,届时以上级批复为准。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2、退费规定:退学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执行。学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第十五条、学习期满,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颁发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师范大学第二专业(学位)教育2012年招生简章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科技、教育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复合型、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山东师范大学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暂行办法》,学校决定继续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开展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资格与条件1、山东师范大学201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学有余力,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合)格记录且平均成绩70分以上;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应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4、第二专业(学位)和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二、招生专业和计划序号专业名称授予学位开办学院招生计划备注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学院602法学法学法学院853社会工作法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324英语文学外国语学院129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316工商管理管理学商学院447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18行政管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院509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学公共管理学院3510汉语言文学文学文学院143三、修业年限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四、报名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使用学号和选课密码登录第二专业(学位)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法如下:1、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2、在“考试类别”栏选择要报名专业;3、选择“校区”,即本人所在校区;4、点击“确定”。五、录取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招生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所报专业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暂停招生,学生可改报其他有空余招生名额的专业。11月16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录取名单。六、教学与学籍管理1、第二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以开设专业课为主,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的专业教学要求,确定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2、修读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学生在第二专业范围内的学习活动由开设第二专业的学院负责管理;3、修读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进行第二专业(学位)注册,第二周到财务处按选课学分数与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凭缴费单领取听课证;4、修读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按指定的第二专业(学位)班级参加第二专业(学位)的各种教学活动,接受考勤,按规定完成作业、实验、上机等教学要求,并参加相应的考核。七、成绩考核与管理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所学课程的成绩记载、绩点计算等参照《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成绩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八、毕业与学位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修读完第二专业(学位)要求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获得第二学位证书;2、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位证书单独颁发,学位授予时间可以和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授予时间相同或不同;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毕业证书不能单独颁发,和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为同一证书,两者毕业时间相同;3、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第二专业(学位)规定的所有学分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发给辅修毕业证;未修满第二专业(学位)规定学分的,发给写实性学习成绩单。九、收费标准及办法第二专业(学位)学费每学分按130元收取。 山东师范大学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艺术设计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202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也即将已发布。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是北海市一所很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高校,其办学资源十分丰富,办学水平也相当的高。因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自考专升本也备受广大学子的青睐。下面简单给各位介绍一下简章内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专科在读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报名资料】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D、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自考专升本难不难?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自考专升本总体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有免考政策和网络学习加分政策,有了这2个政策,自考的难度大大降低,一般来说,考生都是可以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毕业的。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的自考本科都是可以网络学习加分的,网课成绩占比30%,折合到卷面分,同学们笔试只需要考43分以上就是合格了,所以学生考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都是能正常通过的。这个加分政策具体是指学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北海市考试院的政策下,学校联合教学单位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网课开课一般都是由辅导员帮助完成,同学们也可以自己开课,不会的可以联系我们帮助完成。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自考专升本的优势:1 国家承认学历,社会认可度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1条、第32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招考公务员、调干、晋升、考研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2 免试入学,入学门槛低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即可注册。3 学习方式灵活,通过率较高采取课堂面授、网络学习等方式助学,开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式: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最低43分即可合格。4 证书免考,政策优惠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其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5 学制灵活,毕业年限无限制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什么时候读完规定的学分,什么时候毕业。6 费用较低,节约时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教育比较适合各类学生,可以在攻读高职高专学业的同时攻读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相对专科毕业后再读本科而言,节省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是他们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就业砝码的有效途径。另外,2023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北海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北海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自考艺术院校的自考者,要报考以下的文化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有条件者可申请免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有条件者可申请免考)、英语(二)(有条件者可申请免考)、字体设计(技能实践课程)、插画技法(技能实践课程)、广告设计(技能实践课程)、版式设计(需要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平时成绩40%、学位课程)、 商品包装概论(需要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学位课程)、三维动画设计(技能实践课程)、装潢艺术设计(技能实践课程)、 色彩与构成(技能实践课程)、 纸容器设计(技能实践课程)、 装帧设计(技能实践课程)、 包装CAD(技能实践课程)、电脑设计创意(技能实践课程)、 艺术设计毕业考核。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5544 现代设计史 0634 广告策划 5332 艺术专业英语 8496 色彩构成 5427 设计实习 0711 展示设计 0424 摄影基础 5425 印刷设计 5426 包装设计 7999 毕业设计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美术教育专科招生简章【专业代码】:A050409 【考试科目】: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2 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04 8637 外国美术史 4 必考 笔试 005 8638 中国美术史 4 必考 笔试 006 8639 艺术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7 8640 美术教学法 4 必考 笔试 008 8641 绘画透视学 3 必考 笔试 009 8642 艺用人体解剖学 3 必考 实践考核 010 8643 素描[一](石膏.人像) 8 必考 实践考核 011 8644 色彩[一](静物.人像) 7 必考 实践考核 012 8645 中国画[一](花鸟.山水) 6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8646 设计基础[一] 5 必考 实践考核 014 8647 书法 3 必考 实践考核 015 8648 书籍装帧 4 必考 实践考核 016 8649 广告设计 7 必考 实践考核 017 8650 包装设计 7 必考 实践考核 毕业要求:自考美术教育专科不少于17门且不低于79学分。课程设置:自考美术教育专科必考课17门79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说明:原美术教育专业(专科,代码072)调整为本专业。鲁迅美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是一所具有60余年建校历史的学校,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专业院校。学院坐落在沈阳南胡高新科技开发区,与诸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场馆、商务中心、构成沈阳外向型发展前沿。鲁迅美术学院是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专科段)、服装设计专业(本科段)多元制主考学校之一。 鲁迅美术学院自学考试培训中心是鲁迅美术学院下属法人单位,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及美术普及工作,现开设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专科段)。自学考试每年4月和10月进行全国统一考试,采取学分制,单科结业,修完全部课程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证书,辽宁省自考委验印,鲁迅美术学院副署。本科段毕业,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段)共开设课程13科,教学周期两年。由省自考委组织统一考试的科目有: 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印刷设计、书籍装帧。 由主考学校组织考试的科目有: 商业摄影、计算机辅助设计(二)、图形设计、标志设计(二)、版式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CIS)(二);毕业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段)共开设课程18科,教学周期两年。 由省自考委组织统一考试的科目有: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设计概论、印刷工艺(书籍装帧)。 由主考学校组织考试的科目有: 素描(三)、平面广告设计、色 彩、构 成(平面、色彩、立体)、计算计辅助图形设计(一)、字体设计、插画技法、包装结构与包装装潢设计、POP与DM广告设计、标志设计、机构形象设计VI、广告摄影初步。

艺术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第二条 学校性质: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1月,2012年11月成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为3年,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3年。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五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六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各专业计划分配有较大调整,具体如下: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广西,除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二、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及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三、通过网络提交视频或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的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除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三个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第八条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第五章 招生范围第九条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除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外,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我校艺术类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等五个专业在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等省份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余省份和专业文理兼招。第十条 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第六章 入学考试第十一条 我校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及时调整了校考考试方案,具体各省各专业考核形式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报考我校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录取时直接使用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第十五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七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凡填报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或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与外省各专业(类别)录取不分文理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一、艺术类本科专业(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我校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包含:广西、江西、河南、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文化管理)。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5.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国标舞舞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3、4、5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7.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第1、3、4、6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8.以上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二)非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通过取消校考、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以及采取网络提交视频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核。涉及的省份和专业有: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1.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取消校考认可统考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级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1)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河北、湖北、新疆、宁夏等省份的考生)(2)认可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时,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等省份的考生)。3.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以及中英(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通过网络提交视频进行专业考核的面试类专业,具体如下:(1)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学(文化管理)。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含演奏、流行演奏、演唱、流行演唱)。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三)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四)综合分的计算方式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校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专业成绩所占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第二十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第八章 录取要求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含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cm、女生≥158cm,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1:1。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方向)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第二十三条 本科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四、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吉它、古典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管弦、键盘、流行演奏),其中键盘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六、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七、音乐学(文化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以上一至四项各专业参加现场考试的按乐器种类录取,参加非现场考试(通过网络提交视频的)按省专业排名录取,各乐种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第二十六条 本科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英国格林多大学(Glyndwr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格林多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七条 本科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八条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含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第四学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九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专科(高职)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专科(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通过在专科(高职)学习期间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三十一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5327082, 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网站网址:。招生资讯网:。

近日武汉终于按下重启键。你知道关于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吗?环球网校快问为大家整理了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吧!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适用于湖南、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河北、吉林和甘肃省考生】云南艺术学院始建于 1959 年,是我国西南地区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省级博士点培育单位,2019 年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有呈贡、麻园 2 个校区,占地面积共 930.67 亩。学校现有正式教职工 700 余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约占专任教师的 42%。学校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文化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11 个教学单位,1 个附属艺术学校,1 个独立学院(文华学院,与企业合办)。学校培养层次多样,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留学生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函授教育、专升本教育及中等艺术类专业等各类层次的、面向全国及世界各国招生的办学资格。学校有 5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已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的全部领域学位授予权。学校办学专业设置齐全,现有的 39 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艺术类的所有专业,涉及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工学等学科门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和戏剧与影视学获得 B 档进入前 30%,音乐与舞蹈学获得 B-档进入前 40%,设计学获得 C 档进入前 60%,艺术学理论获得 C-档进入前 70%。 2019 年,学校有 8 个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一流本科专 - 2 - 专业建设点。建校以来,云南艺术学院汇聚了一大批著名艺术家,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各类艺术文化人才,同时也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为云南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及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云南艺术学院始终遵循“继承传统、学习民间、兼容中外、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相互欣赏,彼此成就”的校风,致力于把学校办成具有国际影响和鲜明特色的区域性高水平艺术大学。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艺术学院!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2020 年,我校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 16 个省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2400 名。凡是符合上述省份规定的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身高要求男生 165cm 以上、女生 155cm 以上。2.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 以上、女生160cm以上。3.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二、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录取原则、招生省份、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三、专业报考(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1 个本科专业(以下简称“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取消校考,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且成绩合格, 综合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后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管理 5 个本科专业(以下简称“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取消校考,有专业统考的省份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二)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组织校考。部分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部分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初筛后再进行复试的方式组织校考,并将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组织“器乐演奏”科目考试,其余科目组织现场考试,各科目成绩累加后作为最终校考成绩。(三)湖南、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甘肃 4 省的专业报名已由考生生源地招办负责办理完成,后续不再受理专业报名。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因取消校考需做退费处理,具体事宜请考生向当地招办咨询。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河北、吉林 4 省的专业报名办法待我校与各省招办协商确认后向社会公布。(四)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校考成绩方为有效。专业与省级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以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文件中公布的类别对应关系为准。(五)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若有考生多次参加同一个专业的考试,则该考生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六)按本简章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与之前已完成校考的省份、专业分开排名,分省录取。(七)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八)报考安排如下:1.4 月 20 日前安排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河北、吉林 4 省考生进行专业报名。2.4 月 25 日至 26 日,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或招生资讯网下载安装网络考试手机 APP,参加模拟考试,提交模拟考试视频。3.5 月 2 日至 10 日期间分批进行网络考试,提交考试视频。4.6 月上旬发布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实行初复试的专业划定复试资格线,公布复试名单。5.高考结束后组织有关专业的复试(原则上现场组织)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现场考试,考试办法我校将通过招生资讯网、招考云平台和官微等渠道提前公布。五、录取(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办备案。如有省份对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简章涉及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如有省份对招生计划编制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其它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如有省份对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四)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本科招生章程》)。(五)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六)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其它说明(一)我校 2020 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二)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三)收费标准1.专业考试费:按照云价收费〔2015〕143 号文件规定的 200 元 /人次的收费标准执行。2.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 8500 元/学年;应用类专业为 10000 元/ 学年。3.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 号文件规定的 800 元/学年的标准执行(6 人间),宿舍用品自备。(四)适用于本简章的省份、专业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五)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七、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1577 号 邮编:650500 学校网址: 招生资讯网: 招考云平台: 电话传真: 65937128(兼传真)八、附件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学制学费、录取规则、招生省份、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览表【适用于湖南、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河北、吉林和甘肃省考生】以上就是关于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虽然考试受到影响,但是考生们不能因此懈怠。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动态更新并通知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安排,更多资讯关注环球网校快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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