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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办自学考试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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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办自学考试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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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办自学考试的省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2年1月全国自学考试时间安排:2022年1月全国共有四个省份开考,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湖南省和四川省。广东省2022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1月8日(星期六)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1月9日(星期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江苏省2022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1月8日(星期六)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1月9日(星期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湖南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预计于1月8日到9日举行。四川省2022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预计为1月8日到9日。2022年1月自考2022年1月自考安排2022年1月自考课程2022年1月自考考试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04自考06008影视文学真题试题 格式:PDF大小:149.77KB 2017年10月自考06011旅游学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85.34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江苏省每年开投四次,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广东省每年开考三次,考试时间为1月4月和10月,考生可以进入考试院了解考试及报名时间。 自考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对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江苏、湖南、重庆、海南等地都有小自考院校,其中四川小自考是最成熟的,费用更合理,能够报考的专业和院校也更多

刚接触自考,是不是一想到自考就比较懵,比如:在哪报名,在哪看考试时间,在哪申请免考,转考?又在哪里找主考院校,可以报哪些专业?这个专业又要考哪些科目?每次考试能报哪些科目?什么时候申请毕业?…有时候就算你知道上面某些问题,一百度搜索,官网没找到,却不知不觉进入了培训机构的广告网站~所有的这些问题,一个网站就统统搞定了,那就是本省的自考官网!!全国各省自考办官网汇总北京教育考试院重庆市教育考试院site/index.html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page/index.html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招考资讯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浙江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网)moban/index/index.html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宁夏教育考试院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招生考试网)index.html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广西招生考试院(广西招生考试网)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海南省考试局index.html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新疆招生网)河南省招生办公室main/html/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云南教育考试院(云南省招考频道)西藏教育考试院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青海招生考试信息网)搜索官网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官网两个字哦!建议收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对全国开办自学考试的评价

你上《中国自考网》看看,里面有各地自考信息。自考含金量很高

全国成人自学考试,每年全国统考,学历等同大学毕业,国家认可学历。

自考的文凭目前是全国认可的目前自考在我国可谓十分普通,2007年报考人数达到一百多万

你好!我现在已经考完本科并拿到了毕业证。自考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就是常说的社会大自考) 金融是好专业,不错。呵呵!至于难不难,怎么说呢。其实事在人为的,任何事情都是:会者不难,难者不会!只要自己努力了,真正学到东西了,也不难!但同时有个基础问题,基础不好的就得加倍努力才行,专本科一共大约有几十门课程,专业不同或多或少。建议考究考社会的大自考,然后在选个名牌的主考院校,文品出来含金量很高!先选专业后再选学校,然后找到自己所在的的自学考试管理办公室去就不懂得详细咨询就好了!

全国自学考试哪年开始的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党的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各行各业普遍需要各类人才,据当时北京市管教育的副局长白介夫同志回忆,他当时下班以后家门口堵着一堆人,要政府解决上学问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就此产生。1980年10月29日,北京市成立了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这也是第一个自考委员会。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什么时候开始的(深圳小自考什么时候开始的)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学考试是哪年开始的贵州是哪个学校先可以开始考的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贵州财经大学最先开展自学考试贵州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近30年来,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毕业生近18万人,并已形成了科类比较齐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系,其他可以自考的学校有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等自考本科的时间是什么时候?2022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时间为2-3月,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9月,报名成功后的考生于考试前须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的内容有考试时间、考试课程、考试地点、考场号等信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等进入考场。自考2022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6-17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2-23日。自考每次考两天,每天考两场,上午9:00至11:30一场,下午14:30至17:00一场,考生每场能够选报一门,因而每次考试最多能够报四门课程,最少没有限制,当然具体报几门要根据自己的复习计划和安排。自考本科注意事项我们在进入科目考试的考场的时候是需要准考证的,所以在参加科目考试之前同学们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准考证,如果怕自己的准考证丢失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的话,那么建议同学们可以多打印几张准考证备用。因为自考本科主要是通过考试来对朋友们进行检查的,所以考场纪律是十分的严格的,朋友们在参加科目考试的时候一定不要有任何的作弊行为,一旦发现朋友们在参加自考本科的科目考试作弊的话,那么将会对朋友们进行严重的处罚,对同学们获取自考本科的毕业证书造成十分重大的影响。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自考本科2017年重庆自考怎么报名?每年4月份、10月份的报考时间只的是考试时间吗?教材是否统一?深圳自学考试时间在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深圳自学考试报考时间在每次考试前两个月左右,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每年具体时间在深圳中鹏成人学历教育网上会公布。深圳2017年4月自考报考时间为2017年1月5日-25日,考试时间具体为:2017年4月20日-21日,自考是什么时候开始四月份一次十分份一次吧!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般五月十二月和始报名十月和四月开始考试也可以网上报名,具体应该问一下自考办比较保险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加试点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等条款的有力措施,成为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

全国自学考试从那年开始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加试点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等条款的有力措施,成为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

1988年3月3日

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1980年初,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经教育部批准,北京等省市在全国率先组织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试点工作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并逐步在全国推广。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及实施办法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使自学考试得以健康、顺利地发展。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从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教育史上的创举,是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产物。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急需大批专门人才。普通高校很难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去发现、培养和扶持各方面的优秀人才。”“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 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教育部征求有关部委和北京市的意见,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发文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国发[1981]8号),并指定北京、天津、上海三市进行试点。6月,中央领导要求辽宁也进行试点。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及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为广大的社会青年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继承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个创举,也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目前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多层次、多规格,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且还以考试管理严格、科学、公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自学考试的考试功能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国家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自学考试的作用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自学考试全国卷的省份

全国1 广西、河南、河北等地区全国2 吉林、内蒙、贵州、云南等地区单独命题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湖北、湖南、重庆、江西、安徽、山东、辽宁、浙江、广东、江苏、四川、陕西

两西:广西山西两河:河南河北

全国卷I适用地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福建、山东

全国卷Ⅱ适用地区:甘肃、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新疆、陕西、重庆

全国卷Ⅲ适用地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西藏

自主命题地区:北京卷、天津卷、江苏卷、浙江卷、上海卷

海南卷:语文、数学、英语使用新课标全国卷Ⅱ,其他科目自主命题

扩展资料:

2020年分为全国甲卷(全国卷Ⅱ),全国乙卷(全国卷Ⅰ)和全国丙卷。小语种(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高考统一使用全国卷,各省均无自主命题权,且不分甲乙丙卷。

高考全国卷不会因考题差别导致教材差别,一切都是遵照高考大纲命题的。高考后试卷不能拿走,高考试卷会密封后送到指定的阅卷场所,阅卷后的高考试卷属于高考档案的一种,要存档保留一定年限的,考生是无法再次接触到自己的高考试卷的。

2005年全国共17省区使用全国卷,他们分别是: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海南。各省区具体选择哪份试卷,不由考试中心定,而由各省区的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决定。 反正必须从《考试说明》两份样题中确定一种。而且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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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自学考试从那年开始的
  •   自学考试全国卷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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