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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和企业法自考一样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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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和企业法自考一样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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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和企业法自考一样吗吗

企业和公司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企业是很早之前的说法,原来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现在主要是公司,涉及到《公司法》,原来企业组织形式的一般很少了,多数也改制为公司了。

法考考试科目分为主观题与客观题。客观题考试有卷一、卷二两张试卷,分值各为150分,共300分。主观题单独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分值为180分。

前者的公司是法人实体,一般股东在公司的财产范围之内负有限责任;后者可以有个人合伙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股东对企业的财产负的是无限责任,两者也在税收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有限与无限责任是他们最根本的区别

企业和公司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企业是很早之前的说法,原来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现在主要是公司,涉及到《公司法》,原来企业组织形式的一般很少了,多数也改制为公司了。

公司法和企业法自考一样吗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各项制度的法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组织,职能特点,是按公司的性质分类的,是一部"基本法"有一部企业法是"具体法",具体包括〈个人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等等,他是按照公司的组成分类的。有多部

公司法和企业法的区别是,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 有限责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而企业法中的调整对象是企业,公司也是企业法人的一种,企业法的调整范围更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公司法,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

一、联系: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公司法,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

二、区别:1、投资主体不同。2、资本金制度不同。3、组织形式不同。

三、其他:

1、企业与公司法,公司法对于仓伙企业属于特别法,合伙企业一般以公司命名,公司法中投资主体是指组织,自然人,公司法的范围包括所有投资者,公司法规定投资者可以以实物,货币或者等同于货币的财产进行投资,但是没有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投资。

2、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股东对公司责任或者权益都是以出资额度为标准计算,企业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应当以公司的形式审批,否则很难通过审批程序。

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1、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3、合伙人权利的权利和义务: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也就是说,属于全体合伙人的共同财产。

正因为如此,我国合伙企业法明文规定,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并规定在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这里,所谓另有规定,就是指退伙这种情形。

可以从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出发来看这个问题:企业这个概念的范围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广得多.公司,单由名称来看,在我国只有名称中包含"有限公司"字样的才是公司,从本质上看,公司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人"(法律上的人),他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即使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也只能在公司自有资产范围内得至清偿,而不能要求公司的投资人(股东)承担公司资产不足清偿的债务.而所有如公司、个体工商户、公司设立的分公司……等等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都是企业。其中个体工商户、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公司的企业,他们不具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他们的债务不仅仅要由该企业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还要由投资者继续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和企业法自考真题一样吗

你好 公司法更简单些普通自考学习要教材大纲、练习题、历年真题、网上一些学习资料综合复习才可以。自考制定学习计划要根据你的时间考试计划来安排你的考试,时间多学习就快一些,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上下载资料学习,按照教材与考试大纲相结合的方法来学习,毕竟自考需要靠自己的真实力才可以。此外就是多做一些历次的真题。自考学习以自己学习为主,主要参考教材和考试大纲加上一些网上学习资料,此外就是历年的考试真题。重点就是吃透考试大纲,用好教材,这是出题的根本,最好是在买一套模拟题做做,巩固学习成果,要制定计划花时间好好学习的。自考要靠真知识才能通过的,多努力吧总体上讲自考课程考试安排要先易后难,基础课程简单,专业课程难一些,一次考试最多报考4科,所以一次考试选择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相结合,有难有易,提高备考效率与考试信心。此外,有自考免考的课程不需要再考。

1、投资主体区别:

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除上述所提及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广义上的投资者,没有国界之分。因为企业法是特别法,那么它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可能是公司法所规范或调整的一部分。

合伙人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由合伙人投资的企业。东道国提供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部分原材料等,按商定价格收汇,不参与投资。合伙人企业法所调整或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合伙人,不包括中国的投资者,也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2、组织形式区别: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没有其他类型。

企业法则没有具体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他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成为其他的企业形式比如说是合伙等。

3、资金制度区别:

公司法规定投资者既可以用货币,实物,也可以用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企业法没有明确规定可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原因在于中国的土地国有制度,投资者在还不便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因素影响了立法者。、

公司法和企业法的联系:

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法

法律分析:公司法和企业法的区别是,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企业法中的调整对象是企业,公司也是企业法人的一种,企业法的调整范围更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学习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法律不同,但是难易度都是一样的,所以只要努力那个都是简单的。

公司法和企业法自考重点一样吗

法律分析:公司法和企业法的区别是,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企业法中的调整对象是企业,公司也是企业法人的一种,企业法的调整范围更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分清企业和公司的概念:我国现代企业分四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作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法中规定的是公司制企业的内容。

1、投资主体区别:

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除上述所提及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广义上的投资者,没有国界之分。因为企业法是特别法,那么它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可能是公司法所规范或调整的一部分。

合伙人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由合伙人投资的企业。东道国提供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部分原材料等,按商定价格收汇,不参与投资。合伙人企业法所调整或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合伙人,不包括中国的投资者,也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2、组织形式区别: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没有其他类型。

企业法则没有具体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他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成为其他的企业形式比如说是合伙等。

3、资金制度区别:

公司法规定投资者既可以用货币,实物,也可以用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企业法没有明确规定可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原因在于中国的土地国有制度,投资者在还不便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因素影响了立法者。、

公司法和企业法的联系:

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现具体从投资主体、资本制度、组织形式、股东责任等对两者方面进行比较。二、投资主体之比较。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除上述所提及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广义上的投资者,没有国界之分。因为企业法是特别法,那么它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可能是公司法所规范或调整的一部分。合伙人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由合伙人投资的企业,。东道国提供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部分原材料等,按商定价格收汇,不参与投资。所以我们认为,合伙人企业法所调整或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合伙人,不包括中国的投资者,也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三、资本金制度之比较。资本金制度也可以叫作注册资本制度,它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方式。两部法律对出资方式有些差异。公司法规定投资者既可以用货币,实物,也可以用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企业法有点例外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可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原因在于中国的土地国有制度,投资者在还不便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因素影响了立法者。四、组织形式之比较。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没有其他类型。而企业法则没有具体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他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成为其他的企业形式比如说是合伙等,但其他企业形式外国投资者基本上没有兴趣去申请设立,一方面的原因是它不够规范,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需要我国相关部门审批,因为企业法细则主要提及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形式,在审批上非公司形式很难通过。五、投资者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只有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无论什么形式的公司,股东对公司责任以出资额为限。而外资企业法与公司法有些异同。我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十八条 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企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的无限责任,但从字里行间来看,企业投资者是有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

公司法与企业法自考卷一样吗

企业和公司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企业是很早之前的说法,原来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现在主要是公司,涉及到《公司法》,原来企业组织形式的一般很少了,多数也改制为公司了。

法考考试科目分为主观题与客观题。客观题考试有卷一、卷二两张试卷,分值各为150分,共300分。主观题单独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分值为180分。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各项制度的法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组织,职能特点,是按公司的性质分类的,是一部"基本法"有一部企业法是"具体法",具体包括〈个人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等等,他是按照公司的组成分类的。有多部

可以从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出发来看这个问题:企业这个概念的范围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广得多.公司,单由名称来看,在我国只有名称中包含"有限公司"字样的才是公司,从本质上看,公司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人"(法律上的人),他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即使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也只能在公司自有资产范围内得至清偿,而不能要求公司的投资人(股东)承担公司资产不足清偿的债务.而所有如公司、个体工商户、公司设立的分公司……等等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都是企业。其中个体工商户、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公司的企业,他们不具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他们的债务不仅仅要由该企业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还要由投资者继续承担民事责任。

不是的,相同的专业,不同的主考院校,其开考计划也会存在一定差异。相同的课程,在不同地区的考试内容也会有所不同,如存在地区主考课程、全国统考课程之别。

以下为北京师范大学主考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的开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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