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2022年自学考试时间香港考场

2022年自学考试时间香港考场

发布时间:

2022年自学考试时间香港考场

发布时间:

2022年自学考试时间香港考场

2022年自考考试时间如下:

2022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1月8至9日

2022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4月16至17日

2022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10月22至23日

自学考试每年举行四次考试,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考四次,有的地区只考4月和10月两次,也有些地区考三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也不相同,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自学考试时间2022具体时间分别为1月8、9日(广东、江苏),4月16、17日(全国),10月22、23日(全国)。面向社会开考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自学考试需要注意的地方

1、自学考试一忌一曝十寒

许多自考生自学缺乏恒心和毅力,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心情好时就看上几页,心情不好时就把书打入“冷宫”,如此一曝十寒,学一点,忘一点,零零碎碎,不成系统,考试成绩可想而知。

2、自学考试二忌临阵磨刀

一些自考生平时学习无动力、无压力,闲时不努力,考试抱佛脚。期望考前几天打突击、熬长夜,就能感动“上帝”。临近考试,手忙脚乱,面对几门课,厚厚数册书,仓促应战,顾此失彼,自然不可能考出好成绩。

3、自学考试三忌虎头蛇尾

不少自考生开始时,心血来潮,信心百倍,干劲十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因工作忙、时间少;或因基础差、压力大;或因受挫折、未考过;便失去信心,中途辍学,结果功亏一篑,半途而废。

4、自学考试四忌目标模糊

一些自考生事先考虑不周,见别人报考,自己也跟着报,稀里糊涂,跟着感觉走:报什么专业、用多长时间考、一学期考几科,都心中无底。在自学中稍遇困难,都心中无底。在自学中稍遇困难,或别的专业热门,就随意更改,结果白白浪费宝贵的光阴。

香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

深圳市自考办 、82197626 深圳市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 自考报名流程和时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接受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报考。应考者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开考专业和安排参加考试。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报名报考手续 考生可以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报名报考点报名报考,也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报名报考。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旧生在每次考试前只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考手续。报名 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 新生自行登录到广东省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网站 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可得到一个唯一的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 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报名参加各专业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下同)的应考者,须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出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尚未毕业的应考者,也可凭本人专科自学考试准考证或高等学校学生证报名。 考生正式报名时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报考。报考 考生报考时选定当次参加考试的课程和考试地点。未曾提供电子像片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提供指定规格的电子像片(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新生在正式报名时已采集电子像片,报考时不用提供)。为考生提供的报考方式有: 1、到市、县(区)指定的报考点通过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报考时使用广东银联帐号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2、登录到网站 报考。报考时使用广东银联帐号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3、通过电话96040报考。报考前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邮政储蓄存折到当地邮储营业点办理开通自学考试电子报名委托付款手续。考生可任意选择上述一种方式报考,每次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一、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二、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三、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四、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12位准考证号码,准考证号码命名规则按照教考试办[2001]30号文件中规定的命名,具体命名规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地市代码(2位国标)+县区代码(2位国标)+年度码(2位)+考次码(1位)+流水号(5位);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准考证:注册年度末两位+院校代码(3位)+专业代码(3位)+流水号(4位)。”五、存储要求:图像要按照一定的目录结构存储,具体目录结构为:地市县区代码为第一层目录,年度码+考次码为第二层目录,流水号的前3位为第三层目录,流水号的后2位为第四层目录。报名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每年的4月、10月各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大规模考试,并于每年的1月、7月各组织一次面向全体考生的全国统考课程加考,以及独立办班专业、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考试。 4月和10月的考试、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和毕业水平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5日至10日,7月15日至20日。 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课程实验、设计、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由专业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的报名时间由各市、县卫生局通知。 有关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含课程实验、实习、设计、技能考核、毕业论文等)的报名、考试地点由该专业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报名地点在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卫生局。考试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专业分课程进行。课程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课程实验、实习、外语听说、技能考核、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笔试课程考试成绩由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应考者本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通知应考者本人,成绩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收不到成绩通知或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当次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到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逾期不受理。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考试,重考次数不限。考试时间 4月的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倒数第二个星期六、星期日两天;10月的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最后的星期六、星期日两天。 1月、7月的具体考试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不含日语听说)时间为每年6月、12月;日语专业听说考试、英语本科毕业水平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除《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外,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另行通知。考试地点 省内考生的考试地点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 港澳台和海外考生的考试地点在深圳市、珠海市或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具体由深圳市、珠海1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局通知。 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毕业水平考试的地点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地点由主考学校另行通知。考试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标准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或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制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由全国考办或省考办组织专家依照《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命制,注重考核应试者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考试计划》是考试机构颁发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历考试标准的重要考试文件,它对各专业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和考试质量进行总体控制。每个开考专业均有一个《专业考试计划》。其内容包括专业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和规格、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学分、考试方法及要求、所设课程说明、课程考试安排、必读教材书目等。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考试机构指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确定课程考试要求、编写教材和指导书、编制课程命题大纲、命题试题的依据。各开考专业的每门课均有一个《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其内容包括课程的性质、设置课程的目的要求、考试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考核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求)、考试方法等。 考生应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按照省考委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学习方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以应考者个人自学为主。 为帮助应考者学习,有关学校、社会团体根据考试机构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其形式主要有授函、刊授和面授,既有全脱产,半脱产班,也有业余班,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是否报读。转 考 省内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续)。外省转入或转出外省的考生须办理转考手续。 1. 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 2. 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以上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手续,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一个准证号中,以后只须持该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转入市考办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核盖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 外省转入 考生在转入市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且确知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两地准考证和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入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并附转出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转出市考(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4、转出外省 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给考生开具《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介绍信》交考生,并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一份连同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转入省考办,一份退回转出市考办,两份留省考办备案。考生持《考生转考介绍信》和课程合格证到转入省办理手续。免 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免考手续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使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2.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 4.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5.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1项要求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鉴表 考生类型 报考自学考试学历层次 可免考课程 1.研究生2.本科毕业生 本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2.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1. 研究生2. 各类本科毕业生 专 科 1.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2.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各 类 专科毕业生 专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2.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 本科、专科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肄业生、退学生 专 科 说明: ① 公共基础课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邓小平理论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报考不同专业的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日语;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凡取得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英语(二)课程。毕 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署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在押人员应考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 本科专业不考公共英语课程的考生,须加考若干门课程后方可毕业,但不授予学位。毕业手续 一、 考生可根据自己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市、县(区)考办办理,经市、县考办审核后,进行电子摄像,获取考生的近照,并填写《毕业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外或乡人民政府填写。 二、考生必须使用新准考证(12位准考证)申办毕业,并准确将申办毕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告知办理毕业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专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时使用大学专科的《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时使用大学本科《 毕业生登记表》。 四、《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由市、县(区)考办打印,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打印的专业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及各门考试课程的成绩等栏目,若发现错误,应立即告知市、县(区)考办。 五、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后,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交如下资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市、县(区)考办提供的考生名册中没有成绩的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来不及办理合格证书的个别课程可用成绩通知书代替);转考、免考、改报专业的课程须同时附上审批表; 3.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代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免考审批表。 4.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专科段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核验后退回本人);专科毕业证书上姓名与现用名不符的,须上交有关证明材料。 5.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而持有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的《毕业证书鉴定证明》;《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认定并出具(联系电话:,37627335),费用由考生支付;考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将《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交市、县(区)考办,市、县(区)考办验核原件后,将原件交回考生,并在复印件上盖章,附在毕业生材料中。 6.专科段所学专业与本科段所学专业不同的考生的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应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 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市、县(区)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填涂毕业地点,毕业时方能到该市、县(区)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只能到第一次报考的市、县(区)办理毕业手续。 七、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申请办理转考、免考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申请办理转考、免考手续;未办妥转考、免考手续的,不受理毕业登记。 八、遗失毕业证书的,按国家教委(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考生可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手续时须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申请竖和大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学 位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由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均有学士学授予权。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2. 已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3. 符合主考学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 申请学位条件的说明: 1. 上述前两个条件是具备学位的基本条件,第三个条件可由主考学校根据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前两个条件的标准。 2. 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 3. 授予学位的条件由主考学校自行规定。违纪处罚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在考试中有夹带、旁窥、抄袭、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换卷传抄、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推迟1~3年毕业、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社会助学 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合法设立的自学考试辅导机构,根据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要求开展的辅导活动。社会助学机构可通过电视、广播、刊授、函授、面授等形式进行助学辅导,提倡业余助学与脱产助学、长期助学与短期助学相结合。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是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主管部门,各类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须自觉接受省、市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未获得教育厅行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助学机构,一律不得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任何助学机构都不能自行发放与自学考试有关的合格证书、专业证书及毕业证书。 社会助学单位必须按省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必读教材进行辅导。考生在参加辅导过程中,如发现助学单位不按省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必读教材进行辅导的,应向其指出,并及时向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反映。应考者参加社会助学,宜先到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了解情况后,根据本人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助学和选择助学机构 。教材供应 使用正版、合法教材是自考生的义务,也是自考质量的保证。根据教育部与全国考委文件精神规定,自考考生教材实行系统内部供应,全国考办、省考办、市、县(区)各级自考办为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的主要渠道。 为做好自学考试教材主渠道供应工作,帮助社会助学机构及考生订购教材,广东省考试中心设立了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资料供应服务部,专门组织供应自学考试教材、辅导书及有关资料。该供应部的地址是: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电话:37627787;广州市广仁路10号,电话:83340695。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及部分委托开考部门也办理教材及有关资料的订购工作。 除部分由系统委托开考并自行解决教材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大纲、教材、辅导书及《广东自学考试》杂志等,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服务部均组织订购,向考生和社会助学单位供应。由于考试标准、命题要求不同,不是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大纲、教材和辅导书,不适合考生使用,考生一般不宜到未经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批准的其他单位去订购大纲、教材和辅导资料,更不要随便购买不是省考委指定的大纲、教材和辅导资料,以免影响学习和考试。 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教材资料供应部实行常年供应教材及相关资料。凡社会助学机构、社会团体集体订购教材等相关资料者,需在提书前的10-15天内向教材资料供应部进行预订,将所需用书的种类、册数交教材供应部,并按每册图书20元交预付款(取书时多退少补)。凡个人需订购教材、辅导资料的,可直接到教材资料供应部购买或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预订手续。《广东招生考试报(自考版)》 《广东招生考试报(自考版)》是广东省考试中心产办的唯一的自学考试指导报刊,其主要内容是:宣传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公布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公布考试的重要信息;公布每年专业开考课程安排及必读教材书目;交流自学考试信息和自学经验;报道自学考试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刊载试题分析、课程自学辅导材料和理论研究文章等。由于自学考试考生分布广、社会性强,有关考试方面的信息考试机构难以一一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因此,考生应密切留意该报刊。该报刊由各市、县(区)考办提供。广东自学考试信息网 广东省自学考试信息网(网址:或)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的专门网站,负责发布我省自学考试最新动态、开考信息,从2003年起,网站将逐步提供网上报考、在线成绩、档案查询,在线办理各类自学考试手续等服务。网站同时建立省考办、各市考办、主考学校和各助学机构专栏,接受考生在线咨询。

香港提升学历的方法有哪些?在这个学历比较重要的时代里面,提升自己的学历就成为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了。那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去提升自己的学历呢?提升学历有哪些方法?其实提升学历的方法是有的,关键在于自己愿不愿意付出一定的时间和金钱去满足自己的愿望,用努力去换取一定的学历。现在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提高学历不仅可以增加就业机会,而且也是可以让自己更加有见识和智慧的。我们可以通过自考的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自考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通过自学的方式来通过各项考试,这样才有可能毕业,拿到毕业证,最后才有可能将自己的学历提高上去。除了自考的方式可以提高自己的学历之外,学生们也可以通过成人考试的方式提升自己的学历,不过这种方式获取的学历含金量并没有那么高,但也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来的,因此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来提高自己的学历的。 现在社会在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地进步,人们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和见地,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在这个竞争激励的社会上赢得更加多的机会,自己也才会更加的优秀。如今提高学历的方式也有很多,至于选择怎样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学历也是见仁见智的,最紧要还是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一、成人高考 成人高考,是我国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的毕业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教育,已经列入国家招生计划。 成人高考分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学习形式存在全脱产(全日制)、半脱产(业余)、函授(自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三种形式。成人高考,也是绝大多数人选择的一种提升学历的方式。 二、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 三、远程教育 报网络远程教育类的学院,通过网络视频听课,省下大量的交通费和住宿费,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课程设置的多样化的流程,也能颁发到相应的大专文凭学历,加注上“网络教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教育史上的创举,是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产物。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急需大批专门人才。普通高校很难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去发现、培养和扶持各方面的优秀人才。”“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 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教育部征求有关部委和北京市的意见,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发文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国发[1981]8号),并指定北京、天津、上海三市进行试点。6月,中央领导要求辽宁也进行试点。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及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为广大的社会青年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继承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个创举,也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目前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多层次、多规格,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且还以考试管理严格、科学、公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自学考试的考试功能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国家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自学考试的作用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及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为广大的社会青年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继承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个创举,也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目前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多层次、多规格,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且还以考试管理严格、科学、公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自学考试的考试功能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国家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自学考试的作用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香港留学期间自学考试

是一样的,首先先上学把自考本科学完

自考本科香港读研是可以的。香港高校在他们的入学要求以及课程介绍上都有写清楚相关的申请要求,只要有符合要求且本科毕业的学校是被承认的,都是可以申请的。 自考的用处 1、提升学历。提升学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为了使自己不落伍,跟上时代的发展,自考是提升自己学历的不错选择; 2、提供求职门槛。现在许多大型企业,尤其是教师、公务员、司法方面的考试都需要本科学历,自考是受国家承认的,尽管有些企业不承但总之当你在有真本事时,他就会承认了,公司里本科学历的人加工资时也有你的一份。 3、报考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4、出国留学。留学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世界上二十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了。 5、参与职称评定。职称评定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而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6、一线城市落户。落户口许多一线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专科=60分,本科=80分,学位=10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 需认证的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高等专科学位证书或高等专科文凭);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3.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如果申请认证的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成绩单(研究证明)为外文,须提交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与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建议到我中心6层服务大厅内办理翻译业务);” 5.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港、澳居民须提供: ①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 护照或其它含有出生地信息的证明文件;(2)台湾居民须提供: ① 身份证或户籍誊本(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要复印)和; ②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和; ③ 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3)内地居民须提供: 往来港澳通行证(含学习期间所有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丢失,请提供新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者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入境记录(加盖公章); 6. 内地居民须额外提供: (1)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学位证书课程)。如前置学历为国内教育机构颁发且不属于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的,需提供境外学校开具的录取依据。(国民教育序列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教育序列,其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证书范围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3)如申请者赴港澳学习前在内地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7. 如申请人系以工作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读并毕业,请提供派出单位开具的证明; 8.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递交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9.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授权声明》模版下载 )。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 1 、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 、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代办,请参见上述第8条办理相关手续。

自学考试香港

自考本科香港读研是可以的。香港高校在他们的入学要求以及课程介绍上都有写清楚相关的申请要求,只要有符合要求且本科毕业的学校是被承认的,都是可以申请的。 自考的用处 1、提升学历。提升学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为了使自己不落伍,跟上时代的发展,自考是提升自己学历的不错选择; 2、提供求职门槛。现在许多大型企业,尤其是教师、公务员、司法方面的考试都需要本科学历,自考是受国家承认的,尽管有些企业不承但总之当你在有真本事时,他就会承认了,公司里本科学历的人加工资时也有你的一份。 3、报考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4、出国留学。留学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世界上二十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了。 5、参与职称评定。职称评定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而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6、一线城市落户。落户口许多一线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专科=60分,本科=80分,学位=10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香港读研是承认自考学历的,申请香港地区的研究生需要的条件有:所报大学要求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部分专业要求达到的GMAT或GRE成绩,持有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教授推荐信等。 提升学历高升本有什么优势?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在参加专科录取时,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作为录取总成绩。 高升本有什么优势? 一、学制短 短时间内拿到大专、本科双学历,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二、费用低 相比上统招本科来说,费用低很多了,很便宜了。 三、学历含金量高 最终拿的学历是自考学历,学历国家承认,教育部学信网上可查,全国通用。用于考公务员,考研,提干,升职,加薪,评职称都可以。 四、学习压力小 学习压力笑,时间较宽松。大专的话学员基本上不用管,都是本中心全程托管,主要是自考本科本人来考下。友情提醒:学习难度不高,相对比较容易拿到证书;学习时间不多,工作繁忙且不想花太多费用的学员非常适合 。 五、学费分批交费 大大减轻学员的经济负担及求学风险。 六、不影响学员的正常工作 学员只需来考试就行,考前集中强化,轻松通过考试。在大专期间,学习本科课程。大专毕业后在完成课程,通过考试的情况下,凭大专毕业证申请本科毕业证。通过学位课程的话,也可同时申请学位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香港自学考试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香港地区考生可以参加自考吗?答:凡在我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9年04月自考11753金融管理综合应用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620.77KB 2018年04月自考00894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494.3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香港人能考内地自学考试。如果人在内地,可以去当地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报名自考。有些地方要先在当地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再到当地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的现场点确认。 自考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对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索引序列
  •   2022年自学考试时间香港考场
  •   香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
  •   香港留学期间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香港
  •   香港自学考试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