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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考免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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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现将课程免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一)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二)考生登录自考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登录。

二、免考流程

(一)网上注册:已完成网上注册申请理论课或实践课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在规定时间提交免考申请,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二)提交申请: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为免考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完成现场确认。各市、区招考办接收并查验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现场确认结果。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

(四)最终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现场确认结果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审核。

(五)审核及结果反馈: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现场确认结果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审核。考生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

三、办理时间

(一)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2017年8月13日—8月19日。

(二)网上提交申请时间:2017年8月20日—9月3日。

(三)现场确认及报送材料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10日。

(四)考生网上支付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12日。

(五)最终审核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27日。

(六)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月20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 《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

五、免考规定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规定,就课程免考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二)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5.国外留学的学历证书必须经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后,可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和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三)各类高等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2.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3.经济学类毕业生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

4.凡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者,可免考与毕业专业名称相同的课程。

5.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含理论和实践)。

6.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设计证书(笔试和上机),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理论、实践)。

7.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证书(笔试与上机),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理论和实践)。

8. 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和实践)。

9. 获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和实践),获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理论和实践)。

10. 获全国高校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及实践),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计算机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1.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

12.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

13.获辽宁省大学英语考试三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4.获辽宁省大学英语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5. 获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于425分(含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成绩发布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6. 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7. 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可免考英语(一),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8.获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WSK)合格等级证书及翻译资格证书考试(日语)、日本语能力测试(JPT)二级以上(含二级)可免考日语(二)。

(四)专业考试计划中有特殊免考规定的,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办理。

(五)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课程免考:

1.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肆业生、专科退学生不在免考之列。

2.各类高等学校考查课不在免考之列。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完成现场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为放弃本次课程免考。

(二)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课程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课程免考。

(三)我省普通高校本科(含三批本科)毕业生报考会计、药学、国际经济法、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工业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和金融等9个本科专业的 “第二学历”专业,须根据各专业计划,在课程免考环节申请免考所有非必考课程。

(四)考生提交真实有效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60分以上)可以作为自学考试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的依据。

附表: 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当辽宁自考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日期内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其次辽宁自学考试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lnzk.wb)办理。 考生对自考成绩有异议的处理办法有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到各市招考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各市(区)招考办告知或送达考生(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辽宁省自考免考查询入口

考生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合格成绩查询”;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辽宁省自考全部成绩。辽宁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如果单门课程没有通过,考生应当在下一个有该课程考试计划的考期及时进行报考,在8年内通过所报专业所有科目的考试,才能拿到自考毕业证书。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0年辽宁自考免考流程有哪些?(一)网上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二)提交申请: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三)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为免考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并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现场确认结果。(四)网上支付: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五)各市初审: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对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和相关等级证书)要通过教育部网站进行核查,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对未查到的要明确标注,待最终审核时,进一步核查。(六)最终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市初审结果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七)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自考免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04月自考06049心理学导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58.47KB 2018年10月自考00597英语写作基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41.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辽宁省自考免考查询官网

沈阳下半年自考免考申请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lnzk.wb登陆,二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5.国外留学的学历证书必须经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后,可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和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制定2021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登陆,二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二、免考流程 1.网上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2.提交申请: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学历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免考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需要特别注意,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 3.各市现场确认及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免考所依据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递交材料进行比对,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后材料原件交考生带回,留存材料复印件并上报省招考办。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要告知考生并予以退回。对于同一考生既有通过审核的课程又有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告知考生的情况下可对于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进行删除,如考生不同意删除,则标注原因给出不通过的审核意见。网上申请时免考材料验证失败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如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或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核查,确保证书信息真实性后添加证明材料信息,给出审核意见。 4.网上支付: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5.最终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上报材料以及各市初审结果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 6.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 三、办理时间 1.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2021年2月20日9时—2月26日17时。 2.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2021年2月27日—3月5日。 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1年3月6日—3月11日。 3.考生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2月27日9时—3月6日17时。 4.全省复审工作时间:2021年3月12日—3月28日。 5.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4月7日17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 【2020】11号) (二)收费标准: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 五、免考规定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规定,就课程免考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二)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5.国外留学的学历证书必须经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后,可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和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三)各类高等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2.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3.经济学类毕业生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 4.凡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者,可免考与毕业专业名称相同的课程。 5.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含理论和实践)。 6.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设计证书(笔试和上机),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理论、实践)。 7.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证书(笔试与上机),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理论和实践)。 8.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和实践)。 9.获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和实践),获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理论和实践)。 10.获全国高校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及实践),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计算机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1.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含笔试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12.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 合格证书者(含笔试成绩)可免考英语(一)。 13.获辽宁省大学英语考试三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4.获辽宁省大学英语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5.获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于425分(含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成绩发布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6.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7.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可免考英语(一),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8.获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WSK)合格等级证书及翻译资格证书考试(日语)、日本语能力测试(JPT)二级以上(含二级)可免考日语(二)。 (四)专业考试计划中有特殊免考规定的,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办理。因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已报考面向我省普通高校本科生设有“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的老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规定可免考相应课程。2018年下半年起,“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停止接纳新生报考。 (五)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课程免考: 1.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肆业生、专科退学生不在免考之列。 2.各类高等学校考查课不在免考之列。 (六)说明 1.规定中“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是指课程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论课程,并且是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必修课,各类考查课、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在此列。 2.申请免考“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是指考生原学历毕业时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在人事档案中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市级以上人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考生要对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2.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为放弃本次课程免考。 3.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课程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课程免考。 4.考生可在审核结果公布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核结果反馈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

辽宁省自考免考查询时间

自考申请免考一般都要等到其他课程和毕业实践都考完以后,申请办理毕业证期间。免考结果下来大致需要3、4个月的时间,具体可以登录考试系统查询免考结果。

免考相关规定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应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安全相同的课程,应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0年辽宁自考免考流程有哪些?(一)网上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二)提交申请: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三)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为免考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并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现场确认结果。(四)网上支付: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五)各市初审: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对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和相关等级证书)要通过教育部网站进行核查,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对未查到的要明确标注,待最终审核时,进一步核查。(六)最终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市初审结果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七)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自考免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04月自考06049心理学导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58.47KB 2018年10月自考00597英语写作基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41.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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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下半年自考考生网上免考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8日,沈阳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5日,沈阳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4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沈阳自考网上申请免考流程 1、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承诺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 2、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 3、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 4、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注意: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10月自考考试结束后,许多考生咨询2022年10月辽宁自考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怎么查?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2022年10月辽宁自考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2022年10月辽宁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11月25日。点击进入:2022年10月辽宁自考查分入口:年10月辽宁自考成绩怎么查?考生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成绩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进行查询。辽宁自考成绩能保留几年?有效期是多久?辽宁自考成绩长期有效,没有设置有效期限制,所以没有考到60分以上的考生在下个考期重新进行考试即可。但辽宁自考专业课程设置会随着专业的发展进行调整,不断地取消或新增课程,课程成绩时限是否有效,要看考试计划中该门课程的执行期变化情况,所以考生千万不要把考试的战线拉的太长。考生对辽宁自考成绩有疑问,如何申请核查?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11月28日至12月2日,通过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提交《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考生可申请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考试后不应公开的试题和考生答卷以及考生的档案材料,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2月10日后向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需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单》,可到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领取,如涉及疫情防控要求以报名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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