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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经济自考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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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经济法自考真题及答案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随着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临近,很多同学已经进入预习备考阶段,为了提高大家的答题正确率,下面深空网出几道《经济法基础》单选题,看看能答对几道题。《经济法基础》单选题1、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时效,自( )。A. 自出票日起6个月B. 票据到期日起3个月C. 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D. 提示付款之日起3个月2、下列法律责任形式属于民事责任的是( )。A. 暂扣许可证B. 拘役C. 继续履行D. 没收非法财产3、GD公司通过签订服务期协议,提供10万元专项培训费用将尚有4年劳动合同期限的职工刘某派出参加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刘某培训结束后须在甲公司工作满5年,否则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刘某培训结束工作2年时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关于刘某服务期约定及劳动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双方不得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B. 5年服务期的约定因超过劳动合同剩余期限而无效C. 刘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D. 服务期约定限制了刘某的自主择业权4、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A. 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B. 出租房屋的个人C. 承租房屋的个人D.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正确答案1、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权利时效是指票据权利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即引起票据权利丧失。《票据法》 根据不同情况,将票据权利时效划分为2年、6个月、3个月。《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2、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票法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了约定或法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根 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11种:(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选项A、D属于行政责任中的行政处罚,选项B属于刑事责任中的主刑。3、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违约金。违约金是约定的,是指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选项A不正确;服务期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约定的5年服务期是有效的,选项B不正确;GD公司和刘某约定服务期并没有限制刘某的自主择业权,选项D不正确。4、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结束后,很快也进入到了2023年初级会计备考预习阶段,除了旧教材,很多考生也通过做题训练来熟悉考点内容,下面深空网给大家出几道《经济法基础》历年真题,看看正确率怎么样。《经济法基础》 | 单选题一共5道题~1.下列各项中法律制度中法律效力最低的是( )。A.部门规章B.法律C.行政法规D.宪法2.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购买3台设备,总价款60万元,该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签订买卖合同B.甲公司和乙公司C.60万元价款D.3台机器设备3.下列各项中,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是( )。A.法律关系的内容B.法律关系的客体C.法律关系的主体D.法律事实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B.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法律行为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分为( )。A.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B.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C.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D.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下面是答案做完之后才能看哦~1.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效力,法律效力由强到弱一次排列: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2.答案:B【解析】选项A签订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行为,选项C和选项D属于买卖合同中的对价和标的物。3.答案:D【解析】法律事实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_更或者消灭的情况,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4.答案:B【解析】选项A属于部门规章,选项CD属于法律。5.答案:C【解析】法律行为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分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军事经济自考真题答案

春秋三传和战国策是中国古代的两个文献体裁,其中春秋三传是传统的注疏体文献,战国策则是较为杂乱的历史记载。堕落是一个比较主观的评价,因此不同的学者可能会对这一点有不同的看法。不过,以下是可能被认为是春秋三传到战国策中出现的堕落现象:1、社会变革所带来的政治不稳定和道德底线的下降2、诸侯间的内讧和战争不断,导致社会秩序破坏3、人民被扫地出门、差人被困等下等羞辱性的惩罚方式4、权势滥用,朝廷政治腐败,官员贪污受贿5、社会分裂,士人与农民的阶级矛盾6、亲戚关系的侵蚀,政治联姻等各种借助婚姻等手段的勾结、阴谋,以及婚姻猪肘论等琐碎的日常现象等等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堕落现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有些现象是相互交织的,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堕落”理解的完全相同,也不是所有这些现象都可以放在同一个“堕落”的概念下。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军事经济法自考真题答案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桂林医学院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桂林医学院(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桂医″,坐落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桂林市,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新医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全国建校历史较早的医科院校之一,桂林建设全国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合作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培育)、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高等医学院校。桂林医学院创建于1935年,前身为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为桂林医学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桂林医学院,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列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11工程介绍:211工程(Project 211或者211 Project)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211工程”正式启动。200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2003年8月25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同时为了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2016年06月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声明: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为“双一流”建设。211学校名单:军事系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华南地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地区: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地区: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华中地区: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南昌大学。东北地区: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北地区: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太原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华东地区: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福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上海大学。985工程介绍:985工程(Project 985),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为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而做出的重大决策。1998年5月4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共9所(即:九校联盟),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获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总计39所。2016年06月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声明: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985学校名单:全国985大学共有39所,其中一期名单共有34所大学,二期名单共有5所大学。第一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第二期: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省内一本,省外二本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9年10月自考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真题及答案 格式:PDF大小:154.74KB 201904自考00055企业会计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7.28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军事经济法自考题目及答案

全国2010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试题及参考答案课程代码:0004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市场主体通过自身的力量设置市场进入障碍而形成的垄断称为( B )A.独占垄断B.经济性垄断C.自然垄断D.行政性垄断P1512.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D )A.自主选择购买某一品牌的冰箱B.选择接受甲、乙、丙、丁等若干经营者的服务C.询问提供餐饮服务的服务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D.只要对购买的产品不满意,就可以退换产品P190~192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的是( D )A.为建设办公楼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B.为增发新股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股说明书C.为宣传新产品而在电视上发布广告D.向乙公司发出包括货物品种、价格、供货时间等内容的订货函P108,ABC 项为要约邀请。4.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 A )A.中国人民银行B.政策性银行C.中国银监会D.国务院P1995.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B )A.5 年B.10 年C.15 年D.20 年P1466.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管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D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严格审查B.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C.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D.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可以从事股票经营业务P202 倒数第二段。7.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C )A.1 年B.2 年C.3 年D.4 年P2708.下列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D )A.土地B.草原C.森林D.野生动物P260 和P267,ABC 三项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所有。9.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D )A.劳动合同的期限B.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C.社会保险D.违约金P25010.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 A )A.10% B.20% C.2 倍D.4 倍P22511.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消费者协会职能的一项是( A )A.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B.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裁决C.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事项进行鉴定D.向经营者提供有偿咨询服务P19012.下列各项中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的是( A )A.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B.建设工程C.刚从地里刨出的土豆D.从鱼塘里打捞出的野生鱼P175~176,CD 项属于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天然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13.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可享有的职权是( A )A.检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B.研究制订有关竞争政策C.查封经营者的相关资产D.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P16314.王某因履行本职工作做出了一项发明,该发明为( A )A.职务发明B.非职务发明C.共同发明D.委托发明P13415.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C )A.质量约定不明的,按债务人企业标准履行B.价款和报酬不明的,按履行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履行C.履行地点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履行D.履行费用不明的,由债权人负担P114~11516.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乙公司要求管理人归还原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器设备,乙公司行使的是( C )A.追回权B.别除权C.取回权D.抵销权P10517.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 万元。甲、乙、丙三人首次出资额最少应为( B )A.2 万元B.3万元C.5万元D.10 万元P81,必须同时满足公司法对首次出资规定的两个“不得低于”的条件。后一个“不得低于”指的是不得低于3 万元人民币。1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修改章程必须( C )A.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B.经全体董事2/3 以上通过C.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D.经出席会议的董事2/3 以上通过P69 第三段19.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在该企业解散后的法定期限内,未向该企业的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投资人的偿债责任消灭。这里的法定期限为( D )A.1 年B.2 年C.3 年D.5 年P6220.根据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项是( C )A.运输服务B.金融服务C.加工劳务D.广告服务P230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0 小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2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CD )A.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B.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C.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D.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E.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P61,D 项是正确的,教材上“或家庭财产”的内容不影响本题的答案。22.产品缺陷的类型有( ABD )A.制造缺陷B.设计缺陷C.开发缺陷D.警示缺陷E.标识缺陷P18323.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包括( ABCDE )A.污水B.废气C.固体废物D.噪声E.放射性物质P27024.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 CD )A.保险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受益人E.保险代理人P219,AB 项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E 项为保险合同的辅助人。25.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ABCDE )A.招股说明书B.上市报告书C.中期报告D.年度报告E.临时报告P210~21126.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包括( ABC )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科学发现E.植物品种P133 和P13527.商标注册的原则有( ABC )A.自愿注册原则B.先申请原则C.优先权原则D.使用在先原则E.强制注册原则P14428.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签订的有( ABC )A.已在甲公司连续工作12年的张工程师B.与甲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李电工C.已在甲公司当保安1年3个月,但公司尚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小王D.甲公司招聘的特需人才孙某E.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某P250 第二段和第四段。29.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税款征收的表述正确的有( ABDE )A.对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款B.对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查定征收方式C.对经营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品的纳税人,采取定期定额征收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E.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地追征税款和滞纳金P243 和P244,C 项为查验征收而不是定期定额征收。30.张三在甲公司举办的展览会上购买一件由乙广告公司推介的羊毛大衣。该大衣由丙公司生产,丁公司负责销售。展览会租用戊公司的场馆。张三购买的大衣穿了两天后袖子开裂,张三意欲索赔时发现展览会已结束。张三索赔的对象包括( AD )A.甲公司B.乙广告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E.戊公司P195“展览会举办者”这一段,“广告主”这一段,和P183 第三行到第四行。本题中的羊毛大衣是瑕疵产品而不是缺陷产品。对于瑕疵产品,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主张权利,但无权向生产者主张权利。对于缺陷产品,因缺陷产品的缺陷而受到损失的主体既有权向销售者主张权利又有权向生产者主张权利。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出租场馆的人要对消费者负责赔偿,因此戊公司没有责任。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18 分)31.实质审查答:实质审查,是指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32.集体合同答: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书面合同。33.违约责任答: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34.经营者集中答:经营者集中,又称企业合并、企业集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或者企业之间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或通过合同等方式, 使一个企业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个企业。35.外商投资企业答:外商投资企业,是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总称。36.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答: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不存在与公司有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作出独立判断的交易和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董事。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 小题,每小题5 分,共20 分)37.我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有:①重要自然资源公有原则;②综合利用和多目标开发的原则;③统一规划和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④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⑤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38.简述无效合同的种类。答:无效合同的种类有:①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39.简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包括:①依法定或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②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③安全保障义务;④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⑤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⑥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⑦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要求的义务;⑧履行“三包”或其他相应责任的义务;⑨公平交易的义务;⑩尊重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40.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答: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包括:①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②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③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担保债务数额部分的担保财产;④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8 分,共16 分)41.案情:2009 年10 月,甲、乙、丙发起设立A 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5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4 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16 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30 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乙为董事长、甲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问题:(1)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说明理由。(2 分)(2)A 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2 分)(3)A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 说明理由。(2 分)(4)A 公司的三名股东谁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说明理由。(2 分)答:(1) 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符合公司法规定。因为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为20 万元,占A 公司注册资本的40%,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30%最低限要求。(2) A 公司不设监事会合法。因为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设一至二名监事。A 公司规模较小,只设一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是合法的。(3) A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丙召集和主持。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而丙正是A 公司出资最多的股东。(4) A 公司的三名股东中,乙和丙都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因为公司法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在A 公司章程不存在特别规定的情况下,A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应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的出资为16 万元,丙的出资为30 万元,都超过了A 公司注册资本50 万元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乙和丙都拥有A 公司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所以乙和丙都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42.案情:甲食品有限公司2001 年将自己开发生产的儿童饮用果汁产品定名为“娃娃乐”推上市场,该果汁因物美价廉而广受消费者欢迎,自推出后年销售额在同类产品中一直稳居前列。乙纯净水公司于2007 年也推出儿童饮用果汁产品,该产品定名为“娃娃笑”。问题:(1)甲公司的果汁产品“娃娃乐”是否为知名商品? 说明理由。(2 分)(2) 如果乙公司以自己是纯净水公司为由否认自己与甲公司的竞争关系,其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2 分)(3)“娃娃乐”是否属于甲公司儿童饮用果汁产品的特有名称? 为什么? (2 分)(4)有人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仿冒,请问认定仿冒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2 分)答:(1) 甲公司的果汁产品“娃娃乐”是知名商品。因为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而甲公司的果汁产品“娃娃乐”广受消费者欢迎,年销售额在同类产品中一直稳居前列。(2) 如果乙公司以自己是纯净水公司为由否认自己与甲公司的竞争关系,其主张不成立。因为乙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儿童饮用果汁,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也是儿童饮用果汁,乙公司和甲公司生产的是同种类产品,两个不同的公司生产的同种类产品在市场上必然会有竞争,生产该同种类产品的不同公司之间也必然存在竞争关系。(3) “娃娃乐”属于甲公司儿童饮用果汁产品的特有名称。因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商品的名称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商品来源的名称、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包装和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编排的组合。“娃娃乐”的名称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也符合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所以“娃娃乐”属于甲公司儿童饮用果汁产品的特有名称。(4) 认定仿冒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一是因仿冒行为被误导的主体; 二是仿冒商品与知名商品具有近似性。六、计算题(本题6 分)43.张教授2009年10月取得工资5500元、一次性稿费12000元、一次性设计费5000元、到期的国债利息1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张教授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答:第一步,算式:工资所得应纳税额的算式为(5500-2000)×15%-125;稿费所得应纳税额的算式为(12000-12000×20%)×20%×(1-30%);设计费为劳务报酬,应纳税额的算式为(5000-5000×20%)×20%;国债利息不征税。第二步,各项应纳税额计算结果:工资所得应纳税额为400元;稿费所得应纳税额为1344元; 设计费即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800元;国债利息应纳税额为0元。第三步,应纳税额最终计算结果为2544元。结论:张教授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544元。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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