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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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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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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

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6月10日至17日进行。毕业申请将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至8月9日17时。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辽宁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考生注意事项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2年6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2.从2021年下半年起,省招考办为辽宁省内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提供网上申请合档办理毕业业务。考生在多个准考证号的成绩合档后符合本次申请毕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申请合档办理毕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申请合档办理毕业说明》)合档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3.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4.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审核。5.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6.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7.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8.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专业及主考院校,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9.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10.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11.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12.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考办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试主管部门不同,应到辽宁省办理。可以看看该省自考办有没有相关网站,有的话一般可以网上办理

去沈阳自考办补办,只有周一办理。当天就能办理。不能补办毕业生登记表,只能给开个成绩单证明。我也正愁这事呢。

辽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旦丢失,原件不得补办,但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登记表》入本人人事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认真、规范、如实填写,不得他人代填。《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得涂改或复印。“联系电话”栏,应填写本人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号码;“手机”栏,应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考试成绩”栏中的“课程名称”应按照实际考试合格课程名称填写;课程填写顺序参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中的顺序。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不给补办,只能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我不知道您是哪个省的考生,我现在以江苏省为例,说明报考流程:里面涵盖了专科和本科,具体步骤是一样的,目的是为了你对自学考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一、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二、报名手续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考指定的地点报名手续。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前一年的12月1-7日;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当年的5月25-31日。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2.考生报名手续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部队考生需持有军官证、士兵证。3.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填涂报名卡。4.考生首次报名时必须由当地考组织统一摄像。5.考生报名时须按课程交纳报考费。6.新考生报名后即发给准考证,并用至毕业(全省统一换证除外)。准考证由考统一打印,手写无效。每次考试另发考试通知书,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三、本科段(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1.报考要求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相近专业的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下同)。报考法律、律师、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中药学、药学、营养食品与健康等8个专业本科段(独立本科段)的非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基础科段或相同专业专科段的部分课程。凡需要加考课程的考生,应在相应专业的专科(基础科段)报名并参加考试。各专业相应的加考课程详见专业考试计划。2.审核手续(1)时间考生报考后,即可申请本科段报考资格的审核,最迟应在本科段全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之前半年。时间为每年的报名期间,地点为所在地考指定报名点。(2)须交验的证件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主要为三个系列:(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二)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成人高校毕业证书;(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中军队系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持有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证明其确实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非上述三个系列的毕业证书,考生还应出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各地考如对考生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上查询认证。②非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学籍卡”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将其存档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印)。“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有原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并由经人签名,否则无效。③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3)程序考生须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在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时,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毕业学校、专业等全称。内容不完整或填写不清楚者,不予。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考进行初审,审核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在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上应由审核人员两人以上签名并盖公章。最后汇总送市考复审,复审要求与初审相同。经市考审定后的《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有关审批材料交考生妥善保存。毕业登记时将《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原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交所在地考,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3.审核纪律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惩处。每一个省有自己的规定,但是总的基本是相同的。具体可到当地考咨询。下面我再做通俗的讲解:第一步:认识自考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一、选择专业: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及类型详解。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二、选择辅导班及教材应注意的事项1、辅导班的选择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1)高等学校举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2自考步骤参考(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的助学学校。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学资格的助学组织。(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4)了解学校的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比如报考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条件。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考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考要求,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6)目前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2、教材的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全国及各省自考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及省级考、地、县各级考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公室的职责。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公室联系。(点击查看各地区自考联系方式)☆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1、首次报考应注意的问题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公室(报名站)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2、《报考简章》的作用《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3、可兼报两个专业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3自考步骤参考(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5、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6、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第四步:考试前应注意事项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第五步:毕业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自学考试毕业证书。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④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手续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不负责通知考生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申请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经市自考、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具体程序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3)参加由省学位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4、申请学士学位的法: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 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在12月1日至7日进行,详细的申请流程及申请相关安排见下文毕业申请须知,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供辽宁自考生参考阅读。

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 12月1日至7日进行 。本次毕业申请将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录。

二、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进行保存,如注册不成功,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说明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并将相关资料拍照上传到该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个人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 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 ,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

(三)网上确认

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 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 。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背景(参考值RGB<100,197,255>)。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上传后系统将进行身份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 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

(四)网上支付

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 如未能按时支付, 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审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在公布的时间内可自行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

三、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考办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1月16日。

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2年12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

2.从今年下半年起,申请毕业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 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 图像不符合要求学信网将不会显示考生图像,同时也不能打印学历备案表。请考生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电子照片。

3.从2021年下半年起,省招考办为辽宁省内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提供网上申请合档办理毕业业务。考生在多个准考证号的成绩合档后符合本次申请毕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申请合档办理毕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申请合档办理毕业说明》)合档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4.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5.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审核。

6.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 “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7.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

8.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

9.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 专业及主考院校 ,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

10.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11.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

12.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 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 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 (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13.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考办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辽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填写

按你的实际情况填。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是怎样的? 1.《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墨水钢笔填写一式三份,表内各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工整,并在规定位置粘贴一寸黑白免冠登记相片。 2.《毕业生登记表》上专业的填写以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得缩写、简写或自作变更。 3.身份证号必须填写准确。 4.毕业时间的填写:考生最后一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时间在上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六月三十日;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时间在下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十二月三十日(有免考课程的,其合格时间以本人所持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5.成绩栏的填写:专科毕业生填写专科段成绩;本科毕业生只填写本科段成绩,本科生加试课程成绩填写在专科段成绩栏内。 6.课程名称的填写:以新考试计划的课程名称为准,老计划中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新计划课程名称不同的,附在新课程名称下面。 7.考试成绩的填写:以新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顺序及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分数为依据,左边栏填写满后,再填写右边栏。 8.自我鉴定栏填写:按思想、工作、学习方面进行总结书写,写满一面纸不另加页。 9.单位意见栏填写,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的组织人事部门对该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作出鉴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得简单地写“同意毕业”或“同意本人鉴定”;单位意见栏时间要按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实际毕业时间填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这里有济南市的填写须知,给您参考,您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问问是否有填写指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表须知(2009年下半年过程性考核)2005年3月-2007年3月注册过程性考核,且所有课程和毕业环节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毕业申请。一、“毕业生档案袋”封面填写说明 “地市”栏填“济南”; “毕业日期”栏填“2009年12月”,“专业”填写详细准确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字样。其余根据实际上交材料内容准确填写。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1.毕业生登记表入本人档案,必须由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认真、规范、真实填写。一式两份,不得复印,禁止使用涂改液。2.毕业证书号栏。专科填写:“6637”+准考证号码;本科填写:“6537”+准考证号码, 例如:准考证号码为:01025100000的考生,如果是专科毕业,毕业证书号应填写为:“663701025100000” ,如果是本科毕业,毕业证书号应填写为:“653701025100000”。“准考证号”为网上本人申报时所用的准考证号码。3.“准考证号”栏填写网上申报时所用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填写15或18位的准确身份证号码。4.主考院校一栏应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公布的填写。5.“专业”填写详细准确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字样。6.填表日期及表内自我鉴定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6日;所在单位意见栏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7日;主管部门意见栏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8日。7.相片由考生本人网上毕业申报时下载,并自行冲洗为一寸彩色相片。此相片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不得更换。8.“家庭出身”和 “本人成份”栏填写“农民”、“干部”、“工人”或“学生”。9.“联系电话”栏是考试机构与考生联系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并保持通畅。10.本人主要简历从上小学开始填写,每次变更应另起一行,至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时间为止。11.“本人鉴定”栏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字数要求在200字以上。12.所在单位意见应简要写明单位对毕业考生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的总体意见。学生或暂无职业人员“所在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请到学校(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私营企业、公司,无主管部门的可在“所在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处同盖本单位公章。不能缺章。13.“考试成绩”栏,由考生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顺序,按照“合格科目证书”上的科目名称如实填写,每栏填写一科,中间不得留空行,不得涂改。免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免考”字样。校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校考”字样。14.“毕业环节”栏,属于课程技能的写明课程名称、成绩;属实习的要写明实习主要内容、地点;属毕业设计的要写明设计题目;属毕业论文的要写明论文题目和论文指导答辩院校(专业开考计划无此项的,此栏不填写)。三、上交材料1. “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 由院校单独收取后统一到市考办盖章,“毕业手续办理回执单”联交由考生保管,“信息确认联”考生签字并由院校保存备查。2.上交所考专业规定课程(含实验课)全部合格证书和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3.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签发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以后的专科毕业证书本次不得申办本科毕业。如在签发期内,毕业证书尚未发放,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待毕业证书发放后上交市考办。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大三、大四在校生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需提交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大学三年级、四年级在读证明》。4.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5.各类证书原件须用铅笔在证书上方写明本次毕业的专业和准考证号。四.考生网上毕业申报成功后方可进行毕业材料提交和审核。五.本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地点:请于2010年5月上旬到各就读院校领取毕业证书。这里还有无锡的,您结合着看看吧,不过还是建议您联系当地主管,会好一些~根据省自考委有关规定:凡自学考试本、专科段考试课程(含论文、实践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均需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个人作自我鉴定,所在单位作思想品德鉴定。为防止错过规定时间填表,漏填、错填,造成延缓毕业情况发生,现对填表和鉴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填表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二、登记表正面内容一律由自考办打印,考生不得填写。登记表反面 “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小结,不能草率、简单的几句,不要忘记签名盖章。 三、《毕业生登记表》填好后,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并盖上单位一级公章(不能则加盖部门公章)。请考生于2009年6月10日前送交我办,切勿拖延,逾期将延至下一次毕业。 四、考生交《毕业生登记表》时应同时交:①全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②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淡蓝底色) 二张;③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课程免考证明 (有办过的提交);⑤《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 ;⑥专科段实践考核或本科段论文答辩合格的成绩通知单;⑦外省转入的合格成绩证明(指参加过江苏省外其他省市自学考试的考生) 五、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在2009年7月底。领取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交纳40元毕业生审定费。具体时间以我办发出的通知为准。 考生单位对考生作思想品德鉴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1)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应由考生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具体意见,本人是单位负责人的由上一级组织签署具体意见;在校学生由学校、待业人员由街道、镇政府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 鉴定要加盖单位一级公章,不能盖部门公章。 (2)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生产)现实表现等方面。具体反映:该同志平时政治表现,文化学习的情况和其它方面。干部还应反应组织管理能力和水平。总之,考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生产)负责,其思想品德鉴定应予合格。 (3)按省考办“逾期不办,谁耽误谁负责”的意见,请各单位重视,以免造成延缓考生毕业时间和毕业证书的发放。

辽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样本

你好毕业生登记表申请毕业时由自考办提供 自己不需要打印的 一般都是A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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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实际情况填。

辽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去沈阳自考办补办,只有周一办理。当天就能办理。不能补办毕业生登记表,只能给开个成绩单证明。我也正愁这事呢。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补办如下:

一、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补办

1.到高中就读学校进行补办,最好是找到毕业时的班主任,这样更加方便快捷;若是班主任已经离职,可以到教务处进行核实补办。

2.由于高中院校相对而言不是很稳定,由于经营不善或者是政策改动,有可能会倒闭或合并。如果高中学校已经关闭,可以到高中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补办,相对而言会复杂一些。

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高中院校依然存在,但是我们的档案被存放在了教育局,那么我们补办起来会非常麻烦。我们还需要到高中学校领取补办档案的介绍信,再到教育局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补办。这样下来整个的流程会更加复杂。

二、大学毕业生登记表补办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这种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只需要本人提出申请,高等教育委员会出具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效力与原件相同。

(2)自考毕业生

相对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自考生补办起来就比较麻烦。自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相当于学籍档案丢失,以后设计到考研考公就会非常麻烦。所以一旦发现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补办。

1.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毕业院校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予以盖章,不用担心是否有同样的作用,因为上述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和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3.实在抽不开身也没有关系,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若是委托他人办理,那被委托人需要出示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一份复印件以作证明。

5.2006年前毕业的学生,不仅要准备上述的材料,同时也需要提供一份由主考学校自考机构或档案馆出具的毕业生花名册和一张免冠寸照。

档案缺少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流程是什么样的?小编已经将所有可能的情况都整理出来了,一定可以帮到大家。

我是在网上看到的信息,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各招生办办理毕业时间为:12月1、2、5日(过期不补办)办理毕业注意事项:1. 所须材料:自考准考证、身份证、所有课程成绩单。办理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要带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的单子。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为原件。2. 考生可提前到学校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照表后要求填写好,此表为考生今后的档案,须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上“单位组织意见”栏内须加盖公章(可由工作单位、学校、街道加盖公章),登记表上照片栏贴上2寸蓝底照片。3. 办理毕业要求考生本人到准考证所属教委进行办理,如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找人代办,代办须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4. 提醒:学生到各区教委办理毕业时须填涂毕业生信息卡,交50元钱。办理毕业各招办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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