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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主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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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0】10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临夏州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临夏州的中国公民及学籍在临夏州高校毕业生;2.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3.港澳台居民持我州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州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4.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5.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且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根据《教师法》规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应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4.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须附肝功化验单)。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四、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州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临夏州内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3.《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4. 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1)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本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五、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9日——8月3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报名网站于2020年5月21日0时-6月6日上午9时30分关闭,进行系统维护,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8月13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或县政府政务大厅六、注意事项 1.拟申请人员严格按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凡因申请人报名操作失误及在公告发布的网报时间段内因个人原因没有提交成功或现场确认而导致的无法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3.拟申请人员首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再提交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由县(市)教育局统一收齐待现场确认结束后统一上报州教育局认定。未尽事宜请参阅(临夏州教育局官网),各县(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州教育局自考办咨询,电话: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丁老师 安老师(现场确认地址: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永靖县教育局人秘股:和政县教育局人秘股:康乐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王老师广河县教育局师训股:积石山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韩老师 张老师 石老师(现场确认地址:积石山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2020年5月1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认定类别: 临夏州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法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三、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临夏州的中国公民及学籍在临夏州高校毕业生; 2.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州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州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我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州申请人相同; 4.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5.申请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认定条件: 1.根据《教师法》规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须附肝功化验单)。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标准见附件)。 五、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州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临夏州内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模板见附件);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六、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6月25日(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报名系统维护关闭),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25日——7月9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或县政府政务大厅(附公告后)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首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再提交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 2.申请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由县(市)教育局统一收齐待现场确认结束后统一上报州教育局认定; 4.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各县(市)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6.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未尽事宜请参阅(临夏州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州教育局自考办咨询。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 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临夏市环城东路82-1号): 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丁老师安老师(现场确认地址: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 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 永靖县教育局人秘股: 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323室): 康乐县教育局人事股:王老师 广河县教育局师训股: 积石山县统办楼一楼政务大厅县教育局窗口:韩老师张老师石老师(现场确认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路统办楼一楼政务大厅县教育局窗口)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主任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临夏州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甘肃临夏州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临夏州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三、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临夏州的中国公民; 2.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州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州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我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州申请人相同; 4.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5.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认定条件: 1.根据《教师法》规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不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须附肝功化验单)。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并按要求装订。 五、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州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临夏州内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模板见附件);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六、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1月4日18: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8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有变化,请关注临夏州教育局。 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或县政府政务大厅(附公告后)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首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在规定时间内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再提交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 2.申请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无居住证的一律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非临夏市户口请勿选择临夏市); 3.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由县(市)教育局统一收齐待现场确认结束后统一上报州教育局认定,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最近的确认点提交材料; 4.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各县(市)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6.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本次认定不受理大四应届学生,望周知。 未尽事宜请参阅(临夏州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州教育局自考办咨询。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 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临夏市环城东路82-1号): 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丁老师:,王老师: 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 永靖县教育局人秘股: 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323室): 康乐县教育局人事股:王老师 广河县教育局师训股: 积石山县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 1.《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2.授权委托书.pdf 3.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2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临夏州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临夏州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0】10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临夏州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临夏州的中国公民及学籍在临夏州高校毕业生;2.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3.港澳台居民持我州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州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4.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5.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且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根据《教师法》规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应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4.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须附肝功化验单)。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四、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州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临夏州内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3.《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4. 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1)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本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五、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9日——8月3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报名网站于2020年5月21日0时-6月6日上午9时30分关闭,进行系统维护,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8月13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或县政府政务大厅六、注意事项 1.拟申请人员严格按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凡因申请人报名操作失误及在公告发布的网报时间段内因个人原因没有提交成功或现场确认而导致的无法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3.拟申请人员首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再提交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由县(市)教育局统一收齐待现场确认结束后统一上报州教育局认定。未尽事宜请参阅(临夏州教育局官网),各县(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州教育局自考办咨询,电话: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丁老师 安老师(现场确认地址: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永靖县教育局人秘股:和政县教育局人秘股:康乐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王老师广河县教育局师训股:积石山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韩老师 张老师 石老师(现场确认地址:积石山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2020年5月1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主任是谁

新乡三十中招生办主任是刘万荣。新乡市第三十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学校,大约有高中学生和初中学生1800多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水平高。学校的现任招生办主任是刘万荣,他是2021年9月担任招生办主任的。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了解到,关于甘肃临夏州2022上半年自学考试退费事宜的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甘肃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4月17日下午结束,部分考生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本次考试课程报考费(新生电子信息注册费不予退回),现就退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受理时间4月18至22日(网上受理时间截止4月22日17∶00,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二、受理范围仅受理因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未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三、申请材料(一)考生退费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考试通知单电子版。(二)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健康码”“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时间为4月16日至17日),截图应清晰完整。(三)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图像文件)。四、提交方式(一)网上填报课程并交纳考试费的考生申请退费,须于4月22日5:00前按要求扫描二维码填写《临夏州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退费人员名单花名册》,并将佐证材料电子版提交至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电子邮箱(),超过受理时限或图像不清晰完整的视同自愿放弃。五、其他事项(一)申请退费考生须为本次所有报考科目全部缺考。(二)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符合网上报名退费条件的考生,由甘肃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四)退费项目为本次考试课程报考费,新生电子信息注册费不予退回。 附件1:甘肃省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退费申请表.doc 附件2: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邮箱及联系方式

新乡三十中招生办主任是刘万荣。新乡市第三十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学校,有高中学生和初中学生一共大概1800多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水平高。学校的现任招生办主任是刘万荣,他是2021年9月担任招生办主任的。

不知道您所指的是哪个地方的新乡三十中,以下是对新乡市第三十中学招生办主任的解答:新乡市第三十中学招生办主任是贾小军。贾主任曾在学校任教多年,对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流程非常熟悉。他在招生工作上认真负责,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咨询。他还积极与学校其他部门合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他的带领下,新乡市第三十中学的招生工作得到了广泛认可和赞扬。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主任简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NTCE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NTCE考试合格证明。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19年上半年NTCE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学段及学科目前,NTCE开考五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含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各学段学科分类如下表:序号科目名称科目代码备注(一)幼儿园141 (二)小学 1小学语文241 2小学英语242 3小学社会243 4小学数学244 5小学科学245 6小学音乐246 7小学体育247 8小学美术248 9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50 (三)初中 1语文(初级中学)343 2数学(初级中学)344 3英语(初级中学)345 4物理(初级中学)346 5化学(初级中学)347 6生物(初级中学)348 7思想品德(初级中学)349 8历史(初级中学)350 9地理(初级中学)351 10音乐(初级中学)352 11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353 12美术(初级中学)354 13信息技术(初级中学)355 14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356 15科学(初级中学)357 16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359 (四)高中 1语文(高级中学)443 2数学(高级中学)444 3英语(高级中学)445 4物理(高级中学)446 5化学(高级中学)447 6生物(高级中学)448 7思想政治(高级中学)449 8历史(高级中学)450 9地理(高级中学)451 10音乐(高级中学)452 11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453 12美术(高级中学)454 13信息技术(高级中学)455 14通用技术(高级中学)458 15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459 (五)中职 1农林牧渔类D01 2资源环境类D02 3能源与新能源类D03 4土木水利类D04 5加工制造类D05 6石油化工类D06 7轻纺食品类D07 8交通运输类D08 9信息技术类D09 10医药卫生类D10 11休闲保健类D11 12财经商贸类D12 13旅游服务类D13 14文化艺术类D14 15体育与健身类D15 16教育类D16 17司法服务类D17 18公共管理与服务类D18 19文化课类D19 20其他D20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2.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学历要求: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其它否决条件: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6.报考面试的先决条件: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三)报名日程安排及考试收费标准2019年上半年NTCE面试注册报名日期为4月16-19日17时;审核确认日期为4月17-21日17时;缴费确认日截止期为4月23日24时。NTCE面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280元/人次(依据甘发改收费[2017] 840号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面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现场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 面试报名简易流程: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甘肃参加2019年上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未在甘肃参加2019年上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学科→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前往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报名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登录。登录NTCE网站。第二步,注册。面试报名前,考生不必(若考生在甘肃参加了2019年上半年笔试,可继续用笔试报名时注册的账号密码)或必须(若考生未在甘肃参加2019年上半年笔试)重新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考生一律选择兰州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现场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后填报信息不得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第四步,审核。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本人学历证明(或在籍学习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非在校生)原件(必要时还需带工作单位证明),前往填报时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附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接受现场审核,办理报考信息签字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并按自动放弃报考处理。如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填报信息无效。第五步,缴费。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附面试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及在线支付银行列表)。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3.面试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 4.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序号名称序号名称1招商银行11华夏银行2建设银行12交通银行3工商银行13浦发银行4平安银行14光大银行5民生银行15北京农村商业银行6兴业银行16渤海银行7农业银行17中信银行8广东发展银行18中国银行9北京银行19上海银行10邮政银行20银联支付5.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考区代码考区名称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地址咨询电话6201兰州市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153436018906202嘉峪关市市招考办(嘉峪关市河口西路3号嘉峪关市教育局招考办)0937-62262246203金昌市市招考办(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0935-82120436204白银市市招考办(白银区万盛路1号教育大厦18楼)0943-82215106205天水市市招考办(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天水分校培训楼五楼)0938-82222386221酒泉市市招考办(肃州区市政大厦15楼)0937-26142206222张掖市市自考办(甘州区南环路644号)0936-82287536223武威市市自考办(武威市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602室)0935-22134646224定西市市招考办(安定区公园路21号)0932-82275726226陇南市市招考办(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C1广电大厦15楼)报名审核地点: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陇南分校(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火车站前广场西北角)0939-82320986227平凉市市教育考试中心(崆峒区红旗街191号)0933-82137076228庆阳市市自考办(西峰区陇东大道零号庆阳六中西侧)面试现场确认审核地址:陇东学院新图书馆一楼北门大厅(庆阳市自考办电话)(仅在审核期间使用)6229临夏州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临夏市西关北路4号)0930-62199376230甘南州州自考办(合作市当周街119号甘南州教育局).在籍学习证明(样本)(五)中职学段考生的报名中职学段中,文化课类考生(除心理健康教育目科)跟其他学段考生一样仍按所属考区报名,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类考生一律按兰州考区网上报名,到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确认,并在兰州参加面试。凡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考生网上填报到兰州以外考区的,相应考区不予审核通过。 (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的报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中,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类考生一律按兰州考区网上报名,到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确认,并在兰州参加面试。凡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网上填报到兰州以外考区的,相应考区不予审核通过。二、获取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三、考试2019年上半年NTCE面试日期为2019年5月18-19日,每生考前备课和正式考试时间各为20分钟,具体日程安排以本人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四、查询成绩2019年6月1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五、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通过“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凭该证书即可到属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管理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手续,并在其指导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申请。申报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县级教育局办理,申报中学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市级教育局办理。六、违规处理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七、重要提示1. NTCE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NTCE网站查询。2.考生必须通过NTCE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亲自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并现场签字确认。3. 甘肃考区NTCE面试报名现场审核项目包括核验并确认考生身份、报考信息、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投机报考的考生,后果自负(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明将做无效处理)。4.对于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的考生,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5.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6.有关NTCE考试的其它通知信息,可关注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7.嘉峪关考区考生,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嘉峪关市自考办。8.嘉峪关考区考生现场审核地点:嘉峪关市河口西路3号(嘉峪关市教育局后院一楼嘉峪关市招生自考办公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 .长沙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与郡兴路交叉口2 .衡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长丰大街34号3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大道东1607号4 .常德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街465号5 .湘潭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72号6 .株洲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7 .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505号8 .张家界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198号ps :我不知道这张插图是否正确,但当地网民可以将正确的图片发送到评论区。9 .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伦西路685号10 .娄底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477号11 .郴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南路3号12 .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与珊瑚路交叉口13 .怀化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育才巷12号14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北路147号这篇文章是我总结全国各省当地教育局办公室的第一期。备注:如果当地网友发现文章内的配置图有错误,或者文章内容有问题,请立即做出正确的配置图。欢迎广大网友在评论区内讨论湖南省各地教育局的排名。而且,以上排名不分前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电话

临夏州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0】10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临夏州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临夏州的中国公民及学籍在临夏州高校毕业生;2.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3.港澳台居民持我州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州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4.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5.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且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根据《教师法》规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应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4.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须附肝功化验单)。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四、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州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临夏州内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3.《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4. 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1)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本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五、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9日——8月3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报名网站于2020年5月21日0时-6月6日上午9时30分关闭,进行系统维护,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8月13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或县政府政务大厅六、注意事项 1.拟申请人员严格按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凡因申请人报名操作失误及在公告发布的网报时间段内因个人原因没有提交成功或现场确认而导致的无法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3.拟申请人员首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再提交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由县(市)教育局统一收齐待现场确认结束后统一上报州教育局认定。未尽事宜请参阅(临夏州教育局官网),各县(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州教育局自考办咨询,电话: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丁老师 安老师(现场确认地址: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永靖县教育局人秘股:和政县教育局人秘股:康乐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王老师广河县教育局师训股:积石山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韩老师 张老师 石老师(现场确认地址:积石山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2020年5月1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临夏州教育局详细地址:临夏 临夏市 甘肃省西关路264电话号码:交通指引临夏州教育局附近的公交站:中医院、西站路口、汽车西站、红园口、汽车西站、临夏饭店、民贸公司、邓家桥、红园桥、州政府、市二中、甘光公司、金融宾馆、广电局、中山医院、州工商局。临夏州教育局附近的公交车:4路、11路、3路、6路、5路、8路、2路、16路、1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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