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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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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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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一、新生报名(入籍)1.考生申请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至26日12:00。考生修改信息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5:00。市州报考点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7:00。2.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 )( 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 ”)注册入籍(详见2022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二、网上报考1.网上报考时间:2022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8月29日9:00至31日17:00。自助服务系统会先默认为考生在首次入籍地市州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如仍在入籍地市州生活或工作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系统中报考,否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第二阶段为9月1日9:00至2日17:00。考生可以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特别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以免因为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时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3.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22、23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含机考课程)》,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话:,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65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自2019年起,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2。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 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3。六、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1.从2022年下半年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表4。2.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3.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2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3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6.考生参加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时 ,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考学校要求的证件 。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5。七、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八、收费标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九、不论是否有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号,考生均可在我省之外参加当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考课程名称相同、课程代码相同的科目合格成绩,均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平台转至我省。考生申请毕业时,只要在我省同一专业参加自学考试专科至少有5门合格成绩或本科至少有4门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环节、论文),且所转入科目成绩及课程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十、停考专业相关事宜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停考专业详细见表6。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7。附件: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二)报考流程(三)报考时间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7日24:00。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12日24:00。(四)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上传照片要求:(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2)本人标准照片是考生须上传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照片要求:①白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像素为320×480(宽×高),图像大小15KB-20KB;⑥存储为“jpg”格式。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4.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10.金融(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新闻学(基础科段)、机电一体化(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专科)、兽医(专科)、经济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政治学(独立本科段)、数学(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18个专业于2018年上半年停考。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1年下半年之后以上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2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三、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主考学校规定的报名地点报考。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报名。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报名。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学校相关部门报名参加考核。四、电子转考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五、收费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六、注意事项(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022年4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自学考试招生简章电话

云南省2022年10月第88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3日进行,增加10月24~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为2022年10月22~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等详见附件1、2、3)。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并按照云南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1. 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2. 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三)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三、报名时间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考10月22~23日的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9日17:00。第二阶段:报考10月24~25日的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2日9:00~9月16日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2022年4月已报名注册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报名。温馨提示:1. 请下载《考试使用手册》查看注册及报名流程。2.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3. 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一)新考生报名流程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3.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二)老考生报名流程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毕业时,“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2. 2022年4月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说明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进入“选择课程”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四)考试地点选择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考生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五)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课程报考费为32元/门。考生只可使用微信缴纳报考费用。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若课程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不可再更改和退费,只能重新注册一个新考号,重新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五、打印准考证2022年10月17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报考10月22~23日、24~25日两阶段考试的考生须分别打印准考证。考生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考生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六、疫情防控须知考前21天左右,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实时情况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请考生及时关注“云南招考频道”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考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七、考试(一)2022年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4天,每天考2场,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合格,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二)应考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查处。(三)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八、查询成绩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的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统一到省招生考试院查分后通知考生。省招生考试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九、其他事项(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1. 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2. 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3. 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342、00343)。4. 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277、02278)。(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1. 参加过PETS二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2. 参加过PETS三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三)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报考相同课程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四)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学校联系实习考核等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五)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云教自字〔86〕第10号)文件执行。(六)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七)考生可根据《2022年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附件2)自行购买教材。十、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一)云南大学:,0871-650346181. 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袁老师(联系时间为每天下午17:00--21:00)2. 云南大学法学院:,(二)昆明理工大学:(论文),(实践)(三)云南师范大学:0871-651524381.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0871-659127982. 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0871-659128463.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进入云南师范大学官网→机构设置→学院导航→文学院→人才培养4. 云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其中:信息学院负责计算机(含公共课)、教育技术的实践考核)(四)昆明医科大学:,(五)云南财经大学1. 进入云南财经大学官网→教学部门→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2. 云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871-655115743. 云南财经大学物流学院:(六)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十一、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报名咨询电话:,附件(点击下载查看):1.2022年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2.2022年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4.报名期间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社会考生:深圳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206)和工商管理专业(现代企业管理课程组)(代码:120201K)毕业论文安排如下。如你已选定申请深圳大学本科毕业且符合论文报考条件,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严格按要求执行。一、报考时间:2022年08月29日10:00-31日17:00(总限400人,额满即止)二、报考条件:毕业预测结果为仅剩毕业论文未通过。报考时需上传毕业预测结果截图和填写论文题目,请按以下步骤做毕业预测和自选论文题目(参考附件)。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考生入口”->点击“毕业管理”->点击“毕业预测”->选择毕业专业“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建设主考学校“708华南师范大学”、课程组“0--”、承办主考学校“515深圳大学”->点击“下一步”->再“下一步”,生成“毕业预测>>预测结果”。2.工商管理专业(现代企业管理课程组)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考生入口”->点击“毕业管理”->点击“毕业预测”->毕业专业选择“120201K工商管理”->建设主考学校选择“708华南师范大学”->课程组选择“120201K95现代企业管理”->承办主考学校选择“515深圳大学”->点击“下一步”再“下一步”,生成“毕业预测>>预测结果”。注:两门实践课程(代码:08817、08820)须在深圳大学考核且成绩为合格以上。三、收费标准1.论文报考费:37元/人(仅当次有效);2.论文培训费(不含论文报考费):1500元/人。是否参加培训,是考生自愿行为,报考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缴培训费后,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论文培训的考生,须在下一期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和报考费(不再另收培训费,仅可推迟一次),培训简章详见附件1。特别提醒:考生缴纳费用后不得办理退费手续,请缴费前慎重考虑。四、报考方式:线上报考(请按步骤操作) 1.考生报考:微信扫一扫“社会考生报考”二维码,点击“社会报考”,点击“2022下半年本科毕业论文报考(社会考生)”,勾选“课程名称:毕业论文”,老师、地点时间都选择“待定”,是否报培训班(自愿选择,一经选定提交,不可更改),然后请如实填写页面下方“考生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2.等待审核: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请立即通过报考使用的微信号关注公众号“深大自考”接收审核结果(不关注将不能收到信息)。同时请留意微信推送“审核结果通知”,我办将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方能进行下一步交费;如审核不通过,则说明未符合报考条件或已超出限额。3.交报考费:通过审核后,在深大自考微信推送页面,依次点击“学生服务-个人中心-社会报考”,进入报考页面,在缴费状态栏点击“缴费/详情”,然后进行微信支付。说明:支付后请再次回到个人报考页面查看报考状态,显示“已缴费”即报考成功。从推送审核结果通知算起,考生须24小时内完成交费。若超时未缴费报考信息将被取消,考位顺延给下一位报考的考生。4.加QQ群(仅报班考生):支付报考费后,选择报班的考生需申请加入论文培训班QQ群(群号:920773260)接收后续培训相关通知,通过入群请立即实名制,同时请置顶QQ群并及时关注消息。选择不报班的考生无需申请加群,支付报考费后自行写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论文材料。五、论文撰写与提交1.论文选题详见附件2《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人力资源管理)》、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工商管理)》。2.撰写要求(1)毕业论文撰写一人一篇。文体为学术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2)考生应在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论文所引资料的出处必须一一注明。(3)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及装订要求,须严格按照附件4《深圳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执行。3.查重要求(1)论文定稿后,考生需自行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本科论文检测,查重率须低于30%,交论文时一并提交检测报告《原文对照报告-大学生版》。查重率是否达标以学校最终复测结果为准。(2)独立撰写论文的考生:自拟论文题目,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论文,定稿后自费查重并出具维普论文查重报告。(3)参加培训班的考生:论文写作将分配指导老师进行培训指导,论文定稿后由学校统一提供免费查重服务(两次)。4.材料提交每位考生需同时提交论文和检测报告(电子版),一经提交即视为正式交稿,提交前请仔细核对各项内容及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注意是3份文件),材料不完整、格式不正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均视为无效,不予受理。(1)提交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00-15日17:00(2)提交材料要求:检测报告(PDF版)和毕业论文(PDF版+Word版)发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附件1命名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检测报告PDF版)”;附件2命名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毕业论文PDF版)”;附件3命名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毕业论文Word版)”(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复)。六、论文答辩与成绩查询考生正式交稿后,由学院组织老师进行初次评阅。初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答辩环节,初评合格考生可以答辩。答辩名单及答辩安排将于交稿后一周内在我院官网(网址:)社会考生专栏统一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论文答辩采取口答加笔答的方式考核。论文成绩由初评、答辩、整个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尊师守纪等情况综合评定。评分标准为4分优秀、3分良好、 2分中等、 1分合格、0分不合格。未答辩或答辩不通过的,论文成绩记为不合格。考生可于2022年12月中上旬(办理毕业前)自行登录省系统查询合格成绩(不合格成绩不显示),请勿提前致电查询。七、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8号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A810附件:1、深圳大学自考本科论文培训班招生简章(仅限社会考生)2、深圳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人力资源管理)3、深圳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工商管理)4、深圳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5、毕业论文模板6、毕业论文封面、诚信声明(固定模板,考生请勿改动格式)7、毕业论文评分标准8、原文对照报告-大学生版(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简介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3年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上,我校名列第58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 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普通本科生367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600余人。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2007年湖北省高等教育专升本公告普通高校专升本的比例不足5%,使得大量普通高校专科生无法正常继续学习深造。对此明确指出开办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是为了充分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与考生的学历层次!鉴于此,现面向广大的大专生开设武汉理工大学主考专业专升本。咨询报考可联系辅导员韩老师武汉理工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专业 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层次 学费/年 工程管理 20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人力资源 15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广告学 15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专科在读或专科已毕业者 2.热爱祖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学生免试入学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收费标准: 学费4000元学年,报名费100元,教材400元两年,报考费:学员应在学校每次统一组织报考之前主动到学校缴纳报考费,每次报考时间在考试前两个月左右。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一寸、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各4张,电子版蓝底免冠彩色登记照1份、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详情可联系: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招生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须知(一)根据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至25日,其中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全国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二)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三)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四)“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五)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六)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八)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九)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十)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二、报考条件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三、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16日(详见报名公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专科专业 自学考试实践课程报考说明: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无论是否跨专业选修,其实践课认定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设定的选修课实践学分。2.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各主考院校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考核,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及课程,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3.原浙江大学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4.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见下面链接。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专科专业

本科自考招生简章2022年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号)。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二、开考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将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2023年下半年起各开考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进行考试,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专科专业: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会计学(专升本)B计划、药学(专升本)、法学(专升本)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和金融学(专升本)等5个专业,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继续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待辽宁省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后,以上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下半年起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一)停考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5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 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它原则上相近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上半年延期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下半年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022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五、报名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 mm 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至10月进行,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2年9月1日以后,通过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2年9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2年12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承诺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再次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①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②2022年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9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至9月16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 23日至8月28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5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4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9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六、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七、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可在2022年11月25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 lnzsks. 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到各市招考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各市(区)招考办告知或送达考生(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具体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发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八、报名费用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文、理、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学校位于武汉市武昌南湖之滨,地处武汉三个高新开发区走廊腹地。校园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教授105人,副教授300余人。为了充分的利用我校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主考院校优势,现面向在校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和高职已毕业学生招收独立本科段学生。 二、报考专业 专业设置 学制 学历层次 学习形式 学费 英语 两年 专升本 业余 4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全日制在校学习的高职学生、专科毕业生。 四.教学方式及其他 1. 全日制班教学,住宿统一安排在湖北工业大学校本部内。 2. 业余班教学,采用周末授课,视专业组织考生进行考前串讲,发放重点复习资料。 3.免考:学生取得本科主修专业计划内合格成绩,经省自考办审核,可免考下列课程: 在专科教学中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 大学英语课程三个学期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英语课程。 全省统一办理免考时间为每年3月1日 — 15日或9月1日 — 15日。 英语过四级的考生,学位英语可以办理免考。 五、考试形式 每年有元月、四月、七月、十月四次考试,由湖北工业大学教学部统一报名,统一安排考试。学生在专科教学中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与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课程名称、学分和要求一致可以免试;有大学英语三个学期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试英语课程。 六、毕业待遇 学生修完计划内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由湖北工业大学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学历,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可查,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认可。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湖北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可网上查询。 七、报名手续 专科生持专科毕业证,身份证及一寸蓝底彩照片2张,二寸蓝底彩照8张报名。 联系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南苑市场2楼 注:因校园面积较大,来校之前请提前致电,我校可派学生接,以免走失、迷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农大自考本科2022年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具有116年办学历史,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有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116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设有学院26个,研究所(中心)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100个,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有73个。 学校全称:四川农业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626 第三条:四川农业大学设有三个校区:成都校区、雅安校区和都江堰校区。 招生联系电话:、862919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zs.sicau.edu.cn 学校网址: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政编码:611130 雅安校区:雅安市新康路46号 邮政编码:625014 都江堰校区:成都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邮政编码:611830 第四条:学校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国际合作办学等层次类型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有3个校区,在成都校区设有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草业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风景园林学院、资源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在雅安校区设有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学院、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在都江堰校区设有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商旅学院。 第五条:四川农业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凡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六条:四川农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省级招办最新公布方案执行。 第七条:对考生报考的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设计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同分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九条: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尚有部分预留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向生源较富余的省(市、自治区)投放。 第十一条:报考我校的学生,经录取进入学校后,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为学生提供调整专业(校区内)及辅修学士学位的机会,调整专业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2022年我校在四川省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 第十三条:四川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上级和“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双学位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编印的《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五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单项奖等奖励,合计每年6000余万元,其中,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5000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元/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000-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2022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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