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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自考本科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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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自考本科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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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自考会计本科免考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报考相同专业可以免考加考课,有四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相应的计算机二级可以免考计算机科目。每个地方都不同,仅供参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申请原则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自考本科一、课程免考的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高等数学" 、" 线性代数" 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计算机软件基础" 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等中文类课程。

自考有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报考自考的同学,最关心的莫过于如何通过这个问题。自学考试科目很多,有些考生看到需要考这么多课程,心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其实,很多同学因为不了解自考,走了很多弯路,明明可以免考的科目却费劲心思也考不过。那么有哪些人可以免考呢? 1.在校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 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这只对在校统招大学生有效!不是统招的同学们别气哟下面还有~2.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拿相应的科目证书可以免考相应的科目!3.报考高一层次学历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两门公共课:近代史和马克思,可以用专科毕业证直接免考。两门公共基础课:英语二、概率论、线性代数需要专科成绩单免考,尤其是概率论和线性代数需要非文科类专业的成绩单才能免考。 免考其实是一种自考政策。考生通过提交资料确认,证明考生已经通过这门科目,就可以免考。这样的政策给考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使考试进度加快,可以早日拿到毕业证书。

在会计自学考试中是存在会计自考免考政策的,对于各类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可以申请会计自考免考。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会计自考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自考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会计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申请会计自考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会计自考免考中涉及到的证书免考1、会计自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其他免考根据《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京考自[1998]第2号)的有关规定,并经专业委员同意,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有关课程免考事项如下: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台湾、港澳地区和外国考生,可以选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10018,4学分)、物流基础(课程代码:05363,5学分),补足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课(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选用供应链管理(课程代码:05380,4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5学分),补足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今后由于计划调整带来的上述课程变化另行通知。办理流程(1)申请会计自考免考的考生需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本科会计免考中级会计

在会计自学考试中是存在会计自考免考政策的,对于各类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可以申请会计自考免考。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会计自考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自考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会计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申请会计自考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会计自考免考中涉及到的证书免考1、会计自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其他免考根据《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京考自[1998]第2号)的有关规定,并经专业委员同意,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有关课程免考事项如下: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台湾、港澳地区和外国考生,可以选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10018,4学分)、物流基础(课程代码:05363,5学分),补足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课(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选用供应链管理(课程代码:05380,4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5学分),补足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今后由于计划调整带来的上述课程变化另行通知。办理流程(1)申请会计自考免考的考生需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中级会计师考试免试科目

中级会计师没有免考规定的,必须要考三门

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有没有免考规定,如考完了注册

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没有免考规定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有了会计中级,税务师考试可以免试吗

【注税免试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工作满2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税务师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大学生可报名,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修改个人信息,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4)会计中级免考条件扩展阅读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七条 税务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

第八条 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成立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第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实施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确定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二条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参加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有没有免考的科目

暂时没有听说有免试科目的说法。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预计与2017年相比,不会有太大变动,大家可以先参考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请见: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常见问题详解

自考专升本,有的还必须加试课程,建议你打电话给河南自考办咨询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每个地方要求都不一样

自考有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报考自考的同学,最关心的莫过于如何通过这个问题。自学考试科目很多,有些考生看到需要考这么多课程,心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其实,很多同学因为不了解自考,走了很多弯路,明明可以免考的科目却费劲心思也考不过。那么有哪些人可以免考呢? 1.在校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 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这只对在校统招大学生有效!不是统招的同学们别气哟下面还有~2.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拿相应的科目证书可以免考相应的科目!3.报考高一层次学历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两门公共课:近代史和马克思,可以用专科毕业证直接免考。两门公共基础课:英语二、概率论、线性代数需要专科成绩单免考,尤其是概率论和线性代数需要非文科类专业的成绩单才能免考。 免考其实是一种自考政策。考生通过提交资料确认,证明考生已经通过这门科目,就可以免考。这样的政策给考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使考试进度加快,可以早日拿到毕业证书。

会计自考本科免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去当地自考办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材料和相关申请表经核验核准之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在提交资料和证明之前切勿造假,凡造假者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经取得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还会通知其单位。

自考有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报考自考的同学,最关心的莫过于如何通过这个问题。自学考试科目很多,有些考生看到需要考这么多课程,心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其实,很多同学因为不了解自考,走了很多弯路,明明可以免考的科目却费劲心思也考不过。那么有哪些人可以免考呢? 1.在校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 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这只对在校统招大学生有效!不是统招的同学们别气哟下面还有~2.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拿相应的科目证书可以免考相应的科目!3.报考高一层次学历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两门公共课:近代史和马克思,可以用专科毕业证直接免考。两门公共基础课:英语二、概率论、线性代数需要专科成绩单免考,尤其是概率论和线性代数需要非文科类专业的成绩单才能免考。 免考其实是一种自考政策。考生通过提交资料确认,证明考生已经通过这门科目,就可以免考。这样的政策给考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使考试进度加快,可以早日拿到毕业证书。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有三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刚要,英语(有四六级证书的话)

自考会计免考本科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大家好,我是专科毕业,专业是机电,毕业后从事了会计行业,现在报考了暨南大学的独立本科段自考,自考科目里面有一科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在学校时取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请问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这一科目可不可以免考。由于专科时不是学的会计专业,所以有很多加考的科目,目前我已取得了会计中级职称,请问能否免考一些科目呢?请各位高人指点,不甚感激!

报考相同专业可以免考加考课,有四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相应的计算机二级可以免考计算机科目。每个地方都不同,仅供参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申请原则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自考本科一、课程免考的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高等数学" 、" 线性代数" 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计算机软件基础" 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等中文类课程。

在会计自学考试中是存在会计自考免考政策的,对于各类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可以申请会计自考免考。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会计自考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自考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会计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申请会计自考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会计自考免考中涉及到的证书免考1、会计自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其他免考根据《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京考自[1998]第2号)的有关规定,并经专业委员同意,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有关课程免考事项如下: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台湾、港澳地区和外国考生,可以选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10018,4学分)、物流基础(课程代码:05363,5学分),补足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课(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选用供应链管理(课程代码:05380,4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5学分),补足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今后由于计划调整带来的上述课程变化另行通知。办理流程(1)申请会计自考免考的考生需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会计本科免考

英语三级过了可免考英语,向主考院校申请

报考相同专业可以免考加考课,有四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相应的计算机二级可以免考计算机科目。

自考会计的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专科未毕业的,可以报考自考本科专业,但当考生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实践考核和写毕业论文需要在全部笔试合格后才能报名。

扩展资料:

自考会计专业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会计

在会计自学考试中是存在会计自考免考政策的,对于各类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可以申请会计自考免考。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会计自考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自考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会计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申请会计自考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会计自考免考中涉及到的证书免考1、会计自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其他免考根据《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京考自[1998]第2号)的有关规定,并经专业委员同意,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有关课程免考事项如下: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台湾、港澳地区和外国考生,可以选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10018,4学分)、物流基础(课程代码:05363,5学分),补足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课(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选用供应链管理(课程代码:05380,4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5学分),补足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今后由于计划调整带来的上述课程变化另行通知。办理流程(1)申请会计自考免考的考生需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去当地自考办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材料和相关申请表经核验核准之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在提交资料和证明之前切勿造假,凡造假者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经取得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还会通知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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