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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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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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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经过严格考核确认具有同等学历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参加中专自学考试。第十六条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第十七条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十八条中专自学考试的命题由省考委统一组织。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九条中专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二十条中专自学考试实行单科累计制度。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一条中专自学考试同时实行中专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制度。中专专业证书的标准,应在本岗位专业知识上达到全日制中专同类专业相应的水平,符合本职工作对干部专业知识方面的要求。取得专业证书者继续参加本专业学历考试,可以免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已及格的相同课程。

第二十二条中专自学考试的应考者,取得一科合格证书后,应建立相应的考籍档案,其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相互承认。第二十三条在籍应考者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转考或转专业者,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转考或转专业后,原专业考试合格并与新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要求相同或高于新专业课程的,不再重复考试;原合格课程比新专业课程要求低的,应重新考试。第二十四条经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应考者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考试。无相近专业,应考者可重新选择其他专业参加考试。免考课程,按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中专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2)完成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任务;(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六条中专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地实施。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第三条 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为: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第五条 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第六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毕业生,报考同学科不同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报考不同学科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第七条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第八条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第九条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的,应按照所报本科段考试计划完成除公共基础课外的全部课程考试。第十条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考者,应按照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发给该专业的毕业证书。第十一条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同学科门类的,只颁发新的专业毕业证书,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第十二条 课程免考,由应考者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单等),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第十三条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对有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不违背本规定的原则下,可制订实施细则。

自考被越来越多的考生们所了解,每年报考的人数都是比较多的,但是,对于很多刚刚了解自己的人来说,还是对于自考的报名要求有一些疑问,担心自己不符合报考要求,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如果想要报考自考需要什么要求?是否有一些报考限制?一、自考报考要求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二、自考报考不设限制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

云南省2022年10月第88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3日进行,增加10月24~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为2022年10月22~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等详见附件1、2、3)。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并按照云南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1. 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2. 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三)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三、报名时间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考10月22~23日的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9日17:00。第二阶段:报考10月24~25日的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2日9:00~9月16日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2022年4月已报名注册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报名。温馨提示:1. 请下载《考试使用手册》查看注册及报名流程。2.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3. 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一)新考生报名流程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3.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二)老考生报名流程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毕业时,“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2. 2022年4月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说明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进入“选择课程”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四)考试地点选择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考生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五)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课程报考费为32元/门。考生只可使用微信缴纳报考费用。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若课程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不可再更改和退费,只能重新注册一个新考号,重新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五、打印准考证2022年10月17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报考10月22~23日、24~25日两阶段考试的考生须分别打印准考证。考生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考生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六、疫情防控须知考前21天左右,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实时情况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请考生及时关注“云南招考频道”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考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七、考试(一)2022年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4天,每天考2场,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合格,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二)应考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查处。(三)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八、查询成绩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的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统一到省招生考试院查分后通知考生。省招生考试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九、其他事项(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1. 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2. 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3. 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342、00343)。4. 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277、02278)。(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1. 参加过PETS二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2. 参加过PETS三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三)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报考相同课程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四)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学校联系实习考核等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五)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云教自字〔86〕第10号)文件执行。(六)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七)考生可根据《2022年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附件2)自行购买教材。十、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一)云南大学:,0871-650346181. 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袁老师(联系时间为每天下午17:00--21:00)2. 云南大学法学院:,(二)昆明理工大学:(论文),(实践)(三)云南师范大学:0871-651524381.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0871-659127982. 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0871-659128463.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进入云南师范大学官网→机构设置→学院导航→文学院→人才培养4. 云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其中:信息学院负责计算机(含公共课)、教育技术的实践考核)(四)昆明医科大学:,(五)云南财经大学1. 进入云南财经大学官网→教学部门→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2. 云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871-655115743. 云南财经大学物流学院:(六)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十一、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报名咨询电话:,附件(点击下载查看):1.2022年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2.2022年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4.报名期间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是报考限制是非常小的,一般不受年龄、性别、学历等限制,考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报考自考。当然,关于自考可能有很多的考生有很多的疑问,下面我们集中来谈谈自考的报考方面的问题。一、自考报考要求是什么?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各省的报考要求可能有略微的不同:例如湖北省自考要求: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二、自考有入学考试吗?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实行宽进严出,不需要入学考试。三、自考的主考学校是什么?依据目前《条例》规定,主考学校是担负部分自学考试职责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遴选并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协助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展专业和课程等相关的自学考试工作,包括参与课程设置及课程考试标准制定、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等。

自学考试暂行规定

参加重庆自考没有学制年限要求,考生可以一直参考,直到毕业为止,并且已合格成绩不会作废。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原则上一年内均会安排考试,任何课程每年都会至少安排一次考试机会,若一次考试成绩不合格(不满60分),可在下次或次年该课程有考试安排时重新报考,直至合格。扩展知识:重庆自考一年可以考几次?重庆自考一年有两次机会,分别是4月和10月的统考,每次多可报4门课程,这点是针对社会自考的考生;如果是参加助学自考的考生,一年则有4次自考机会,除了4月和10月的统考,还可参加5月和10月的认定与转换考试(校考)。

单科成绩合格证大多数省市没有时间限制,有些省份一个科目合格之后是8年有效期。具体可以咨询所在省的当地自考部门。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

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

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自学考试报考限制年龄吗?

自学考试报考没有年龄限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以说如果参加自学考试,是没有年龄限制要求的。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

自学考试分为自学考试本科和自学考试专科两种,与其他学历教育一样都是被国家认可的学历教育。报考自学考试没有学历要求,自学考试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自学考试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自学考试以自学为主,如果是学习能力较弱的自学考试生,也可以参加由其他社会培训力量或主考学校举办的自学考试助学班,来提高备考效率。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学考试的,自学考试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学考试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学考试报名方法:

报名自学考试首先要确定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在网上或到各地自学考试办报名。在报名之前,还要弄清楚自学考试每年开设次数,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选择专业。专业的选择上以实际情况为准,自学考试需要考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自学考试没有专业的限制。选购教材,由于自学考试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另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自学考试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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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规定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成人自考中专怎么考(成人自考中专考几门)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中专如何自考,流程是什么?成人自考大专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性质特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组成。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培育和选拔人才。成人中专怎么考?成人中专主要针对社会在职人员进行的学历证书,无需考试,无需学习,无需到校,等待拿证就可,通常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等专科学校,即电大中专或者中央电中,是一所由教育部职成司领导并依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设置的中专学校,学校具有颁发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资格,该学历可以通过官网查询,是社会上认可的中专学历。年满18周岁零6个月可以报考一年制中专,年满15周岁零2个月可以报考两年制中专,毕业自带毕业证、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登记表,证书可以在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免费查询。扩展资料:注意事项: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成人中专的录取没有户籍地的限制,成人中专的教学专业设置以就业为导向,偏重于对于学生实践技能与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同时成人中专还教授学生相关的理论知识,所以成人中专的毕业生往往在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同时,还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参考资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发展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或中专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初高中后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多层次多规格、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凡在本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能遵守纪律、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批准后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第四条自学考试应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逐步实行用人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第五条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在总体上相一致。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省设立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指导下负责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省考委由省教育、计划、财政、人事、劳动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由省人民政府一位副省长任主任。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制定本省有关自学考试的文件;(二)在全国考委的指导下,结合我省实际拟定和公布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四)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有关行业认定资格和水平的考试;(五)负责全省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六)指导和管理全省的社会助学活动;(七)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省高等教育局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省高等教育局设立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市设立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考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市考委的组成,可参照省考委成员的组成确定。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和管理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本地区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考籍管理,根据省考委的委托颁发高等和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四)负责组织本地区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工作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市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八条县(含县级市)的自学考试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第九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第十条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由省考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指导小组。专业指导小组由有普通中专学校的校长、专业教师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组织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第十一条委托开考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在省考委指导下协助考试部门做好本系统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系统应考者的助学辅导和教材订购,在专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委托开办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应指定有关机构或专人管理本系统的自学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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