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全国小自考学校明细

全国小自考学校明细

发布时间:

全国小自考学校明细

发布时间:

全国小自考学校明细

完全可以。自考目前还是以省为单位组织的,不同地区区别较大,有的小自考全是统考,有的项目则无统考。总的来说,小自考分为 上中下三等。

2023年安徽省有小自考吗?哪些学校有?安徽省自学考试是有小自考的,能够报考的学校郑老师做了部分整理。大家可以进行查看。 安徽省自学本科可以报考的院校有哪些:安徽省自学考试报名学校有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黄山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等。仅作参考,不仅限于此。 湖北小自考院校有哪些: 湖北小自考院校有: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黄山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蚌埠医学院,安徽建筑大学等等,具体的可以咨询郑老师进行了解。 安徽省2023年自学考试科目以及主考院校如下: 报名流程:安徽省自学考试报名2、确定好专业和学校 3、报名,注册考籍,教务老师安排书本资料邮寄,网课开通复习备考 4、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 6、论文及答辩 7、毕业申请 8、学位申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专升本不属自考考试,专升本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同学们在本科学习到期以达到一般大学本科毕业需要学分制后授予一般本科毕业证书,合乎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享有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待遇。

专升本是专科学生迈入本科大学进修的一种方式,性质是一般高等教育,属国家任务生,属第一学历,毕业之后所获得的是高等教育资格证书,非成人类文化教育,统招专升本属成人类文化教育,又称普通高考专升本,是专升本的一种,有一些省区又被称为河北专接本,专升本,

是大专生位居大学本科团队进到本科大学进修的第二次高考,特性是一般高等教育。自考是对于在职人员人员的一种教学模式,通过自学为主导,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全国考试结合的高等教育方式,是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接纳“统招专升本”的学生在本科学习到期以达到一般大学本科毕业需要学分制后授予一般本科毕业证书。合乎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升本”测试一年一次,培训费按升上院校同批学生们资费标准实行。

统招专升本列入当初国家教育部全国各地高考招生方案,被录取的学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考试)统招生四年制本科生相同待遇,学生上课到期,各科成绩达标,由本科大学依照教育部[2002]15号有关要求授予一般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标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培训”),毕业之后自主择业。

小自考招生学校诸多,比如: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热门行业有人力资源技术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小学教学,幼儿教育,护理专业、药理学、会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程预算、信息化管理与信息管理系统等。

证书号里的区别

这一序号能够辨别出是由“大自考”或“小自考”,即报考的方法是“区县自考办官网”或是“报考学校”。

盖章的区别

假如是根据中央电大报名学习小自考,则招生院校的名称是**广播电视大学,而大自考乃是他们所专业选择的招生院校名字(如: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

学习方式不一样

大自考通常是学生通过自学,也可以选择助学金企业辅助学习,小自考一般要在经省考委审查根据的高等院校报考对口专业,学习的时间地址相对性集中化。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大学有哪些(自考大学有哪些专业可以选择)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重庆成人自考本科学校有哪些1、开展助学自考院校: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理工大学。2、面向社会自考考生院校:重庆工商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长江师范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哪些学校有小自考福建小自考可选院校:福建教育学院、厦门工学院、厦门软件技术学院、华侨大学等。四川小自考院校有西南财经大学、成都大学、四川文理学院等成都大学、四川文理学院等。江苏,小自考中无锡太湖学院是最著名的,有些人会不喜欢无锡太湖学院的知名度太低,不是著名的大学。事实上,选择哪所大学并不是很重要。自学考试不同于高考。自考不设入学考试,只要你报名通过考试,你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校文凭;因此,无论哪所大学,自考学历的含金量都是一样的。湖南小自考的院校有长沙师范学院、湖南理工学院等学院、湖南理工学院等。重庆哪些大学有自考哪些学校可以自考本科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大学有哪些(自考大学有哪些专业可以选择)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小自考学校

1 比较常见的小自考学校有北京开放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山东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2 这些学校都有数学或应用数学专业的小自考课程,可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3 此外,还有一些在线教育平台也提供了数学或应用数学小自考课程,例如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学校。

陕西省小自考学校有: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京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邮电学院等。小自考院校每年可能会有变动,详情以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自考流程 自学考试可大致分为6步,分别是:新生注册、报考课程、参加考试、撰写论文、毕业办理、申请学位。 新生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要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于自考报考期间开放,具体时间当期报考通知可查! 报考课程 除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注册和现场确认,后续报考中,考生仅需要缴纳报考费用即可。每年报考的大致时间见自考首页的“报名时间”。 报考结束后,考生要在个人中心查看考试通知单,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包括考点学校、考场等。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考试通知单查询”时间。各专业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 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最好从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以免记错考场、考试号。考试时一般要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半小时允许交卷,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撰写论文 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中无毕业考核(实习),全部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专科考生可在专业计划中查看自己的专业是否需要申报。 毕业办理 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全部课程的考核。成绩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可办理毕业。 自考上半年毕业申报及缴费时间在6月上中旬,下半年毕业申报及缴费时间在12月上中旬。 申请学位 符合政治要求,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申请学位。部分主考学校还有其他具体要求。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数学与应用数学小自考学校包括但不限于:1. 中国人民大学自考2. 北京师范大学自考3. 南开大学自考4. 上海交通大学自考5. 武汉大学自考6. 中山大学自考7. 复旦大学自考8. 华东师范大学自考9. 东北师范大学自考10. 河北师范大学自考以上仅为部分数学与应用数学小自考学校,具体以当地高等教育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小自考有这些学校: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学文学教育类专业的学员都会熟悉这个学校,是教育类学校,推荐专业有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学。成都理工大学,学校的专业齐全,主要是工科类的专业,还有就是理工大学的的校考是简单的,通过率是高的。价位也是比较合理的,综合下来,成都理工大学性价比高。西南财经大学,主要就是财经类的专业,此学校知名度也是非常高的,也是国家重点大学。

全国小自考招生学校

完全可以。自考目前还是以省为单位组织的,不同地区区别较大,有的小自考全是统考,有的项目则无统考。总的来说,小自考分为 上中下三等。

专升本不属自考考试,专升本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同学们在本科学习到期以达到一般大学本科毕业需要学分制后授予一般本科毕业证书,合乎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享有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待遇。

专升本是专科学生迈入本科大学进修的一种方式,性质是一般高等教育,属国家任务生,属第一学历,毕业之后所获得的是高等教育资格证书,非成人类文化教育,统招专升本属成人类文化教育,又称普通高考专升本,是专升本的一种,有一些省区又被称为河北专接本,专升本,

是大专生位居大学本科团队进到本科大学进修的第二次高考,特性是一般高等教育。自考是对于在职人员人员的一种教学模式,通过自学为主导,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全国考试结合的高等教育方式,是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接纳“统招专升本”的学生在本科学习到期以达到一般大学本科毕业需要学分制后授予一般本科毕业证书。合乎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升本”测试一年一次,培训费按升上院校同批学生们资费标准实行。

统招专升本列入当初国家教育部全国各地高考招生方案,被录取的学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考试)统招生四年制本科生相同待遇,学生上课到期,各科成绩达标,由本科大学依照教育部[2002]15号有关要求授予一般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标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培训”),毕业之后自主择业。

小自考招生学校诸多,比如: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热门行业有人力资源技术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小学教学,幼儿教育,护理专业、药理学、会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程预算、信息化管理与信息管理系统等。

证书号里的区别

这一序号能够辨别出是由“大自考”或“小自考”,即报考的方法是“区县自考办官网”或是“报考学校”。

盖章的区别

假如是根据中央电大报名学习小自考,则招生院校的名称是**广播电视大学,而大自考乃是他们所专业选择的招生院校名字(如: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

学习方式不一样

大自考通常是学生通过自学,也可以选择助学金企业辅助学习,小自考一般要在经省考委审查根据的高等院校报考对口专业,学习的时间地址相对性集中化。

是可以去学习自考的,提高自己的文学水平;可以报考东北大学,广州大学,湖南学院,农业大学,汉语大学,成都理科大学。

江苏地区小自考院校有:

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大学的学院:

有南京大学文学院、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南京大学商学院、大学外国语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

南京大学艺术研究院、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南京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南京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南京大学美术研究院、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南京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南京大学能源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等学院。

教学建设

南京大学曾经首倡“教学法”,率先实行“学分制”和“选科制”。首开“女禁”,实行“男女同校”,引领中国风气之先。发起成立了中国最早的教师节。

截至2014年10月,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5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0人、国家十一五精品教材17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706项。

南京大学拥有国家基地班13个,位居全国高校第二。基地班覆盖了南京大学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的7个,均设有硕、博士点,配备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并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优势实施重点培养。

全国自学考试考务细则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2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1.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2.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报名办法 考生本人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1.首次报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信息采集和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制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 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后必须到当次报考的市(区)考试机构重新办理《准考证》。 3.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生从报名即日起至当次报名截止日后1天内缴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 缴费只能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下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下半年:10月17日、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 上半年:4月1日8∶00—4月12日18∶00 下半年:10月7日8∶00—10月18日18∶00 (三)领取试题、送交试卷时间及要求 1.领取试题时间 上半年:4月9日 下半年:10月15日 2.送交试卷时间 上半年:4月13日 下半年:10月19日 试题、试卷的运送、交接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14〕2号)。 (四)考点考场设置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20号)要求,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标准化考点进行。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考点要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各考点要提前做好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确保视频图像质量,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 2.各市(区)考试机构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统计等工作。每考场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为节约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原则上合并考场不超过3门课程。 3.严格按照规定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务管理、操作规程等考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市(区)与考点、考点与工作人员之间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市(区)要始终把维护考试安全平稳置于首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把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考试机构、考点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保密、无委会、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大力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完善制度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市(区)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试卷保密室及分发场所至少安装2个摄像头,确保监控场所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使用期间必须全程录像。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定时回放检查,并填写《自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监控录像及回放情况记录表由市(区)考试机构负责保存,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省上随机抽查。 (三)严明考风考纪,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市(区)要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法规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有关条款的宣传、教育力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书,明确告知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计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严重作弊行为将涉嫌违法。 考试管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以及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同时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检测。利用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手段,重点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各市(区)考试机构、各考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于考前向社会公布。对考试过程和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继续做好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和报名数据筛查工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考生每门课程考试的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笔迹信息填写,否则,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第(九)项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每次考试前夕,省上都会下发教育部提供的报名数据筛查信息,请各市(区)考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杜绝*。 (五)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市(区)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领取试题到考试结束后试卷上交前,每天18∶00前均须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试卷安全情况;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要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考生报考自考的时间、地点等内容,需要参照各地区的自考招生简章。

自考由全国自考委员会统一管理,具体实施由各省考委、地市考委负责组织安排考试,关于各地的招生信息,可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公告、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网站。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4月、10月。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12月。

3、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至4年,本科一般为4至5年。

4、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

(1)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

(2)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符合规定的考生,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5、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6、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规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4、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5、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参考资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_2018年自考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教育部考试中心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_考试办法

肯定够详细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第二章 考试机构第六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 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参照全国考委的组成确定。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九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在地区行署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地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组织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十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第三章 开考专业第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第十二条 可以实行省际协作开考新专业。第十三条 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主考学校;(三)有专业考试计划;(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四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第十五条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或由全国考委协调办理。第十六条 全国考委每年一次集中进行专业审批。省考委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报办理。审批结果由全国考委于当年第三季度内下达。凡批准开考的专业均可于次年接受报考,并于首次开考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开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第四章 考试办法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第五章 考籍管理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第六章 社会助学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第二十九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第三十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第八章 考试经费第三十三条 县以上各级所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妥善安排,予以保证。第三十四条 各业务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部门、本系统所需专业的,须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提供考试补助费。第三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收缴的报名费,应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第九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第三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第三十八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和考试组织工作参与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单位取消其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一)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的;(二)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三)纵容他人实施本条(一)、(二)项舞弊行为的。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破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盗窃或泄露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二)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和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同时废止。

网报时间是8 月 20 日 — 8 月 31 日 网上报名 9 月 1 日— 9 月 7 日 报名现场确认、照相 10 月 22 日 — 10 月 23 日 自学考试感谢 有自学考试信息,办理过自学考试,找了好久也找不到自学考试,自学考试真难找啊,到处问到底哪里自学考试,快告诉我自学考试网址吧,我要自学考试,后来在这里找到了,自学考试哪里办理最稳妥,自学考试找了很多公司,但自学考试都不是很全,自学考试也不是绝对的,自学考试给你地址 你自己看一下吧 里面有更多自学考试信息,自学考试,希望自学考试可以帮到你

全国自学考试详细时间

2022年全国自学考试时间安排:2022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1月8至9日(已考完)2022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4月16至17日2022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10月22至23日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是什么时候考试(自考是什么时候考试安徽)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一般都是在是几月份?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各省时间可能有微调,部分专业在5月、11月安排证书课程考试,建议考生考前咨询当地自考办。考试日期考试时间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六09:00-11:3014:30-17:00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天10月自考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六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天群内答疑更及时关注提问专人解答免费公开课等你来各类考试模拟练习自学考试是每年什么时间?自学考试每年有四个考试时间段,分别是在:1月、4月、7月和10月。其中绝大多数省市只有4月和10月两个时间段。自考报名需要在考试的前两个月左右报名。自考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对于自考有疑问的可以关注知乎:优课在线自学考试的考试形式灵活,只要课程考试合格者,即可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在通过所有科目后即可申请毕业,如果单科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科目的考试,自考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自考注册流程如下:到各地官网报名注册;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便于缴费;选择报考专业及科目,每次最多4门;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摄像制作准考证出现问题一定要与当地自考办联系。自考大专学习期间一般是什么时间考试有一定的难度 通常要考十几门课程.自学考试什么时候考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是什么时候考试(自考是什么时候考试安徽)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索引序列
  •   全国小自考学校明细
  •   全国小自考学校
  •   全国小自考招生学校
  •   全国自学考试考务细则
  •   全国自学考试详细时间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